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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3-3-31 11:01:55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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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人道力量  构建和谐社会

严晓凤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中,以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红十字会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有所作为。

一、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的宗旨的体现,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红十字会作为人道主义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必须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把坚持以人为本贯穿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始终。一是宣传先行,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动员最广泛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人道事业中来,使红十字会成为汇聚爱心的平台,最大限度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二是服务至上,践行人道主义理念,以特色和品牌服务为载体,加强“三救”、“三献”等工作,不断深化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优势,力所能及地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体现宗旨,融合人道主义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下,加强红十字文化建设,提炼出具有苏州特色的红十字会理念,使红十字会宗旨和七项基本原则深入人心,引导社会新道德和新风尚。

二、坚持制度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要在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为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各项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增强专兼职干部的工作执行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要在救灾救助、资金管理、捐赠款物处置、物资采购等工作中,自觉把制度当成“紧箍咒”、“防火墙”,充分发挥制度的防护作用,推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增强规范性。科学准确判断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的新特点,科学制定和梳理红十字会在组织建设、募捐筹资、应急救援、志愿服务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形成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红十字会的创业创新和改革发展。三是打造制度引领优势,体现创新性。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红十字事业的性质、地位、功能、作用和职责,指明了红十字事业未来改革发展的方向。全面准确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扎扎实实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把国务院文件的政策支持切实转化为推动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成效。同时,积极争取出台我市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

三、坚持公开透明,创新社会管理平台。社会公信力是红十字会的生命线,公开透明是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提升透明度的有效手段,进一步提高红十字会的知晓率、认同率和参与率,提升科学管理和信息公开水平。在现有仓库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启用业务管理系统和志愿者管理系统,积极打造信息管理平台。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做到资金募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分配使用等捐赠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邀请审计部门对社会捐赠款物进行审计,接受上级部门工作督查,拓宽监督渠道,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以赢得社会的尊重与信赖。

                          (作者系苏州市红十字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

 

国际红十字运动的职能特点及对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影响和启示

张德富

国际红十字运动诞生至今已有148年的历史。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反思教训,红十字运动从《第一个日内瓦公约》发展到《第四个日内瓦公约》,其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当然也对我国的红十字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国际红十字运动的职能特点

1.战场救治是职能基点

国际红十字运动缘起于一场战争,最初目的是为了不加区别地救治交战双方的伤病员,掩埋或安葬阵亡士兵,帮助伤兵回到家乡,帮助士兵家属联系士兵或寻找士兵的踪迹。这一举动解决了交战双方无法解决的战场清理、俘虏交换、亲属联系等问题,也解决了士兵们的后顾之忧,因此受到交战各国的大力支持,并最终得到全世界所有国家的认可。当时,红十字会的前身是“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现在的很多职能,包括四个公约和两个附加议定书中涉及的职能,都是从战场救护职能扩展而来的,或者说进一步充实了战场救护职能的内容。但是无论红十字会的职能如何拓展,其最基本的职能是永远也不会丢弃的,这也是红十字会长期屹立于国际组织、备受世界各国重视、区别于其他人道和慈善组织的根本原因。

2.国际公约是履职保障

红十字运动之所以能在世界各国开展起来并延续下来,与一开始杜南先生督促各成员国加入并签署日内瓦国际公约是分不开的。《日内瓦第一国际公约》专门对战地陆军伤病员的救治提出了基本条件和要求,明确了救人优先以及救助者的车辆、物资、设备和人员优先通行的原则;《日内瓦第二国际公约》专门对海上武装部队伤病者及遇难船员的人道待遇做出了规定;《日内瓦第三国际公约》详细规定了战俘的待遇原则和规则;《日内瓦第四国际公约》对战争时期如何保护平民做出了明确规定。两个议定书是《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分别对武装冲突的受难者和非武装冲突的受难者的救助和保护等做出了一系列原则性规定。这些详细的规定,有效地限制了武装冲突双方的行为原则,也为红十字运动的开展提供了全面的国际法保障。

