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4-6-30 10:14:30 点击开始打印

页面地址是:http://hszyj.net/article.asp?articleid=3467
 
《韩非子》、《商君书》中的社会救济思想
王云鹤
 
   本文拟就《韩非子》、《商君书》中有关社会救济思想的简单讨论,粗略勾勒战国时期法家对转型期中政府职能重建的理论架构,以期对红会与中国社保事业有所裨益。
   讨论《韩非子》、《商君书》中的社会救助思想,以下几点须首先考量:一、《韩非子》、《商君书》为社会大变动、大重组战国年代的产物,所以面对现实斗争的残酷,言论难免过激,也唯此方能标立特色,彰显己派文明;二、处理社会实务问题,从政府的角度建构治世理论体系,为法家学派最为显著的派系特征,然而激扬过度,难免对民生问题体谅不足,渊源唯此、优劣也唯此;三、限于时代与学派的局限性,《韩非子》、《商君书》并未对社会灾害救济做系统论述,而将更多的精力集中于料定天下政略与打造国家运行架构。因此,高远灵澈或在此,空洞散漫也实于此。即便如此,若能细心探查,宽容汲取,想也不废于援一瓢于即饮了。
   应该承认,《韩非子》中有关社会救济思想的论述是矛盾的:
   1,“圣人之治民,度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①]
   2,“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而以上为酷;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而以上为严;征赋钱粟以实仓库,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而以上为贪;境内必知介而私解,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而以上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说也。”[②]
   3,“秦大饥,应候请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枣栗,足以活民,请发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蔬果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一曰:‘令发五苑之蓏、蔬、枣、栗,足以活民,是使民有功与无功互争取也。夫生而乱,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释之。’”[③]
   很明显,引1、2所述的圣王思想与引3所做的政策截然对立。果饥民而不救,任其自生自灭,绝然承托不起圣王之治之美名;不仅如此,果如此而行,很难想象实践之国于战火频仍的大争之世,如何安内攘外,克静四方,治强王天下?而王天下,本为《韩非子》一书念兹在兹的不懈追求!需要指出的是,《韩非子》此书,理论性重于史实性,其中引3并非历史史实,更能彰显韩非子的治世理论。即便如此,其内在逻辑何在?是什么保障了它,既能成全自己的圣王之治的理想,又安然度过现实政治的重重危机?
   不仅如此,《韩非子》中又有言:
   4,“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故欲举大功而难至其力者,大功不可几而举也;欲治其法而难变其故者,民乱不可几而至也。故治民无常,唯法为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④]
   5,“使民不衣不食而不饥不寒,又不饿死,则无事上之意。意欲不宰于君,则不可使也。今生杀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有也。虎豹不必用其爪牙而与鼷鼠同威,万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与监门同资。有土之君,说人不能有利,恶人不能害,索人欲畏重己,不可得也。”[⑤]
   6,“今世之学士语治者,多曰:‘与贫穷地以实无资。’今夫与人相若也,无丰年旁入之利而独以完给者,非力则俭也。与人相若也,无饥馑疾疚祸罪之殃独以贫穷者,非侈则惰也。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今上征敛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是夺力俭而与侈惰也。而欲索民之疾作而节用,不可得也。”[⑥]
   7,“齐景公之晋,从平公饮,师旷侍坐。始坐,景公问政于师旷曰:‘太师将奚以教寡人?’师旷曰:‘君必惠民而已……景公归思,未醒,而得师旷之所谓:公子尾、公子夏者,景公之二弟也,甚得齐民,家富贵而民说之,拟于公室,此危吾位者也,今谓我惠民者,使我与二弟争民耶?于是反国,发禀粟以赋众贫,散府余财以赐孤寡,仓无陈粟,府无于财,宫女不御者出嫁之,七十受禄米。鬻德惠施于民也,已与二弟争民。居二年,二弟出走,公子夏逃楚,公子尾走晋……或曰:景公不知用势,而师旷、晏子不和除患……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夫不处势以禁诛擅爱之臣,而必德厚以与天下齐行以争民,是皆不乘君之车,不因马之利,释车而下走者也。’”[⑦]
   8,“魏惠王谓卜皮曰:‘子闻寡人之声闻亦何如焉?’对曰:‘臣闻王之慈惠也。’王欣然,喜曰:‘然则功且安至?’对曰:‘王之功至于亡。’王曰:‘慈惠,行善也。行之而亡,何也?’卜皮对曰:‘夫慈者不忍,而惠者好与也。不忍,则不诛有过;好予,则不待有功而赏。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⑧]
