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人道法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2-2-29 23:29:58 点击开始打印

页面地址是:http://hszyj.net/article.asp?articleid=2674
 
中国国际人道法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
    2月24日,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主席华建敏,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赵白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陈招娣,总参谋部外办副主任关友飞,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黄惠康,中央军委法制局副局长丁向荣,教育部国际司巡视员刘宝利,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何戍中,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等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北京师范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相关专家出席。
    赵白鸽做了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工作报告。她说2011年,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相互协作,为传播和实施国际人道法,加强我国对国际人道法的研究和运用做了大量工作:促进国际人道的传播,加强国际人道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人道法的研究、立法及履约工作,加强国家委员会秘书处工作。2012年,国家委员会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参加国际上有关人道领域问题的相关活动,争取更多的话语权;扩大高层倡导和公众宣传,积极推动国际合作;组织专家队伍,加强国际人道法的理论研究;继续深化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协调加大对秘书处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各成员单位代表和专家分别发言,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针对新形势,我国需要努力成为国际规则的制定者,加强话语权;加大国际人道法对内宣传和对外交流的力度;组织与国际人道法相关领域的专家研讨新课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秘书处的人才队伍建设和保证财政投入。
    华建敏做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各成员单位在一年多时间里的工作,并就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国家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发表了意见。
    一是要充分认识实施国际人道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当前,全球的人道主义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国际性武装冲突减少,非国际性的冲突、暴力事件增多,越来越多传统安全威胁的平民成为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人道法如何适用并保护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利益,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也成为实践国际人道法的挑战。另一方面,非传统安全与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使世界各地对人道主义救援的需求激增。从国内看,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的任务越来越重要、紧迫和艰巨,同样面临巨大的人道需求。形势的发展要求我们加大力度宣传国际人道法,加快研究提高运用国际人道法的能力,在危机发生时有效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把握重点,进一步推进国际人道法的普及实施工作。当前,国际人道法已经进入酝酿修订阶段,国际社会对新形势下的国际人道法如何发展及如何满足人道主义新需求等问题十分关注。我们要一手抓对国际人道法的修订,一手抓学习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关于国际人道法的决议,认真研究如何落实,展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我国在对外交往中要更多注重社会领域的交流合作和对外援助,多搞公益慈善外交和人道援助外交,这是争取对方国家民心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完善国际重大灾害救援和人道危机救援的国家机制;在加强双边人道主义援助的基础上,积极考虑通过多边渠道参与国际人道主义合作。
    三是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走出去,请进来,借台唱戏,大力宣传我国在贯彻国际人道法方面做出的贡献。要利用各种国际会议、重要场合以及与其他国家人道法委员会交流的机会,配合国家大局需要,有策略地宣传国家委员会的工作;拓宽宣传渠道,以媒体、学术刊物为载体,广泛传播;促进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合作,更好地宣传国家委员会的工作。
会议还通报了成员单位领导变更情况,并通过了吸收全国人大法工委为新成员单位的决定。
    (消息来源:中国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