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园地]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3-12-31 0:48:58 点击开始打印

页面地址是:http://hszyj.net/article.asp?articleid=3214
红十字运动舆论与理论建设的构想及思考
池子华  郝如一
 
   中国红十字会华建敏会长非常重视红十字运动的舆论先导和理论指导作用,在多个场合强调其重要性。2010年3月,他专程视察了苏州大学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2011年九届二次理事会期间,他专门召集专家座谈理论研究问题;在不久前九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和在江苏调研座谈时,华会长反复强调抓好“两论一动”(即舆论、理论、行动)。本文就中红“九大”以来“两论”现状、发展和构想,提出如下思考。
   一、对全国红会“两论”现状的若干看法
   我们总体评估是:有进展但不理想。进展表现在:总会关于“三重赋权”、“核心业务”、“红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慈善机构”等理论观点的提出,思路清晰,颇具新意;《中国红十字报》理论专版坚持开办,成为全国红会系统唯一的理论研究交流平台;一些地方红会比较重视与媒体合作,开展正面宣传,树立良好形象,收到较好效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重庆、四川、贵州、山东、湖南、江西等省市在理论探讨、历史研究等方面取得不同程度的成果。
   但是,客观地说,全国红会系统在学习贯彻华会长有关“两论”建设的讲话精神上明显力度不够,不甚理想。首先是在理论问题上存在三个认识误区:
   一是认为理论研究无关紧要。客观上讲,红会人少事多,无暇顾及,但主观上还是重实践、轻理论,做好本职便可万事大吉。其实,理论指导实践的道理大家都明白,关键在于这个道理没在内心深处产生共振、形成共鸣,因而理论研究的内生动力不足。还有的地方红会认为,理论研究是高层和高校的事,与我们并不相干。
   二是认为理论研究就是单纯的应用研究或对策研究。其实,与任何一门学科一样,红十字运动也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分。基础研究为应用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应用研究把基础研究获得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用技术,两者是统一的有机体。应用研究固然重要,但漠视基础研究,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三是认为理论研究只须关注当下,研究历史没必要。当代中国国情、世情、民情,纷纭多变,红十字会如何适应和应对,需要关注和探索,但绝不应成为轻视历史的理由。常言道“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历史是财富,不是负担。国际红十字运动已有150多年历史,中国红十字会成立将近110年,悠久历史值得珍视。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值得我们认真总结,获取智慧,汲取力量。对历史心存敬畏,也是对自我的尊重,毕竟历史是昨天的现实,而今天的现实也会成为明天的历史。
   其次,总会对全国地方红会舆论宣传缺乏强有力的组织指导,各地红会又普遍缺乏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舆论宣传,既缺强烈意识,更缺有效手段,势必导致社会对红会认知不足、参与不力。各地理顺管理体制后,许多地方红会领导来自其他部门,本就对红会缺乏了解,偏偏我们又拿不出像样的理论进行指导。加上我们在应对网络社交媒体方面认识失准、方法失误、效果失灵,所以当“网络事件”引发的社会舆论铺天盖地时,当网络谣言和无端谩骂不断袭来时,我们难免被动不已、招架不住,有时偏偏还授人以柄、自投漩涡。严峻的事实从反面告诉我们:红会系统改变舆论乏善、理论乏缺的状况已是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关于红十字运动理论研究长远发展的构想
   《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提出“深入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大力宣传红十字文化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提升精神文明程度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红十字理论研究,已然成为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现实需要。从长远发展来看,红十字事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必将层出不穷,也呼唤理论指导。为此,我们认为总会有必要创造条件搭建多个红十字运动研究平台:
   1、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红十字运动研究基地,广泛开展区域性研究。指导各地红会积极创造条件寻求与当地高校合作,红会出资、提供开展研究的“原料”,聘请学者、借助“外脑”,建立专业研究基地。其研究方向以当地开展红十字运动、做好红十字工作所涵盖的范围,从历史与发展、当下与未来、经验与教训、特色与品牌、机构与管理、实务与理念、制度与法规、职能与义务等等方面进行微观与宏观并举的研究。我们国家那么大,各地情况差别更大,城乡之间、贫富之间、民族之间、地域之间所形成的局面和特点都不同,各地红会的区域性研究搞好了,就能逐步整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红十字运动理论体系,其分类指导各地红十字事业发展就会更加符合实际、更加优质高效。
   各地研究基地要依托高校及科研单位,在省级红会协调下进行整合。总会负责协调各基地间的横向合作,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宏观指导,实现基地之间优势互补,协同配合,错位发展,充分发挥各个基地在不同研究领域的积聚、带动、辐射和引领作用。同时,总会应出台《红十字理论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对基地建设进行必要规范,确保有序运行。