   究底而言,《韩非子》是一本论述帝王统御法术的著作,虽然它张扬王道法治的政治理想,但一接触现实的政治操作,难免务实、敏感,所以引4激荡着一股济世情怀,引5—8则充盈着一派浓烈的帝王心术,也正是二者的矛盾与张力形成了《韩非子》一书理论的纠结、犀利与荒谬。事实上,传统社会王道圣治囊括了法、儒、道、墨等诸家共同治世的追求,在他们意识范畴中,君主本为个人、天下、道与圣世的最大连接体,甚至统一体。所以他们既时时刻刻努力打造一位圣主明君,也常常自觉不自觉的把国家、人民的利益向君主倾斜、转化甚至同化。《韩非子》一书中,上述矛盾的破题,也就在于此。
   至于现实的政治操作,非引3叙述的那么苛刻,1975年12月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即有言:
   9,“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⑨]
   10,“除害兴利,兹(慈)爱万姓。毋罪毋(无)罪,毋(无)罪可赦。孤寡穷困,老弱独传,均?(徭)赏罚……”[⑩]
   其中引9的“喜为善行”与引10的“慈爱百姓”,明显与引3的记述背道而驰。
   更为有力的事例有:
   11,“(始皇四年)十月庚寅,蝗蟲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11]
   此时政府纳粟,显然在于救荒,不惜破爵赏赐,足以见国家赈灾的力度。
   如果说,《韩非子》中的论述过多的缠绕了君主利害、帝王心术的盘算,那么《商君书》的阐述则纯粹以国家为本位,是一种比较彻底的国家社会主义的设计。
   12,“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12]
   13,“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指农战),抟之也。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13]
   14,“国治,断家王,断官强,断官弱。重轻,刑去。常官则治。省刑要保,赏不可倍也。有奸必告之,则民断于心。上令而民知所以应,器成于家,而行于官,则事断于家。故王者刑赏断于民心,器用断于家。治明则同,治暗则异。同则行,异则止。行则治,治则乱。治则家断,乱则君断。治国者贵下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强,家断则有余。故曰:日治者王。家断则不足,故曰:夜治者强。君断  则弱,故曰:宿治者削。故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14]
   通览上文,不难发现,正是由于对时代命题的紧扣其弦,给予了《韩非子》、《商君书》论述社会治理的充分底气,也究由于此,不偏不移,成就了秦国的一统霸业。总结《韩非子》与《商君书》中有关救济与治世理论,可见其重建的国家职能特征如下:(1)戮力实务,厉行法治,弘扬国家社会主义,以君权集中国家力量,抟民于王道法治的社会;(2)严苛赏罚,奖励农战,激扬百姓奋力耕作致富达荣,绝不滋长疲懒散漫社会风气;(3)倡扬尊尊卑卑,上上下下的礼教秩序与治世康乐的政治理想深切切合一体。
   当下红十字事业处于重振与发展时期,过多研讨“关于国家职能的重塑与探讨”,确非其职权与效能所能料定,但古人有言,“不谋全局者,不足于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与谋一时”。如今,在百业更新,万物蓬勃的时代浪潮冲击下,于中国社保发展新趋势中谋划红会发展大战略,未尝不是解决阶段性危机的釜底抽薪之计。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①] 高华平译注:《韩非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757页。
[②] 高华平译注:《韩非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737、738页。
[③] 高华平译注:《韩非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508页。
[④] 高华平译注:《韩非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759页。
[⑤] 高华平译注:《韩非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678页。
[⑥] 高华平译注:《韩非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629页。
[⑦] 高华平译注:《韩非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465页。
[⑧] 高华平译注:《韩非子》,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35页。
[⑨]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85页。
[⑩]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第286页。
[11] 司马迁:《史记》第1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24页。
[12] 王承略、刘保贞整理:《高亨著作集林》第7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70页。
[13] 王承略、刘保贞整理:《高亨著作集林》第7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95、404页。
[14] 王承略、刘保贞整理:《高亨著作集林》(第7卷),清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435页。
 
 
 
走出家庭:慈善活动与近代中国女性角色的转变
戴娟
 
