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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06-8-8 8:29:21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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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史修志岂能如此颟顸
——《中国红十字会二十年大事纲目》批评



池子华

  编史修志,承传历史,历来被视为一项重大文化工程。作为史传载体的志书,其“传真性”倍受重视是理所当然的。“大事记”,志书的有机组成“部件”,不言而喻,扮演着探赜索隐的“向导”角色,一旦失真,可将人们引入歧途,而历史付出“失信”的沉重代价。作为史学工作者,笔者从各类“大事记”中获益匪浅,并在自己的史著中有所借鉴。但有的“大事记”却让人望而却步,《中国红十字会二十年大事纲目》就是如此。
  《中国红十字会二十年大事纲目》(以下省称《纲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办事处编制,载入1924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辑出版的《中国红十字会二十周年纪念册》,1993年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亦将《纲目》收录其中。《纲目》素来被认为是了解中国红十字会早期历史的最权威的文献资料,无论是相关出版物如《中国红十字会的九十年》(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4年版)、《中国红十字事业》(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九十纪要》(台湾致琦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版)等,还是中国红十字会网站有关会史的缕述,均以此为蓝本,深信不疑。然而,正是这一《纲目》,传达着许多错误信息,望文生义者有之,张冠李戴者有之,捕风捉影穿凿附会者有之。限于篇幅,此处不可能对《纲目》中所出现的错误一一指正,仅举几例,足以使人不寒而栗。
  例一:第三年(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纲)(西历)七月六日,中国在保和会,签押日来弗红十字条约。(目)此即陆战时救护病伤条约,清政府派驻英公使张德彝,赴瑞士缔盟加入”。(《中国红十字会二十周年纪念册》第2页,以下仅注明页码)误。张德彝赴瑞士签约的时间是1904年6月29日,而非1906年7月6日。至于说“中国在保和会签押日来弗红十字条约”,更是驴头不对马嘴。实际情形大致如下:
  1899年5月,世界和平大会即“保和会”在荷兰海牙召开,清政府派遣原驻俄公使杨儒赴会。大会于7月29日通过《推广日来弗原议行之于水战条约》,(即《关于日内瓦公约原则推行于海战的海牙公约》。“日来弗”,即“日内瓦”的最初译名,“日来弗原议”是指《1864年8月22日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该公约又称“红十字公约”、“蓝本公约”)杨儒“当即在会言明,亦须详告政府,再酌画押”。返俄后,杨儒即上奏清廷,建议中国加入《水战条约》,“以示中国善与人同”[1]。清廷“依议”。12月27日,杨儒抵达荷兰,遵旨在《推广日来弗原议行之于水战条约》上“画押”。《纲目》所谓张德彝在“保和会”签押“陆战时救护病伤条约”,显然张冠李戴了。
  尽管杨儒在条约上“画押”,但荷兰外务部大臣强调:“日来弗原约,中国应先画押入会,方能将这次画押批准之件存储。”[2]这就意味着中国还应补签“原议”。作为推广约的《水战条约》,毕竟是从“原议”中派生出来的,“今推广条约既已画押,瑞士政府必须声请补签日来弗之原议,以免纷歧”。而且“别国有允从现约而未与原议者,均已向瑞士补签”[3],中国自然也不能例外。但由于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的干戈扰攘,没来得及补办加入“原议”手续,于是才有1904年张德彝的瑞士之行。
