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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06-8-8 8:41:14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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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宣传中的“辩证论治”
苏州市红十字会
 
  90年代以来,苏州人知道并了解红十字会者渐多,认识并投身于红十字事业者也显渐多。我会的知名度,无论在当地市民中,还是在全国红十字会系统中,都比过去明显提高,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事业的参与度也在不断提升。如今,本会已成为苏州市最为活跃的社团之一。这种社会效益的获得,很大程度上靠的是宣传,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舆论运作,为红十字会树立了“政府人道助手、社会博爱使者,大众求助对象”的形象,促进了当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我们的体会是:人道主义靠弘扬,舆论宣传树形象。当然,做好宣传工作有赖于务实有为的红十字事业发展。
  我们是怎样做好红十字会宣传工作的呢?在10多年的实践中我们感到要处理好5个方面的辩证关系:
  一、   自己宣传与宣传自己
  红十字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大家都有共识,无须赘述。各地红十字会都很重视宣传,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许多地方红十字会还都建立了自己的宣传载体,如出版小报、编印简报、开通网站等等。我们不妨将其称为“自己宣传”。无论哪种宣传形式,各有千秋,无可厚非。但我们根据自己的情况,考虑到人手、经费、时间、精力诸因素,长期以来既没小报亦无简报,却在新千年的第一个“5·8”那天开通了全国首家地市级红十字会网站(网址:www.szhsz.org  欢迎点击,上网浏览,批评赐教)。我们觉得,一个地级市出版小报化钱多、人手紧、责任大、影响小,从组稿、编排、画版、印刷到发行,各项投入与小报的传播范围不成正比,有点得不偿失。编印简报则传播面更窄,邮寄费用倒不低。如果我们借助新闻媒体来宣传自己,不仅影响范围远远超过小报与简报,而且基本不发生直接费用,也不会因不慎出错而被追究责任。这种“宣传自己”的效果往往好于“自己宣传”。从这个角度讲,“宣传自己”具有“事半功倍”的优越性。
  那么,我们为什么选择开通网站来“自己宣传”呢?众所周知,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世界缩小成为一个“地球村”,上网已成为现代人获取信息、了解知识、互相沟通、谋求发展的越来越重要的渠道。就其传播面来讲,能直接面向全世界任何一个只要具备上网条件的角落,而小报与简报则达不到这个程度,不具备这个功能。而且,网络的容量可以是无限的,表现手法是多样的,图文并茂,可读性强,别人想从我们的网站摘录什么资料,只需下载、打印即可,这种无纸化传输十分便捷。网站的内容可及时刷新,与时俱进。现在,我会的重要活动基本实现了当天放上网页,图文并茂供全球浏览。更何况,我会网站的建立是苏州市书然医药信息服务公司赞助的,每年仅化费不到一万元的域名注册费和网页维护费用,何乐而不为呢?这种 “自己宣传”的载体,因其现代化、高科技而备受我们青睐。每隔一段时间,我们就刷新一次网页,从首页到栏目,从文字到图片,从链接到互动,都以崭新面貌出现,容量也扩增了好几倍,可读性、可看性、互动性、新闻性都大大增强。新设的新闻专栏随时将我们的活动放上网页,与当地媒体的用稿速度不相上下。
  为了“宣传自己”,10多年来,我们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发表红十字题材新闻稿件及文字、摄影作品5000多篇次。其中,中央和省级新闻传媒用稿各占20-30%左右,余下50%左右为市级用稿。如前所述,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我们自己,对经费少、人手紧的地方红十字会来说应该是理想的选择。可以说,但凡本市范围的各项红十字活动及先进单位、典型人物、经验体会,只要是有新闻价值的,我们都能做到报纸有文、电台有声、荧屏有影,基本无漏报。
当然,“自己宣传”与“宣传自己”,两者不可偏废,各地都应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与安排,发挥各自长处,达到有机结合,实现“低投入、高产出”的效应。
  二、   志愿新闻者与新闻志愿者
  我市借助新闻媒体“宣传自己”,在人才方面主要是依靠了两支队伍:一是志愿新闻者,即有志于并很愿意从事红十字新闻工作的通讯员队伍;二是新闻志愿者,即传媒方面的条线编辑记者和新闻部主任、分管主编、台长等,他们是以新闻职业为红十字运动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我市的志愿新闻者队伍,比较精干,只有20多人。全市10多年里累计发表5000多篇次红十字新闻等方面稿件,主要出自他们笔下。一方面,我们制定例会交流、业务培训、考核奖励、自然淘汰等一系列制度与政策来激励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他们自身具有强烈的红十字意识与奉献精神,因而我市红十字新闻宣传能够长盛不衰,逐年进步。如果没有这支队伍,仅靠红十字会几位专职干部,恐怕难以达到现在的程度。