   近代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体制走向尽头,残存的封建势力与近代文明相冲突。转型期中,长期处于男子和家庭附属地位的女性逐渐转变自我角色认同,不再屈于低下的社会地位,认为“家庭”是自己的全部,她们开始走出家庭,实现自我价值。在这一过程中,慈善事业为其提供契机。
一、近代女性地位的转变及原因
   中国传统女性社会地位低下,被认为是男性的财产。据陈望道先生总结,在生理家眼中,妇女是“制造儿女的器具”;在法律家眼中,妇女是“无能为力者”,“夫权底下的人”,丈夫的统治权“把那压在残酷的伦理底下,气息奄奄的女子,束缚的动弹不得。”[①]束缚在儒家伦常中的女性从属于家庭。就日常生活而言,单一的家庭劳动,孝敬舅姑,相夫教子,“昼则佐理家政,夜则篝灯事女红。”[②]长期束缚于家庭繁琐事务,与外界社会联系甚少,更别说参与社会公共事业了。就文化素养而言,“女子无才便是德”,大部分女性远离文化教育,知识匮乏、视野狭隘,难以发挥社会价值,进而“加固”其家庭生活的牢笼。伴随着中国近代化的步伐,广大女性生活状况逐渐改变。
   近代以来,西方自由、平权的思想涌入中国,晚清社会出现震荡,由最初的基本人权缺失,到争取男女同权,进而与男子一道,为现代国家国民各项权利努力奋斗。[③]这一历程表明女性解放、走出家庭的呼声愈演愈烈,一部分先进女性开始不满足屈从于夫权,奉献一生于家庭之中,希望实现自己更多价值。于是,从事慈善事业成为她们实现自身价值的最佳选择。
   其一,女性特质适合从事慈善事业。男女平等思想在社会广为流传为女性转变命运开启了一个新时代,男尊女卑的陋俗逐渐被否定。社会盛传“男女无贵贱上下之差别也”[④]为其走出家庭奠定了舆论基础。而从妇女的性格、体质等诸因素综合考虑,从事慈善是为最佳选择。“慈善事业顾名思义非鲁莽灭裂之辈所得,而奏功必具有慈性与热肠者方能着手,”[⑤]无疑心思细腻、富有善心是女子的特性之一,因此,“妇女之当于慈善性此世界所公认者也,且其对于恩义与人情又常能体贴入微。”[⑥]这样不仅满足了女性实现自我价值、转变自身角色的需要,亦将其在走出家庭过程中与男性争夺其他政治权利而引发冲突的可能性“转而移之于慈善事业”。[⑦]
   其二,教育与宗教信仰为其走出家庭奠定思想基础。近代女子教育兴起开始冲击根植于中国社会的传统女性道德,是实现“女性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心理素质的改善”的“首要条件” [⑧]。开明之家将女儿送入女子学校,学习图画乐歌、文法字法等。随着女性接受教育进程的推进,男女平权、公民权利等近代观念为先进女性所接受,其角色认同逐渐发生转变,她们意识到女子不能仅被封闭于家庭之中,家庭之外的世界理应涉足。此外,基督教“救世”思想与慈善事业的出发点相切合,因此,宗教团体在宣传女性走出家庭、从事慈善活动等方面亦发挥重大作用。她们认为“吾国妇女不应以‘良妻贤母’为终身之目的,”[⑨]除“井臼”之业之外,应有更伟大的事业,尤其对于信奉耶稣、心存仁慈的妇女来讲,应该从事慈善事业。事实上,耶稣教在慈善事业中有贡献者颇多,信教者提出,女性也能够“率我千万之圣教妇女以参加慈善事业之运动,此固为吾妇女界之光荣,抑亦为好教友应为之事。”[⑩]宗教界妇女秉持不甘束缚于家庭、愿继承上帝的仁慈之心的态度推动女性踏上慈善事业之路,慈善事业则以其对女性特性的切合,能够满足女性角色转变需要等诸方面的优势,在近代女性群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二、近代女性从事慈善事业的主要活动
   中国慈善事业分为两派,一为旧派,以男子主事,一为新派,“即医院、孤儿院、老人院、盲瞽院、留养院、红十字会之类是也。”[11]妇女或参加已有的慈善组织的活动,捐款捐物、举办募捐活动,或自行创办新的慈善组织提供社会救助,其中在参加已有的慈善组织中,中国红十字会为广大妇女提供了走出家庭的的平台。
   (一)参与红会慈善活动
   女性最初以参与慈善团体的形式展开活动,以参与红会慈善活动为例,窥知一般。
   中国红十字会为人道主义救助团体,自1904年成立在战地救护、救灾、防疫等方面开展人道主义援助行动,它为热衷于慈善事业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平台,广大女性则借助这一平台,走出家庭,积极从事慈善活动。
   较高社会地位的妇女较先涉入这一领域,其中缘由主要在于所受教育较早,观念转变较快。这类女性几乎均为政府官员夫人,如1911年黎元洪的夫人至红十字会医院慰问伤员,“伤兵感之如慈父母”[12]。这里展现的不仅是都督夫人对属下的关怀,更重要的是其不再是从不抛头露面的贵族妇女,而是一个希望以自己的影响力调动士气、抚慰伤病员的近代新女性。无独有偶,1918年《申报》登载《女学界赞助美红会》中提及,前司法次长徐谦之夫人推动了南洋女子师范全体学生加入红会,她以自己一人之力促进了女性从事慈善事业的辉煌,为女性慈善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先进女性的影响号召下,越来越多的女性以捐款捐物的形式从事慈善事业。如1912年,顺天、直隶、温州、处州多地发生水灾,红十字会发起捐助活动,女性纷纷响应,节衣缩食尽己绵薄之力,“捐款洋一百元……今岁温处水灾之重……为此于合家衣食日用之间,择其缓之可省者,缓之可缓者,省之极力撙节积此百元,用以助赈。”[13]“顺直、温处灾民奚止百万,迩来女界捐助,尤为热心,徐云仙女士富于慈善观念,乐助百元 。”[14]妇女参与慈善,款项或多或少,积少成多,尽管杯水车薪,但有助于解燃眉之急:“本会赈灾恤难,毫无的款,全赖薄海同善解囊协赞,方足以及时进行。兹蒙李邓太夫人慨助宝塔捐银一百元,一滴杨枝,群沾实惠。”[15]妇女收入较少,其捐款几乎均来自日常作工,如刺绣等。随着妇女参与红会慈善活动的影响逐渐扩大,更多女性参与红会人道行动,至1915年掀起一个高潮。1915年山东遭遇兵灾、水灾,女界积极行动,“陈素芳女士拨洋二千元正”,杨徐太夫人“助洋一百元”等等,她们处于不同的年龄,来自不同等级的家庭。她们认识到自己不仅是家庭生活中的“人妻”、“人母”,亦是社会中一份子,应尽一定的社会义务。
