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园地]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1-9-30 15:39:31 点击开始打印

页面地址是:http://hszyj.net/article.asp?articleid=2534
 
红十字与企业社会责任
张立明
 
    “企业社会责任” 是近年来人们较为关注的一个话题。一提及“企业社会责任”,人们往往首先想到企业捐出钱款、捐出物品,回报社会。但实际上,这只是“企业社会责任”一个具体表现,“企业社会责任”还有更加丰富的内容。“企业社会责任”到底是如何产生、发展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它与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又有怎样密切的联系?诸多问题可能是很多从事人道救助工作的红十字人特别关心的问题。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反血汗工厂运动:企业社会责任的源头
    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要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企业发展要与社会道德规范相对称,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简称CSR)概念的提出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20年代,美国学者谢尔顿(Oliver Sheldon)和多德(Dodd)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但对它的含义及企业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却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争论。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美国劳工及人权组织针对成衣和制鞋业发动“反血汗工厂运动”,服装制造商Levi-Strauss的血汗工厂制度被媒体曝光。为挽救公众形象,该公司制定了第一份公司生产守则。随后,多家公司纷纷效仿,制定了自己的公司生产守则,后演变为企业守则运动。
    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引发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引起人们对保护自身利益、环境及人类长远利益的关注,纷纷开展劳工运动、环保运动、消费者运动、女权运动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引起联合国和各国关注,并获得社会学者和企业的认同和支持。
    90年代,国际上出现了CSR运动浪潮并逐步走上制度化发展轨道。许多跨国公司制定了企业内部社会责任守则,许多地区性、全国性及国际性行业组织也制定了外部社会责任守则,欧洲、美国、澳大利亚先后出现了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并逐步形成了一些评价体系和认证制度。
    2000年7月,联合国第一次全球契约论坛召开,提出各公司要共同遵守在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贪污四个方面的十项原则即“全球契约”(主要是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环保水平)。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数千家企业参加,中国全球契约理事会是联合国全球契约理事会成员之一。
    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要求。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要主动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企业发展要与社会道德规范相对称,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述上,不同企业和组织有所区别和侧重,如:
    联合国全球契约:应遵循全球契约十项原则,包括人权、劳工、环境和反腐败四个方面。
    世界银行: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欧盟: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把社会和环境密切整合到经营运作,以及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中。
    美国波士顿学院(从企业公民的角度):公司的成功与社会的健康和福利密切相关,它会全面考虑公司对所有利益相关人的影响,包括雇员、客户、社区、供应商和自然环境。
    英国“企业公民会社”:企业是社会的一个主要部分;是国家的公民之一;有权力,也有责任;有责任为社会的一般发展做出贡献。
    其它如世界经济论坛、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国际商业论坛、国际雇主组织等机构也有各自的表述,但内容和要求基本上大同小异。
    二、SA8000标准:一把双刃剑
    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产生重要的影响;却又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甚至给一些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为了消除各国、各公司名目繁多、交叉重复的社会责任守则给公司、消费者和公众造成的困惑,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 简称SAI)、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它国际组织,于1997年制定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简称SA8000标准)。该标准原则上每4年修定1次,适用于不同国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宗旨是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2001年公布的第1个修订版,分3个部分,54项条款,9个要素,每个要素又由若干子要素构成。
   (一) SA8000标准的主要内容
    (1)不许使用童工;
    (2)不得强制雇工;
    (3)必须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预防事故,健康安全教育,提供卫生清洁设备和常备饮用水;
    (4)尊重员工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力;
