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生命的美意——《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实施五周年侧记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9-3-5 9:48:37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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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生命的美意

——《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实施五周年侧记

2013年3月1日,《江西省遗体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驶入“有法可依”的快车道。

五年来,在《条例》的保驾护航下,全省遗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从2013年的1291人发展至2018年的近6000人,成功捐献例数从一年实现36例发展至一年实现165例,五年累计实现捐献545例。一个个动人故事,在赣鄱大地广为流传,为更多人带去了生命的希望。

 

镜头一:小小身躯大大的爱

2014年,小婧瑶刚满3岁,正是红菏菡萏的年纪,可是病魔却毫不留情地袭击了她。

“妈妈……对不起”“爷爷……对不起”,饱受髓母细胞瘤(脑瘤)折磨的小婧瑶虽然不太了解自己得的是什么病,但是清楚地知道自己病得很重。

9月23日凌晨,小婧瑶停止了呼吸,在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江西省人民医院医护人员见证下,小婧瑶捐献了心、肝、双肾和双眼角膜,是江西省第一位公民死亡后心脏捐献者,也是当年年龄最小的器官捐献者。

小婧瑶的心脏挽救了湖北8个月大的男婴萌萌(化名)的生命。“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他们强忍悲痛把孩子的器官捐献出来,这是真正的大爱,我和我的爱人不知道怎样才能表达我们的感谢。”萌萌爸爸说,“萌萌长大后,我一定要告诉他,他承载着两个生命和两个家庭的期望,他要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快乐的生活!”

 

镜头二:一名老党员的最后献礼

2018年7月19日,南昌市殡仪馆庄严肃穆,老党员邱慎诚的遗体覆盖着党旗,戴着军帽,在场的全体人员默哀,见证这位50余年党龄的老党员捐献遗体,完成向党的最后一次献礼。

邱老生前是一名正厅级退休干部,是目前江西省行政级别最高的遗体捐献者。2013年,他受邀参加江西省红十字志愿捐献者之友(简称“省捐友”)新年联谊会。看到年轻捐友们的捐献决心,了解到遗体、器官捐献对医学发展和挽救生命的巨大意义,他的奉献热情被点燃了。

“人死后眼角膜可以帮助2~6个人重现光明,肝、肾、心、肺都可以救治别人一条生命。我把自己的遗体和器官捐出来,可以让8~10个人重见光明重获新生,而这些接受捐赠的人中至少又有一两人接力捐献,就会形成一个永无止境的生命延续。”邱老说。

从此,邱老将余生投入了宣传遗体器官捐献的人道事业。他一边照顾生病的爱人,一边尽量抽出时间参与“省捐友”的公益活动。他在江西省人民医院高干外科挂号做了一名癌症病人的“话疗”志愿者,在和病友聊天中,向他们传递遗体器官捐献的意义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更多人参与这项延续生命的人道事业。

“党和人民养育了我,我会将自己毫不保留地再献给党和人民。我活着,要努力锻炼身体,当好一名志愿者;死了,要争取将更多更好的器官捐给党和人民,在他人身上延续自己的生命。”邱老说。

 

镜头三:90后协调员的初心

随着《条例》的实施,一个特殊的职业——遗体器官协调员随之兴起,他们被称为“生命的摆渡人”。

1991年出生的李勇,从事协调员工作已经5年了,见证了近百次生离死别。2013年,刚从学校毕业的李勇来到江西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实习,起初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具体工作是什么,真正了解后,他有些打退堂鼓。对于这个连手术室都没进过的90后小伙来说,那段时间,死亡、医院、手术室,这些冷冰冰的词语成了他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

“第一次了解到具体工作时,其实我内心很害怕,但当时处于实习期,觉得可以先试试。”李勇说,接触到越来越多的捐献者及其家庭后,“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爱心在温暖中传递”的理念渐渐影响了自己。

