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信力要注重“四动”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7-4-18 20:53:45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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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信力要注重“四动”

公信力是公众对公共权力及特定角色形象的信任度,体现了它们存在的权威性、信誉度以及影响力。

提高公信力是一项重要、艰巨而又持久的任务。子曰:“民无信不立。”公信力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一个单位、行业、组织的立身之本。提高公信力不仅仅是红十字会的当务之急,也是每个单位、行业、组织都在孜孜以求而又“永远在路上”的课题。

笔者以为,在当前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关心、关切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大背景下,红十字会提高公信力需要注重“四动”。

 

善于“互动”

广泛开展红十字活动,与百姓面对面互动,心贴心交流,手拉手沟通

误解多数源自隔阂。因为不了解、不熟悉,仅凭道听途说、人云亦云,各种成见、疑问、揣测、谣言便会纷至沓来。由于职能、体制等原因,不了解红十字事业、不熟悉红十字组织的大有人在。所以,我们要善于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平台、各种途径与公众互动,畅通红十字会与公众沟通交流渠道——变“独舞”为“群舞”,变“独唱”为“合唱”。

一是推进信息公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捐赠信息发布平台等建立与社会公众经常性沟通联系的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及时发布捐赠信息,特别要明确捐赠资金和捐赠物资的去向,让捐赠方“看明白账、吃定心丸”。这些平台,已经建立的要用好管好,没有建立的要抓紧建立。

二是借助“第一书记帮扶”这个渠道。红十字会在农村的社会知晓度不高,一个重要原因是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不健全。“基层无腿”的现状使红十字会在广大农村几近“集体失语”,大部分老百姓一度将红十字会混同于民政、慈善总会等机构。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给红十字会扩大宣传提供了契机。红十字会可以借助持续参与“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在广大农村传播人道理念和红十字精神,广泛开展红十字活动,与老百姓面对面互动,心贴心交流,手拉手沟通,这将有助于扩大红十字会社会影响力,提高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

 

争取“主动”

让理事当好红十字形象的“代言人”、红十字精神的“传播者”、红十字事业的“参谋长”、红十字工作的“监督员”

红十字会作为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要坚决反对和纠正群团组织“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不断增强人道组织的先进性和群众性,主动走出去扩大宣传和寻求支持。

一是主动将红十字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支持、广大百姓关心的民生等问题,巧打“融合牌”,弹好“协奏曲”,把红十字工作和元素渗透并体现到“一带一路”“脱贫帮扶”等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发挥在资源动员、国际交流、志愿服务、人道传播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优化人道服务供给,增进社会公众福祉。

二是主动走出去“现身说法”。人道主义精神是每一个红十字人心中必须持有的信念,它不是挂在嘴上的,而是要落在行动中。强化每一名红十字人都是宣传员的意识,党员干部首先要带头成为优秀志愿者,倡导全体红十字人及志愿者走出办公室,借“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重大纪念日之机,向社会公众讲解红十字知识,传播红十字精神,提升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是主动争取和动员理事参与红十字工作。红十字会理事会成员来自方方面面,充分发挥理事的作用才能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兴旺发展。在发挥理事作用方面,各级红十字会做得还不够,理事不“理事”或不经常“理事”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如果红十字工作连理事都不清楚,公信力便无从谈起。要依据红十字会法和章程进一步完善理事会制度,做好对理事的服务和支撑,结合每位理事的特点,制定能够充分发挥理事作用的工作计划。要主动了解理事关心的问题,组织好理事的相关调研活动,为理事参与红十字会工作提供条件。要扩大决策民主,保障与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能够充分听取理事意见,尊重理事会决议,使理事当好红十字形象的“代言人”、红十字精神的“传播者”、红十字事业的“参谋长”、红十字工作的“监督员”,形成每位理事“真理事”、常务理事“常理事”的良好氛围,在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输出“感动”

各级红十字会要善于借助各种传播平台和渠道把“感动”输送出去,让感人至深的事迹和人物走进大众视野

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红十字会系统从来都不乏感人至深的先进事迹和先模人物。

各级红十字会要善于借助各种传播平台和渠道把这些“感动”输送出去,让这些感人至深的事迹和人物走进大众视野,以此提高社会公信力。

一是与媒体建立沟通机制。红十字会的基本职责除了红十字会法中规定的之外,还要努力为会员、志愿者、捐赠人乃至媒体人服务,通过动员他们再为最易受损害群体服务。要通过媒体恳谈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请媒体讲好红十字故事,主动听取媒体人对红十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先感动媒体,再通过媒体的放大感动社会。

二是策划主题采访活动。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不能只搞“体内循环”、满足“自娱自乐”,要借“三救”“三献”等核心业务和重大活动之机,组织、策划、开展好主题采访活动,让媒体记者亲自参与人道救助第一线的工作,通过现场实地采访,把红十字人的事迹和精神宣传出去,推广开来。

三是借助党和政府的大型评选平台。如何把红十字会系统的“好人好事”包装好、推广好,对红十字人来说既是课题也是难题。要积极推介展现红十字精神的先进事迹、先模人物,使“红十字故事”“红十字人物”跻身各类主流媒体,走进千家万户,逐步深入人心。

 

形成“联动”

作为全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各级红十字会在重大问题、核心工作等方面要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形成联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七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外代表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全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各级红十字会在重大问题、核心工作等方面要上下一心、步调一致、形成联动,这本身就是良好社会公信力的体现。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红十字会法规定:“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级红十字会工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切实加强对全国红十字系统的业务指导,要突出核心工作,集中精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指导各级红十字会扎扎实实地开展那些党和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民生项目,以此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开展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学和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操作性、重复性、规律性的有形或无形的产品、概念等事物,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使用规则的活动,以获得最佳秩序和效益。

红十字会要提高公信力,自上而下联动推进工作标准化势在必行。要通过标准化建设把红十字会系统创新的经验、技术、过程、方法,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形式进行固化、推广、应用,并努力上升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使红十字各项工作不但有法律可依,而且有标准可循,从而提高红十字会公信力。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由外到内对红十字会进行联动监督,提高社会透明度。要加强对内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对资金的募集、管理、使用,招标的采购与分配,资产监管、项目实施等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和纠错问责机制。要依法设立监事会,推选好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增强代表性,扩大覆盖面,使其按照红十字会法和章程依法开展工作。要主动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红十字会财务收支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

总之,只有积极推进治理结构、人事制度、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的改革创新,才能调整优化职能,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理想信念坚定、联系群众密切、作风扎实过硬、组织体系健全、运行机制科学、更加公开透明、更具公信力的红十字会。

(作者:张春中 系山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文章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