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郭美美事件”再次声明
近日,“郭美美事件”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于2011年6月22日通过官方网站对此事件进行了郑重声明 。总会重申:
1、中国红十字会没有“红十字商会”的机构,也未设“商业总经理”的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我会一贯反对那些企图通过制造虚假信息进行炒作的行为,也希望社会各界以平和心态看待此类问题,不被利用。
2、6月24日下午我会已就此事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决定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国红十字会的良好声誉。
3、针对网上流传的某些与我会及相关个人有关的照片、微博、亲属关系的说法等内容,经核实,均无任何事实依据,纯属不负责任的谣言。对今后继续恶意炒作此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我会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希望媒体和网络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受众提供真实、公正、准确的信息,避免不实信息的传播。
5、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的同时,欢迎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会的工作予以监督。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