3.播撒人道是职能精神

国际红十字运动发端于杜南先生组织救治战场伤病员、掩埋死亡士兵和寻人转信的人道义举,本着对人类所有成员的平等尊重,给予人类生命同等的价值含量,产生出不分贵贱、不加歧视、平等对待的人道原则。她以自己不加修饰的实在行动,唤起人类对生命的热爱、对争端的理性和对和平的追求,从而赢得了世界人民的普遍赞誉,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目前,国际红十字运动的职能已经拓展到非战场救护领域,为与政府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减少疾病困苦、改善贫穷落后的生活窘境而孜孜不倦地努力着。为了使红十字运动精神永续传承,国际红十字运动以学校和医院为依托,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和红十字青少年队伍。无论国际红十字运动如何发展,其基于人道、传播人道、践行人道的基本立场是不会改变的。

4.不懈追求是职能动力

国际红十字运动诞生以来,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无名到知名的发展历程。但其命运多舛,发展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是在众多国际慈善组织中,要发展出自己的特色,并且生存延续下去,本身就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二是在世界各国,由于历史、认知和现实的原因,红十字运动的认可度和接受度是大不一样的。要在红十字组织被非法取缔、红十字工作人员被百般凌辱、红十字事业被停顿整肃的环境中顽强生存,没有不懈的追求、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作风是不可能实现的。从当初的陆上战场救护,拓展到海上战场救护、战俘待遇和平民保护,从武装冲突的受难者救助到非武装冲突的受难者救助,无不体现出红十字人迎难而上、勇于挑战、敢于创新的战斗豪情,无不凝聚着红十字人尊重生命、传播人道、广泛博爱的使命追求。

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职能特点对中国红十字运动的深刻影响

1.建起了中国红十字运动的组织机构

中国人对国际红十字运动了解较晚。甲午中日战争中日本红十字的表现,使中国人初步了解了日本红十字会;日俄战争中日本红十字会的表现,更使中国人认识到成立中国红十字会之急迫。在国际红十字会员、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的帮助下,中国的红十字组织——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了,当时的9名办事董事中,西洋董事就占了7名,华人董事仅占2名。可见,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之初,就打上了深深的国际红十字运动的烙印。随后,各省红十字分会陆续建立,中国红十字运动才逐步走上历史舞台,展现出与众不同的人道力量。

2.延续了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

国际红十字运动诞生后,基于其战场救护职能而产生的“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基本原则,一直是指导各国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的立足点和归宿点。在此原则指导下,我国红十字运动才能不分民族和种族、不分敌我、不加区别、不加歧视地对待所有需要救助的自然人。军阀混战时期的北洋伤兵,抗日战争时期的日本伤兵,解放战争时期的国民党伤兵,朝鲜战场时期的所谓“联合国军”伤兵,对印、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的伤兵,同样得到了我国红十字会的救护,并帮助联系亲属,积极遣返战俘。在自然灾害面前,不管是日本的关东大地震、还是非洲的旱灾、东南亚的水灾、美国的雪灾,我国红十字会都积极出面,提供力所能及的人道救援。

3.沿袭了国际红十字运动的职能框架

在“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指导下,通过网络、展版、专题、志碑、青少年工作、主题活动等宣传手段,大力传播红十字理念;通过社会募捐和企业赞助,募集活动经费和物资;通过组建志愿者队伍,开展义务服务工作,免费进行各种人道服务。在专项救助领域,以应急救援培训和逃生演练为重点,提高群众灾害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以解除或减轻群众疾苦为重点,提供艾滋病、白血病、心脏病等特殊疾病的基金支持和专业治疗;以备灾基地建设为重点,提高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紧急调运能力;以社区备灾项目建设为重点,进行灾害培训、紧急救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生计发展等一系列社区综合能力建设。通过上述职能,弥补政府工作的不足,促进社会和谐以及经济文化事业协调发展。

