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红十字会法执法调研组四川调研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0-11-4 19:32:02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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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红十字会法执法调研组四川调研
 
    11月1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志坚,率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红十字会法执法调研组到四川调研、调研、督察四川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有关情况。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甘道明等参加座谈。
    会上,李志坚副主任委员首先肯定了四川省红十字会在作为政府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在5.12抗震救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得了胜利;在灾后重建工作中,也一马当先,取得了援建项目100%开工,竣工率98%的好成绩。同时大力推进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加强了红十字会的工作能力。
    汇报会上,四川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四川省红十字会副会长何旅章、四川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文家碧分别向调研组汇报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及四川省红十字会的基本工作情况,并向调研组提出了省红十字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希望调研组给予帮助及支持。
    会上,调研组就红十字会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与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讨论。 
    最后,调研组一致充分肯定了省红十字会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认为我省的红十字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李志坚副主任委员还指出,红十字会是专门从事人道救助工作的社会团体,是一个国际性的组织,也是我国目前唯一有法的公益组织。发展红十字运动在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是共同的潮流。
    自«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以来,四川省各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依法合力推动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各级红十字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建会、依法兴会,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无论是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还是2010年的玉树地震,以及今年的8.13泥石流,还是应对历次洪涝、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各级红十字会都能够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公益募捐,汇聚社会人道救助力量,及时开展救灾、救护、救助工作,为受灾群众做了大量好事、实事、善事,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及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在海峡两岸交往联络方面,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组织独特优越性,抓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坚持"以交流为渠道,以活动为载体,以项目为重点,以落实为关键"的工作思路,开展两岸灾害救援互助,推进了蜀台友好交流合作。并提出要加快理顺管理体制工作的步伐,要不断充分认识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开创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要不断创新,做出成效,不断取得公众认可,提升红会社会形象,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其他地区的红十字工作经验,推动红十字事业取得更大的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要依法关心支持红十字会工作,按照«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要求,在红十字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及时帮助红十字会研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红十字会能够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国务院参事马力,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口卫生体育室巡视员陆应江,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王汝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何旅章,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国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克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玉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国文,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文家碧出席了会议,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广电局、省编办、省教育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消息来源:中国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