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随笔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4-6-30 9:16:39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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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白领之死:教训何在?
郝如一
 
   说起2.17发生在深圳地铁口的女白领突然倒地死亡事件,人们依然记忆犹新。此事经过媒体广泛报道,举国皆知。
   那天上午10点29分,这位35岁女白领梁某倒在地铁蛇口线水湾站出口的台阶上。监控显示,她倒地后有个伸手求救的动作。在最初3分钟里先后有7人从她身边经过,均无动于衷。但后来马上就有两个人俯身察看了梁某,并向地铁方面报告。遗憾的是,工作人员来了也只是“默默守护”,毫无作为。25分钟后赶到的民警同样没有“贸然施救”。直到救护车到达,倒地50分钟之久的梁某,已无回天之力。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社会舆论比较集中地谴责那些在事发现场既不“扶一把”,又不“施援手”的人。有人认为他们缺乏起码的道德素质,没有救人一命;有人把这事和“老人摔倒该不该去扶、会不会被讹”放到一起议论,认为是国人社会公德滑坡的又一个典型案例。就连死者家属也埋怨道:为什么没有人把她扶起来喂口水?
   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事没有那么简单,也不是单从道德层面去指责就算“切中要害”了。这里面还有个救护技术普及的问题。说得通俗点,是“扶不扶”和“怎么扶”的问题。
   我们姑且不去追究警察和救护车为什么姗姗来迟(如果救护车能尽快及时赶到,女白领获救可能也会增强),仅就现场目击者为什么不予施救的问题做个分析:恐怕一味谴责这些人“见死不救”的“缺德”行为,可能有失偏颇,或许冤枉了人家(当然也不排除有道德因素)。很可能其中有人会相救出手,却不知如何下手。要知道,国人中真正掌握现场初级救护技能的,实在太少。各级红会多年的群众性急救培训人数虽然成千上万,但其人口占比依然还低。常识告诉人们:现场救人是一门技术,不懂不能乱救,以免“好心办坏事”。所以,从这个角度看,他们的“不作为”或许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地铁工作人员在事发7分钟后到达梁某身边,竟也束手无策,这才是最大的遗憾。如果那时梁某还有起死回生的机会,她的生命可能就在后面40多分钟的“守护”中消逝了。还有那警察,看来也是“救护盲”。
   所以,深圳白领地铁之死的教训不单是道德问题,还有救护技能问题。它从反面告诉社会大众一个严峻的现实:学会自救互救是何等重要,它关乎每个人在突发状态下的生命保障。尤其是在那些突发状况相对高发的交通运输类公共场所(如地铁)服务人员、企事业机构危险岗位(工种)操作员工、机动车驾乘人员,以及常常奔赴一线处理事故的人民警察同志,都应该学会和掌握现场急救技术。它还从反面告诉我们红会同仁:作为红会核心业务之一,向社会公众培训普及现场急救技术是何等重要和迫切。我们既“任重道远”,又“迫在眉睫”。
   如果社会达到“人人学急救,个个会救人”的程度,那么,具有良好道德素质的人们面对有人摔倒时,才能做到不仅“扶一把”,还懂“怎么扶”。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才能不落空谈,珍爱生命、挽救生命才能付诸实施。


 

梁耀艺:11岁孩子伟大的生命壮举
郝如一
 
   2014年6月6日下午4点35分06秒,梁耀艺在广州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手术室内平静地离开了人世。5点19分,小耀艺的肾脏和肝脏被放进装满冰块的保温箱里,这些器官将在8小时内挽救更多的生命。而这一切,都是这个11岁的广东小男孩自己的决定。(《深圳晚报》6月8报道)
   这几天,向伟大的小孩致敬,是微博上的关键词。他的故事在网络上迅速流传,点赞者无数,人们无不为之感动。梁耀艺是什么人?他患什么病?他为什么会自己决定要捐器官?
   据了解,梁耀艺是个出生在广东廉江的农村孩子,两年多前跟随在深圳工作的姐姐到深圳读书。不幸,他患了脑瘤,发现时已是晚期。出人意料的是,梁耀艺竟然于弥留之际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捐献自己的器官!才11岁的他怎么会有如此壮举?原来他在四年级上下册的语文课本里先后读过关于捐献骨髓和器官的故事,一篇捐献骨髓的叫《跨越海峡的生命桥》,另一篇捐献器官的叫《永生的眼睛》。正是这两篇课文在梁耀艺的心灵里埋下了奉献自己,救人生命的种子。他捐献的肝脏和肾脏挽救了3位病人的生命,他的角膜又让3位病人重见光明。然而,梁耀艺的家人在了却孩子的捐献遗愿后却没有向红十字会和医院提出任何条件和捐献回报。这再次让人肃然起敬。
   梁耀艺的伟大,在于他是个11岁的孩子,做出了许许多多大人们都未必“想得通”的决定。梁耀艺的壮举,是他在知道自己的病已经回天无望的时候,却产生了自愿捐献器官,挽救他人生命的念头。这是多么地感天动地,多么地震撼人心!要知道,我们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目前器官捐献志愿报名登记人数仅区区2.4万余名;累计完成的非亲缘捐献1700多例中(捐献各类器官4700多个),却大多数是在捐献者去世后由其亲属做出的捐献决定。也就是说,捐献者本人生前报名登记捐献器官者为数不多。梁耀艺,这个才11岁的孩子,竟然如此深明大义,成为我国生前自愿捐献器官第一人,他身上闪耀的人性与人道的光辉足以让亿万人为之动容。不愧好一个“耀亿”!
   不可否认,在短短三四年里我国器官捐献取得很大进展值得欣慰。但是和实际需求相比,和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差距巨大——我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供需比约为1∶30,而西方发达国家为1∶3。可见我国面临的器官短缺问题何等严重。梁耀艺的出现,将对我国器官捐献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他以伟大的生命壮举为这神圣的人道事业抹上了一层光鲜靓丽的色彩。笔者以为,我们的媒体应该对“耀亿”其人其事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这不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一个孩子身上的活生生的体现吗?
   中国有句成语叫“难能可贵”。11岁的梁耀艺捐献器官的壮举不仅是可贵,已堪称伟大了。他的伟大意义在于感染和教育我们每个人,尤其是知书达理、觉悟高尚、为人表率的领导同志、中共党员、知识分子、精英人士等等等等,应该向这个11岁的孩子学习,深明大义、移风易俗,乐意去做这生命最后的奉献——要在自己意识清醒状态下,亲自向红十字会报名,捐献遗体、器官、角膜——用这样的生前志愿去影响和带动身边乃至社会上更多的人践行“人生大爱的最后奉献”。
   如前所述,促成梁耀艺伟大壮举的,是他在四年级读过的两篇相关课文。由此,我还想到:从小对孩子们进行捐献血液、骨髓、器官、角膜、遗体的教育是何等重要。全国各地的教育部门不妨向深圳学习,在中小学课本里留点空间给捐献血液、骨髓、器官、角膜、遗体方面的“大爱教育”。各地红十字会更应该主动联系教育部门去办这件利国利民利人也利己的好事。
   从现状来看,我国器官捐献的宣传教育任重道远,我们的红十字会、卫生部门、传播媒体还须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