   红会要以课题为导向提供理论研究经费支持。基地建设,除前期少量的启动建设经费外,更重要的是结合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国务院侨办出台的《课题管理办法》,颇有参考价值。该《办法》除明确选题由研究基地根据基地中长期规划、紧密结合工作发展确定外,还对课题立项、课题管理、课题验收、成果转化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我们建议总会参考其经验,结合我们基地建设以及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课题管理办法》。
   2、建立全国性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和研究人才培训机构。一是由总会携手红运研究基础好的高校和社科学术单位联合成立“中国红十字运动理论研究中心”,既开展自己的立项课题研究,又指导各地红运研究基地工作。二是结合红会在职干部继续教育制度的实施,委托有条件的高校开办红运研究生班,从总会和各地红会推荐选拔有志于此的人员予以培养,毕业后承认研究生学历。三是委托红运研究成果多的高校定向招收全日制脱产培养的硕博研究生,毕业后报考充实各级红会专职干部队伍。四是总会将来还可考虑和某些高校合作筹备开设专门的红十字学院,或报教育部批准单独建立“中国红十字学院”。
   3、创立以红十字运动为专门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学科——“红十字学”。当全国红十字运动研究成果积累到一定程度,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红十字运动理论体系,就可在此基础上创立“红十字学”。这门学科的创立需要诸多相关学科理论的支撑。所谓“红十字学”,是以红十字运动为专门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学科,由一系列分支学科组成,包括红十字法学、红十字医学、红十字社会学、红十字文化学、红十字管理学、红十字伦理学、红十字灾害学、红十字外交学、红十字历史学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研修历史的重要性,他强调:“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要继续加强对党史、国史的学习,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做好现实工作,更好走向未来,不断交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答卷。”我们认为,110年中国红十字运动历史,特别是上世纪50年代党对红会实行改组的历史;60多年来党对全国红会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红会系统自上而下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党组的历史;中国红会从晚清、民国到新中国建立,都是党史国史的组成部分,更是“红十字学”丰富的精神遗产、辉煌的历史遗迹、宝贵的研修遗存。
   三、对红十字“两论”建设近期发展的思考
   1、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红会加强“两论一动”带来契机。要大力宣传和研究红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是如何更好地发挥紧密联系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独特作用的;宣传和研究如何通过更高效更亲民的专业化运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宣传和研究各级红会如何转变机关作风,摈弃不良“四风”,在革除官僚主义上真正做到“去行政化”等等。总会要加强对地方红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行业指导和理性思考,以便教育实践活动后能出一些理论探讨的好经验好文章。
   2、建议在总会筹备召开“十大”的工作报告里充分论述“两论一动”的重要性,报告本身也要在总结五年经验上增强理论性。“十大”要认真总结反思“网络事件”引发舆论非议和网络谣言对红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深刻教训,让我们这个110年悠久历史的全国最强大的人道组织以全新的正面形象展现于世。
   3、抓紧筹备成立全国红十字运动理论研究会及各地分会(以后可与红十字运动理论研究中心合署),吸收热心于理论研究的各级红会干部和学界“红人”(专注于红运研究的专家、学者)参加,更多发挥从红会退位的老领导老同志的作用。研究会成立同时举办学术论坛。总会同步筹建红十字运动历史博物馆。创办出版红十字运动理论研究期刊。
   4、建议总会会同中央宣传部、全国社科联、国家网络监管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红十字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的指导意见,在思想、政策、举措上做出规划与部署。加强全国各地红会与新闻宣传和新兴媒体的合作,对红十字运动实施正确的舆论引导,减少并消除负面舆论对红会的误伤。采取激励措施,大力推进红运理论研究出成果、出人才。
   5、为减轻和防止再度陷入舆论危机给红会造成伤害,建议总会和地方红会建立由关心支持、理解热爱红十字的网络活跃分子(包括大V、版主、意见领袖等)组成红十字网络舆情志愿队伍,以利掌握主动,及时澄清、化解、回击网络舆论对红会的质疑、误解、谣言、诬陷,发出我们正能量的声音。
   6、国务院最近做出部署,要求在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扩大范围加大力度,预计红会将可发挥更大作用。但如何争取到政府购买,如何用好政府购买的资金,如何保证并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等问题,都是值得在实践和理论上总结探讨的。
   我们相信,只要全国红会和相关各界纵横联动,长此以往、长年累月,坚定信念、坚持不懈,中国特色红十字运动理论体系的形成,将为实现伟大“中国梦”之“红十字篇章”提供指导前行的理论依据!
