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召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表彰暨培训会议
开展3年 成功15例 受益52人
为总结经验、规范操作,进一步推进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近日,苏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生局召开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表彰暨培训会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海鑫,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小康,苏大附一院党委书记侯建全、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马红英等出席会议。来自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120余名信息员参加培训。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苏州高新区人民医院、昆山市中医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荣获2014年苏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先进医院”光荣称号。
会议总结回顾了苏州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近三年来取得的成绩:全市已成功实现15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共捐献大器官34个(其中肝脏5个、肾脏29个)、角膜22枚,使52名患者受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海鑫指出,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既符合人道主义原则、符合国际人权共识,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充分体现。他充分肯定了苏州市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以来的工作。他说,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可圈可点,但是前有标兵,后有追兵,要发扬优点、依法实施、规范操作,进一步探索新路子,满腔热情投入、扎扎实实推进,力争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陈小康副局长表示,人体器官捐献挽救了危重患者的生命,实现了生命的延续,是一项伟大壮举。为进一步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信息员要增强意识、把握时机,努力发掘捐献资源;各级医院要掌握指征、遵守规范,提高捐献业务水平;要扩大宣传,增加激励措施,营造良好捐献氛围,大力推进捐献工作,促进苏州文明城市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成果。
会上,医学伦理专家、捐献协调员分别对脑死亡的判断、捐献流程、捐献案例等进行了培训讲解,分享了成功的经验。参会医院还领取了捐献折页、张贴画等宣传品。
(消息来源:苏州市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