   除捐款之外,女界亦凭借其手工技巧制作赈灾物资。“时近隆冬,穷民无衣之苦甚于无食,特沛仁施,捐助新棉衣一百三十件。”[16]奔赴前线的医疗队所携带的物资也不乏出自女界之手的,“第一医队,随带女界红会寒衣筹备会所制手工御寒之具。”[17]这些捐赠不但体现了妇女的仁慈之心,也是她们与社会慈善组织共同援助社会弱势群体、救助灾荒、兵灾的表现,她们所关注的不再仅仅是家人,已经向家庭之外的社会群体扩展开来,这对千年以来关注对象仅限于家庭的妇女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女性通过红会参与慈善事业,且成就颇著,使得红会重视这一支新兴的慈善力量。红会登报致谢的同时,亦给予奖励,如陈素芳女士“爰于自己养膳费内特拨洋二千元正”,红会将其“推赠本会名誉会员”。[18]此举不但是对女性参加慈善事业的肯定,更希望“薄海仁人闻风兴起”。[19]在红会的鼓励下,女性参与红会活动从事慈善事业的前景较为乐观,为其走出家庭、实现自身角色转变开拓道路。
   (二)自创慈善组织
   女性除参与其他慈善团体开展慈善活动外,亦积极创办慈善组织。女界盛行从事慈善是“关吾光辉灿烂之女界为吾中国历史增光荣,一洗黑暗了历史之耻”[20],所以,中国妇女会、中国妇人会、北京、天津等地的女界红十字会等相继成立。她们通过自办组织推进女性慈善事业,相比参与其他慈善团体从事慈善活动需投入更多时间精力,从而推进其摆脱家庭事务束缚、参与社会之进程。以张竹君女士为例,窥知一般。
   张竹君女士是近代女权运动中的杰出代表,认为“女人不可徒待男人让权,须自争之。”[21]女性要获得权利,须积极投身社会事业,而从事慈善是为较好选择。因此,她在慈善事业上颇有建树。她在李平书支持下创办具有慈善性质的上海医院,苦心经营,积极活动,面对经费“每年尚缺数千元,竹君极力维持三载于兹矣。”[22]该医院于战时“收医伤军颇众,以助红十字会之不足。……已将院中看护、茶房等各项人役一律添雇,以待应用。”[23]此外,1911年创办中国赤十字会,战争期间积极募集物资,奔赴前线实行战地救护,张竹君女士亲力亲为,亲自率领医队救治伤者。张竹君是中国近代史上女性争取权利、走出家庭运动中的姣姣者,其开办的慈善组织声名远扬,慈善事业让她重新自我定位,打破传统,追寻自我价值。
   近代中国女性组织的慈善团体不胜枚举,尤其是辛亥革命前后,天灾人祸横行,女性慈善团体如雨后春笋纷纷设立。他们通过举办慈善音乐会、义演等方式进行筹款,借助自身特长缝制棉衣、纱布等救助物资。在女界的参与下,慈善界大放异彩。
   晚清以来,受西方女权运动的影响,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初见端倪。妇女解放即要求改变妇女自古以来束缚于封建礼教的处境,走出家庭。参与慈善,不但适合女性,也为她们摆脱家庭束缚提供了一条路径。女性在慈善事业中已取得不少成就,救灾、救护、募捐等贡献颇著,为社会赞扬。无疑证明女性的能力并不输于男子,只要给她们提供机会,其自身价值定能得到充分发挥。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①] 陈望道:《恋爱 婚姻 女权,陈望道妇女问题论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94页。
[②]《陈烈女殉夫事略》,《申报》1918年6月22日。
[③] 夏晓虹:《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导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④] 朱仍:《妇人与慈善:开放主义》,《妇女时报》1913年第11期。
[⑤] 朱仍:《妇人与慈善:开放主义》,《妇女时报》1913年第11期。
[⑦] 朱仍:《妇人与慈善:妇人之性质》,《妇女时报》1913年第11期。
[⑧] 乔素玲:《教育与女性——近代中国女子教育与知识女性觉醒(1840——1921)》,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5页。
[⑨] 严大司铎:《公进妇女与慈善事业》,《主心月刊》1937年第2期。
[⑩] 严大司铎:《公进妇女与慈善事业》,《主心月刊》1937年第2期。
[11] 中清:《广东妇女在慈善宗教农业工业各方面之职业》,《生活》1926年第46期。
[12] 《中国女慈善家:黎夫人、施淑贞女士》,《医药新报》1914年第5期。
[13] 《中国红十字会谨谢吴詹淑女士》,《申报》1912年12月18日。
[14] 《中国红十字会谨谢徐云仙女士》,《申报》1912年12月21日。
[15] 《中国红十字会谨谢李邓太夫人》,《申报》1915年2月26日。
[16] 《上海县知事沈韫石君之太夫人》,《申报》1915年12月15日。
[17] 《红会组边防第二医队》,《申报》1918年11月26日。
[18] 《中国红十字会敬谢陈素芳女士》,《申报》1915年3月12日。
[19] 《上海县知事沈韫石君之太夫人》,《申报》1915年12月15日。
[20]  张佩芬:《论女学慈善会》,《直隶教育杂志》1907年第8期。
[21] 《余录:女士张竹君传》,《新民丛报》1904年汇编,第955—956页。
[22] 《张竹君以南市上海医院推归公办通告》,《申报》1916年4月4日。
[23] 《张女士尊重人道》,《申报》1913年7月19日。
 
 
 
晚清义赈与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
朱煜洁
 
   闵杰先生曾指出,“在西方红十字会传入之前,中国已经具有相当普及的社会救济组织,并一直保持着历史悠久的慈善会的传统,这与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精神有相通之处。”[①]周秋光先生也认为,“中国红十字会的成立,是中西慈善文化相互融合的结果”[②]。那么为什么中国红十字会诞生于清朝末期的上海?朱浒先生认为“上海的义赈系统一直保持着与红十字会实践的密切联系,为实现中西合作提供了某种铺垫”[③],“红十字会在中国本土化的这个过程,并不能简单归结为中西慈善文化的相通性,而是由一条相当具体的依赖路径,即与标志着中国救荒事业重大发展的晚清义赈所提供的社会机制有着密切的关联。”[④]因此“晚清义赈”与中国红十字会的成立休戚相关。
