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苏州市红十字会工作汇报后的讲话
2006.12.04
(根据记录整理,已经本人审核)
我这次来苏州仅一天半时间,但对苏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留下了深刻印象。看了红十字会几个有特色的工作后,总体印象非常好。你们的工作很全面,应该祝贺并充分肯定你们所取得的成绩。
刚才,谭颖同志汇报了苏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了努力把苏州建设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影响力的现代经济强市、文化教育名市、文明法治城市和社会和谐城市的奋斗目标。也讲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思路和红十字会工作的重点。这些意见都很好。我相信,苏州在“十一五”期间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苏州的红十字事业也一定会得到很好的发展。
苏州红十字会的工作有很多特点。其中一个特点是,不仅为构建和谐苏州,帮助本地困难群体做了大量工作,而且先后与江苏盐城、四川内江建立了友好协作关系,给予他们很大帮助与支持。尤其是内江,得到苏州红十字会多年的帮助,当地党政领导和红十字会的同志们对此特别感激。
你们在对台事务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作为对外开放的城市,红十字会应该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配合政府多做一些工作。昆山台资企业很多,红十字会不仅要做好查人转信工作,在与台企合作、为台商服务等方面,都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你们的老年康复医院和博爱学校确实办得很好,为“一老一小”服务,很有特色。在全国,红十字会能支持并创办这样的事业还不多。目前,我国的老年人越来越多,而老年关怀工作相对滞后。红十字会支持创办老年康复医院,既解决了一些家庭的困难,满足了社会上特殊群体的需求,又传播了红十字精神。红十字会创办的矫治脑瘫儿的机构我在香港看到过,但在内地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老年康复医院和博爱学校的工作人员遵循红十字会的宗旨,为照顾老年人和脑瘫儿童付出了自己的一片爱心。当前,他们的工作中还有一定困难。我相信,在苏州市政府和红十字会的支持和帮助下,这两个机构一定能办得更好。我希望你们把这“一老一小”办得更好,不断总结经验,让大家都来学习。其实这些事也是政府的责任,现在可能一时还顾及不到,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香港就是这样,政府对一些公益事业制定规范,向民间机构购买服务,只要你办得好,政府就出钱加以支持。这些公益事业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就不容易坚持下去。
飞索半导体有限公司与苏州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德善”救助计划的做法很好。许多外资企业形成了一种理念,认识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注重树立企业形象、重视对员工的素质培养。他们认为红十字会是国际性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组织,值得信赖与合作。你们主动与这些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人道救助活动,这一点很有特色,应该总结宣传你们的经验,在中国红十字报上报道。供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学习借鉴。苏州红十字会在与外资企业合作中,通过设立项目开展定向救助,如救助贫困尿毒症患者。这样做,有固定的救助对象,募捐款项的使用很透明,效果很好。青岛也有与韩国企业合作的经验。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公益意识还不强。据了解,国内工商注册的企业中有90%从未参加过公益捐赠。希望通过宣传推广苏州、青岛等地的经验,对我们的民营企业参与慈善事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在红十字运动的理论研究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你们和苏州大学合作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并编辑出版了有50万字的中国红十字运动编年工具书,对开展中国红十字运动的理论研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建议总会与你们合作,推进红十字运动的理论研究。
关于积极推进理顺县一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问题。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到现在已经13年了。这部法律明确规定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要依据国家宪法、法律、日内瓦公约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省一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已全部理顺。截止今年12月1日,全国76.8%的地市一级红十字会和19.8%的县一级红十字会理顺了管理体制。因我国县一级情况比较复杂,我们对理顺县一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不搞一刀切,但希望各地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如果县一级不理顺,红十字会工作就难以向基层延伸。据我了解,各地县一级红十字会的编制不一样,有的有二、三个编制,有的有五、六个编制。我们一贯主张县以上各级红十字会的专职工作人员都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但如果红十字会不理顺管理体制,就会政社不分,红十字会就成了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不能按照社团的运行机制开展工作。我听吴锡军会长讲了昆山红十字会的情况,现在人员、经费、办公用房都解决了,基本上独立运作了。但我认为不要再由卫生局领导同志兼任红十字会的常务副会长。卫生部门的事情很多,任务很重,没有很多时间和精力管红十字会的工作。红十字会的工作面很广,它不仅仅与卫生部门有很密切的关系,与其它相关部门也有很多联系。红十字会由卫生部门代管,不符合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包括它应当是独立的)。问题的关键是要根据红十字会的性质,做到政府与社团分开。至于红十字会里党支部和党员的关系放在哪里、对财务工作怎样兼管等问题都是可以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的。我认为重要的是要为红十字会配备一个有相应的级别与能力,能独立负责做好工作的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干部。红十字会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几个专职人员就可以依靠他们作为骨干力量,广泛团结社会上热心于红十字事业的人士共同做好工作。听说你们县一级红十字会都有编制,只是放在卫生局里。卫生局应该把编制还给红十字会,编制不够的可以适当增加。我想苏州经济发达,给少数编制在财政上应该不成问题,可以算算投入产出。政府给红十字会的编制不多,但红十字会募集的钱、办的事情可以远远大于你供养的那么几个人。如广东珠海市红十字会只有5个编制,他们招募了1000多名志愿者,做了大量的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过去把红十字会放在卫生系统,国际上很不理解,这对红十字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带来不利的影响。总之,理顺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是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必要条件和组织保障,希望你们尽快理顺县一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