  (作者分别为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市红十字会原专职副会长、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兼职教授)

 
从捐献遭拒谈“三民”主义与“三情”投入
郝如一
 
   日前,正当全国的红会人为赵白鸽当选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同时获得联合会两项奖励而备感荣耀的时候,却接连发生两起针对红会的舆论危机事件,不仅让两个涉事城市的红会陷入被动,其引发的负面舆论还波及到全国红会系统。
   其实事情的经过都不复杂,说白了就是当两位爱心人士分别向当地红会表达捐献遗体和捐献骨髓意愿时,遭遇说“不”:一个对重病卧床的捐献遗体报名者说,无法上门服务;一个对捐献骨髓报名者说,今年已无指标明年3月请早。结果,一前一后发生的两件向红会献爱心遭拒的事情,也一先一后被曝光于网络,进而引发各路媒体关注和报道。于是,网民们又激动起来,有人甚至“紧密联系”当年郭美美引发的网络事件,不问青红皂白又把红会臭骂一通。所幸当事红会应对危机还算得力,认错道歉、沟通解释、改进服务,较快地平息了舆论风波,没有导致持续发酵。
   这两件事情在红会内部也引起广泛讨论,对涉事红会有报以同情的、有表示遗憾的、有批评叹息的、有支招相助的,也有人指称可能会是诋毁红会的又一场“舆论围剿”,甚至有人以“阴谋论”的心态揣度这是捐献者为博取社会同情获得公众捐款而策划的一场悲情炒作。
   然而,在我这个“老红会”看来,第一,我们与其埋怨社会不理解,不如加强沟通宣传,让社会多了解; 我们与其抱怨他人在诋毁,不如自省工作失误,让自己莫抵触。第二,如果这事又是谣言,那我们当须迎头痛击;如果这事有些夸大,那我们据实加以澄清;如果这事基本属实,那我们真诚认错道歉。第三,化解舆论危机后,我们应该进行认真深刻的反思——看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如何从思想意识到规章制度上切实加以改进。
   现在的真实情况是:基本属实,已经道歉。关于改进,愚之浅见如下:两件事情的出错都在整个服务链条的第一环节,即接听报名电话的窗口环节上,拒绝了爱心人士的捐赠意向。究其根源,还是缺乏服务意识,而且表现得有些冷漠生硬。这种表现在当下中国服务行业固然比比皆是,但发生在红会这样的机构,社会往往更不能原谅,我们内部也更不能容忍。因为我们是一个处于社会道德制高点上的人道主义团体,社会对我们必然“高看一眼”。何况我们还没有走出两年前郭美美事件的阴影,任何闪失引起风吹草动都可能让我们陷入舆论危机。所以我们在提供服务时不仅要态度和气、优质高效,还要带上三分“小心翼翼”。
   以笔者长期供职于红会的体会,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团体也具有很强的服务业的社会属性。尤其是在“三救”、“三献”等核心业务上,我们的服务对象决定了我们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奉行“三民”主义。所谓“三民”,就是灾(难)民、贫(病)民、爱心市民。既然我们服务的是这三种特定对象,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哪怕他/她身无分文、穷困潦倒,若是他/她来红会求助,给让个座,倒杯茶,嘘个寒,问个暖都是起码的人格待遇。至于能解决其多少问题,那当然要根据相关规定与可能去运作,即使不能满足其全部需求,也要报以同情,加以解释,取得理解。万不可简单,更不能粗暴。否则,搞不好就会闹出负面的舆论风波。凡是前来红会或电话表达捐款、捐物、捐血、捐髓、捐遗体、捐器官意向的爱心市民,都应受到热情接待,尽可能帮助他们圆了献爱心的好梦。假设我们以人手不足无法提供上门服务为由,要求重病在床的遗体捐献报名者必须亲自前来红会办理手续,那我们遭受社会质疑与诟病的程度,绝对不比银行以执行制度为由,要求重病在床的老人必须亲自前来取钱好到哪去,或许更招“骂”,因为捐遗毕竟是一种高尚的爱心举动。总之,我们对待“三民”,不可歧视求助者,不可怠慢捐献者;既不能笑贫,也不能仇富。这就是红会奉行“三民”主义的真正涵义。