一、晚清义赈概况
   中国历史上类似于义庄、义仓、义田等慈善机构较多,其部分慈善赈济活动,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下,也称作“义赈”,但此种“义赈”多由官府主导,通过募集捐助形式赈济灾区,而且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对象性,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政府对地方事务的一种参与和调节,甚至可以理解为官方管理地方的手段和途径,是其行政职能的一种延续。明末清初,荒政逐渐衰敝,官赈日趋低效,因此经济发达的江南一带民间社会的赈济活动逐渐活跃起来,主要形式为绅商捐资输粟, 协助官府于灾年赈济灾民。然而,这种早期的赈济活动, 从形式和规模上看,明显具有零散性和局部性, 尚未构成完备的社会赈灾体系, 仅仅是对传统荒政的补充。晚清时期,列强入侵,灾荒频仍,经济凋敝,粮食短缺,数以百万的人民流离失所,严重冲击传统的荒政体系。在这种急剧的社会变迁中, 民间大规模的义赈应运而生。
   1876年中国北方发生罕见的自然灾害(史称“丁戊奇荒”)拉开了晚清义赈的序幕。灾害持续时间长达四年, 是近代中国最为严重的一次大面积旱灾,以山西、河南为中心,旁及直隶、陕西、甘肃全省及山东、江苏、安徽、四川部分地区, 灾区之广, 灾情之重, 实属罕见,“赤地千有余里,饥民至五、六百万之多,大浸奇灾,古所未见。”[⑤]《申报》报导河南的情况:“及抵汴城,讯问各处情形,据述本年豫省歉收者五十余州县,全荒者二十八州县……非特树皮草根剥掘殆尽,甚至新死之人,饥民亦争相残食。而灵宝一带, 饿俘遍地, 以致车不能行。”[⑥]然“官赈勿给, 而民气刚劲, 饥则掠人食, 旅行者往往失踪, 相戒裹足”[⑦],谓之清朝“二百三十余年来未见之惨凄, 未闻之悲痛”毫不夸张。
   为此,无锡富商李金镛“独慨然往抚视, 至则图饥民流民状”[⑧],特致信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沿海一带众多绅商,劝捐筹资。一呼即应,胡雪岩、徐润、唐廷枢等富商积极支持, 募集资金达十余万,是为“义赈之始”[⑨]。义赈初次开展十分顺利,大量灾民从中受益。灾情仍在继续,受难人数不断攀升,于是1877年春,李金镛等人从江北入山东境内,与扬州绅商严作霖率领的助赈人员会合,于青州设立江广助赈局,借助《申报》刊登《劝捐山东赈荒启》,号召各位绅商乐善好施,踊跃捐款。各界积极响应,募集赈款达五六十万两白银[⑩]。至此,大规模的义赈活动在中国东部地区渐次展开。
1877年, 晋豫两省旱荒加剧, 义赈迅速推广, 逐渐形成一套颇具规模的组织体系和比较科学的运作模式,其中上海协赈公所成绩尤为显著。
   上海协赈公所由上海富商经元善于1877年创立,专为办理陕西、山西、河南各省义赈。协赈公所成立后,积极开展募捐赈济灾民,自1878年5月至1879年底, 由上海协赈公所解往直隶、河南、陕西、山西四省灾区的赈款共计470763两[11], 而清政府用于此次赈灾的财政拨款也不过70余万两[12],可见民间慈善团体于救荒赈灾中地位之举足轻重。除上海之外,苏州、扬州、杭州、镇江等地相继设立筹赈公所,与上海协赈公所相互配合, 共同办赈。在上海协赈公所的影响下,其它地区亦纷纷创设类似名目的义赈机构,澳门协赈公所、台南协赈公所、台北协赈公所、烟台协赈公所、湖北协赈公所、宁波协赈公所、牛庄协赈公所等相继设立, 甚至海外华侨聚居的美国旧金山、日本长崎、横滨等地也设有筹赈点。
    “丁戊奇荒”后,民间义赈活动并未随之结束,反而日趋兴盛。江南地区绅商仍继续组织全国各地义赈活动。如1883年,黄河水灾严重,经元善等人成立山东捐公所,开展救济行动。1887年黄河水患再起,祸及河南、安徽、江苏三省,盛宣怀、经元善等人成立多个赈捐处,负责办理义赈事务。以上几次义赈活动,先后募得数百万两,拯救灾民达百数十万[13]
二、晚清义赈对中国红十字会成立的铺垫作用
   “晚清义赈”虽然未直接导致中国红十字会的成立,但却为中国红十字会诞生奠定基础。
   首先,其义赈活动理念、行动与红十字运动的原则极为相似。
   一是晚清义赈体现“独立”性。江浙地区义赈组织的开展模式不同于之前出现的各种带“义”字的慈善组织。晚清之前,各类慈善活动几乎均由政府主导,晚清时期则为民间自发,“不必受制于官吏,而听其指挥”[14],属于真正的民间活动,不带有任何官方色彩,与红十字会的性质相同。放赈过程中,他们强调义赈系“民捐民办”,避免封建官僚机构插手干预,甚至从中侵渔的可能, 但也注意与地方政府“和衷共济,以免掣时”。放赈办法则因地制宜, 或自已“设局举办”,或委托当地官员代办,由义赈工作人员“暗中查察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坚决“不假胥吏之手”[15]。无疑说明晚清义赈是纯粹的民间慈善运动,这与红十字运动中的“独立”原则颇为相似。
   二是晚清义赈倾向“公正”性。晚清以前义赈多为零散的、小规模的民间赈灾活动,具有很大的地区局限性。某个地方发生灾荒, 就在该地区范围内进行募捐活动, 至多扩展至旅居个别大城市的本籍同乡,募捐赈款仅为赈济本地灾民。可以想见,这种地方局限性,必然极大地限制了赈灾活动的规模与成效。然光绪初年兴起的义赈则完全不同,它突破了狭隘的地区局限。赈济对象往往为全国重灾区,如上海协赈公所虽设于江浙一带,却于中原地区展开赈灾行动,且上海协赈公所创立之初, 本欲专办豫赈,后得知山西、陕西、直隶受灾均重,赈济范围随即扩大到直豫陕晋四省。可见晚清义赈救济已突破传统的地域性,虽然未遍及国际,但也是其倾向红十字运动中的“公正”的表现。
   三是晚清义赈募捐中呈现“普遍性”。晚清义赈的筹赈机构由上海逐步扩散到整个东部沿海,甚至扩散到了海外,这些筹赈机构之间互为呼应,形成一种网络化格局,募捐活动往往遍及全国各地,包括了海外爱国华侨。此外,义赈的倡导者李金镛、经元善、郑观应等人借助近代媒介广泛宣传动员, 如在《申报》等发布劝捐启事,商界、学界、文艺界等人士积极响应,纷纷解囊相助,从侧面呈现出红十字运动的“普遍”原则。
