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开创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 陈竺出席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座谈会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7-5-2 12:39:47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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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开创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

陈竺出席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座谈会

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宣传贯彻座谈会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主持会议。

陈竺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开创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他指出,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的公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保障和推动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履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具体体现。要深入开展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严格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规定依法履责,要切实加强各级红十字会自身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推动红十字会法全面贯彻实施,要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为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有利的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科、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副局长季建华等在座谈会上发言,分别阐述了在今后工作中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的决心和做法。

在座谈会上发言的还有中国社科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葛道顺、河南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建民、红十字青少年骨干志愿者杨洋、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裴道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亚太地区代表处副主任范马丁等。

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王汝鹏,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平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计署、国家网信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部分地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