  1904年3月26日,出使美国大臣梁诚上奏朝廷,“请联约各国仿设红十字会”[4]。接着,3月28日,御史夏敦复有“奏请成立中国红十字会片”上达[5]。在创建中国红十字会的一片呼声中,在1904年3月10日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的前身——成功组建的推动下,补办加入“原约”手续取得创建红十字会资格的时机已经成熟。1904 年4月25日,外务部上奏朝廷,请颁驻英大臣张德彝补签日内瓦红十字会原约全权敕谕[6],朝廷准奏,颁给驻英使臣张德彝补签原约“敕谕”:“兹特命尔为全权大臣,办理入会事宜,会商大瑞士国驻英使臣,知照总会补行画押。尔其敬谨将事,毋负委任。特谕。”[7]张德彝奉到“敕谕”,即启程前往瑞士,6月29日,在日内瓦补签“原约”即《1864年8月22日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中国由此成为国际红会会员国。
  1906年4月14日,清政府任命出使荷兰大臣陆征祥赴瑞士日内瓦,出席《红十字会公约》修订会议。7月6日,《日内瓦改正红十字条约》颁布,共9章33款,除第六、八章外,余由出使荷兰大臣陆征祥“从众画押”。《纲目》应该指此而言,只是所签押的不是“日来弗红十字条约”,而是“改正”条约,签押人不是张德彝,而是陆征祥。
例二:第九年(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纲)日本赤十字社介绍本会于瑞士万国红十字会联合会,加入联盟。(目)辛亥之役,本会救护掩埋,成绩大著。日本赤十字社特派员有贺长雄博士经驻沪日本领事有吉明君介绍,来沪参观成绩,深为嘉美。本会理事长沈敦和,与有贺长雄博士暨日本医士,迭经商榷,参照东西各国成法,制定本会章程六章二十条,旋经会员大会通过,即行刊布,由是本会规模粗具,基础渐巩。日本赤十字社社长松方侯爵,特为介绍于瑞士万国联合会。联合会会长阿铎尔君电允加入”。(第5页)按“联合会会长阿铎尔君电允加入”事在1912年1月12日,时间上没问题。但有贺长雄博士莅沪协助修订《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日本赤十字社社长松方侯爵介绍中国红会加入联合会,均为上年之事,《纲目》不审,以致以讹传讹,如《中国红十字会大事记略》即谓“(1912年)1月上旬,日本红十字会特派有贺长雄经驻沪日本领事介绍,到沪参观……。”[8]
  关于有贺长雄上海之行的具体时间,根据他自己说,是从1911年11月26日到沪至12月11日回国,其间“该会理事总长沈仲礼(即沈敦和)君,每日带秘书、通译前来……谘询红会详细办法。有贺博士于二十七日先将条约缔盟,与万国红十字会联合之故,详细说明。沈氏闻之,深为致谢,并谓中国红十字事业,将来如能发达,皆为博士之赐。当将该会试行章程,求请修订。”[9]这是有贺长雄上海之行帮助中国红会“制定本会章程”之实情。由于出自有贺长雄之口,时间上当然不会有误。
  日本赤十字社社长松方侯爵致函国际红会联合会会长阿铎尔介绍中国红会加盟事在1911年12月26日,其函称:“中国红十字会已开办,设总会于上海地方。该会组织完全,办理合法,愿具保结,请即知照万国承认,以利进行。”[10]虽然此函刊登在1912年2月7日的《申报》上,但时间写得清清楚楚,不至于引起误解。另外,国际红会联合会会长阿铎尔复函松方侯爵,也说得明白:“十二月二十六号函悉,……遵将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设立总会得因,分咨各国红十字会总会,查照联盟,并谢介绍盛情。”[11]这些原始材料,红会自然“先睹为快”,而《纲目》竟“大意”出错,令人费解。
  例三:第九年(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纲)推举张德彝、荣揆、黄鼎、福开森参预美国华盛顿开第九次万国红十字会联合大会。(目)时值美国华盛顿开第九次联合大会,电请本会派员与会,爰即商准政府,推举驻美公使张德彝、参赞荣揆、留美学生监督黄鼎及本会顾问福开森,参与大会,宣布本会成绩,深为全会注意,由是本会成绩,万国皆知”。(第5页)这里的“荣揆”,实为“容揆”之误。容揆为清末著名学者、外交家容闳之侄,广东香山人,哈佛大学毕业,曾任驻美公使馆参赞、留美学生监督等职,亦为近代著名外交家。这是历史常识。就算《纲目》编者一时疏忽,将容揆笔误为“荣揆”,但将此时的驻美公使说成是张德彝,则是大错特错。