    (5)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员工和实行差别待遇;
    (6)不允许物质惩罚、精神和肉体上压制和言语辱骂;
    (7)必须遵守工作时间的法规,加班应自愿且应支付额外津贴,每周至少一天假期;
    (8)工资必须达到法定和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并在满足基本要求外有可随意支配的收入,不得以虚假的培训计划规避劳动法规;
    (9)必须制定一个对外公开透明的政策,承诺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保证进行管理的总结和回顾,选定企业代表监督实行计划和实施控制;选择同样满足SA8000的供应商。
    上述每一个方面的内容都许多具体要求,如在童工方面,规定公司不能或支持剥削性使用童工、应推进未成年儿童教育,未成年儿童在校时间、工作与学习活动往返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等。SA8000标准还根据不同地区制定相应的具体规范和标准。
    (二)SA8000标准的认证
    SA8000标准是一套可被第三方认证机构审核的国际标准,国际劳工组织和其它国际标准机构尚未将SA8000标准视为强制性国际标准,也没有一国政府规定企业强制执行。但SA8000标准颁布后,在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中获得广泛支持,国际知名认证机构,如SGS(总部设在瑞士的“通用公证行”)、DNV(总部设在挪威的世界知名船级社和国际权威认证机构)、UL(美国最具权威的安全试验所,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ITS(总部设在伦敦的、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工业与消费产品检验公司之一)等,都向CEPAA(SA8000标准认可咨询委员会)申请,正式开展SA8000标准认证业务。
    通过SA8000标准认证后,认证机构将颁给企业认证注册和SA8000标准证书,同时报SAI备案并在其网站公布,证书有效期3年,每6个月审核一次,3年后申请复审延长一次。企业可在其宣传手册和信笺台头印刷SGS-ICS认证和CEPAA标志,也可利用证书副本和SA8000标准的标识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企业实施SA8000标准认证的益处。建立国际公信力;减少客户审核的数量,节省时间和费用;人性化工作标准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和提高员工忠诚度及积极性;更大程度符合当地法规要求;使合作伙伴对企业建立长期信心;使消费者对产品建立正面情感。
    (三)SA8000标准的双重影响
    SA8000标准的宗旨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基本权益,保护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企业提供社会责任规范和组织实践的标准,将社会责任和企业管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企业经济利益、员工利益和社会的多赢。它将有力地推动企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改善劳资关系,加强安全保护和人力资源开发,注重激励机制度多样化。SA8000已成为全球化经济中企业竞争要素,将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摆脱某些落后传统文化价值观念的束缚,努力适应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产生重要的影响。
    但SA8000标准是一把双刃剑,发达国家企业很少申请SA8000标准认证,却对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出口产品提出认证要求,迫使许多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申请和维护这一认证,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且,有些国家贸易保护主义者将SA8000标准有关劳工利益的规定变成限制发展中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有力工具,大大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在劳工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给一些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一些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者与人权组织联手,以SA8000标准的名义,对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小家电等行业的出口进行全方位限制,使其成为一种杀伤力很强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三、中国式社会责任:诚信与良知
    2009年中国企业发布的各类社会责任报告数量达582份,是2008年的3.44倍,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中国已有339家企业通过了SA8000认证。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都是全民(国有)或集体所有,是执行国家计划的工具,承担了相当一部分社会服务职能,所以极少产生像西方那样在追求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
    市场经济形成后,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经济社会问题不断增加。外资或合资企业带来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以及按SA8000标准进行采购对我国数以万计的出口企业造成的冲击,使得广大学者和企业开始关注和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实践。
    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大大激发了政府、组织和企业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虽然我国学术界、企业和政府进入本世纪才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但在过去几十年中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政策、条例、规章,在劳动保护、职工工资和福利、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企业经营管理、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公益捐赠等各个方面,明确规定了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理论界开始从法律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委员会把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不仅应对股东负责,还应向其它对企业做出贡献或受企业经营活动影响的利益相关方负责。在层次上,这些责任包括经济的、法律的、伦理的和其它方面酌情而定的要求”。
