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开展《红十字会法》执法调研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0-10-19 8:21:43 点击开始打印

页面地址是:http://hszyj.net/article.asp?articleid=2122
 
全国人大开展《红十字会法》执法调研
 
    2010年10月11日至15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调研组赴福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执法调研。调研组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李志坚带队,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兼国务院参事马力、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室巡视员陆应江等相关人员参加调研,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在听取福建省政府关于《红十字会法》在福建省的执行情况汇报后,先后赴福州、宁德、厦门三个地市进行了实地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听取了福州市政府、宁德市政府、厦门市政府关于执行《红十字会法》的情况汇报,实地走访了当地社区、乡村、学校以及红十字医院等相关单位,深入了解基层红十字会依法建会、依法履职及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调研组还向省、市有关党政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编办、财政、教育、民政等)详细了解了当地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了有关意见和建议。李志坚副主任在调研时指出,从听取汇报和个别走访的情况来看,福建省执行《红十字会法》总体情况是好的,省人大制定了贯彻《红十字会法》的配套法规,省政府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配套文件,各相关部门依法对红十字会工作给予了支持、协助、保障和监督,绝大部分县级红十字会依法理顺了管理体制,但各地的情况还不平衡,他希望各级政府能够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从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认真贯彻实施好《红十字法》,依法解决好各级红十字会的人员编制问题、理顺管理体制问题、经费保障问题,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据悉,11月份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还将组织赴四川省进行《红十字会法》的执法调研。
(消息来源:中国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