  至于新闻志愿者队伍,是1999年建立的。那时我们建立健全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分别在教育、园林、卫生系统以及部分企业与乡镇组织起更多的红十字志愿工作者。我们想到宣传是如此重要,何不把那些长年热情地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新闻界朋友请到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中来?这样他们会更看重红十字会的神圣,更有责任感地支持我们。我们的动议得到市委宣传部领导和各新闻单位的一致赞成。于是,我市红十字志愿者队伍中又增加了一批“老牌”的新生力量。出任我会副会长的市委宣传部高志罡副部长亲任市红十字新闻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成立那天,大家都来了,更重要的是他们视志愿服务为己任,对红十字新闻宣传的支持更大、效果更好。从2002年5月起,我们又把这支志愿者队伍扩大到县区级,人员达到40多名。
  三、   人道传播与人为运作
  2000年,我省的国际人道法传播在全国拿了个冠军,而苏州又在全省得了个第一。这既是上级的鼓励,也是自己的努力。
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培训,是中国政府和总会向国际联合会的承诺。要使纸上的嘴上的得以实现,还须各级地方红十字会去实施。从这个角度讲,人道传播有赖于人为运作。也就是说,人道法不会自行传播出去,其传播范围的大小,传播质量的高低,完全是“人为运作”的作用。俗话说,“事在人为”嘛。
  我们在认识上,是把人道法传播的人为运作归入宣传工作范畴的。作为一贯重视红十字宣传的苏州,理应在人道法传播上有不俗的表现。于是,我们向常务理事会建议,把人道法传播培训列为当年的“第一号重点项目”。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和红十字会加大力度取得成效。
  我们的传播培训先从常务理事会做起。这些分别担任市人大、政府、政协及市有关部门领导的常务理事带头做学生,看录相、听授课、做试卷、答问题,认真之至,也觉获益匪浅。尔后,我们在4月份全面部署了人道法培训的计划,明确了对象、内容、方式与要求。各县级市和区也都给以足够的重视,在认识上、制度上、组织上、措施上落实到位。
我们根据基层实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培训与考试相结合、长会与短训相结合的办法,利用理事会议、工作会议、纪念活动、专题办班、夏冬令营等形式,短则半天,长则两天,区别对象,分而训之。程序上都按照授课讲解、观看录像、现场答疑、习题测试、公布答案等5个步骤,由会内到会外,分步实施,培训累计达25607人次。我们还考虑到社会上VCD机比较普及,而录像机相对难觅的实际,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提供的传播培训录像带刻录成VCD光盘200余套,除下发基层播放外,还免费提供给前来索取光盘的兄弟城市红十字会。我会还在全国较早地对部分市级机关公务员、驻苏解放军野战医院官兵进行培训。为检验培训质量,我们还自行编印了A、B两套试卷,共印发2万多份,回收率高达90%以上。
从以上做法和效果来看,人道传播要搞好,人为运作很重要。人不为,则道失传也。
  四、设备投入与广告投入
  前面说了那么多,似乎没涉及到多少资金投入的问题。但是,当真“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现实的。红十字宣传工作不可能没有必要的投入。我们感到有两方面投入是必不可少的:
  一是设备投入不可少。不可想象一个重视宣传工作的地方红十字会连起码的宣传设备都没有。近年来,我会先后投资近30万元,购置多媒体投影机、高速印刷一体机、电子书写板、高级照相机(2台)、掌中宝摄像机、电子扫描仪、数码照相机(3台)、台式电脑(3台,其中1台可刻录光盘)及手提电脑等宣传办公设备16台件,而且“与时俱进”地及时更新升级。这在全国地市级红十字会中是比较现代化的。有了这些设备,我们能将录像或照片资料输入储量达120G的电脑硬盘保存,并可根据需要分专题编辑刻录成VCD光盘或电子相册;可以在一小时内印刷成千上万份宣传品;还能将人道法传播教材和我们的年度总结或每项活动状况制成多媒体幻灯片或VCD光盘,既便于播放,又可援赠兄弟红会运用或参考;我们给新闻单位发稿亦由邮寄函件到电话传真到发“伊妹儿”,真是越来越新潮便捷。从21世纪起,我们又实现了年终总结电子化——每年制作一盘图文并茂的全年活动电子光盘,既用于保存,又用于宣传交流。这些时尚的高技术设备使我们的宣传工作更加得心应手,如虎添翼。