    由商务部主办的《WTO经济导刊》杂志社,自2003年开始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并开办了“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网”。2006年2月国务院侨办、《中国新闻周刊》联合主办了首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至今已举办六届。从第二届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作为联合主办单位参加。该论坛每一届围绕一个主题进行研讨和对话,并评选一批年度“最具责任感企业”,至今已有77家企业获此殊荣。第五届论坛启动了“中国式社会责任”,并将“诚信与良知”作为中国式责任的基本要义。
    2005年12月,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发起并主办“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联盟”成立大会暨“2005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会议通过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北京宣言》。
    从2006年起,国家电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建设银行等企业或协会先后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社会责任宣言》、《社会责任指引》,常州、深圳等地方政府开始表彰企业社会责任奖和下发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见。
    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2006年12月,中央电视台、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与《环球企业家》联合举办2006年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调查发布典礼。2008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下发1号文件《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同时在网上开设“中央企业与社会责任”专题栏目。
    2009年1月23日,胡锦涛在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2009年12月,《WTO经济导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发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1-2009)》披露:2009年中国企业发布的各类社会责任报告数量达582份,是2008年的3.44倍,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
    可见,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党政领导、NGO、企业、行业协会和理论界的共识,并为越来越多的企业践行。另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7月2日,我国已有339家企业通过了SA8000认证(全球通过认证的共2230家)。
    四、ISO26000标准:开启社会责任新时期
    鉴于全球性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几十年的实践经验和经济全球化浪潮时对企业和其它各种组织、社会以及环境的影响日益深刻,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简称ISO)自本世纪初开始着手制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共有90多个国家和40多个国际组织共同参与,中国也派出6人专家组参与制定。几经修改,ISO于2010年11月1日在瑞士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正式发布了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26000),标志着全球社会责任运动的新纪元。
    ISO26000标准是对传统社会责任理念及其标准的突破和颠覆。主要内容和特点为:
    1. 首次在全球范围定义了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一个组织用透明、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对它的决策或者活动在社会和环境中产生的影响负责”,其性质是“对社会负责任的组织行为”。
    2. 扩大了社会责任的承担主体。社会责任的主体是“组织”,而组织“是负有责任、权威和关系以及可以识别目标的实体或人群和设施”,即不仅是企业或经济组织,其它如学校、医院、公益救济组织、学术团体、中介机构和所有国家政府机构等,都是社会责任的主体(国家法律领域除外)。标准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公共部门和私人领域组织。每个组织应利用自身发展和自我完善的机会,为可持续发展做贡献,这是ISO26000标准所要传播的最重要信息。
    3. 内容全面而系统。标准参照和引用了1948年以来68个国际公约、声明和方针,这是目前其它标准和指南没有的。同时,又界定了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包括组织管理、人权、劳工、环境、公平经营、消费者权益、社区参与、社会发展、利益相关方合作等9个方面。
    4. 遵循五项重要原则。一是组织应当愿意并完全遵守该组织及其活动所应遵守的所有法律和法规,尊重国际公认的法律文件;二是强调对利益相关方的关注;三是高度关注透明度;四是对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五是强调对人权和多样性的关注。