张德彝(1847—1918年),汉军镶黄旗人,1901年以记名道赏三品卿衔任出使英、意、比大臣,1902年专任使英大臣,1905年即任满回国,而且,在他的外交生涯中,从未出任过驻美公使[12],所谓“驻美公使张德彝”,纯属空穴来风的无稽之谈。此时的驻美公使不是张德彝,而是广东新会人张荫棠,他于1908年任外务部右参议,1909年任左丞,旋即出任出使美、秘、墨、古大臣。他之就近参加第九届红十字国际大会,乃顺理成章之事。对此,红会史籍多有记载,仅举一例,可以为证,如吕海寰致沈敦和电称:“红十字第九次开会在即,业由大总统派驻美张星使代表莅会,敝处现请外(交)部转电张憩翁(张荫棠字憩伯——引者)加派驻美参赞容揆暨福开森为弟代表,随同张使莅会与议。”[13]红会史籍俱在,而《纲目》编者不加深究,看到“张星使”,即认定曾经受命前往瑞士补签《1864年8月22日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的张德彝,颟顸、轻率如此,令人遗憾。
  更可笑的是,《纲目》把中国红十字会首任会长盛宣怀误为吕海寰[14],附会出“以前则称盛大臣,监临会务,不称会长”。(第3页)殊不知“盛大臣”是当时报刊对盛宣怀的称谓,相应地称吕海寰为“吕大臣”,从未见把“盛大臣”(捏造出来的职务)与“会长”等量齐观。这一错误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不排除一时疏忽的可能,如在1910年5月12日《申报》刊登的《中国红十字会医学堂添招新生》广告中,就有“本会奉旨派盛大臣为会长”之句,这是指清政府任命盛宣怀为会长事,《纲目》编者可能产生“盛大臣为会长”的错觉,臆断“以前则称盛大臣,监临会务,不称会长”,以致以讹传讹。红会是国际性的民间社团,这样的“国际玩笑”开不得。
  从以上的例子中,可以想见《纲目》编者素质之一斑了。《纲目》错误如此之多,其“信、达、雅”不能不令人生疑。笔者无意全盘否定《纲目》的史料价值,但提醒读者注意是必要的,更希望编史修志工作者从中吸取教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向当世及后人奉献出高质量的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志书,这是本文写作的动机所在。


(原载香港《学术前沿》2006年第1期)


[1] 《使俄杨儒奏遵赴和(荷)都保和公会蒇事返俄情形折》,《清季外交史料》总第2392—2393页。
[2] 转引自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红十字手册》,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第10页。
[3] 《使俄杨儒奏遵赴和(荷)兰画押请补签日来弗原议并筹办救生善会折》,《清季外交史料》总第2406页。
[4] 《出使美国大臣梁奏拟联约各国仿设红十字会折》,《东方杂志》1904年第11期,第417—418页。
[5] 《御史夏敦复奏请成立中国红十字会片》,《历史档案》1984年第2期,第41页。
[6] 《外务部具奏补画红十字会原约折稿》,《大公报》1904年5月10日。
[7] 《颁给驻英使臣张德彝补签红十字原约敕谕稿》,《历史档案》1984年第2期,第42页。
[8] 孙树宏编写《中国红十字会大事记略》,《中国红十字》1990年第9期,第11页。
[9] 有贺长雄:《中国红十字会过去及将来》,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47页。
[10] 《中国红十字会特别广告》,《申报》1912年2月7日。
[11] 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8页。
[12] 陈旭麓等主编:《中国近代史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版,第413页。
[13] 《致上海沈仲礼电》,载《吕海寰往来电函录稿》,见《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编第58辑,第839—840页,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印行。
[14] 参见拙文《吕海寰是中国红十字会的首任会长吗?》,《河北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