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苏州市红十字会召开《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专题学习会,市红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苏州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严晓凤传达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华建敏会长和省红十字会吴瑞林会长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从出台背景、内容特点、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意见》进行了全面解读。严晓凤指出,《意见》为新时期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加强了保障。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出台对当前开展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二要立足本职,抓好落实。要结合本职工作,提高执行力,依法依规、做实做强红十字会的传统业务和核心项目。三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要通过网站、报纸、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意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争取党委、政府对我市红十字事业的进一步支持和保障,适时出台我市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
《意见》出台后,苏州红会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和宣传,先后组织了市红会机关工作人员收看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在市红十字会半年度工作会议上进行学习讨论,以《意见》的强大动力,推动苏州市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
(消息来源:苏州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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