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同步”走出创新路
——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纪实
近日,又一例人体器官捐献在山东省立医院顺利完成。近年来,月均30至40例的捐献频率正成为山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新常态。
“2016年山东省实现人体器官捐献449例,捐献量相当于2010年试点开始到2015年捐献量的总和,位列全国第二,百万人口捐献率从2010年试点之初的0.02%增长到4.6%,增长超过200倍,超过全国平均值1.6个百分点,捐献数量、登记数量、百万人口捐献率均创历史新高。”山东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全太自豪地说。
自2010年成为全国首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省以来,山东已探索出一条符合本省特色的宣传多样化、登记信息化、管理规范化、缅怀人性化的“四化同步”发展之路。近年来,天津、浙江、江苏、广西、云南、安徽、海南等省市红十字会先后到山东学习交流。山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人员也应邀赴天津、河北、江苏、新疆等省市交流经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山东模式”日趋成熟。
宣传多样化
作为孔孟之乡和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山东早在试点工作之初,就巧打人体器官捐献宣传与齐鲁文化的“融合牌”,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仁者爱人”的思想,推动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顺利开展。
广泛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进社区、进医院、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向社会公布各级红十字会和捐献试点医院捐献热线电话,在全省13家试点医院的门诊、急症大厅设置宣传登记台,方便群众登记和了解捐献流程。同时通过公交电视、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多种方式拓展宣传渠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宣传逐渐形成“铺天盖地”之势。
各市红十字会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济南、青岛等市红十字会在各大院校招募志愿者,通过开展捐献知识讲座、调查问卷、广场宣传活动等形式,在校园中普及器官捐献知识。探索构建医院宣传长效机制,滨州市红十字会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捐献宣传固定展位,部分移植医院联合基层医联体医院,在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等候大厅长期反复播放器官捐献宣传片,省眼科医院开辟专门场所作为器官捐献宣传和志愿者活动中心。
登记信息化
为方便群众报名登记捐献,山东红会积极推广使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在线登记系统。2016年全省共有1333名志愿者在线登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累计在线登记报名3400余人。
一位刘姓学生志愿者说:“捐献人体器官是一种大爱行为,原来一直想报名登记,但是一直抽不出时间,有了在线报名系统方便多了。”
为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山东红会一方面抓好人员培训、在线登记、资料录入、数据管理等重点环节,另一方面持续举办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用户培训班,对红十字会系统和移植医院用户进行不间断、全覆盖培训,新增捐献案例实现捐献后一周内所有资料录入登记管理系统。
山东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提供的大数据信息,使捐献信息查询更加便利快捷,对捐献工作各环节管理更加精准有效,为进一步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管理规范化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涉及法律、政策、医学、伦理、心理、人道等诸多方面,社会敏感度高且涉及多个部门,如果没有一套依法依规的管理体系和标准,工作的顺利开展则无从谈起。
为此,山东红会先后制定出台《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贫困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器官捐献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人体器官捐献系统录入管理办法》等规范文件,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在具体工作中,制定捐献协调员与捐献者亲属谈话标准文件,认真做好免责法律文书获取、死亡判定监督、捐献者遗体恢复监督等工作,主动协助捐献者家属做好遗体火化和安置工作,确保捐献过程规范有序,体现对捐献者和家属的人文关怀。此外,还支持山东大学社会实践调研团队开展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情况专项调研,为加强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提供参考。
加强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与管理,致力于打造一支吃苦耐劳、专业化程度高的高素质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组织全省16名器官捐献工作者参加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资格考试,获得器官捐献协调员资格。对全省协调员进行年度考核,严格落实协调员资格准入准出制度,为6名转岗协调员办理终止资质手续。
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器官捐献协调员为骨干,成立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组织广大医护人员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工作。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杨广宁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评为2016年全国优秀协调员。
缅怀人性化
如果说捐献前的宣传动员是“春风化雨”和“集结号”,那么捐献后对捐献者的缅怀及其家属的慰问关怀则是“润物无声”和“助推器”。做好对捐献者及其家属的人文关怀工作,不仅能够告慰逝者、抚慰心灵,还会启动社会新一轮的捐献热情和潜能。
山东省红十字会加大对各市捐献者缅怀纪念场所建设支持力度,以省市共建形式,推进东营、潍坊2市建成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纪念碑。截至目前,济南、青岛、潍坊、东营、淄博、济宁、菏泽、泰安、枣庄等9个市建成了缅怀纪念场所,滨州、临沂2市的缅怀纪念场所正在规划建设中。
清明节期间,各级红十字会组织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属、志愿者、医学院校学生开展缅怀纪念活动。2016年山东清明追思活动在山东卫视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山东省红十字会还定期对捐献者家属进行回访,了解并协调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已成功实现人体器官捐献845例,捐献肾脏1572个、肝脏646个、眼角膜536枚、心脏15个、肺脏8个,挽救了2700余名重症患者的生命或使其重见光明。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