   四是晚清义赈服务中彰显“志愿服务”原则。赈款筹集后,义赈工作人员需要长途跋涉,跨越省区,前往灾区放赈。在此过程中,众多参加义赈的工作人员均“不受薪水”,其中有些人员甚至“自备资斧”,以免情急之下使用赈款。如无锡人李金镛去苏北赈灾,路上一切开销均为自费,未挪用赈款分毫[16],无疑彰显红十字运动中“志愿服务”精神。
   其次,晚清义赈行动的开展与红十字人道活动如出一辙。晚清义赈创造了一套十分高效的工作程序。灾情发生,义赈倡导者首先成立由义赈组织(如协赈公所、筹赈公所、赈捐处、协赈处、赈捐收解处等),其领导者均为社会名流。然后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如在一些报刊上发表劝赈启事,印发反映灾区灾情的传单(为了提高可靠度,吸引人们捐款,传单往往图文并茂)等等。之后,统一印制幕捐册,交由各地代理机构或联络点使用,各地代理机构即以此向社会各界开展募捐。最后,募得款项统一汇交上海义赈中心组织,赈款数额相当时, 即派人专赴灾区散发,同时在报上刊登消息,告知各界赈款用途及去向,赈款往往是筹集一批,就公布一次,如“豫皖镇扬协赈处”,先后l9次于《申报》公布起收赈捐消息,先后7 次于《申报》公布起解赈款消息[17]。待整个赈事结束, 即刊行“征信录”,公布全部账目清单。整个流程,环环独立, 均由专人负责, 各司其职,但又紧密合作,协调一致办理赈务, 从而保证赈济的高效率。可以说,晚清义赈展现了慈善事业的新气象,表现出慈善事业的近代化,为红十字会进驻中国打下了体系上的基础。
   晚清义赈加速了中国慈善业的发展,《申报》借此机会在中国报导红十字会新闻,1898年5月9号《申报》特刊登《创办红十字会说》,明确提出于中国建立红十字会的主张。1900年庚子事件后,几大义赈组织如中国施医局、救济善会、济急善局等迅速崛起,成为晚清义赈活动中的领军团体。其创办地、人员构成、运作模式上均可谓晚清义赈组织的延续,且均冠以“红十字”名义,试图将“红十字”的组织原则和运行模式与其本体“嫁接”,极大地推动了红十字会在中国的诞生。因此,晚清义赈为红十字会在中国诞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①] 闵杰:《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2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81—183页。
[②] 周秋光:《晚清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述论》,《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3期,第134页。
[③] 朱浒、杨念群:《现在国家理念与地方性实践交互影响下的医疗行为——中国红十字会起源的双重历史渊源》,《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第172页。
[④] 朱浒:《中国红十字会起源的本土化途径与晚清义赈》,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http://www.hszyj.net/article.asp?articleid=586。
[⑤] 李文海、林敦奎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49页。
[⑥] 李文海、周源:《灾荒与饥馑(1840-1919)》,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36页。
[⑦] 李文海、林敦奎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57页。
[⑧] 李文海、林敦奎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57页。
[⑨] 李文海、林敦奎等:《近代中国灾荒纪年》,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358页。
[⑩] 《李金镛传》,《清史列传》第20册卷77,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371页。
[11] 《公启》,《申报》1879年4月8日。
[12] 《劝赈公启》,《申报》1878年3月28日。
[13] 李文海:《晚清义赈的兴起和发展》,《清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32页。
[14] 《送两弟远行临别赠言》,虞和平编:《经元善集》,华中师大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
[15] 李文海:《晚清义赈的兴起和发展》,《清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32页。
[16] 《沪上协赈公所溯源记》,虞和平编:《经元善集》,华中师大出版社1988年版,第326页
[17] 李文海:《晚清义赈的兴起和发展》,《清史研究》,1993年第3期,第32页。
 
 
 
“孤岛”闪耀“双红十字”
——抗战时期上海节约救难运动
葛琦
 
   淞沪抗战打响后,上海成为兵燹之地,难民流离失所,公共租界被日军紧紧包围,成为“孤岛”。在上海有识之士的推动下,节约救难运动于上海普遍开展。
一、节约救难运动发起背景
