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红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首个省级红会监事会成立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8-5-8 21:27:41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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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红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首个省级红会监事会成立

陈竺李纪恒布小林郭长江等出席会议

5月3日至4日,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隆重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出席大会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布小林,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出席会议。

陈竺在讲话中指出,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内蒙古各级红十字会砥砺前进、开拓创新,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各项工作得到蓬勃发展。他高度肯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了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开创了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先河,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陈竺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红十字事业发展迎来新机遇。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坚持和加强党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牢牢把握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方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际行动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坚持依法治会,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红十字会改革创新,把红十字会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坚强有力。

李纪恒在讲话中强调,全区各级红十字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方向,牢记服务人民宗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多边交流、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主动作为、精准用力。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红十字会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选举产生了由84名理事组成的第四届理事会和9名监事组成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届理事会聘请布小林为自治区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曾一春、王中和、呼尔查为名誉副会长。欧阳晓晖当选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王芳当选常务副会长,孟克宝音、陈立本等11人当选专兼职副会长,陈华任秘书长。廉素当选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李文元、王健当选为副监事长。会议审议通过了王芳代表第三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

大会闭幕式上,陈竺、李纪恒、布小林分别为全区“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2018-2020)、“健康心”救助活动、“一带一路”—“光明行”蒙古国行动等三项人道救助行动授旗。包商银行公益基金会、老牛基金会、内蒙古光彩事业促进会和光彩基金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爱心单位和团体向自治区红十字会捐赠善款2910万元;亚洲防盲基金会捐赠“光明8号”流动手术车,支持开展“光明行”等社会公益活动。

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曾一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廉素,自治区副主席、新当选的自治区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欧阳晓晖,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王中和,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刘新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呼尔查等出席会议。

自治区本级、12个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红十字会员代表240多人出席大会。河北、广东、广西、西藏、辽宁、新疆等六省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