  二是广告投入不可少。尽管我们很推崇事半功倍的借助媒体宣传方式,但如有条件的话,花点钱在媒体搞些联办节目,开辟专版专页也很有必要。此类广告投入会得到新闻单位的支持,只收一些制作成本费用,比起商业广告要便宜得多,但其宣传效果具有大容量、集中化的视觉和听觉的冲击力,留给观众的印象特别深。自《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先后与中央、省、市多家媒体联办过20多次专题节目与版面,其中有宣传《红十字会法》、《献血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的,有纪念“5·8”、纪念中国红十字会100周年、纪念本会成立80周年的,有报道1998年赴九江抗洪救灾的,有无偿献血与骨髓捐献的,还有联办健康类节目的等等。
  我们认为,在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地方红十字会,上述两项投入的多少可量力而行,但不宜顾此失彼,因其功能不同,作用不同,效果也不同。
  五、    订阅报刊与运用报刊
  红十字报刊是宣传媒体,重视宣传工作就不可能忽视红十字报刊订阅。我会10多年来《中国红十字报》和《博爱》杂志的订阅数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中一直保持领先,甚至比全国一半以上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还多。尤其是近几年每年增幅达10%以上, 2000年以来,我市所总会报纸杂志订数分別保持稳定在1700-1800份/册,超额270%完成总会下达的征订指标。按此计算,我市已达到每个基层组织订有报刊各2.5套;每80名会员即拥有报刊各1套。占江苏全省13个省辖市订阅总数的22%。  我市两个相对后进的县级市红会工作在进步,报刊订阅也双双达标,从而使我市下辖5个县级市报刊订阅实现个个达标“一片红”。其中昆山市最为突出,订数达600多份册,占全市40%,占全省9.3%。也就是说,全省只要有不到5个苏州市或10个多点昆山市的订数,就能达到全省所订报刊各7000份册的总量。我市《江苏红十字》的订数也已连续多年超万份,拿头筹,2003年以来保持1.4万份。我们的做法一直得到红十字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赏识与好评。早些年总会一位领导曾表扬我会说,如果全国各地红十字会都有苏州那样的报刊征订效果,那我们一报一刊发行量上升到二三十万份是很有可能的。
  订阅报刊,不是为了订阅而订阅,也不是为了在全国争个第一,图个虚荣而订阅。要不,每年花上八九万元钱得到一堆“包纸”和“杂纸”是很大的浪费。订报刊是为了学习,进而学以致用、指导工作、推进事业。总会领导曾经说过:“实践证明,凡是红会报刊征订好的地方,红会工作也做得好,反之亦然。”我们觉得这话很有实际意义,也很切中要害。如果我们想要做好红会工作,却又不读红会报刊,简直不可思议。我们以为,订阅报刊与运用报刊的辩证关系应当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红会报刊指导我们做好工作,我们的工作又需要报刊去宣传报道;对报刊需求越大则工作往往越好;工作越好则越需要报刊的支持与指导。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的传媒与载体,报刊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所谓运用报刊,说白了就是从报刊里获取红十字运动的新方针、新精神、新政策、新经验,进而用以提高我们苏州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水平。我们还经常组织基层红会干部学习报刊重要文件,或者专门下达文件向基层推荐报刊上的好文章以改进自己的工作。
  以上是我会开展宣传工作的若干体会与主要做法,同时也有一些探讨和研究。这些内容的主要方面,已被收入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网站,并以《宣传指南》电子版的形式向全球发表。此书的中文版已由总会报刊社翻译出版。我们将认真践行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进程中,深刻理解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文化内涵与渊源,进一步以丰富的人道实践和工作实绩为素材,继续努力扩大宣传。
 
(郝如一执笔)
 

 
发挥救助功能 构建和谐社会
 
王凯
 
  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是推进中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广泛,外延丰富。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和基本特征,其本质是“利益分配平等”。但这并不是说要搞平均主义,而是指一种利益的相对平衡状态,是利益的初次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形式,其他分配并存的同时,进行社会利益的再次分配,以防止贫富悬殊和社会的两极分化,把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普遍接受的合理范围内。
