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09-8-29 22:45:39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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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召开
 
    8月25-26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在上海联合召开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珮云、常务副会长江亦曼,卫生部副部长、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委员会(OTC)主任委员黄洁夫等领导同志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同志到会致辞。会议分别由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苏菊香、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周军主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相关司局、总后卫生部医疗管理局、中华医学会移植学分会、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卫生厅(局)以及部分器官移植定点医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讨论;对境外开展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国内开展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上海、江西、南京、青岛、深圳等省、市红十字会分别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会议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江西、山东、广东、福建(厦门)、江苏(南京)、湖北(武汉)等10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珮云在会上强调,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崇高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又好又快地推向前进。彭珮云会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严格依法办事,并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完成这项光荣艰巨的任务。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在会上说,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红十字会接受政府委托,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既符合红十字会的宗旨和人道精神,也满足人民群众的医药卫生需求。中国红十字会参与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仅限于非活体、非血缘关系的人体器官捐献。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讲话中指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基石,是关系我国今后器官移植事业能否良性发展的关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支持、配合红十字会开展这项工作。
    会后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红十字报、健康报、中国医学论坛报、香港大公报、中国日报等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发布会,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副会长苏菊香回答了记者提问。
(消息来源:中国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姚惟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