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红会通报“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调查及处理情况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1-4-18 22:49:03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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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红会通报“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调查及处理情况
 
    近日,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发票在部分网络传播,引发网友热议。获悉情况后,上海市红十字会迅即做出反应,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通报处理情况。核查结果显示,该笔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区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此次活动为公务活动,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公务接待标准。目前,超标款项已经全部退回。
    4月15日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会同卢湾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4月16日上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卢湾区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卢湾区红十字会该项开支的原始凭证(发票等)、记账凭证和账册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卢湾区红十字会于2011年2月28日以“红十字会工作会务费”支付给上海慧公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859元;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区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活动系卢湾区红十字会与相关企业协会商洽工作的公务活动,参加人员17人,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公务接待标准(人均150元)。
    据悉,卢湾区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已经全部退回。
    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现象,要求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本地有关部门拨给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的使用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进行使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上海市红十字会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市红十字系统“人道基金”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和使用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同时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继续严格依法履职,切实保障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在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全部用于救灾救助等人道主义事业上。
(消息来源:中国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