4.传承了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履职方式

红十字会是一个纯民间的人道救助社会团体,“既无职又无权,做事全靠嘴巴甜”是其工作的基本特征。开展好红十字事业,必须要依靠别人的财力、借助别人的力量才能完成。一是借鸡下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和物资,为红十字运动的开展提供基本保障。二是借佛献花。将筹资来的资金和物资,按照具体的预算方案,下拨下去,进行红十字各种软硬实力的建设以及各种救助活动。三是借壳孵蛋。与各经济实体、经济系统、社会名流建立一定的合作机制,通过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建立红十字特色的基金和实体,促进红十字事业由单纯“输血”向“造血+输血”的模式转变。四是借智借力。通过广泛发展志愿者,让志愿者提供脑力和体力的免费支持;通过担任名誉职务或给予名誉地位,吸纳社会精英和社会名流加入红十字会,为其提供精神、财力、活动便利的多重支持。

三、国际红十字运动对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启示

1. 学习的精神实质:秉承人道理念、拓展人道理念、深化人道理念

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普遍、统一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人道位列第一,是红十字运动的指导思想和灵魂。人道理念植根于红十字会,生成“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的宗旨;人道理念广布于社会,生成救死扶伤、平等互助、和平共处的行为准则。国际红十字会的最初行为准则就是无歧视的人道的陆上战地的伤兵救护,后来以此为基础,加以不断拓展、创新和深化,逐渐拓展到海上武装冲突、战俘和平民的待遇、国际武装冲突受难者和非国际武装冲突受难者的保护等等,从人类自为的灾难救助向非人类自为(地震、海啸、冰雹、旱灾、洪灾、火灾、蝗灾等自然灾害)的灾难救助拓展,赋予了人道理念新的范围和内容;从“灾难来了积极行动”向建立机制长期准备主动防范拓展,赋予了人道救助常抓常做的行为原则;从战争、灾害等大片受害地区的救助向社区、特殊人群和个人的具体救助拓展,赋予了人道事业由粗到细、由大到微的全覆盖体系。国际红十字运动把对人道理念的深化理解拓展到行为准则的各个层面,给红十字事业注入了生生不息、永续绵长的发展动力。我国红十字职能的完善也必须从理念上的创新和深化做起,在全面把握社会急需的人道工作的基础上,要敢于思维、创新思维,打造出具有自身特色、又有实效亮点的知名品牌,切实解决政府管理不到、行业辐射不到、社会关注不到的弱势和边缘人群的生产、生活问题。

2. 传承的实践之本:敢于作为、主动作为、有所作为

尊重历史、科学决策、深入实践、勇于行动、突出效果,是国际红十字运动在实践上的基本要求。没有敢于碰硬的勇气,就不会有人道大旗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上高高飘扬的辉煌;没有主动作为的长期准备,就不会有在自然和人类灾难中红十字会总是第一个到达现场开展救援活动的身影;没有救助到位、救援到位的客观效果,就不会有人们在有难时第一个想到的寻求对象就是红十字会的高度信任。国际红十字运动正是敢为天下先,开启跨越民族、种族、国家、宗教、政治等意识形态的蕃篱,以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感受和作为,在各国政府无力管辖和解决的地方开辟了新的作为空间,干出了非凡的业绩,弥补了政府工作的不足,从而赢得了世界各国政府的共同支持和广泛参与。正是由于它解决了普通老百姓的生命、生产和生活困难,使他们获得了生存的希望和动力,从而也得到了全球人民的真诚拥护和无私帮助。正是在各国官方和民间的共同推动下,国际红十字运动真正跨越五大洲,成为与联合国、国际奥委会齐名的三大世界性组织之一。我们要从“文化大革命”时期政治运动对红十字会生死冲击的阴影心理中走出来,认识到现代社会是民主社会和法治社会,历史的悲剧不会再重演。因此,要放弃“革命的人道主义”观念,以一种开放、合作的姿态与国际接轨;要从畏手畏脚、恣趄不前的状态下走出来,客观认识当前国内国际形势,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大干一场,开创中国红十字事业的新天地。

