----苏州市总结表彰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随着表彰决定的宣读,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等4家先进集体代表、毛敦等12名先进个人鱼贯走上主席台领奖。这是发生在苏州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周年总结推进会上的一幕。
为总结经验、规范操作,进一步推进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7月17日下午,苏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生局召开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周年总结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海鑫,市人大议案建议工委主任、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高志罡,市卫生局局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张月林,市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沈宇,市财政局副局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黄济美,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市红十字会理事武宏伟,市民政局调研员庞剑萍,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严晓凤出席。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马红英主持会议。
钱海鑫充分肯定了苏州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以来的工作。他说,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可圈可点:一是后来居上,试点一年即成功捐献6例;二是因交通事故捐献居多,开全省先河;三是各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各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形成氛围。钱海鑫强调,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既符合人道主义原则、符合国际人权共识,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体现,我们要发扬优点、依法实施,进一步探索新路子、总结新经验,满腔热情投入、扎扎实实推进,力争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张月林指出,人体器官捐献挽救了危重患者的生命,实现了生命的延续,是一项伟大壮举。为进一步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信息员要增强意识、把握时机,努力发掘捐献资源;各级医院要掌握指征、遵守规范,提高捐献业务水平;相关部门要多方沟通、密切配合,社会各界要扩大宣传、鼎力支持,营造良好捐献氛围,大力推进捐献工作,促进苏州文明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成果。
严晓凤回顾了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开展一年以来的主要成绩和经验。我市自去年2011年7月试点以来,按照“依法开展,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救助激励等各个环节工作。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真情服务彰显人文关怀、以健全机制保障试点运作。截至6月底,全市已成功实现6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共捐献大器官14个(其中肝脏2个、肾脏12个)、角膜6枚,使19名患者获益,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市红十字会还对参会的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成员,各市、区红十字会、卫生局,市区各二级以上医院,市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员代表共150余人进行了人体器官捐献的专业知识及操作流程培训。
(消息来源:苏州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