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如一、刘斌发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红十字精神》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4-3-12 18:25:26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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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如一、刘斌发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红十字精神

 

2014年3月4日《中国红十字报》发表郝如一、刘斌文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红十字精神》,全文转载如下:

    2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时,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进行了重要阐述。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对于发挥红十字会在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倡导”与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及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具有很高契合度。红十字会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中可以大有作为。

核心价值观与红十字精神的契合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从“人道”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一层面涵盖了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宗旨和理念。民主、文明是人类从野蛮、低级社会向高级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志。文明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对人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的保护尊重。实践和弘扬人道主义,是人类向高级社会行进的一条基本路径。试想,一个生命健康得不到有效保护、人的尊严遭到肆意践踏、到处泛滥人道灾难的国度何言民主与文明,又怎能变得富强与和谐?在这一点上,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与核心价值观在历史前进方向和目标实现路径上是不约而同、方向一致的。
    从“博爱”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层面与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相通相融。红十字博爱精神是百余年来人类追求和平进步、走向文明社会的一朵奇葩,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元素。国际红十字运动规定了“公正、中立”的原则,其定义是“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和阶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而“中立”则恪守不带偏见、平等相待的原则。“公正、中立”原则是红十字运动的精髓。再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平等、公正”的表述,恰好与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之“公正、中立”相融合,与国人期盼达到的公平社会之美好愿望相对接。
   从“奉献”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层面是塑造高素质的公民群体。
   人们是否具有奉献的精神境界,是衡量社会风气的风向标,是社会成员之间能否和睦相处、真诚相待、友善相爱的基石。社会是由公民个体组成,其成员素质高低,最终决定全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的程度。假设公民个人素质整体低下,奉献阙如,诚信缺失,友善缺乏,甚至爱国思想都动摇了,那社会平等公正、国家富强和谐的大厦还能稳固吗?故此,红十字奉献精神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有着天然的趋同性。

红会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优势

   作为党和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规模最大、历史悠久的人道主义组织,红十字会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理念传播上承担起培育核心价值观的责任,在人道实践和日常管理中注重体现价值导向,在社会管理中发挥好“社会稳定器、政府好助手、弱者保护伞”的作用。
   第一,发挥红十字文化传播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
   红十字文化包含四个方面:
   精神理念:人道主义宗旨、博爱与奉献精神、体现人类互爱互助的全球共识,且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仁爱思想共融互通;法律制度:国际人道法、七项基本原则、红十字会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红十字会章程,以及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工作规范;标志形象:红十字是全球公认的人道主义标志,其保护性和标明性用途凸显了红十字运动神圣不可侵犯的国际形象;理论研究:对国际、国内、地方红十字运动的历史、实践、经验、创新、制度、人物的研究,形成指导我国人道主义实践的红十字运动理论。
   在全社会进行红十字文化传播是各级红十字会的神圣职责,我们要在培育核心价值观中加大红十字文化传播力度,以增强培育核心价值观的效果。
   第二,发挥贯彻《红十字会法》等相关法律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
   红十字会是有国家专门立法的人民团体,《红十字会法》已经实施20年。一部经过修订、更加完善的《红十字会法》也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审议颁布。加上其他相关法律的深入贯彻施行,将有利于我们为在全社会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从法治角度看,红十字会从宗旨、性质到理念、任务,都在法律赋权的框架内,为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为推进中国的和谐文明而奋斗。我们要敬业尽责、提升能力、规范透明,不断增强公信力,在建立诚信社会中做表率,在践行核心价值观中发挥更显著的法治效应。
   第三,发挥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
   习近平指出:培育核心价值观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彻这段讲话,红十字会也能很有作为,因为全国红十字会会员有六七成是青少年,城市的大中小学大都建立了红十字会。
   我们要充分运用红会工作平台,紧密结合红十字青少年的特点,把体现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各项活动融入培育核心价值观之中,让孩子们从小懂得尊崇和践行真善美,反对和抵制假丑恶。要协同教育部门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把配合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红十字知识编入校本教材,开设相关课程,开展课外活动,以期抓出成效。
   第四,发挥“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
   红十字会的“三救三献”核心业务是其他任何慈善团体无以比拟的。无论救护、救灾、救助还是献血、献髓、献遗体器官,都凸显了人道宗旨、博爱情怀、奉献精神,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工程”,是在人道救助领域对核心价值观的最佳诠释。
   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程中,我们只有把“三救三献”做得更广、更深、更细、更实、更精,使之“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才能达到“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的境界与程度。
   第五,发挥红十字志愿服务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
   习近平指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红十字志愿服务不仅是运动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力资源。
   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博爱精神是核心价值观在社会生活层面的生动体现,也是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生动写照。如辽宁鞍山郭明义、江苏南通磨刀老人那样一批优秀红十字志愿者,用实际行动使广大民众感受到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第六,发挥国际救援行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优势。
   习近平要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国际救援是大国红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我国,它又是红十字民间外交的“重头戏”,在缓解受援国人民所遭受痛苦的同时,也加深了中国同这些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友谊,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这是中国红十字会的独特作用与优势。
   中国红十字会去年以来对菲律宾风灾的救援行动,以及在第19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大会上高票当选联合会副主席国,这些都是彰显红十字外交力量和大国风范、提升我国国际地位的有力证明,也是红十字人对铸就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所做的特殊贡献。
    (作者分别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兼职教授、市红十字会前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省红十字会宣传与筹资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