3.坚持的合作保障: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纪律

国际红十字运动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联合会、国家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等三大板块的工作组成,三者之间分工明确,职能衔接紧密,共同构成了国际红十字运动遍布全球的合作体系。其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发起者,它最先成立和开展工作,该组织“负责指导和协调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在武装冲突局势下开展的救济行动。它还致力于通过促进和巩固人道法与普遍人道原则的方式预防苦难的发生”。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联合会是为了统一协调各国红十字或红新月会之间的工作关系而产生的,它成立于上世纪初,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确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在其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存在的主要目的是将世界各国分散的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有效组织起来,在共同应对自然或人为灾害中统一行动方略,以提高红十字工作的效率。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在前两者的共同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健全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组织体系,确立本国的红十字工作重点和品牌,最大限度地体现出人道工作的效力。三者之间共享基本原则,没有等级联系,是合作伙伴的关系。在冲突状态下,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起主要作用,指导其合作伙伴的工作。在国际人道法的保障下,正是有了这种严密的合作体系和明确的分工职能,才能保证红十字工作在全球范围内多而不杂、忙而不乱,思想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一致,纪律上高度自觉。我国红十字会虽有法律上的保障,但离正规化、科学化的要求还很远。要下大力气推动和解决部分地方红十字组织机构仍在“代管”和“挂靠”的问题,保障各级红十字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加强全国红十字组织机构的纵向层级联系,强化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的指导力度;要建立全国红十字会公共信息管理平台,在重大灾情发生时共享灾情信息、合理配置救灾款物、统筹调度救灾力量和设备,不断加强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合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时间浪费和救灾力量的重叠,不断提高各级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援水平。

4.弘扬的本质要求:公开重大灾情、公开捐赠帐目、公开接受监督

国际红十字运动是一个纯民间的人道组织开展的救灾、救护和救助活动,产生之初就是为了弥补各国政府在人道方面的工作不足,主要靠爱心企业的捐赠和普通民众的爱心筹募资金、设备和物资,并通过志愿者运送、发放和实施到具体的对象手中。各国政府、爱心企业和社会民众的支持,是红十字运动得以全面普及和成功开展的法宝。保证政府、企业和社会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红十字运动得以获得政府支持、企业信赖、群众认可的根本途径。因此,在重大灾情来临时及时公布信息,便于迅速保证社会各界及时掌握和了解灾情程度和灾区急需,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及时公布捐赠款物和资金流向,便于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救助进展和爱心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纳和处理社会各界的意见、批评和建议,确保监督到位,便于凝心聚力、群策群力地开展好工作,促进红十字运动更趋完善。只有公开,红十字运动才会获得社会感召力和公信力,成为有源之水,长流不断,越聚越多,越汇越大。我们要认真反思郭美美事件和捐款信息平台公布事件带给我们的深刻教训,不断加大红会工作的透明度,使社会公众了解我们有哪些职能,做了哪些事,涉及哪些领域,不能半明半晦,让人雾里看花,猜不着、摸不透,从而浮想联翩;要认真建好捐赠款物信息公开平台,仔细核对每一笔款物,弄准捐赠人、捐赠时间、捐赠数目、捐赠意愿、捐赠用途、受益人和使用效果等基本资料,并注意时间先后和行动逻辑上的衔接,完善好了才向社会公开,不能让人找着漏洞、抓住辫子、查出问题,从而说不清道不明,让公众灰心失望;要增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预见性,超前思维,堵塞漏洞,提前做好防范和应对措施,以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和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重新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作者系四川省南江县红十字会副会长、机关支部书记)

