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认真贯彻华建敏会长讲话精神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1-6-12 9:06:52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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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认真贯彻华建敏会长讲话精神
全面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
 
    2011年1月17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在扬州视察期间指出:要在中小学、大学全面地推开自救、他救、互救、逃生避险,扬州要在已经开展这项工作的基础上,做成一个品牌,一个特色。按照华会长讲话精神要求,扬州市积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促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发展。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事业发展
    1月23日,市委书记王燕文主持召开五届市委第122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华会长讲话精神,要求全市上下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华建敏同志在扬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要把加强应急演练与开展全民救护培训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学生自救、他救、互救、逃生避险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升城市应急水平和全民救护水平。二要充分发挥扬州市中医药方面的传统特色与优势,广泛开展各类义诊活动,推进红十字会事业特色化发展。三要把红十字会工作融入幸福扬州建设的大局,加强人文关怀,丰富幸福扬州内涵,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把人文关怀、仁爱爱人的精神和理念落到实处。
    4月28日,市政府下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市县两级红十字会、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文明办、共青团负责共同推进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确保2011年底前在全市所有高校、职业学校、中学和小学建立红十字会。二是围绕学生发展,开展一系列青少年红十字活动。根据不同年龄、不同知识层次学生的实际情况,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红十字生命工程、博爱工程、红十字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学校红十字工作创建达标活动。三是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水平。各级红十字会及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
    5月27日,扬州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会议,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高校及中小学校长参加。江苏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立明、扬州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董玉海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扬州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情况,牢牢把握贯彻华会长在扬州视察期间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常委会议精神、以红十字精神推动学生德育工作、以学校红十字工作推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发展这一目标,充分展示全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深入动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充分认识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部署全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掀起新高潮。
    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着力实施“三大工程”
    为在全市各大、中、小学中深入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扬州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卫生局联合制定专门实施方案,在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实施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三大工程”,努力提升学校应急预案水平、学生生命健康意识、学生自我保护本领、学生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实践精神和学生安全感幸福感。
    红十字生命工程。一是深入开展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知识培训教育,让学生正确认知身边的各种安全警示标识,了解本地常见的自然灾害的特征,学会各种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的方法。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制订和完善应对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火灾、踩踏、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和饮用水中毒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形成科学、合理的预案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让学生在演练中掌握避险逃生知识和技能。三是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开展生理卫生、心理卫生、常见病防治等知识教育,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四是在小学高年级、中学积极开展红十字会员急救操作培训,在大中专院校开展救护员培训。
    人道传播工程。在学生中广泛传播红十字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中学生、大学生中广泛开展无偿献血、预防艾滋病等教育;结合社会需要,为青少年志愿者提供实践红十字精神的社会平台,加强对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知识及技能教育,引导学生红十字志愿者参与敬老、助残等公益活动,让学生积极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红十字博爱工程。以培养学生人道救助、济困互助精神为目的,按照一事一捐,建立健全学校对因病因灾陷入困境学生及家庭的帮扶救助机制,确保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得到及时的爱心捐助。
    明确目标创新载体  大力实施达标创建
    扬州市对学校红十会工作提出了“八个一”的基本要求:一是有一个全覆盖的学校红十字会网络,二是各学校每学期至少有一次行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红十字会工作,三是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生命教育、演练和急救操作培训,四是每学期开展一次红十字博爱行动,五是每学校要有一个红十字活动阵地,六是每学期安排一定的活动经费保障红十字会工作,七是每学年要有一定数目的学校红十字宣传稿件发表,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组织一次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达标验收。
    为完善促进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扩大学校红十字工作普及率,提高工作水平,扬州市积极深化创建全国红十字模范学校、全省红十字示范学校工作,进一步组织开展扬州市红十字示范学校创建和红十字达标学校验收工作,全面推开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达标创建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将学校红十字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学校红十字工作符合基本要求的,由基层红十字会组织上报材料,由市红十字会会同教育等部门认定为红十字工作达标学校。此外每两年进行一次扬州市红十字示范学校评审活动,积极参与全国红十字模范学校、全省红十字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力争1%的学校创成全国红十字模范学校, 5%的学校创成全省红十字示范学校,30%的学校创成扬州市红十字示范学校,100%创成扬州市红十字达标学校。目前,扬州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学习华会长在扬州视察讲话精神,普遍增强对学校红十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将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与德育教育、素质教育、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融合,全面加强学校红十字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全市学校红十字会工作掀起空前热潮,开创了崭新局面。
 
(扬州市红十字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