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就“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事件做出通报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1-4-18 22:51:44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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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就“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事件做出通报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通知要求,强化勤俭办事业的作风,4月18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就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调查及处理情况,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铁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进行通报,并向各级红十字会再次提出工作要求,禁止铺张浪费。
    总会要求,要强化勤俭办事业的意识,在工作中进一步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严格禁止铺张浪费。
    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分渠道明晰管理行政事业性经费和捐赠资金,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
    要采取得力措施,严格财务纪律,严禁使用捐赠资金开展公务活动,在开展公务活动时严格遵守各地相关的财务制度,严禁超规定、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
    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的规范和透明,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让公众全面了解红十字会工作,提升红十字会透明度。
    要认真总结此次事件的深刻教训,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总会希望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强化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消息来源:中国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