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因奉献而精彩——记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志愿者之友成立20周年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6-12-6 16:07:58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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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因奉献而精彩

——记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志愿者之友成立20周年

1996年,南京市几位退休老同志积极倡导逝世后无偿捐献遗体以供医学教学和科研之用,提倡“三不、两献、一育”(死后不开追悼会、不接受花圈挽联、不用骨灰盒建墓土葬;捐遗体供解剖、献器官供移植;骨灰用于植树育林)。后经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志愿者之友组织(简称“志友”),至今已整整20年。

该组织主要负责在南京市开展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动员、办理登记手续、关心帮助困难家庭、缅怀捐献者、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编纂刊印《志友通讯》、管理网上纪念堂、联系捐献登记者等。

据不完全统计,“志友”组织参加各种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已超过100万小时,自己花费的通讯费和交通费超过10万元。截至2016年11月30日,“志友”组织已发展捐献遗体志愿者7700余人,其中包括有省部级干部、中科院院士、将军、宗教界人士、外籍人士等。他们奉行“诞生和逝世乃人生必然、晚霞和晨曦皆光照人间”的理念,目前已有1500余人实现生前愿望,逝后捐献遗体或器官组织。这些遗体在医学教学、器官移植、医用组织材料应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20年来,“志友”组织曾先后获得“南京市十大杰出志愿者服务集体”“江苏省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南京零距离公众服务大奖”“首届南京公益先锋组织”“中国红十字会最佳红十字志愿者组织”等荣誉称号。

2015年12月1日,《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启用,是目前全国范围内首次将遗体、人体器官及组织捐献三项工作同时合并规范的地方法规,是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为“志友”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

为了弘扬“志友”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南京市红十字会曾先后两次为“志友”建立缅怀纪念场所。2012年,南京市红十字会正式向南京市委、市政府提交重建“志友纪念林”的请示,得到高度重视。

2015年11月,经过近3年精心策划和紧张施工,新的“志友纪念林”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纪念林占地1万平方米,由东南大学建筑设计院园林所设计,南京市政府投资1000万元建成,是目前全国占地面积最大、建设水平最高、影响最广的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场所,被志友称为“最后的归宿、美丽的精神家园”。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