        1937年8月13日,日军进攻上海,淞沪会战打响,经过3个月的拉锯战斗,11月12日国民革命军完全撤出上海。直至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4年间,公共租界苏州河以南区域和法租界被日伪势力包围,成为“孤岛”。在战火的驱使下,难民流离失所,纷纷逃到租界避难。一时间,租界人满为患,达70万左右。[1] 虽然政府采取了一些救济措施,力图解决难民生存问题,但杯水车薪,大量难民仍衣食无着,流落街头,据统计,仅20余日内饿毙人数已达万余。[2]1938年,人口由战前的167万攀升至400多万,形成空前规模的消费市场,从6月份的食品供需可见一斑:米175441元一袋、面31781元一袋、蔬菜10217元一袋、猪31091元一头、牛2623元一头、鸡1071元一只。[3] 由于各类物资紧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于是抢米风潮日有所闻,此固战争之遗祸”。[4]国难当头,民不聊生,上海市各界有识之士组织成立“上海节约救难委员会”,发起了一场以节约救难为宗旨,以募集捐献、减少浪费为主要手段,以救济难胞度过时艰为目的的节约救难运动。
二、“点亮”双红十字
   (一)建会立章
    运动发起,组织章程不可或缺。1938年10月9日,在上海有识之士的组织下,节约救难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到会委员30余人,会上虞洽卿指出“目前救济工作,虽感困难,但合全市四百万人,能实行节约,解衣推食,即不难解决。”[5] 一语道出运动的基本措施即“节约”。救难委员会成立的同时,简章相继确立,内容:
   ——本委员会以倡导节约救难为宗旨,定名为“上海节约救难委员会”;
   ——本委员会之委员由本市各界推定,并得由委员会之通过加聘之;
   ——本委员会设常务委员十一人,由委员会就委员中互推之;
   ——本委员会分四组办事:(甲)总务组,主持会计、文书、人事及不属于其它各组之事务;(乙)推进组,主持设计及推进各种节约办法等事务;(丙)劝募组,主持劝募事务;(丁)宣传组,主持宣传事务;
   ——各组设组委员,无定额,由常务委员会推任或聘任之;
   ——各组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由常务委员会就该组委员中推定之;
   ——本简章由委员会通过施行,其修正时亦同。[6]
   由简章不难看出,该组织结构严密、分工细致、目的明确,且委员“由本市各界推定,并得由委员会之通过加聘”,如此,该会委员当为上海名流,借助其声望号召民众参与,保证了参与者的广泛性,为节约运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建会立章的同时,委员会亦发行“双十字”徽章。该徽章圆形搪瓷质,上弦青蓝色,中段白色且上截有双红十字标识,下截有蓝色“节约救难”四字,下弦为红色,其中青蓝表示仁爱、白色表示纯洁、红色表示热忱。而“双红十字”标识,一表示“救人”,一表示“救己”,含有“人己一体,救人亦即以救己”之意。徽章由收款团体机关于收款时随时分发,不单独发售,发行对象为认缴“月捐”和“特捐”的市民。由此可见,徽章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荣誉赠予捐赠者,以资鼓励,宣传救难运动的同时,极大的推动了运动的开展。                                  双红十字徽章
   (二)节约救难运动的实践
   组织章程确定后,委员会即公布募捐方法,筹集救难资金。成立大会时委员会即发布募捐启事:“死伤遍野,流亡载途,沪滨收容难民现尚数逾十万,内地伤兵灾黎当更十百倍于斯……本仁民爱物之怀,广救死扶伤之德薄……小己以裕大己,俭一家而活万家”,鼓励大家积少成多,由近及远,为拯救中华贡献力量,言辞恳切,直入人心,具体办法如下:
   募捐办法:(一)捐款分月捐及特捐两种。每月捐助者为月捐,一次捐付者为特捐。(二)各学校、团体、厂号、机关,自行设法向各同仁友戚劝募者,得自定办法,但不得另发捐册。
   收款办法:(一)由各报馆、银行、钱庄、信托公司代收捐款。(二)捐款无论月捐、特捐、团体、个人均填给收据,并登报公布,惟团体捐款收据只开该团体名义。(三)团体经募之款,须附捐户捐额清单,如不愿发表个人或团体名义者听。(四)收据由上海节约救难委员会印就送交各收款处,随时填发。[7]
   从募捐方法可知,一、此办法分两种,充分考虑认捐者经济状况,灵活性较强,便于操作;二、代收机构种类较多,方便市民捐款;三则填发收据并登报公布,如收款征信报告第一号刊登:“中国银行代收苏祖泰五元,余鹤亭五元九角,陆嘉言一元五角,陈廷祯一元,翁木良、李介夫各一角,王泊萍、王宿飞各三角,刘述基二角,夏习时二元,陈廷洪三元,俞雯青一元,章名勋五角,周尔奇二角,徐星三角,李宾南二角,卢鸿声、郭永渭、徐鸿基、戈根生各一角,方中、郁明才、耿少甫各五分……”。[8] 无论捐款多少,都予以详细记录发布,体现了对捐献者的尊重及运作过程中的透明性、公平性,激发市民捐款的积极性。
   募集捐款的同时,委员会发布具体“节约”建议,共七十则,包括“一般”与“特定”两种,为各界励行运动提供指导。其中“一般”包括八方面,即“服用”、“饮食”、“居住”、“交通”、“酬应”、“娱乐”、“喜寿丧事”、“其他”,内容极为详细,如饮食方面:不吸香烟、雪茄烟,有吸的必要时,减少次数,并降低所吸的烟的等级,或以板烟、水烟、旱烟代之;不饮酒,少饮酒,饮国产酒等。“特定”则根据对象不同分为三种,学生应爱惜课业用品,男生多着学生装,女生不烫发,少用化妆品等;家庭妇女应不打牌,缝洗衣服,非有必要时不假手他人等;团体机关应严格管理文具印刷品的收发,制止职员工役滥用公有物品等。[9]建议内容均源自日常生活,大多民众均可做到,建议的发布为公众切实地执行节约救难运动提供行动指南。除此之外,善心人士纷纷于各类报刊杂志上刊登自身厉行节约方法,不仅为民众提供了其他节约方法,也激励民众积极厉行节约行动。
