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红会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在青岛举办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5-7-31 20:35:03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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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红会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在青岛举办

722日至23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青岛举办省级红会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汝鹏出席开班式,并就习近平总书记会见红会“十大”代表时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25号文件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解读,对红十字会法修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大家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山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全太,青岛市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栾新分别在开班仪式上致辞。总会办公室副主任张剑辉主持开班式。

来自全国32个省级红十字会和15个副省级城市红十字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期培训班。中国人民大学朱文奇教授、苏州大学池子华教授、国浩律师事务所邱翔律师分别就国际人道法,中国红十字会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授。

在青期间,王汝鹏还调研了青岛红十字海上救援队建设情况,观看了救援队志愿者水上救援演练;参观了青岛市红十字会生命安全教育基地。王汝鹏对青岛市红十字会在救援队建设、生命健康教育以及夏季海上应急救援救护工作的开展高度赞赏并给予充分肯定。

据悉,自2010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连续六年举办省级红会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