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法修改工作组赴吉林调研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4-8-20 10:10:49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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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法修改工作组赴吉林调研

 

  2014年8月12日至15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红十字会法修改工作组赴吉林省进行修法调研。全国人大红十字会法(修改)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汝鹏,红十字会法(修改)起草工作组成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人卫体室副主任解小平等参加调研。吉林省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王化文会见了调研组一行。吉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温治宇陪同调研。

  修法工作组先后在长春市、松原市召开省、市红会负责人座谈会和市、县红会负责人座谈会,就《红十字会法》修改建议稿广泛听取地方红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调研期间,修法工作组对松原市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中心、红十字救护站等进行了实地调研,观看了基层红十字志愿者的救护训练,了解了基层红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

  为配合这次修法调研,吉林省红十字会进行了认真准备,对《红十字会法》修改建议稿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讨论和修改,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详细指出了修改依据和建议理由。大家普遍建议,要充分利用这次红十字会法修改的重要机遇,进一步明确红十字会的组织性质、法定地位和法定职责,科学界定红十字会与政府的关系,理顺上下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明确执法主体、强化违法责任的可操作性。

  解小平在座谈会上指出,中国红十字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国人大将红十字会法修改列入立法计划,并决定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起草红十字会法修改草案并提交常委会审议,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广泛听取各级红十字会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做好红十字会法修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修法工作小组将认真梳理大家提出的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吸收到红十字会法的修改建议稿中。

王汝鹏在调研时指出,依法治理、依法履职是中国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红十字会法》的修改将注定成为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它对于未来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将具有里程碑意义。他希望吉林省各级红十字会以此次红会法修改为契机,按照华建敏会长提出的“两论一动”的要求,切实加强红十字运动的理论研究,不仅为红会法修改也为未来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思想理论支持。

 

(消息来源:中国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