 

 

中国红十字运动区域研究的方法

傅亮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众多学者的努力,红十字运动研究逐渐成为学界新宠,发展迅猛。总的看来,成果大多集中于中国红十字会整体史尤其是总会历史的研究。近年来,红十字运动的区域研究也逐渐成为热点。除了江苏、北京、天津、云南、福建、四川、山东等地红十字会已经出版了相关会史著作外,河南、安徽、江西等省的区域红十字运动研究也在逐渐开展。开展红十字运动的区域研究,将有助于丰富红会整体史的内容,推进整体研究的深入。[1]要推进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区域研究,方法有很多,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注意的:

首先,要采用多学科的交叉方法。“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社会史历来就强调多学科的交叉,红十字运动研究更是如此。池子华曾提出构建“红十字学”的构想,认为“红十字学”是以红十字运动为专门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学科,由一系列分支学科组成,包括红十字灾害学、红十字法学、红十字管理学、红十字历史学、红十字伦理学、红十字外交学、红十字文化学等。[2]因此,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区域研究应该尽可能的吸收多学科的交叉方法。区域红十字会运动研究,吸收社会学的方法至关重要,如社会调查,社会统计等。考察建国后红十字会开展的献血、捐髓、志愿服务等工作,如果只限于文献叙述与分析,很难体现各项活动的发展变化,此时社会调查方法就有了用武之地,比如进行问卷调查、抽样调查、访问调查等等,掌握各项活动的动态数据,从而有利于研究工作的进行。又如,在研究红十字会的经费筹措及会员人数的发展,采用社会统计方法,制成表格,才能对于各个时期经费及会员人数的变化有一个清晰地了解。此外,灾害学、管理学、法学、外交学等学科的方法,我们都可以借鉴使用。

其次,区域比较的方法。红会史研究的现状提醒我们要进行区域比较研究。“从目前的研究状况看,红十字运动的比较研究仍付阙如,这是不能尽如人意的。这在未来的研究中应该有所改观。”[3]此判断虽然作于三年前,但仍然符合今天的研究状况。区域红十字运动的研究,要体现区域特色,采用比较研究的视野,就特别重要。各个区域的红十字运动研究,都有着不同的特征,只有通过比较,才能更好地揭示出来。例如,1949年以前的江西与安徽的红十字运动,都曾开展战地救护、灾害救济等人道活动,貌似相差不大。但是,通过简单的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与安徽相比,江西在战地救护方面成绩更为突出,但社会服务方面的业绩明显不如安徽。同时,我们也会发现同一历史时期的区域红十字运动也有各有其特点:解放战争时期,江西没有组织战地救护活动,而安徽、山东的红十字会则在战地救护方面较为活跃。这些差别的形成,是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因此,通过比较研究,我们更能深刻地认识区域红十字运动的特点,更能凸显区域红十字运动在中国红十字运动中的地位,也才能发掘红十字运动背后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背景。

要对红十字运动进行比较,范围的界定也很重要,“‘比较’的范围广泛,从大的方面说,可以进行各国红十字运动的比较,包括纵向比较、横向比较;在中国范围内,两岸三地红十字运动可以比较,区域之间可以比较,省际之间可以比较,市县之间也可以比较;中国及各国红十字运动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历史阶段亦可进行纵向比较。从小的方面说,会务、业务都可以进行比较。”[4]具体到区域红十字运动的比较,从横向比较来说,可以进行区域之间的总体比较,省际之间、市县之间比较,区域之间的会务、业务活动的比较;从纵向来说,可以比较区域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历史时期的异同,甚至还可以对同一区域的不同历史阶段进行比较。只有进行多层次、多途径的比较,才能揭示区域红十字运动的轨迹及特点。