我国目前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阶段,在向3000美元阶段跃进。这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单纯追球GDP上升而不注意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经济将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倒退。只有注重重组社会结构、完善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化解各种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经济与社会才可持续发展。
  虽然我国人均GDP刚达到1000美元,但在社会公平方面的矛盾就已经凸显出来。中国政府在维护公平、扶贫解困方面的艰苦工作,使得贫困人口大幅下降,但现存的大量城乡贫困人口,扶贫解困效率的大幅下降以及贫富差距的急剧拉大,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障碍,也构成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
  我国改革开放初始的1978年,贫困人口有2.5亿,占总人口的25%,到1985年降到1.2亿,1993年进一步降到8000万,到2002年贫困人口减少到2820万。在20多年的时间里,贫困人口减少了2.2亿,可谓成绩巨大。但中国的扶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贫困人口基数仍然巨大中国每年有6000万以上灾民要救济,有2200万城市低保人口和2610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二是,减贫效率明显下降,1978年到1990年,平均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到2002年年减少贫困人口已下降到110万;三是,贫困人口不稳定,出现返贫现象,2003年贫困人口增加了80万;四是,贫困人口分布离散;五是,城市贫困人口大量出现;六是,我国的脱贫标准太低,如果按世界银行提出的每人每天2美元的标准,那么中国的贫困人口大约在1亿左右;七是,城乡差距拉大;八是,贫富差距急剧拉大更是对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障碍。以上最值得关注的是贫富差距问题,它形成社会的财富分配和占有的不公平。今年1月北京市统计局的一份报告显示,北京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由2000年的3.1:1扩大到4.7:1;2003年的一项调查显示,10%的中国富裕家庭占有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10%最低的收入家庭占有全部财产的1.4%。目前中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6,已经超过了0.4的警戒线。高收入者不仅是经济的优势,在参与社会活动、获得知识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使其获得更好的资源份额,使贫困人口更雪上加霜。
脱离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建立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分艰巨的任务。
  中国红十字会,其法定性质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职责直接或间接地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关联,特别是所确立的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作为红十字会的工作目标,更加体现了红十字会扶贫济困的人道宗旨。由于我国近年来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理顺,机构的独立设置与人员充实,除了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外,平常大量救助活动和救助形式都是围绕着救助贫困进行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红十字会组织是从事社会救助的专业机构,是建立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
  解决贫困问题,党和政府通过法律的、政策的、体制的手段及市场、税收、公共投入等方式继续作为。但仅靠政府是不够的,还应发挥社团组织的独特作用。
  红十字会组织在救助贫困、参与第三次分配、创建社会公平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领域的工作助手,在扶贫解困上作为政府的一种补充,具有明显优势。
  一、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政府主要对整体贫困者提供整齐划一的服务。而红会可以在人群、时间、额度和形式上采取多样化的灵活方式开展扶贫活动。
