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红会:红十字示范村创建工作重实效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09-12-15 6:28:19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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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红会:红十字示范村创建工作重实效
 
    近日,盐都红会机关组织成立评估小组,采取察看阵地建设、调阅台账资料、走访会员家庭、慰问特困农户方式,对辖区内潘黄仰徐、郭猛三湾、大冈民生、卧龙等十个村(居)红十字服务示范创建和博爱活动开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通过检查,参与创建村红会组织健全、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充实、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设施齐全、博爱活动开展正常、群众满意度高,并能够根据村情,积极申请实施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红十字救助项目,达到市级验收标准,正在着手申报市红十字会验收。

    自2008年创成全国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区后,从09年元月起,根据市红会示范村创建通知要求,盐都红会顺风趁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重心下移,延伸村居,示范引路,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农村红十字服务示范村创建工作,开辟了农村红十字服务的新领域。在集中精力深入调研基础上,确定红十字会员小组健全、农民会员比例较高、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红十字救助、服务活动开展得好的八个镇的十个村参与前期创建。区红会制定下发了创建指导方案、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为各村红十字服务站统一配备了八项硬件设施,培训指导相关镇红会明确专人负责示范村创建工作;相关镇红会在狠抓“基层组织、救助体系、便民公益、志愿服务、博爱项目、宣传文化”建设同时,按照区红会的统一要求对创建村进行分类指导;创建村遵循以人为本,以村居内的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以村红十字服务站为依托,因地制宜,利用现有资源,突出红十字特色,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充分发挥自身在救灾、救助、救护、急救等人道领域里的服务作用,并通过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友爱联系与帮助体系来促进村居能力的提高,充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盐都区红十字会 王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