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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4-1-2 18:10:36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政策好呈亮点  措施实好操作
——苏州市委市府支持红会事业举措多多
 
       日前,中共苏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这个文件结合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处于全国前列的实际状况,出台了重视和支持全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有亮点、可操作的政策措施。
   在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方面,苏州提出将红十字会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培训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要求依法保障红十字会执行救援救助任务,为使用红十字标志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予以优先通行,并按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文件特别明确了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实事项目等形式,支持红十字会持续开展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项目,推广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市民的自救互救能力。到2020年,全市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人数达到户籍人口的20%以上。
   为帮助提升红十字人道救助成效,文件要求有关部门支持红十字会独立或参与兴办医疗、养老、康复、护理等与其宗旨相符合的社会公益事业,并给予土地、场所、经费、政策等相关扶持。
   苏州市委市府部署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红十字会依法推进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苏州规定要为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定期体检、购买相关社会保险,成功捐献者及直系亲属可享受献血满800毫升相关免费用血政策。对遗体和人体器官成功捐献者在缅怀纪念的同时给予绿色殡葬相关补贴。
   苏州明确: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规划。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发挥学校红十字组织的重要作用。
   苏州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继续加强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建设,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实现机构、财务、人员、办公场所“四独立”,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服务、招聘项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充实专业人才队伍。要按照有健全的机构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固定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的“六有”标准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将红十字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福利彩票公益金应当每年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工作。要认真落实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对红十字会募集和接受的捐赠款物,依法由红十字会独立管理和处置。
   苏州还将红十字会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地信息化及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支持红十字会建立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对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给予支持。
   文件最后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红十字会工作相关指标纳入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进行统一考评。相关部门要在政策、编制、经费和物资等方面,积极帮助红十字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支持红十字会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国际、国内各类人道援助和民间交流活动。要将红十字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的重要范畴,加强对红十字法律法规、人道救助活动、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的宣传报道,按照有关规定免费刊载或播放人道公益广告,打造展示红十字公益文明形象的窗口,形成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讯处:苏州市红十字会(竹辉路510号)郝如一
  邮编:215007   手机:1891353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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