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就"备灾仓库"发声明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日发表声明,针对近日有媒体称中国红十字会将“备灾仓库进行商业出租,每年赚取90万元”的消息,称“备灾仓库”与企业的合作已于今年5月全面终止,项目所得均纳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户,未发现工作人员从中谋利。
据介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中心于2010年10月9日成立,主要功能是建立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声明称:“由于该中心处于初建阶段,部分设施尚未完全竣工,在不影响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和调用的前提下,中心将部分仓库库房与企业在2012年开展合作,期限2年,由备灾救灾中心向合作企业提供培训、交流、咨询和部分仓储服务。”
声明说:“在2013年8月总会机关纪委的内部审计监督中,对备灾中心与企业合作项目已采取自查自纠措施,并进行了整改。该合作已于今年5月全面终止,截至8月18日,75%用于与企业合作的库房已经完全清退腾空,剩余25%也将按计划于8月31日彻底清退腾空。”
针对企业合作获得的款项,声明表示,与企业合作所获得的180万元资金全部进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账户,受财政部监管,用于人道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目前,经过总会机关纪委的调查,没有发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存在个人从中谋取私利的行为。
声明最后说,中国红十字会一如既往地欢迎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和善意的批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应对人道主义灾难和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
(消息来源:中国红十字会网站 责任编辑: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