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子华发表《改革·改变·改善》
2012年8月14日《中国红十字报》发表池子华教授的文章《改革·改变·改善》,对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进行解读。全文转载如下:
党和政府对红十字会工作历来重视,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多次下发文件加以推动。1987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就曾以“参阅”文件的形式向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工作的报告》。2004年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4〕85号)。此次国务院直接发文《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同时也说明红十字会作用和地位的日益凸显。
“意见”6部分21条,对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义、红十字会的功能定位以及如何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等,都有清晰而具体的阐述。这里仅从改革、改变、改善几个关键词切入,谈几点感受。
首先,改革是“意见”的核心,强调“着力推进红十字事业改革创新”。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实现这一目标,有包括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监督体系等在内的许多手段或路径,改变现有的治理结构也不可忽视。“意见”提出“加大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力度,下一级红十字会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听取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意见”。这是过去所没有的,堪称一大“创新点”和改革的“新动向”。换句话说,要改变红十字会以往松散的治理结构,通过人事任免、财务监督、业务指导、工作督查等纽带,强化上下级红会之间的联系。虽然这种改变还不是实质性的“垂直管理”,但对改变总会、分会“两张皮”的现状,增强凝聚力,强化“统一性”原则,构建“金字塔”式组织结构,显然是必要的。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有时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意见”建议“在有条件的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社会组织改革试点”。事实上,据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中国红十字会已经被列入国家社会组织综合改革试点。
如何进行“综合改革试点”?我认为以下几个方面不能忽视:第一,所谓“综合”改革,一定涉及红会工作的各个方面;第二,改革试点城市,不是一两个,而应该有一批,而且要照顾到东部、中部、西部的地区差别,这样获得的经验,才能适合不同地区的需要;第三,试点城市至少应该具备三个条件: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红十字会自身管理体制理顺、工作开展有特色;第四,改革的目标是打造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红十字组织,实现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发展;第五,改革的重点内容应该包括6个方面:深化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制度建设与运行机制、创新筹款募捐机制、改革用人机制、建立完善考核与评估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其次,有改革就会有改变,改变是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对红十字会而言,只有改变与社会发展、民生需要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管理制度、人事制度等现状,提高适应能力,才能不断创造新的辉煌,事业发展才会有日新月异的改变。对政府而言,管理方式尤其是支持方式,也应有所改变。“意见”中提出“各级政府要把红十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同步编制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就是支持方式的重大改变。
“意见”发布之后,如果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红十字会,各市、县红十字会,能上下同步编制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之中,将对红十字事业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这是“意见”的最大“亮点”。可以断言,红十字事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期。
再次,要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除了红会自身的改革创新和“适应性改变”,除了党和政府的鼎力支持外,社会环境的不断优化至关重要。“意见”指出,宜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可谓高瞻远瞩。应该承认,目前无论是法制环境,还是政策环境、舆论环境,都存在着不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因素,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以“改善”。法制环境方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近20年,许多内容已经不合时宜,亟待修订完善;政策环境方面,如企业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手续繁琐,令人望而却步;舆论环境方面,不少公众对红十字会存在误解,特别在经历了去年的网络风波之后,红十字会声誉受损,至今挥之不去。
如何改善红十字会的公众形象,除了强化自身公信力建设外,关键在于让公众认识红十字,了解红十字,亲近红十字。遗憾的是,红十字在公众中的知晓率并不高,甚至连有的公众人物也会发出“全球只有中国没有加入国际红十字组织”的怪论,传为笑谈。知晓率不高,说明我们在红十字文化传播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这种局面也有待“改善”。“意见”提出“深入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大力宣传红十字文化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提升精神文明程度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积极作用”,诚属高屋建瓴之论,为“意见”又一大“亮点”。不仅对改善舆论环境大有裨益,而且对提升红十字会“软实力”大有裨益。
“意见”尤其强调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的重要性。理论与实践是驱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双轮”,未可偏废,但是红十字会系统普遍存在重实践轻理论的偏向,导致理论研究严重滞后,这与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极不适应。“意见”对改善这一不对称状态的意义非同一般。
总之,“意见”为红十字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不啻为加强和改进红十字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作者系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江苏红十字运动研究基地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