   强化服务意识,要紧密结合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抓手。首先应该重视对全体红会人的爱岗敬业教育,进行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培训,懂得红会是咋回事、啥历史、干些啥、咋干好,解决“为什么”和“怎么样”干红会的问题。其次是职业道德教育常态化,懂得尊重敬重服务对象,解决“门难进脸难看”和态度“生、冷、硬”的问题。再次是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服务流程,严格实施,违者必究,对说“不”要零容忍。四是针对红会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对红会公职人员和相关志愿者加强专业化训练,解决服务质量的问题。五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解决服务效率的问题。
   大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红会”都有一个共同体会:做好红会工作必须“三情”投入。那就是:投身于伟大崇高的红十字人道主义事业要充满激情;从事红十字会工作要高涨热情;对待服务对象应不分城乡、贫富、身份、地位、性别、种族等等不同,都要体现感情。可以说,“三情”投入越多越深,是我们服务意识越强的生动写照。一个“三情”淡漠的红会人却自称具有很强的服务意识,那绝对无法想象。
   就在本文行将收笔时,读到《中国红十字报》的报道说,华建敏会长在浙江调研视察红会工作时,高屋建瓴又语重心长地寄语浙江暨全国红会同仁:“要怀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和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坚定道路自信,努力把红会办成动员社会爱心资源和志愿服务的平台,推动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华会长还赞扬浙江红会系统:“有一支好的队伍,红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精神状态好,尽管工作辛苦、待遇清苦,有时还遭遇误解而常常‘心苦’,但大家依然有热情、有激情,不屈不饶、无怨无悔。”学习体会华会长的这段讲话,笔者觉得:各地红会只有在自身建设中切实增强改革创新、扎根基层和服务群众的意识,才能在打造核心业务的过程中也把自己打造成高规格、全天候的服务型NGO,成为不辱人道使命,具有国际视野,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服务且公信力强大的专业性服务团体。
2013-11-21

 
国际救援:彰显中国红十字外交实力
——写在中国红十字会国际救援队第一批队员凯旋归来之际
郝如一
 
   2013年12月9日,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硕鹏任队长的中国红十字会国际救援队第一批队员从菲律宾全体凯旋而归。
   半个月来,中国红十字会不仅向菲律宾空运了大批救灾物资,还派出救援队在重灾区塔克洛班极为艰难的条件下搜寻出50多具遇难灾民尸体,为1800多位灾民提供了医疗救助服务,实施了灾区环境消杀、卫生防疫和疫病防治知识普及,选择落实了紧急避难所建设用址……中国红十字会救援队受到菲律宾民众广泛赞扬,形成良好口碑。他们在完成阶段性人道主义任务回国前,又把接力棒交给了前来接任的第二批队员。正如赵白鸽常务副会长所言,中国红十字会对菲律宾的救援将是持续的。
   中国这一人道主义救援行动在东南亚国家乃至国际社会引起很大反响。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笔者以为,我们不要就事论事地为救援而救援地看问题。我们更要看到,这次跨国救援进一步展现了中国这个负责任的大国对东南亚那个受灾国的莫大道义与宽大胸怀,也再次彰显了中国红十字会的民间外交实力。
   说起中国红十字会派出国际救援队赴海外执行任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大地震的救援。当时的中国红十字会7天后就派出26人组成的“救护医队”登船前往日本,为地震灾民提供医疗救护达3周之久。时隔整整90年后,中国红十字会再次派出非战争状态下的(期间曾经分别于1942年和1951年派出红十字救护队随中国远征军和人民志愿军奔赴缅甸、朝鲜,从事随军战地救护)医疗队,飞赴国外从事灾害救援。笔者以为,其民间外交的功能和作用不可小觑。
