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心声 见证新生
中国红十字会系统举办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
3月31日,清明节来临之际,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支持下,2018年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暨宣传普及活动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徐科,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洁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王贺胜出席活动,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平出席活动并讲话。
活动中,移植受者家属严荷花、捐献者家属钟驰和何卫星分享了自己的经历;黄洁夫向捐献者家属颁发纪念品,志愿者向捐献者家属和移植受者献上鲜花。
中科院院士陈孝平、红十字志愿者乔丽帕·木巴热阿克和器官捐献协调员柏凌分别分享了自己参与器官捐献工作的感受和体会。活动现场还对2017年度全国优秀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进行了嘉奖。
王平表示,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红十字会顺应社会需求,践行人道宗旨,积极参与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困难救助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器官捐献“中国模式”,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和认可,翻开了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崭新篇章。
王平介绍,过去的一年是我国器官捐献事业继续快速发展的一年,实现捐献5177例,捐献器官15000余个,再创历史新高。目前,已有13个省级红十字会成立了专门的器官捐献管理机构,15个省级红十字会成立了器官捐献办公室,培训合格协调员近2400人,建立了4000余人的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伍,27个省(区、市)建立缅怀纪念场所104个,我国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正在稳步向前推进和发展。
王平强调,我们深切缅怀人体器官捐献者,不仅是颂扬这种无私奉献的大爱之举,更要认识到这是一项被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事关国家形象和群众福祉的事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体器官捐献也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全国各级红十字会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自信、攻坚克难、依法履职,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有力的行动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凝聚社会爱心力量,奏响新时代的生命凯歌,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进民族伟大复兴,让人民在健康领域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作出新贡献。
本次活动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主办,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办,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协办。活动主题为“新生·心声”,以此缅怀纪念平凡而高尚的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宣传普及器官捐献理念。
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领域专家、全国各省级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或分管领导、器官捐献管理机构负责人,湖北省人大、政协、文明办、教育、公安、民政、省直机关、各市州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及医学院校专家,以及捐献者家属代表、移植受者代表、协调员代表、志愿服务者代表、移植医生代表等600余人参加活动。
南京设立“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
今年3月31日是江苏省南京市首个“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当天上午,南京市红十字会在“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举行公祭仪式。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江苏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盛放,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京市红十字会会长胡万进等出席仪式。
郭长江在讲话中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南京市1900多位已实现捐献的“志友”表达最深切的怀念,对捐献者家属表达最诚挚的问候和最崇高的敬意。他充分肯定了南京市红十字会的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并表示南京市红十字会的相关举措在全国发挥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郭长江指出,遗体器官捐献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造福人类的高尚人格体现,也是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2017年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首次将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列入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这既是对红十字会长期以来在无偿捐献事业领域作出的卓越贡献的充分肯定,也为各级红十字会更好地开展无偿捐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他希望各级红十字工作者,要把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红十字核心业务紧密联系起来,为建设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红十字力量。
胡万进致公祭词,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之友协会代表发言。
为大力弘扬遗体器官捐献者的高尚精神,在市人大代表建议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开始,将每年的3月31日确定为“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南京市红十字会每年将在该纪念日举行公祭活动。
截至目前,南京有登记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9000多人,1900多人实现捐献。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江苏省红十字会,南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东南大学医学院,南京市红十字会、各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和医学生代表、已捐献遗体器官组织的“志友”家属代表等1000多人参加公祭仪式。
北京:21103人志愿捐遗体
3月31日,北京市红十字会和北京解剖学会在长青园联合举办第十二届生命追思会,悼念志愿捐献遗体的逝者。北京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宝峰,北京市民政局、北京解剖学会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并讲话。
李宝峰在讲话中表示,遗体捐献者是移风易俗的推动者、是弘扬红十字精神的倡导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捐献者的大爱之举体现了人类崇高的品德,展示了人类的高尚情操。遗体捐献是造福当代、惠及后代的善行义举,对促进医学事业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活动中,各界代表向生命纪念碑敬献花篮和鲜花,向志愿捐献遗体者默哀致敬;医学院校师生代表、遗体接收站代表分别致辞。
自1999年北京市红十字会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接受遗体捐献工作以来,至今已走过19个年头。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有21103人报名志愿捐献遗体,其中17928人办理了公证,2625人实现遗体捐献。
重庆:遗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园开工
4月1日,“重庆市2018年遗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市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举行,截至2017年12月,重庆市登记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达17395人。
“在社会各界和捐献者家属的支持下,捐献人数以每年300~400人的速度增长。”重庆市红十字会组宣部调研员秦红梅说,现有纪念园已不能适应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的需要,亟需新建一个现代化的、标准化的大型纪念园。
该园核心纪念区及配套区域占地700平方米,另外当地还提供了约2000平方米的共享广场,供市红十字会开展缅怀纪念活动。新的纪念园已于3月29日动工,预计2019年4月1日前投入使用。
重庆市红十字会于2001年开展遗体捐献缅怀纪念活动,至今已开展18届。如今,重庆遗体器官捐献纪念园的墓碑上已镌刻了2361位捐献者名字。
四川:实现捐献486例 救治患者1300余名 6500余人登记捐献器官
3月27日,四川省红十字会、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共青团四川省委在成都龙泉长松寺公墓联合举行“心声!新生”缅怀纪念活动。四川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冉茂琴、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宋世贵、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吴艳等出席活动。
冉茂琴在讲话中表示,人体器官捐献事业是一项“生命接力工程”。2017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四川省红十字会将积极争取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有关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切实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活动现场,器官捐献者张森沿的母亲段绍平及受捐者代表谢丽分别讲述了捐赠者与受捐者的感人故事。
活动中还举行了四川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园奠基仪式,长松寺公墓捐赠了10亩土地用于筹建该纪念园,目前设计稿正在征集中。
自四川实现首例人体器官捐献以来,志愿者数量逐年增长,截至3月27日,四川省共有捐献器官登记志愿者6500余人,共实现器官捐献486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1300余名。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