  二、具有丰厚的组织和人力资源。红会在全国有8万个组织,2577万会员及57万志愿工作者,为扶贫解困工作提供了组织和人力保障。
  三、具有参与第三次分配的良好条件。红会与政府、企业、富人、穷人都有着良好的关系,是其天然的纽带和桥梁。通过实现较富有的阶层帮助较贫困阶层,实现阶层之间的良好互动。这种移富济贫不仅帮助了穷人,还帮助富人实现了奉献爱心的意愿,对于缩小贫富差别、减少仇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都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推动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形成与发展。
  四、具有廉洁高效的社会效果。由于红会扶贫资源来源于社会自愿捐献者,这就必然要求红会具有公信形象,促使其廉洁自律。由于红会扶困资金主要来自社会,政府财政仅提供极少的支持费用,加之许多救助基于区域性互动,因而,红会有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五、具有较快的反应速度。红会关注的是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在最危困的人群中,在最危难的时刻,在最危险的地带,往往首先受到红会的救助和援助,因而红会具有较高的社会声望,进而促使其更易获得社会救助资源。
总之,红会组织在救助社会贫困、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也做出了很大贡献。随着红十字会组织的发展,在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重要力量。
 
 
(作者系本溪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关于红十字会筹资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
 
王凯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这一性质确定了我国红十字会组织的两大基本属性,一是以社会救助为主要任务,二是救助活动为社团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红十字会的行为带有很强的社会转移支付的性质,是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可以说,其职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稳定社会环境,进而,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立。
  红十字会的救助能力取决于其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即筹资能力。目前,虽然我国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已在各省、市(地)大体建成,但是,独立运行的基层红会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自身建设和开展社会救助活动时资金的溃乏,因而,筹资工作成为重中之重。在当前筹资管理的学习和讨论中,大多是集中在直接开展筹资的经验和方法上,对筹资的基本理论问题讨论较少。本文探求在这方面进行一些讨论,以期大家指正。
  一、关于筹资的基本概念
  筹资是源于一种企业行为,其本意是指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及调整资本结构的需要,通过筹资渠道和资金市场,并运用筹资方式,经济有效地为企业筹集所需的资金的行为。在我国企业筹资渠道主要有:国家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金融性公司资金、其他企业资金、居民个人资金、外商资金。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信用等。然而红十字会这种非营利组织(NPO)开展公益性质的筹资与企业筹资有着重要区别。首先,NPO的筹资是无偿的,通常称为募捐。它是指承担公益使命的NPO将分散潜在的公益资源动员并集中起来的过程,并通过服务提供给社会,同时解决自身工作和发展资金。所以,筹资渠道主要是财政补贴、居民和企业的捐助。其次,由于红十字会所筹资金用于救助和事业发展,不形成固定的商业利润,所以,红十字会的筹资方式主要是吸收直接投资。综上所述,由于红十字会的自身性质导致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的种种限制,因而为红十字会的筹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关于筹资的基本内容