   什么是红十字外交?我国研究这一领域的专家吴佩华博士是这样论述的:外交的实质是国家对外行使主权的行为。红十字外交则是在人道主义指引下,以红十字会的名义努力改善国际间最易受损人群的境遇,维护人类尊严,积极促进国际合作与友好交流,共同促进世界和平的各项活动。中国红十字外交,就是在人道主义指引下,中国红十字会以中国政府所签署履行的国际人道法为依据,积极促进国际合作与友好交流,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统一安全,推动国际红十字运动健康发展,共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各项活动。因此,红十字外交是介于政府外交与民间外交之间,具有亦官亦民的性质,其外交的对象可以是政府、可以是某个组织或个人,具有广泛性与灵活性的特点,这也就决定了红十字外交方式、方法及手段等的多样性。但总体而言,红十字会属民间组织,其外交属于民间外交的范畴。中国红十字外交既是政府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对政府外交的必要补充,与政府外交“是有机的整体,二者相互渗透,互为补充”的关系。
   国际救援是中国红十字外交的“重头戏”。新中国成立64年来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次派出的国际救援队,开赴和我国有着南海岛屿即领土之争的菲律宾,它在中国红十字外交史上必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正如有的专家所称,战争时期的红十字外交具有“化干戈为玉帛”的作用,那和平状态下的红十字外交更是国家间关系的“润滑剂”。
   相对于这次派出跨国救援队而言,中国红十字会在新中国改组以来64年间的国际救援,更大量的是向各受灾国捐赠款物,提供慷慨的人道主义援助。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红十字会先后向遭受重大灾害的国家(地区)提供800余次款物援助,遍及全球一百四五十个国家(地区)。其中大多数是当时我国友邻和东欧“社会主义阵营国家”,以及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的“第三世界国家”,对英、法、荷、比、意、日、美等发达国家也有所捐赠。从上述救援方向来看,中国红十字会在发挥民间外交作用方面,当好政府助手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这些对外援助在缓解受援国家和人民所遭受痛苦的同时,也加深了中国人民同这些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友谊,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既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也彰显了我们负责任的大国形象。中国红十字会的国际救援不仅符合人道主义的精神,而且与中国政府的外交政策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同时,中国红十字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国际援助,也反映出我国当时和现实国际体系之间关系的变化。
   在那么多以捐赠款物为形式的国际援助中,在笔者印象最深并积极参与其中的有两次:一次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为帮助非洲抗击特大旱灾而发动的88国际体育援助活动。那些年代我们和非洲各国关系特别好,用毛泽东主席的话说,中国在联合国得以恢复合法席位,是非洲朋友把我们抬进去的。所以,为非洲灾民募捐咱中国责无旁贷。那时本人既是捐款人又是苏州募捐活动的新闻报道撰稿人。还有一次就是2004年底特大地震海啸后的募捐活动。印尼附近海域8.7级强烈地震引发的海啸席卷东南亚和非洲一些国家,近30万人死亡,数百万人失去家园。海啸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为开展救助工作,可以进行募捐”等职责,在全国发起大规模募捐行动,以救助印度洋特大地震海啸受灾各国。那时本人则是以苏州红会专职副会长的身份在主导主抓募款救援行动。爱心丰厚的苏州人在半个多月里就向我们红会捐款730多万元,创下了全国地级市之首。这些爱心捐款都及时通过国家红会汇往东南亚的几个受灾国。
   在为东南亚地震海啸灾民开展的大规模募捐活动中,笔者深切地亲身感受到,红十字会在实施国际救援,展开民间外交的过程中,就该体现我们这个负责任大国应有的眼光和胸襟。中国红十字会对东南亚诸国的救灾援助无疑是个很好的范例,全国动员的募捐共筹集款物4.43亿元人民币(约合5千万美元),帮助受灾国开展灾后重建。2005年4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印尼总统苏西洛在雅加达共同出席了中国红十字会为印尼海啸灾民修建友谊村签字仪式。至2007年底,中国红十字会共援建友谊村9个,永久性安置房1487套以及医院、学校等项目全部完成,交付使用。法新社对此评论道:“这表明,第一人口大国正在世界舞台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美国《洛杉矶时报》则称赞“中国之星正在升起”。