    但由于ISO26000标准是一个指南标准而非管理标准,推荐的内容只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因而它只是一个自愿性标准。尽管如此,ISO26000标准将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推动全球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将对促进全人类和谐、健康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五、红十字会:与企业战略合作促进企业使命和价值观的重建;与有积极性的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红十字会的人道工作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和体现。要很好地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就必须争取其它组织,特别是企业的大力支持、参与和合作。
    虽然企业捐赠不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评价标准,但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必然会积极支持和参与人道事业,“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网”专设NGO公益项目栏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2008年之所以被人们称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元年,也正是因为企业支援抗震救灾捐款高达388亿多元。
    所以,红十字会要抓住机遇多向企业宣传社会责任理念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企业使命和价值观的重建;主动关注和参与企业社会责任的有关活动,并与有积极性的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可根据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及港、澳、台企业的不同特点,有区别地开展工作,争取更多企业支持。
    中国红十字会举办“中国公益事业与构建和谐社会”高层论坛,与相关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与多个企业合作建立各种救助基金,就是这方面的成功实践。
(作者系江苏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保持和开拓红十字救灾特色的思考
刘斌
 
    红十字会原有救灾的特色在现代救灾过程中被弱化和褪色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本人认为应在救灾中保持和加强红十字会原有特色的同时积极开拓和寻找新的救灾特色,走差异化的救灾路线。
    红十字会组织的救助行动最初起源于战场的伤兵救护,随着红十字运动的不断发展和红十字组织的不断壮大,红十字运动的工作从战场救护领域拓展到了非战争期间的自然灾害救助领域。这是红十字运动与时俱进的一个重大的发展和转型,扩大了红十字运动的救助范畴,为红十字运动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为世界各国遭遇自然灾害的苦难人民带去了红十字人道救助的福音,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大历史进步。
    同样100多年前的红十字运动传入中国以后,无论是在连年的战火纷飞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的自然灾害时刻,中国红十字会的先驱者和一代又一代的红十字工作者们,为中国人民的战争创伤医治和减轻自然灾难的痛苦做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中国人民大众的赞扬,在当今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红十字工作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机遇,继续发挥着巨大的人道救助作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社会自然灾害频发,中国红十字会组织在灾难早期救助的作用尤为凸显。多年来红十字会系统一直发扬和保持着在救灾救助中形成的三个第一的特色,即: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救助人员到达受灾的现场;第一时间内向受灾地区送达一定数量的应急物品;第一时间为灾区向社会发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救助号召。红十字会的这种救灾特色是红十字会系统在历次的救灾中历练出来的,这个特色一直保持到今天。这也是红十字会救灾工作中引为自豪的一个特色,赢得了广大受灾民众一致好评和赞扬,这一特色也是为红十字会工作的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支撑作用。 
    但随着我国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破坏力度的不断上升,特别是经过汶川大地震和舟曲地区的泥石流灾难的教训,政府对救灾的工作高度重视,极大地加强了工作的力度,财力方面的投入也是极其巨大。尤其是国家的救灾主体部门如民政系统的救灾主体力量越来越得到强化,国家的支持力度也是越来越大,这些部门在救灾工作的硬件装备上如交通工具、通讯手段、救灾设备等方面都有了巨大改善,他们面对灾情发生后的反应能力有了空前的提高,他们在灾后的第一时间内人员、物资、送达和社会救灾动员能力都有了极大的进步,有些方面的工作早就超过了红十字会救灾的传统特色。这种进步自然而然地使红十字会原有的救灾特色受到了挑战和褪色。另外,多年来部队在救灾中的反应更加迅速突出。近年来的救灾实际过程表明,在第一时间冲上了救灾第一线的往往是部队的解放军战士们,他们成了救灾救难的中坚力量。其次,由于现代通讯手段、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的传播极快,从而也使社会上的其他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的反应能力和反应速度有了极大的提升,他们往往也能够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获得灾害的信息,并且迅速组织起来到达灾区实行救助行动。这些组织机构的行动也对红十字会传统的救灾特色带来一定的竞争和冲击。当然这些部门的救灾能力的提高和加快对整个救灾工作来说是整体的巨大进步,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这将极大减少灾难造成的损失。作为有着同样使命的红十字会系统应当高兴和庆贺,这是整个社会进步的表现。