李勇回忆:“有一位上饶的29岁张姑娘,在浙江打工时得了重症,打算将自己的遗体器官进行捐献,起初家属因为舍不得坚决不同意。后来她一再坚持希望家人帮助她实现最后一个心愿,终于让家属同意捐献。因为病痛折磨,她当时双眼无神,但是看到走进病房胸前挂着红十字工作牌的我们时,她整个人都打起了精神。她的哥哥在她耳边低声询问可不可以不捐了,太舍不得了,她死死地盯着哥哥,一直盯着,最终哥哥哭着帮她完成了心愿。”

像李勇这样取得了器官协调员资格证的专业人员,目前全省红十字系统共有64人,其中许多是80后、90后,他们经常奔波在黑夜里、节假日,他们中有些人曾经因为家属对捐献工作的误解进过派出所,有些在去见证捐献的路上发生过车祸,他们目睹捐献者家属失去亲人的绝望,感受家属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中选择捐献亲人遗体和器官的挣扎,他们有时觉得自己感受了太多悲伤,快挺不住了。但是最终他们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当被问及什么原因让他们能够坚持,他们说:“因为帮助无偿捐献者延续生命和挽救生命是我们的职责,我们是生命的摆渡人。”

 

镜头四:“莲丝信使”连起生与死的思念  

随着捐献案例的增多,相关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对捐献者家属的关怀、抚慰和救助。

2015年,器官捐献协调员李勇见证了10岁男孩儿张钧伟的捐献。他清楚地记得,孩子父母跟随医生将儿子送去手术室完成捐献,直到电梯即将关闭的那一刻,妈妈还舍不得松开儿子的手,眼泪打湿了长廊的地面。

此后几年,李勇和同事们经常接到这位母亲的电话,倾诉对儿子的思念。她说,总是梦到儿子,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她说,下辈子要是还能做他的妈妈,倾尽所有也要让他健康快乐地长大。她说,这些话她不知道要向谁说。

家属遭受的伤痛还有来自邻里乡亲的误解排斥。2015年,高安23岁小伙朱思泉因车祸身故后捐献器官,挽救了3名濒危患者的生命。当时他的妻子已怀胎9个月,还是冒着风险深夜颠簸二十多里山路赶到医院,坚持亲手在丈夫的捐献同意书上签名。三天后,孩子降生,但她却被拦着不让进家门坐月子。村民说她家破坏了村里的风水。一家老小只能租住在村口废弃的破旧老屋里,心酸难诉。

无私的捐献者家属们无从安放的思念和无人倾诉的感怀,催生了省红十字会的“莲丝信使——遗体器官捐献者家属抚慰和援助计划”。2018年,以“老阿姨”龚全珍、“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邹德凤、“最美护士长”胡敏华、“英雄少年”许诺、“金牌调解员”胡剑云为代表的一批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率先登记成为首批“莲丝信使”。他们坚持保守捐受双方信息和资料秘密、为陷入生存困境的捐献者家属提供心理和经济援助的初衷,走进了一个个捐献者家庭。

2018年6月,宜春市万载县茭湖乡西源村朱成丰夫妇因在浙江无偿捐献儿子器官备受村民质疑的消息传到了“莲丝信使”耳中,大家立刻组织帮扶方案,邀请江西省红十字会和浙江省红十字会组成慰问组赶往朱成丰家中,联系当地县政府召集部分村民,将朱成丰夫妇捐献儿子朱桃芳器官的过程及其意义作了详细阐述,并送上了一份特殊礼物——接受朱桃芳器官移植受者的3封感谢信。

“您的付出,给予了我第二次生命,点燃了我对生活的无限期望”“薄薄两页纸,道不尽我们心底对您的感激,也只能由衷地为您和您的家人祈求幸福健康,愿您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念到感谢信上这样饱含真挚情感的话语时,在场所有人无不动容,朱桃芳的母亲更是泣不成声。

五年来,全省已建立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4个,“生命光彩基金”救助276位捐献者家属,“莲丝信使”项目累计走访慰问200余户捐献者家庭。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