   曾经记得,在为印度洋海啸募捐中,我们也接触到少数市民捐款时要求不给印尼。这时,一方面我们要尊重捐赠者意愿,在收据上注明“除印尼外”,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进行必要的解释:印尼受灾最重,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中国红十字会,给予印尼最多的援助是正确的;虽然过去印尼迫害过华侨,但这不能成为我们对印尼灾民不予救援的理由,苦难中的灾民是无辜的,他们最需要得到救助;作为国际人道救援行动,我们要遵循独立、中立、公正的原则,不能夹杂过浓的民族泄愤情绪等等。我们还遇到个别机关干部、媒体记者也提出不该援助印尼的种种说法。对此,我们更是从国际大局的角度、从人道公正的原则、从看待国际救援要超越传统国际政治的狭隘视野的理念等方面进行解释。
   再看当下对菲律宾的跨国救援,道理是同样的。我国和菲律宾虽然有南海岛屿之争,但陷入艰难困境的广大灾民是无辜的,他们亟待救援。面对极少数国人对于我国派出红十字会国际救援队赴菲表示的不理解,面对个别人甚至在网络上批评、指责、抗议红会援助菲律宾,我们一定要有宽阔的国际胸怀去对待、去化解(也是向社会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外交作用的机会)。此时此刻,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对我们红十字人而言,是万万要不得的。与此同时,中国红十字会国际救援队在菲律宾忍辱负重、无怨无悔、克服艰难、忘我工作的成效和事迹,深深打动了菲律宾灾民的心,他们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有的还伸出大拇指若有所指地夸奖说:“中国人的心胸好开阔!”其弦外之音不言而喻。相反,菲律宾灾民们对阿基诺总统的救灾不力却表示了极大的不满。随之而来的,更是是中国红十字会对菲律宾的无私救援在东南亚各国和国际社会都赢得良好赞誉。
   事实表明,共抗天灾可为缓和与改善国家间某些紧张关系提供一种机遇,这种机遇在国际关系中是不多见的,是天灾赐予人类的一次次机会。无论是九年前的地震海啸救援,还是这次的飓风“海燕”救援;无论是当初援助印度尼西亚等国,还是现在援助菲律宾一国,中国红十字会的杰出表现,对我国改善与加强和东南亚某些国家的联系,化解他们对中国和平崛起的不必要的担忧;对进一步优化我国周边安全环境,深化与东盟各国的睦邻友好关系;对保护东南亚国家华侨华裔的利益,都将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作者系苏州市红十字会原专职副会长)
 
 

红十字会如何走出“污名化”阴影
孟纬鸿
 
   利用“炫富事件”污名化中国红十字会的网络炒作已持续两年有余。红十字人经历了从最初的愤懑解释,到无暇理会网络上一轮又轮冷嘲热讽,埋头专注于人道事业,并试图用事实回应谣传的痛苦挣扎,但无论如何努力,阴霾却始终挥之不去。日前,随着警方对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查处,很多事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不仅“谣翻中国”的“秦火火”、“立二拆四”之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些充当“大谣”的网络大V也成为被追诉的共犯,国家打击网络谣言,净化互联网空间的决心与行动令人鼓舞。“凶手”终将绳之以法,而被“污名化”、“妖魔化”的红十字会伤口仍在流血,她不仅需要一个较长的愈合期,而且会留下抹不去的伤痕。如何让红十字会尽快走出“污名化”阴影,重塑高大形象,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一、抢抓有利时机,依法追诉谣言,正本清源还社会以真实
   回顾污名化红十字会过程,网络谣言是元凶,“标题党”是主要炒作方式,网络大V出于商业或政治目的的“权威”转发则让谣言瞬间重复万遍变为“事实”,而少数“专家”、“学者”、“名人”的跟进,并用所谓“事实”作为论据写文章、做节目、当嘉宾,进行有罪推断,进一步污化做实红十字会“罪状”,导致网络谣言超越互联网范畴而产生更加广泛的社会负面影响。