    目前红十字会的救灾救助工作已经列入到了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如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就并明确规定了红十字会在整个救灾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重点就是: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部开展群众性卫生工作和开展社会互相互济救灾捐赠活动等。这是政府对红十字工作的肯定和支持,是一件值得从事红十字工作人员庆幸的事。但同时作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也应看到,红十字会的传统救灾特色受到了极大冲击和影响,作为红十字会的工作者应当要为自己的救灾工作未雨绸缪、前瞻思考。红十字会应当在保持和加强自己原有的救灾特色的同时,大力开拓和开创新的救灾特色,走差异化救灾的路线,为红十字会在救灾中再创特色创造条件。这里提出如下几点意见,供红十字会同仁们思考:
    一、继续发扬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场救护的传统特色,在重大自然灾难发生时紧密与医疗部门、社会其他管理部门合作,积极为灾区医疗救护中的血源开展动员工作,重大灾难后医疗部门的血源需求量往往会极速增大,在灾区很容易发生血荒状况,号召和动员人们义务献血是红十字工作的强项,应当在灾害发生后进一步彰显出红十字工作的力量。
    二、当社会普遍重视物质救灾救助的同时,红十字会应当转入到灾区的精神救助工作中去。目前我国灾后心理救助工作仍是一个弱项,红十字会应当积极组织开展心理救助工作,平时红十字会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心理知识的培训、储备懂得心理治疗的志愿工作者队伍,在灾难发生时能拉出去为灾区人员进行及时的心理治疗。
    三、在灾后重建过程中,红十字会应当和疾病控制部门紧密合作,大力开展灾后的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的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红十字会也应当在灾区组织预防次灾害发生的知识宣传工作,为减少次灾害发生的损失作出自己的贡献。
    五、进一步强化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训练好一批能够拉得出,打得响的由不同专业人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这是红十字运动的传统优势,当自然灾害发生后,红十字会要能够迅速组织起一支有不同专业技能的志愿工作者,急灾区所急,使红十字的这一传统特色更加光亮。
    六、积极组织和宣传灾后重建的募捐工作,积极与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进行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和接受有关的国际救助。这种宣传和交流合作是红十字会的一个强项,一定要极大的发挥出来,为政府部门解忧,强化红十字会在救灾中应有地位。
    七、要积极和其他的救灾部门合作协调,要在救灾的过程中不断地找到自己现场的准确定位,要尽量减少与其他部门重叠的工作,积极寻找其他部门暂时不能开展和不是他们强项的工作,发挥救灾工作的补充作用,而这个补充是非红十字会莫属的,积极走差异化救灾的路线。要在救灾工作中凸显出红十字会的独特工作特色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系江苏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副主任)
 
中西方文化差异对捐髓态度的影响
丁玉琴
 
    上世纪80年代,欧美国家纷纷建立无血缘关系供者骨髓捐赠资料库,为血液病人寻找到配型相合的志愿者提供了可能,在90年代已发展到相当规模,至今,美国骨髓库已有800多万志愿者,欧洲骨髓库也有400多万志愿者,每年他们的捐献人数超过1万人。而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骨髓库,发展缓慢,直至2001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后,才重新启动,近10的时间发展到100多万的库容,累计2000多例的捐献数,虽然有了很大发展,和欧美之间的差距非常明显,工作中也阻力重重。造血干细胞产自骨髓,捐献骨髓和造血干细胞是同一个概念,只是采集方式不同,但很多时候连骨髓也不敢提及,谈“髓”色变现象依然普遍。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有关,本文试图从文化背景差异揭示我们与欧美民众捐髓态度的差异,为寻求适合中国国情的捐献之路提供依据。
    一、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的差异
    与西方文明相比,中华文明具有典型的农耕社会的特征。最早的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这里有良好的灌溉条件,有广阔肥沃的土地。人们在广阔的平原上耕种土地,然后收获粮食,中国人的饮食结构以素食为主,主食是粮食,同时养殖少量牲畜。从一开始的氏族公社为单位的粮食生产,然后进入了一夫一妻制的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人最基本的生活资料能够自给自足,对自然的依赖性强,对外界社会的交流就显得多此一举。中国传统重农抑商,商品经济不发达,缺少商品流通,社会沟通和交流甚少 ,也就不需要社会化的市场和大规模的社会性信息交流活动,使中华文明有一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
    学术界公认西方文明起源于希腊的爱琴文明,之后陆续出现的希腊的城邦共和国和古罗马帝国。他们不像东方的文明那样拥有千里肥沃的平原,但是他们依然耕种土地。由于靠近地中海,具有航海的优势,可以通过海上贸易换取粮食,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自古希腊、古罗马跨地中海地区屡次贸易交换到文艺复兴时期的整个欧洲文化思想的交融,地中海地区的文明经常地进行横跨欧亚非三种文化的交融和斗争,不断发达的贸易又孕育了促进现代文明的那只无形的手——市场经济的诞生,而其组成的趋利需求也促使列国力争上游地进行世界范畴的大探究和陷于抢夺资源而进行的争斗之中,科学技术的突破和创新成为满足这种欲望与需求的推动力。这就使得西方经历了工业文明进而发展到现在的信息文明时代,所有这些决定了西方文明的开放性。
    中西方文明的深层差异,或隐或显地存在于中西医家、道家甚至于民众的思想观念、行为活动及有关的认识之中。
    二、中西医思想观念的差异
    中医学吸收了周易、道家、儒家等的哲学思想,主要有元气论、阴阳学说、五行学说,中医学以元气论为基本,强调整体的分化性及由此决定的不可分解性。一方面,人与客观环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人是自然之气演化的产物,从而提出了天人相应、五运六气、外邪六淫等理论。另一方面,人体自身是整体的、不可分解的,人体内部的结构与功能是由混沌未分的整体分化而成的,人的整体性具有原发的、先天的性质,中医学从这种整体性来理解人的生理、病理,并由此提出了藏象、经络等理论。这些理论基础使得中医停留在经验论的层次上,无法突破整体进行微观或部分的研究。停留在自然哲学的层次上,无法向自然科学过渡。中医学是一个富有整体观和辨证性的理论体系,但由于其中缺乏对观念和概念的精确界说和细密分辨,其理论表述必然是不清晰、不精确的。中医中的经验包含了大量主观的成分在里面,同一个概念,每个医生可能都有自己不同于别人的理解,这就造成中医理论不能通过客观实践来验证,这种缺少自然科学论据的理论从根本上限制了中医的发展,使对一些概念如“伤元气说”依然保持了神秘主义的色彩。