  筹资一般理解为筹集资金,资金包括物资和货币。这样理解筹资的内容虽然简单,但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还可以理解为筹集资源。资源包括可利用的自然物资资源,社会成果资源和人力资源,这样就更加丰富了筹资的内容。进而,筹资还可以理解为筹集资产。资产按不同标准又有着不同的分类。如按流动性分,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性资产。流动资产主要有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应收及预付款。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按有无实物形态分,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等。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可以说,这样理解筹资的内容对于红十字会的筹资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例如,将以往工作中很少注意的无形资产和债权等内容纳入筹资的范畴无疑将扩展筹资的思路和方法,从而,提高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有利于解决资金匮乏的问题。
  三、关于筹资的基本对象
  目前,国际上公益筹资主要是五大市场。一是个人市场,也是主要市场。在美国,个人捐款占整个慈善捐款的80%。1991年,有72%的家庭捐款,平均899美元现金和424美元的财产捐赠。现金捐赠占家庭收入的2.2%,而在中国个人捐款比例很小,但潜力很大。二是企业市场。企业出于回报社会,树立企业形象、承担社会责任、增加产品销售、改善关系等目的,往往乐于进行社会捐赠。三是政府市场。红会开展公益活动,提供公益服务,弥补政府和市场的缺陷和不足,要求政府支助是必要的,也是法定的。政府支助可以包括办公场所、工作经费、政策待遇、奖励、减免税费、项目委托、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经营等。充分利用政府的政策和资助,历来是红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四是基金会/国际资助组织,大多数的基金会/国际资助组织都有捐款的义务,有许多是专为非营利社团提供公益赠款,支持开展扶贫等公益事业。五是联合劝募组织。它是在市场上统一筹款,根据规则分配给各种NPO。例如,我国的中华慈善总会主要任务之一是向各种筹款市场筹集款项,然后分配给其它NPO,它有计划发展成中国的联合劝募组织。此外,还有其它可能的途径,例如海关罚没的侵权物资,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工商税务机关等扣缴罚没的具有使用价值而又不易变现后上缴的物资,都可以募集用于救助等公益事业。
  四、关于国际NPO筹资的基本策略
  国际NPO筹资基本策略大致经历了三个导向阶段。一是产品导向阶段。其特点是:组织自定公益项目,实施产品导向策略,大部分捐款靠NPO高级管理人员关系网筹得,不存在专门的筹款人,即由少数人提供大部分资金,一般使用在组织建立发展初期。二是推销导向阶段。组织自定公益项目,实施推销导向策略,重在寻找潜在的捐赠人,并说服他们掏钱,靠大量的专门人员去做工作。目前,大部分组织处在这一阶段。三是顾客导向阶段。组织根据潜在捐赠人的意愿,设计、规划公益项目,并可同潜在捐赠人共同规划,把社会需求与捐赠人需求结合起来,这是在推销导向基础上的进步和发展。在我国,由于基层红会组织体制刚刚建立,工作大多处于起步阶段,所以,笔者认为国际筹资策略的三个导向阶段我们可以同时并用,有机结合,多方式、多渠道筹资,使其尽快走向快速发展的良性轨道。
  五、关于筹资财务管理的基本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益性筹资(社会捐赠)财务管理有一系列具体规定必须遵照执行。这些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捐赠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审计机关对社会捐赠资金审计实施办法》。以上这些法规对募捐主体资格、捐款事项、账户设立、账簿设置、凭证、捐赠协议、物资的入账入库、验收、出库分发、转赠变卖、免税等都一一作出具体规定,这些都应严格执行。特别是地、县级红十字会由于编制有限、缺少专业人员和管理经验,重募集、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应在短期内尽快改进。
  六、关于筹资绩效评诂的基本指标
  开展筹资绩效评估目的是总结经验和不足,改进方法,提高效率。一是对一个项目或一次活动的筹资,在结束时应形成筹资报告,内容包括参加筹资的总人数、收入总额、总成本、计算出每人金额数、筹资净收入、单位筹款平均成本、筹资成本回收率,以及捐赠结构、达到目标程度等,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二是对筹资人员绩效评估,其项目包括组织者、志愿工作者、其他人员的参与情况、工作总时间、单位时间筹款额、单位时间筹款成本、为筹款活动提出的建议。三是进行成本效益考核,控制筹资成本不能过高,我国红十字会限定专向筹款提取3-5%,而发达国家一般在10-20%,因此,要特别注意防控筹资成本过大。
以上几个方面仅是个人对于红十字会筹资工作中应了解的基本问题的一点看法,有不足之处,请大家指正。
 
(作者系辽宁省本溪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