   《人民日报》评论是这样描述网络谣言的:网络谣言把谎言包装成“事实”,将猜测翻转成“存在”,在网上兴风作浪,扰乱人心。如果任其横行,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其实,自2011年6月20日网络炫富事件出现,谣言就如影随行,“干爹”、“情人”、“百达翡丽”,“会长老爸”、“富豪兄长”等谣言迅速发酵,并与红十字会死死绑定。随后,又把早已澄清的“天价帐篷”、“买药虚开发票”等假新闻反复炒作;“标题党”更是做出《红会芦山地震捐款“蒸发”2476万?》这类耸人听闻、误导视听的新闻标题。某资深媒体人妄言“中国红十字会是唯一没有加入国际红十字组织的国家红十字会”的“山寨论”谣遍全球,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并成为此后众多写手抨击红十字会的“论据”。一些别有用心的大佬则把中国社会人为分割成“体制内”和“体制外”,并刻意营造一个逻辑:红十字会是体制内的,体制内的就是不能信任,旨在煽动民众敌意,政治意图昭然若揭。最后,炒作走向娱乐化,不仅以旅游景点刻写“到此一游”的扭曲心态贴出满屏“滚”字,而且伪造炫富女“狠话”和“性爱视频”暗示红十字会“心虚”,各种调侃段子、恶搞视频更是粉墨登场,乌烟瘴气,进而使污名化覆盖全民。
   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互联网信息领域必须正视的公害。国家出重拳打击网络谣言的战略部署,更是红十字会正本清源,清洁污名的极佳机遇。但目前尔玛公司曝出的真相还只是涉及红十字会众多谣言的冰山一角,种种迹象表明,完全可以挖掘更多危害社会的造谣“大V”、“名嘴”、“砖家”、“推手”、“报料人”。中国红十字会切不可坐失良机,当务之急就是要充分利用良好的舆论外环境,继续深入挖掘,乘势追击,依法维权。可以聘请法律专家、网络专业技术人员,对涉及红十字会的谣言逐一进行梳理、分析和取证,并及时向网监部门、执法机关举报举证,提供线索。要抓紧办几起有影响的涉谣案件,并通过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平台公之于众,彻底揭开“网络事件”的真相,还社会以真实,还红十字会以清白。这不仅是全体红十字工作者的迫切愿望,也是众多关注关心爱护红十字品牌的人士之期待。
   二、反思应对失误,适应新媒体时代,构建舆情应对长效机制
   新媒体时代是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必然产物。学习新媒体知识和技术,摒弃传统的应对手段,主动出击,占领网络声音制高点,抢占话语权,变被动为主动,这才是新媒体新时代的新要求。经历了“网络风波”的红十字会对此更要多一份清醒与紧迫。对网络媒体了解不够,对其危害性估计不足,应对方式方法不当是红十字会在此次网络事件中屡战屡败的一个重要原因。作为一个失败案例,中国红十字会的应对,经历了从最初“清者自清”的傲慢,到“息事宁人”的忍让迎合,从简单的切割撇清,到狂轰滥炸下,失去主见,方寸大乱,仓促应对而屡屡技术变形。不当发声、雷语笔误,自摆乌龙,不断给网络恶炒提供“弹药”。更为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年,已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中国红十字会,明知道网民是在用高倍放大镜挑毛病,却弱智到连发个微博也闹笑柄的窘迫,芦山地震救援因“用词不当”从满屏“滚”字尴尬起步,而岷县地震则以捐赠“天价”(微博编写错误)矿泉水郁闷开场,不能不说是个体素质和工作机制的缺失。而红监会的仓促开张亦如同当初不成熟的信息捐赠平台匆匆上线一样,“设计缺陷”成了网民质疑的“佐证”。对此,我们需要深刻反思,有反思才能有长进。
   公共舆论本身就有很多非理性的因素,我们不能指望公众理性地看待每一件事情,否则,舆论也就没有了引导的必要。构建新媒体时代舆情应对长效机制是中国红十字会最迫切的课题。首先,必须认同并融入新媒体时代,主动接近网络,学习网络,了解网络,研究和把握网络舆论传播规律和网络舆论引导规律。其次,必须加强舆情应对的人财物技保障,设立专门机构,明确专门人员,提供经费和装备保障,并聘请一定数量专业人士提供技术支持。第三,必须建立健全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做好舆情的监测、汇集、分析。第四,必须突出负面舆情应对的预案建设,一旦事发,能在第一时间准确发声,抢占舆论制高点;要特别重视借助主流媒体传播优势和权威第三方发声来引导舆论,必要时通过网络技术手段加以控制。第五,必须构建网络舆情应对联动机制,保持与互联网管理部门、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甚至有社会责任的网络大V们保持常态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互信关系和舆情应对联动机制。