   尽管以上建议已经较详细,为保证节约落到实处,委员会利用特殊节日专门指导节约活动开展,为行动树立典范。如1938年圣诞节委员会吁请全沪人士,节约圣诞礼物:“亲友馈送礼物,联络情谊为习俗惯例,惟当此非常时期,民生艰难,提倡节约,实为急务,往来存问,固属必不可少,但情谊之增进并不全恃礼物之多寡,即为投报起见,亦不妨以价值较微之物品,表示情意深挚之心怀。同时以节约所得,救济难民……于此圣诞节日,正发挥基督精神之大好机会,解衣推食,博施济众”[10] 等等,这种大型节约行动的开展不仅将节约运动广泛传播,亦将节约观念深入人心。反之,浪费钱物又无益之事,委员会则发文批评,倡导公众加以抵制。如民间流传打醮斋鬼,委员会表示:“国步艰难,民生困苦,凡可节约之物,均当尽量省俭,况打蘸斋鬼,事属迷信,语云:‘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当此救人不遑,求生为难,又何能以大好之精神,珍贵之物质,付之媚鬼乎!……还请本市各同乡会馆公所各机关团体、各里弄住户,均能以实心实力,革除打蘸恶习,移共所费,节约救难,随时送交本市各银行,收入本会户下,积少成多,普救难胞所得福德,当在救鬼以上万倍矣!”[11]
   在委员会全力倡导下,该运动于上海各界尤其是教育界、商界、妇女界广泛地开展起来。各业分队先后成立,制定救难歌两首。值得一提的是,各级学校针对大中小学生专门制订节约办法:“大学生每月节约一元,中学生每月节约一角,小学生每月节约一分”[12] 。在学校的鼓励下,学生发起成立“节约救难十人团”[13]等组织推进运动开展。
   在各界的推动下,仅及半月,成效既已凸显,“计(一)由委员会办事处发出之双红十字救难徽章,共有一万零三十七枚,内发给团体者九千六百八十四枚,发给个人者三百五十三枚。(二)收到每月认定节约款项证计四百四十五张,认定款项为每月六百五十六元。(三)各代收机关报告收到节约款项者,截至本月二十五日为止,已有上海信托公司、永大银行、同润钱庄、通易信托公司、浦东银行、四川美丰银行、新华银行、中孚银行、交通银行、中一信托公司、中国信托公司、文汇报等十二家,共计款项一千零三十六元二角。”[14]一年后,共发布收款徵信报告九十七号,“所收款项共约十万元,其已缴交上海难民救济协会者,先后计十八批,为数八万五千元,如以以前每两元供给难胞一月之食粮而言,则难胞之赖以活命者当有四万二千五百人,即以最近每四元供给一难胞计算,亦有二万一千人”。[15]所收款项逐批汇送难民救济协会支配,上万难民从中受益。至1941年4月,为节省转解手续起见,节约救难委员会发布公告,停止活动,各界送缴节约款项直接收入难民救济协会户下。
三、运动的评价
   战火无情,难民枕藉,节约救难运动的发起意义重大。在思想方面影响尤为显著,作为上海众多慈善组织之一,节约救难运动既弘扬了中国传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慈善观,且融入了平等、理性和社会化等慈善理念,将人道、博爱、奉献等现代慈善理念彰显得淋漓尽致,为将慈善事业发展为全民积极参与式的社会事业提供了经验。民族存亡之际,运动以挽救民族危亡为口号,对团结民众,加强民族认同感和使命感作用重大。因而运动得以广泛动员民众,以同舟共济之心凝聚全市力量救助难胞,不仅为民众排忧解难,亦推进了人道主义事业的发展。它与国际上一些同类型运动——如美国发起的“一碗饭宴会”募款一百万美元救济我国难民、英国妇女界提倡不穿丝袜节款援助中国[16],不谋而合,共同构筑起全球性的节约救难运动体系。
   此外,运动亦留下一些弥足珍贵的经营经验。诸如完备实用的活动章程、健全而不臃肿的领导机构、广泛地发动参与者、充分运用报纸杂志的媒体力量等。特别是其公开透明的运作过程,可为后来者榜样,以收支账目清晰明确为例,委员会自成立之日起至1940年1月31日,其善款进出清晰可屡:
   (甲)收入款项:捐款收入97053.29元;利息收入167.71元,合计97221元。
   (乙)支出款项:解上海难民救济协会88100元;徽章费2650元;文具印刷费1499.34元;制版费30.50元;广告费378.28元;邮电费152.23元;职工津贴479.50元;(八)杂费45.46,合计93344.31元。结存3876.69元。[17]
   当然,运动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其一、参与阶层以一般劳动阶级、小店员小商人和青年学生为主力,中产以上的上层分子鲜有作为,致使所捐款比较微薄,远远达不到每月10万元的运动目标。其二、作为难民救济协会的协助,运动未能深入开展,只是停留在募集款项的表层活动。但总的来说,节约救难运动仍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善举,意义深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1] 熊月之:《上海通史》第7卷《民国政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2页。
[2] 《沪1月23日之间饿毙万余人》,《申报》1938年1月27日。
[3] 熊月之:《上海通史》第7卷《民国政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2页。
[4] 孙棋亘:《节约救难说》,《乐文社文会文刊》1941年第1期,第19页。
[5] 《本仁民爱物之怀 广救死扶伤之德 节约救难运动开始》,《申报》1938年10月10日。
[6] 《本仁民爱物之怀 广救死扶伤之德 节约救难运动开始》,《申报》1938年10月10日。
[7] 《本仁民爱物之怀 广救死扶伤之德 节约救难运动开始》,《申报》1938年10月10日。
[8] 《节约救难会收款徵信报告》,《申报》1938年11月19日。
[9] 《节约救难会建议:节约救难方案》,《兴业邮乘》1938年第82期,第11页。
[10] 《节约救难会吁请耶诞节节约救难》,《真光杂志》1939年第1期,第61页。
[11] 《节约救难会公告 救鬼不如救人》,《申报》1939年8月5日。
[12] 《各学校推行节约救难运动》,《申报》1938年10月14日第。
[13] 《节约救难有什么意义》,《学生生活》1939年第30期,第12页。
[14] 《节约救难工作报告》,《申报》1938年10月27日。
[15] 《救难委会告同胞书》,《申报》1939年10月10日。
[16] 《实行节约运动》,《节约救难》1938年10月刊,第1-3页。
[17] 《上海节约救难委员会公告》,《申报》194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