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5-26日,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将在北京建国饭店举办习惯国际人道法地区性圆桌会议。本次会议旨在习惯国际人道法的适用性、实际性和有效性方面广泛听取各政府部门(外交、武装部队)和学术界的意见。
来自中国、日本、朝鲜、韩国、蒙古、越南、缅甸、菲律宾、马来西亚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十个国家及组织的约50名代表将出席会议,他们分别来自外交、军事及国际法领域。会议主题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关于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研究背景和成果”。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大法官将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词。
国际人道法是在武装冲突期间用于保护没有参加武装冲突(如平民)或不再参加武装冲突的人员(如伤病员和战俘等)以及限制作战手段和方式的国际法总称。《日内瓦四公约》及其1977年两个议定书构成了国际人道法的主体,它们中的许多条款被认为是对既存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编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自成立之初即致力于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宣传和执行工作。
国际人道法是在武装冲突期间用于保护没有参加武装冲突(如平民)或不再参加武装冲突的人员(如伤病员和战俘等)以及限制作战手段和方式的国际法总称。《日内瓦四公约》及其1977年两个议定书构成了国际人道法的主体,它们中的许多条款被认为是对既存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编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自成立之初即致力于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宣传和执行工作。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率先批准《日内瓦四公约》议定书的国家,在国际人道法方面的实践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中国军方已在此方面开展长达15年的合作。随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于去年7月在北京正式设立,双方的合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 消息来源:ICRC 责任编辑:杨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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