   三、正视社会关切,科学顶层设计,埋头苦干再创事业新辉煌
   随着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网络监管机制的建立完善,互联网空间一定能得到有效净化,但处在转型期的中国,各种社会矛盾不可能随之消失,仇官、仇富,甚至仇视制度的社会情绪仍然存在。如何确保不再掉进舆论旋涡,红十字会除了修复创伤外,更重要的是苦练内功,强健体魄,要从职能定位、内部改革、透明公信、制度机制等社会关切入手,深研细究,反思不足,查找缺陷,完善自我,以减少甚至消除可能遭受质疑的问题或隐患。
   首先,在职能定位上,“三救三献”作为核心职能似乎已成为共识,但具体细分一下,有些并非真正的“核心”;有些并不具备履行的条件和能力,缺少相应的法律支持,如人体器官捐献等;还有些工作运行流程设置上存在缺陷,如骨髓捐献配型过程中代替移植医院收取相关费用的做法就值得商榷;还有,红十字会不是政府机构,但也不同于基金会,包括人道救助等职能的履行上切不可偏离党和政府人道工作“助手”这个特定身份。所有这些都需要更为科学的界定。
   其次,在公开透明问题上,确实是社会最为关注的,也是红十字会下一步改进完善的重点工作。但必须澄清的是“网络事件”之前,红十字会就有公开透明,就有相应的制度设计和监督机制,从《红会法》、《章程》到理事会年度报告制度,从行政审计到干部监督都实现了制度化,这些制度安排在当时也是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而且互联网发展之后,绝大多红十字会都开发了自己的网站,并在网站及时公开信息。现在之所以要加大公开力度,引进社会监督,这既是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也是传统监管机制的延续、深化与拓展。
   第三,在改革创新问题上,突出内部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是一个切合实际的选择。所谓“去行政化”本就是一个伪命题,是被那些公知、“砖家”给忽悠了。从机构序列上讲,各级红十字会机关早就退出政府部门纳入群团机构序列;从红十字会与政府的关系看,世界各国红十字会都是政府的助手,得到政府的支持资助,全球195个国家成为日内瓦公约的缔约国。一些人为什么总拿“体制”、“行政化”说事,就是有意制造社会裂痕,刻意渲染体制内都是“恶”的,其最终指向并非红十字会。无论社会如何转型,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会改变。
   之所以做以上的辨析,目的在于更加精准地厘清关系,把握事物的本源,进而有的放矢地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顶层设计要顺应时代要求,重视社会关切,但决不能脱离国情,不能超越红十字干部队伍的承受能力,要与干部能力建设同步推进;顶层设计不只是顶层和专家的事,尤其需要放下架子,沉下身子,深入基层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顶层设计更要尊重历史,正视中国红十字会的历史功绩,割断历史意味着对事业的背叛,改革创新就会出现“断层”、“拐点”而走偏方向,给人道事业带来损害。有了好的顶层设计,关键在于落实,在于推动,落实推动不仅需要一个优秀的团队,而且需要一套长效的机制,这也是红十字会下一步的重点任务。当然,由于“网络事件”的首因效应,要改变红十字会在亿万网民中的“第一印象”,决非一朝一夕之事。不仅如此,由于炒作时间过长,炒作对象又是一个组织,受社会情绪的影响会更大,产生的“坏印象”可能在一部分网民中会根深蒂固,对此,红十字人一定要有长期艰苦努力,甚至继续承受委屈的心理准备。我们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在科学的顶层设计框架内,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工作一件一件地做实,让信任一点一滴地回归,进而一步一步地走出“污名化”阴影。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红十字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