    西医学以元素论和原子论为基础,认为整体性是组合的、可分的。一方面,把人理解为由元素或原子组合而成的,没有把人看作是自然宇宙分化的产物,也不认为人与环境存在母子关系;另一方面,按组合观点理解人的整体,认为人体是可分解的。因此,解剖、分解、还原成为其必然的研究途径,从而为近代西医学分解还原研究奠定了基础。西医讲究实证主义,是通过寻找证据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必须先在实践观察的基础上提出假说,然后通过实验观察的方法寻找证据,找到证据,假设得到证实,再用严密的逻辑证明推论,形成严密规则的规律,就能上升为科学理论。实证分析方法的两大法宝是实验和逻辑,凭着这两大法宝,实证分析科学取得了令人惊叹的成果,仅在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的四、五个世纪的时间里,就取得了目前令人难以置信的辉煌成果,而且实证分析科学得出的结论确凿可靠,客观严密,不容置疑。所以现代实证科学的科学标准已经成为目前科学的铁定标准,符合实证科学标准就是科学,不符合实证科学标准就不是科学。西方医学的实证标准促进了现代西医学的快速发展。
    三、中西伦理道德差异
    中国古代医学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与发展,受到了主宰中国文化的儒、道、佛哲学和宗教思想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儒家以“仁爱”为核心的道德哲学思想和以“孝”为核心的宗法道德规范,道教“重生恶死,以生为乐”的生命观,佛教“布施得福”、“因果报应”等宗教思想对中国古代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都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仁”是孔子学说的核心,是儒学的理论基石。“仁者爱人”是仁的核心与原则,“仁”是以孝悌为本、包罗众德的总道德。在孔子看来,孝悌是仁的第一要义和根本所在,是否孝悌是判定一个人仁与不仁的标准。所以孔子的仁并非一抽象的概念和原则,而是一实践超越的过程,它包括互为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由我不断向外施爱,“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由“孝悌”到“忠”、“信”,到“泛爱众”,由情及理,实现仁爱的普遍化;一是在向外施爱的基础上,反过来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由道德情感上升为道德理性,并最终上达天道,实现心灵的超越。儒家的爱人是有差序格局的,是有特殊性的,以血缘为本,人伦为基,以自己为中心向外逐渐辐射,从爱父母、爱子女、爱兄弟姐妹进而扩展到爱亲戚、朋友,再扩展到爱乡邻、爱不相识之人。“亲亲为仁”足以说明“仁”最深厚的根源就是血缘家庭的亲情之爱,因此,从本源上来看,儒家伦理实属私德,而且传统中国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又进一步强化着这种私德。一直到今天,当人们面临着公共生活领域的问题时总倾向于用私德去处理。在这样的传统伦理道德观下,一个活生生的人,没有独立人格,连身体也不是自己所有,“身者非其私有也,严亲之遗躬也”,即父母的恩赐。既然“行父母之遗体”,敢不爱惜乎?由此构成孝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爱惜自己的身体。曾子曰:“父母全之,子弗敢阙。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支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用《孝经》的一句话来概括,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西方从古希腊到中世纪,再到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希腊文化和基督教文化为标志的西方文化,要么对人进行类的抽象,以理性作为建立道德大厦的基础;要么对个体作“超越的突破”,将上帝作为个体永世追求的道德目标。也可以说,古希腊和基督教的道德文化,从其产生一直到今天,成了西方价值文化的基因。这两种基因导演着西方人的种种社会行动,形成了西方社会人们行动的基本结构,受到抽象性人格及由此形成的理性和独立性道德的影响,在西方人们总是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个体为了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结合起来建立群体,并参与群体的活动。个体与群体是对立的,是一种契约关系。个体虽然结合于群体,但依据契约个体可自由出入群体。当然为了实现个体的利益,个体在享受群体赋予权利的同时,必须对群体负责,履行个体对群体的义务,人们有着非常强烈的公众意识和公共意识。人们在社会行动中要么以理性为指针,要么听从上帝的召唤,而家庭关系、血缘关系、感情关系不是人们社会行动的首要的、唯一的、全部的思考。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感情与非感情之间划出了一道明确的界线,而且界线两边是不具有替代性的。另外,基督教的教理以“爱”为核心,强调一是爱上帝天父,二是爱人如己。“爱人如己”原文是“爱你的邻人如同自己”。这“邻人”是极广泛的,包括了一切对你原来陌生的人。这种“爱”不是一种欲望、一种希求,而是一种单向给予的爱,“为爱而爱”,它完全排除了对道德回报的期待,这与孔子的“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不同。其“爱人如己”的诫命就是要毫无差等地博爱众生,人们应该不分亲疏厚薄地泛爱和互爱。
    综上所述,西方人个性独立、理性思辨能力强,对新技术的认识和接受能力强,以及强烈的公共意识等等使他们对捐献骨髓等无损自己、有益于他人的行动都容易接受。中国长期以来以自给自足的农耕文明为主,以家庭为本位,血缘为纽带,造成了相对封闭的意识,施爱也是在局限的亲属或“熟人”范围内,并且在以经验主义的中医元气论中,捐血捐髓都是有损元气的,在这样的传统之下,人们对为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患者捐献骨髓有抵触情绪也就师出有名了。
    虽然中国的传统文化造成了国人在潜意识里对捐髓的抵抗,但我们依然可以循着本国的文化发展轨迹去促使更多的人接受。中华文化历来都有很强的包容性和弹性,佛教起源于印度,而发展于中国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究其原因在于与民族文化的充分结合和发展。
