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子华发表《红十字会创建:中国慈善界“第一伟举”》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7月20日发表池子华文章《红十字会创建:中国慈善界“第一伟举”》,全文转载如下:
慈善事业的主体之一是民间组织。在众多NGO中,红十字会更具有活力与魅力,显示出勃勃生机。红十字会(有的国家称红新月会、红水晶会)在全球有186个成员国,与联合国、奥委会并称为三大国际组织。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3月,是近代以来历史最为悠久的民间团体。作为“舶来品”,红十字何以能在中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
西学东渐与红十字的“登堂入室”
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国门被打开,“西学东渐”与“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潮流相互激荡,开启了中西文化交流的新时代。在此大背景之下,西方慈善思想以传教士、新兴报刊、归国外交官等为载体,开始在中国传播。教会医院、学堂、育婴堂等具有慈善性质的机构如雨后春笋,纷纷创办,加之传教士的赈灾行动,西方慈善事业作为“西学东渐”的一叶方舟,“登陆”中国。 红十字会源起于战争救护。1859年6月25日,“红十字运动之父”亨利·杜南在意大利索尔弗利诺目睹了一场惨祸——法、意联军和奥地利军队的鏖战刚刚结束,4万多死伤士兵被遗弃战地。杜南见此惨状,立即组织当地妇女、儿童、医生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治。这段“不愉快的往事”使他萌发建立伤兵救护组织的构想,一旦战争爆发,就能够“以真诚的博爱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战时的慈善工作中去”,实施有效的救护。在他的奔走呼吁下,1863年2月9日“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1880年改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瑞士日内瓦成立,其标志着红十字的诞生。1864年8月22日,在日内瓦召开了有12国全权代表参加的外交会议,签署了《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红十字运动在西方蓬勃发展起来。 1874年5月,日本在台湾寻衅滋事,中日两国发生冲突,上海的《字林西报》、《申报》等开始讨论战争救护问题,但没有点出“红十字”之名。而据1898年5月9日《申报》报道:早在1888年,英国医生梅威令在台湾开设伤科医院,招收福建、台湾聪慧子弟数十人,教授战地救伤之法,学成后至上海租界工部局广场进行演习。这是我们目前所见有关红十字在中国活动的最明确记载。这说明,红十字“登堂入室”,正式进入中国人的视野。
人道主义:中西会通的慈善文化
如果说《字林西报》、《申报》的论说以及梅氏红十字医疗救护队的上海演习如昙花一现,并没有给人们留下多么深刻记忆的话,那么甲午之战让中国人真正认识到了红十字的魅力。 甲午战争期间,一方面,在华西人尤其是传教士先后在牛庄、营口、烟台等地开办红十字医院,收治伤兵。上海各国领事、传教士、驻沪外国银行董事也发起成立了红十字会,借助《申报》等大众传媒,筹款募捐,尽管“该红十字会实际是一个募捐筹款的机构”,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红十字会组织,但对日后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开展不无裨益。 另一方面,成千上万赤十字社(日本红十字组织之谓)志愿者不辞艰险,远道而来,深入战地,救死扶伤,令中国人颇为惊讶。而对他们“不特日兵临阵受伤蒙其医疗,即华兵之中弹而仆者,亦不分畋域,一体留医”之举(《中国亟宜创兴红十字会说》,《申报》1899年4月10日),更是肃然起敬,“其实心行善,畛域不分,诚哉可嘉而敬焉!” 毫无疑问,甲午战争中在华西人和日本赤十字社的救援行动,使国人从直接的“观摩”中受到刺激与启发,认识到红十字之于战争救护、灾难救助、社会救济的重要性和弥补这一“缺陷”的必要性、紧迫性。这样,以甲午战争为嚆矢,中国红十字的启蒙运动——传播红十字知识,成为中国人的自觉行动。有识之士以《申报》、《大公报》、《中外日报》等权威报纸为平台,宣传鼓动,希冀闪光的红十字早日“照耀于中国”。 红十字的启蒙运动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自觉行动,是因为以博爱为主旨的红十字人道主义在国人的心灵深处完全可以激起共振、产生共鸣。中国是“仁”的国度,所谓“仁者,爱人”,其实就是博爱,孔子的“泛爱众”,墨子倡导的“兼爱”,是对“仁”的最好诠释。红十字较之任何其他五花八门的“西学”,更容易在中国传播,更容易被中国人所认可、接纳。
在“融通”中实现对接
外来的红十字会与中国本土的善堂(善会)颇为相似,或者说有可比性,这对西方慈善事业的“东渐”及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兴起,同样至关重要。 善堂是在中国盛行的一种慈善组织,它的职能就是“行善”,“所行善举,则育婴焉、恤嫠焉、施棺焉、掩埋焉,冬则施衣,夏则施药,地方之穷而无告者养生送死之事,皆于是赖焉,凡此善举,无论通都大邑、城乡市镇之间,皆大略相同。”(《论清查善堂事》,《申报》1897年3月15日)这些都是中国人耳熟能详之事。当红十字走近中国之时,人们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而“拿来”为我所用或者与善堂“融通”,并不感到有什么不自然,1899年成立的中国施医局、1900年出现的中国救济善会等,擎起红十字旗,可视为这种“融通”、嫁接的结晶。值得注意的是,1904年3月26日,中国驻美使臣梁诚在给清政府的奏折中还说红十字会“命意略如内地善堂,以拯灾恤难为义务”,“各省善堂成效昭著,董其事者,富而好善”,可以“兼办(红十字会),可毋庸另设会所”。但红十字会毕竟是全国统一的社会团体,善堂是地方性的慈善组织,如何协调?梁诚建议“以京师善堂为总会,复于行省商埠酌设分会。平时施医赠药,兼办军医学堂,战时防病疗伤,责令随营照料”,把善堂改造成红十字会或合二为一。从这些行动和言论中,我们可以发现,把红十字会比附善堂,屡见不鲜。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人们对红十字的本质还缺乏深刻的理解。不过,“似曾相识”的感觉,使认识的鸿沟不再。在这里,善堂为红十字走进中国,架起了一座桥梁。 总之,在西方慈善事业“东渐”的潮流中,红十字登陆中国。经过有识之士的启蒙宣传和“移花接木”的实践,红十字会在中国的创兴已是水到渠成。1904年3月10日,为援救遭受日俄战争蹂躏的东北难胞,中、英、法、德、美五国代表集会于上海,发起成立上海万国红十字支会(“万国”,即国际之意,“支会”,即分会,以与瑞士总会相区别。3月17日,改名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五国合办),因“在中国地方创始承办,中国遂永有红十字会主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中国红十字会由此诞生。 中国红十字会的创建,是中国红十字运动史上的里程碑,《申报》发文称之为近代以来中国慈善界“第一伟举”,同时也是西方慈善事业“东渐”影响下中国传统慈善事业走向近代的标志性事件,意义重大而影响深远。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总第107期特别策划“面向21世纪的中国慈善事业”文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