进行区域红十字运动之间的比较,目的是为了构建整体史。唐力行、徐茂明先生认为:“在将区域研究引向整体史研究的努力中,除了纵向关注国家在地域社会中的角色地位外,另一条途径就是对不同的地域进行横向的比较研究,将各个既互相独立又彼此联系的区域联结起来加以考察,超越区域的疆界来认识区域发展的特征,以揭示区域间的整合所披露的整体史特质。”[5]只有比较区域的异同,发掘差异,总结特色,构建各个区域面相,从而跨越区域综合认识中国红十字运动的整体特点,才能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红十字运动的整体认识。因此,研究区域红十字运动,并不是就区域言区域,还应进行区域对比研究,以此构建整体史。

最后,研究区域红十字运动,探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国家与社会的理论视角源于西方,近年来在中国史学界比较流行。“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简单说来就是政府权力的实践形态以及民间社会对政府权力的制约。”[6]以往在研究民间慈善事业时,人们往往很容易将国家与社会这一组概念对立起来,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李金铮先生认为,而今理论界改变了将国家与社会仅仅表现为二元对立与冲突的关系,转而“普遍认为二者的关系是双向甚至是多向的、重叠的互动,研究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就是研究来自政府的自上而下的权力和来自社会的自下而上的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7]这种互动关系,混杂着冲突与融合,而非简单的对立与冲突。具体到中国红十字运动的研究,首次采用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一视角的是张建俅先生所著《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一书[8]。作者的主要观点是:首先,相对于此前研究公共领域大都集中探讨的是地方公共领域(如上海)而言,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全国性的慈善组织,其工作范围涵盖全国许多地方。其次,在不同时期,中国红十字会的领导精英与代表国家权力的政府,为了官办民办的立场曾有不同程度的矛盾和冲突。而且这些精英虽以上海为主,但是却借助全国代表大会,试图以民主的形式,诉诸全国会员、分会的民意,以便赋予他们继续管理红十字会的权力。[9]张建俅关注的对象主要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着眼点主要放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冲突与矛盾上。

对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视角在区域史研究的学术意义,有论者认为:“对于区域史、地方史而言,从国家与社会间的关系出发,探索地方性与总体性间的关系,探索边缘与中心的关系,探索微观世界与宏观历史的关系,这似乎真正使地方史、区域史的个案研究带有了总体史的特征,从而提高了其学术境界与价值。”[10]如此说来,研究区域红十字运动,探讨区域红十字运动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就非常有必要。研究区域红十字运动,探索红十字会如何处理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红十字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固定还是变化的,如有变化,这种变化是如何发展的?通过探讨“国家与社会”这一组关系,深入地分析区域红十字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从而观察区域社会与国家(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变化脉络,对于认识近代地方社会的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是近代中国政府权力有一个逐渐上升的过程,随着国家权力的上升,必然要压缩如红十字会这样的地方力量的生存空间。探讨这个过程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能更深刻地认识近代化强势国家建立的轨迹。这样红十字运动的区域史研究才能远离“碎片化”历史的窠臼。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1]池子华:《关于深化红十字运动研究的几点构想》,《史学月刊》2009年第9期。

 [2]池子华:《创建“红十字学”刍议》,池子华、郝如一主编:《红十字运动与慈善文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页。

 [3]池子华:《关于深化红十字运动研究的几点构想》,《史学月刊》2009年第9期。

 [4] 池子华:《关于深化红十字运动研究的几点构想》,《史学月刊》2009年第9期。

 [5]唐力行、徐茂明:《从区域研究到区域比较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6]李金铮:《向“新革命史”转型:中共革命史研究方法的反思与突破》,《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1期。

 [7]李金铮:《向“新革命史”转型:中共革命史研究方法的反思与突破》,《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1期。

 [8]有关此书的评价,可参考池子华:《一部中国红会史研究的“问题”之作——评<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民国档案》2007年第4期。

 [9]张建俅:《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314—315页。

 [10]邓京力:《“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在中国史领域的应用》,《史学月刊》200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