    儒家思想宣扬 “仁义礼智信”,但其核心总纲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儒家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很强的官本位、依附性等特征,中国人内省保守、谨慎顺从,自我被看作是家族和社会中的一员,独立性弱,对待权威有无条件接受和服从的特性,这种传统的基因或多或少地还体现在今人的行为习惯中,因此对一项举措的推广和实施如果借助于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时,二十一世纪全球化、网络化时代的今天,中西文化的交流和融合的速度更加快捷,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改变了我们原有的家族框架;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育需要建立公平、公正、讲求效率的社会,因此,在交流和融合的过程中,取彼之长、补已之短,在民族文化的基础上注重科学和独立精神的培养,扩展原有的“熟人圈”,把视眼定位于公共的社会道德和社会秩序,把有差序格局的仁爱上升到普遍化的“爱人如已”;从而使中华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作者单位:江苏省红十字会骨髓库)

把握“三个角色”,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张孚传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把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纳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日前,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又指出:“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既为新时期发展红十字事业带来了新的契机、提供了新的舞台、拓展了的新空间,也对各级红十字组织和广大红十字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任务和新的课题。
    红十字组织如何有效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笔者以为,必须把握“三个角色”,找准定位。
    一、主动参与,服务至优,当好党和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助手
    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党委决策方向,政府推动实施。政府掌握公共权力,拥有大量公共资源,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推进者,全面负责构建社会管理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与政府角色身份不同的是,红十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只能有限、有序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只能在参与中对政府履行职能起协助的作用。
    但红十字组织也不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局外人、旁观者,不能放弃责任、不闻不问。红十字组织要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人道、公正、独立、中立、普遍、统一和志愿服务”七项基本原则,以优质的服务,在救灾救护救助、关爱生命保护健康、维护人的尊严等方面发挥独特优势,切实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履行助手作用。
    二、开放合作,民生至上,当好其他社会组织在处理利益关系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伙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由“又快又好”开始向“又好又快”转变,社会总体是和谐的,但是由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利益结构的变化和利益诉求也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在这种状况之下,任何一家从事社会服务、社会公益以及承担部分社会管理工作的社会组织,都无法独立直面服务对象的客观需求。
    因此,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坚持开放合作,正确处理与其他团体、组织及公众的关系,当好同行者。此外,由于各个团体、组织所代表的利益群体间必然会有一定的交叉关系,对一些涉及多方面利益的问题,各级红十字组织必须坚持民生至上,注重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视角参与解决。惟有如此,才可防止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大包大揽,也可避免与其他社会组织“撞车”。
    三、弘扬人道,传播至先,当好“改善最易受损群体境况”的践行者
    发展人道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当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因此,在着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大力弘扬人道精神,使其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整个社会形成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同情友爱、和睦相处、自由平等的良好氛围,切实保证人的尊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切实以弘扬人道为己任,坚持传播至先的理念,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人道事业中来,最大限度改善最易受损群体的境况。
    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实际工作中,“最易受损群体”往往是最不易惠及但又最淳朴、最善良的群体。各级红十字组织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着力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不可能覆盖的环节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无能为力的问题等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第三只手”的调节和疏导作用,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把冲突化解在萌芽状态。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延伸触角,扎根基层,以特色和品牌服务为载体,多为困难群众做一些“宽怀、解忧、缓难、救急”的实事和好事,努力当好“改善最易受损群体境况”的践行者。
(作者单位:浙江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