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子华发表《1912年:中国红十字会的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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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子华发表《1912年:中国红十字会的华丽转身》
 
    2月28日《中国红十字报》发表池子华的文章《1912年:中国红十字会的华丽转身》,全文转载如下:
    100年前的1912年,是中国红十字运动史上的大转折之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告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终结,中国历史开始了新纪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红十字会求新求变,改弦更张,打造出一个全新的“自我”。1912年,至少有4大转变值得我们纪念。
积极奔走达成“立案”之请
    清朝灭亡,民国诞生,中国红十字会何去何从,面临新的抉择。旧王朝已不复存在,作为国际性人道救助组织,中国红十字会理所当然要争得新政当局“立案”,维持她的合法存在。为此,中国红十字会的缔造者沈敦和代表红十字会向黎元洪提出立案请求,并于2月17日致电袁世凯,吁请“维持保护”。
    对此,民国政要作出了积极回应。2月19日,袁世凯回复沈敦和,表示“维持保护,责无旁贷”。2月21日,副总统黎元洪致电孙中山,恳请予以立案,得到孙中山的支持。2月23日,孙中山回电黎元洪“准予立案”,并对红十字会在辛亥革命中救伤葬亡功德,高度赞扬。
    政坛风云,变幻莫测,但政界要人对红十字事业的首肯和支持是始终如一的。2月28日,内政部为中国红十字会办理了“立案”事宜。中国红十字会在新旧交替之中,实现了平稳过渡。
跨出国门“亮相”国际舞台
    民国肇始,对中国红十字会来说,的确是新征程的起点。1月12日,中国红十字会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正式承认。这是对中国红十字会自1904年成立以来不断完善自我并在人道主义领域取得辉煌业绩的嘉勉。这也意味着,中国红十字会应该从此摆脱置身事外的尴尬境地,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作用,有所担当。
    中国红十字会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承认不久,第九届国际红十字大会在美国召开。对中国红十字会而言,这是实现由内而外“转型”的难得机遇。留美学生监督黄鼎、驻美参赞容揆和驻美公使张荫棠分别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政府出席大会,福开森为顾问。
    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首次“亮相”国际大会,引人注目:一则“中国代表座在前一排,故地位较优”;二则“举本会代表黄鼎君为会场书记”;三则中国代表的表现出色。黄鼎宣读中国红十字会报告时,“到会者极众。黄君于英文造诣精深,诵时音声清亮,会众闻之,极深赞叹。”福开森数度发言,也都具有针对性。
    参加第九届红十字国际大会有32国代表,“有数国新会初次遣派代表莅会,其中惟中国红十字会为全场所极注意。”中国红十字会由此登上了红十字运动的国际舞台。
会员大会确立新运行机制
    民国诞生,万象更新,中国红十字运动如何应对纷繁复杂的局面,关键在于自身的建设。为此,1912年9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召开了自1904年建会以来的首届会员大会,到会会员共计1352人。
    大会主席沈敦和报告开会宗旨,言辛亥革命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声誉日隆,已有会员近2000人,纳捐善士数千人,捐款155270余元,分会60余处,进步迅速。
    推举常议员,选出新一届红会领导,为此次会员大会的中心议题。经讨论,推举施则敬、洪毓麟、朱佩珍、席裕福、唐元湛、汪龙标、陈作霖、狄葆贤、张蕴和、周晋镰、童熙、李厚祐、金世和、蒋辉、何怀德、哈麟、何亮标、谢纶辉、丁榕、施肇曾、郁怀智、叶韶奎、桂运熙、徐镜澜、袁嘉熙、叶德鑫、邵廷松、贝致祥、王勋、林志道、朱礼琦、余之芹、洪肇基、江绍墀,计34人为常议员。
    10月6日,常议会成立,常议员集会,参照东西各国定章,公举大总统、副总统为名誉总裁;选举吕海寰为正会长,沈敦和为副会长兼常议会议长,江绍墀为理事长。9日公电政府,请以明令宣布正副会长。19日大总统令,任命吕海寰为中国红十字会正会长、沈敦和为副会长。
    首届会员大会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使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步上正规;完成了董事会制向常议会制会内运作机制的转变;通过《京沪合并章程》,化解了京会、沪会之间的隔膜,实现了“合并”,有利于红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可以说,首届会员大会意义深远。
“统一”大会建章立制
    首届会员大会极一时之盛,但还有一个关键性问题没来得及解决,那就是“统一”问题。说到底,就是管理体制问题。
    中国红十字会自1904年成立以来,虽具有全国性质,但从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只要需要,似乎谁都可以创建红会组织。如广东就有广东红十字会、中华红十字会、粤东红十字会、济群红十字会、大汉红十字会、广东河南赞育红十字会等名目,许多慈善团体也纷纷打出红十字旗号或赤十字会旗号。一时红会林立,蔚为壮观。毫无疑问,这是国人慈善热情高涨的体现,但“宗旨相同,而手续互歧”,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亟待正本清源。有鉴于此,中国红十字会“特开统一大会,联合政府及各省分会,共筹进行。”
    10月30日至11月1日,统一大会在上海召开。统一大会旨在“统一”。而要改变各自为政、涣散如一盘散沙的局面,就要“规定办事章程”,理顺体制。首届会员大会上制定的《中国红十字会章程》6章20条,是中国红会史上第一个正式会章。统一大会上,该章程获得认可,并以此为蓝本,制订并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分会章程》5章16条,统一了分会名称,明确了分会的义务以及分会与总会的关系等。
    通过建章立制,中国红十字会向规范化管理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实奠中国红十字会万年不拔之基。”
    民国肇建,中国红十字会顺应时局的变化,改弦更张,调适自我,于内于外,力图变革。经过努力,无论在国际事务中,还是运作机制,抑或管理体制,都较前有了新的超越,实现了新形势下的“华丽转身”。这种求新求变的转型,使中国红会面貌一新,也使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事业的未来发展寄予了厚望,“从此日益宏大其事业,措之于至尊极隆之域。”
    (作者系江苏红十字运动研究基地负责人、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