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促进人道事业发展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6-4-4 14:50:44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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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促进人道事业发展 

盐城市盐都区红十字会 

盐都区红十字会自2005年5月理顺管理体制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红会的精心指导下,在深化认识、理清思路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基层组织,完善工作网络,健全运行机制入手,推动全区红十字事业不断发展,连续十年位列全市综合考评第一,先后5次获得区委、区政府综合奖。现将我们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的做法向领导和各位同仁做个汇报。

一、 认真制定计划,搭建合理的基层组织架构。

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对于推动区域红十字事业发展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面对原来仅局限于教育、卫生系统,且运转不太正常的红十字组织架构,如何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是摆在新一届理事会面前的首要课题。为此,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基层组织建设“三步走”计划,并积极实施。首先,以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运行轨道为目标,建立镇(区、街道)红十字会,形成基层组织的主体;其次,陆续组建新闻与传播、募捐筹资、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采样等专业志愿服务队;第三,创造条件,组建系统、行业红十字会和重点骨干企业红十字会。与此同时,在条件和时机成熟的基础上,稳妥推进村居红十字组织。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红十字组织340个,其中镇(区、街道)红十字会20个,行业(系统)红十字会7个,村居会员小组113个,工商企业红十字会79个,形成了覆盖行政区域、相互沟通协调、反应灵敏迅捷、资源整合共享的工作网络。

二、规范建立程序,促使镇(区、街道)组织建设强势推进。

一是明确筹备小组。由区政府办发文,确定镇(区、街道)筹备小组由政府分管社会事业的领导负责,并担任新组建的镇红会会长,财政收入超3亿元的镇(区、街道)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会长,分管负责人任常务副会长;由社事办主任任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建会步骤。规定建会不可或缺的七个步骤:①学习红十字会法和章程;②提出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选;③党委、政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④以党政办的名义向区会提出申请;⑤区会批复;⑥召开成立大会并由区会授旗、授牌、授徽、授印;⑦聘请名誉会长。同时,将每个环节上要注意事项都一一加以说明。

三是明确建会后的工作任务。在指导建会过程中,我们根据实际,明确新建基层红会6大基本任务:①开展宣传,传播红十字运动和红十字博爱文化;②建立制度和基础台账资料;③开展募捐和社会救助;④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⑤发展会员、志愿者并组织志愿服务活动;⑥结合区域实际创建工作特色。

三、提供基本条件,为基层组织工作提供保障。

从基层组织建立之初,我们就把解决基层红会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作为重点议题,除要求所在地(单位)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外,主要从政策层面上解决工作经费。一是镇(区、街道)红会。由区财政局和区红会联合发文要求同级财政将红会的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根据财力状况和红会工作任务,安排1~3万元不等。目前,镇(区、街道)红会的工作经费,从1~2万到10多万元不等,全部由同级财政供给。二是行业、系统红十字会。明确由所在系统解决,行业红会由所组成的单位分担(实际上大多由会长所在单位负责)。三是区直机关红会。明确由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协调安排。同时区红会还对镇(区、街道)、村居红十字组织,根据承担工作任务情况,实行经费奖励性补助。

四、 开展标准化建设,促进基层组织发展的均衡发展。

2010年初,针对基层红会建设水平与工作推进不平衡性较大的实际,我们在镇(区、街道)、行业、系统红会中开展标准化建设,在试点的基础上确定标准化建设方案,出台了阵地建设、会务管理、业务工作、基础资料4个大项、82个小项标准化建设方案,并分别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在阵地建设上,强化镇(区、街道)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要求各镇(区、街道)为区域内红十字组织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并保证工作经费;在会务管理上,明确秘书长为第一责任人;在业务工作上,要求镇(区、街道)和行业红十字会至少要开展应急反应、志愿服务、救护培训、人道传播、博爱救助、示范创建、生命工程、共享阳光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并提出了相应的标准和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在基础台账上,由区会为各基层红十字会统一配置资料盒、文件夹等,并设计了20种用于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表格。为了确保标准化建设的推进速度和建设质量,由区人民政府召开各镇(区、街道)主要领导、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和秘书长,以及行业红十字会负责人参加的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使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全面启动,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组织的均衡发展。

五、开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工作水平。

根据基层组织的现状和发展要求,2012年,我们按照总会“能力建设年”的要求,在基层组织中开展以“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协调能力、公关能力”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活动,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决策能力,也就是领导能力建设上,要求基层红十字组织围绕履行好“五大员”的职责来进行。即做好“领航员”:把握事业发展和工作开展的方向;做好“指挥员”:组织区域内红十字工作的开展;做好“教练员”:训练区域内红十字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带好团队;做好“裁判员”:制定工作标准,实施工作监督与评价;做好“服务员”:为红十字工作开展提供基本条件和服务。在执行能力建设上,要求承担执行职能的组织和个人要准确理解领导的意图和工作要求、全面把握工作开展的基础、选择正确合适的工作方法、采取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保证各项决策和工作执行到位。在协调能力的建设上,考虑协调能力的成效取决于影响力,就红会而言,绝对影响力也就是权力影响力是十分有限的,因而努力打造相对影响力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在这个方面,我们要求基层组织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聚集四个方面的力量:一是领导与强力部门;二是秉承人道理念的志愿工作者;三是有助于提高红十字公信力的审计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员;四是有志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成功人士和工商企业,并在实际工作中,通过这四方面人群的参与和配合,提高协调效果。在公关能力的建设上,则侧重于提高区红十字机关的公关能力建设,主要从加强危机管理、做好应急公关;加强媒体宣传、做好形象公关;联系强力部门,做好法制公关;发挥组织优势,做好群体公关等方面来强化,并以此来提高组织的信誉度、美誉度,以及会员、志愿者、工作人员和爱心人士对红十字组织的忠诚度。同时,还要求基层组织顺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尝试“智慧红会”建设,并以此为平台,不断构筑事业发展新高地。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我们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领导要求相比、与时代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努力推动全区红十字事业向更高层次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