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报》刊登《有贺长雄与中国红十字会》
2019年4月12日《中国红十字报》发表池子华的《有贺长雄与中国红十字会》一文,全文转载如下:
1912年9月29日,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英租界大马路议事厅召开史上首届会员大会。
大会郑重宣布,聘请日本赤十字社外务顾问有贺长雄等5人为中国红十字会顾问。
国际著名法学家
有贺长雄(1860—1921),日本大阪人。1882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1884年初任日本枢密院书记官。1886年至1887年留学德、奥,获文学和法学博士学位。他是东京帝国大学、早稻田大学的法学教授,担任过国际法顾问,曾被提名诺贝尔和平奖,是当时国际上久负盛名的国际法专家。
有贺长雄与中国政界多有联系。1905年,清政府特派镇国公载泽、户部侍郎戴鸿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商部右丞绍英等五位大臣(后因绍英被革命党人吴樾炸伤,徐世昌调任他职,改派尚其亨、李盛铎接替)分赴欧美、日本等国考察政治,史称“五大臣出洋”。有贺长雄参与了考察报告的起草。1913年2月,他受聘为袁世凯政府法律顾问。
因有贺长雄是日本赤十字社(红十字会)外务顾问,顺理成章地与中国红十字会建立了联系。
参与制定《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中国红十字会首届会员大会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这是中国红十字会史上第一个正式会章。不为人知的是,该章程正是有贺长雄修订的。
中国红十字会建会多年,一直没有较为完善的章程。1904年7月12日,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曾制定《暂行简明章程》,是临时性的,日俄战争救护使命完成后即自动失效。1910年2月27日,吕海寰、盛宣怀、吴重熹联衔会奏《酌拟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请旨立案折》,所附《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因内容简略粗糙而被否定。辛亥革命爆发后,沈敦和创设许多分会,组织了强有力的人道救援,红十字事业出现迅猛发展的势头。着眼于长远,建章立制具有紧迫性,沈敦和为此向有贺长雄发出邀请,请其臂助。有贺长雄欣然应允。
1911年11月26日,有贺长雄由日本抵达上海,在沪停留半月。期间,沈敦和“每日带秘书、通译前来……谘询红会详细办法”。有贺长雄不厌其烦地“详细说明”,使沈敦和很受感动,“深为致谢”。沈敦说:“中国红十字事业,将来如能发达,皆为博士之赐。”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有贺长雄结合日本赤十字社的经验和中国的现实,“参照东西各国成法”,全面修订章程,最终形成《中国红十字会章程》6章20条,并获得首届会员大会的通过。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由此步入正轨。
协助中国红会加盟国际组织
1912年伊始,便有好消息传来。1月12日,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会长阿铎尔致信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董事部长沈敦和,告知中国红十字会已得到国际红十字会正式承认,享有与各国红十字会同等待遇。中国红十字会由此正式成为红十字国际大家庭的一员。这一目标的实现,端赖有贺长雄牵线搭桥。
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后,清政府曾于1904年补签《日内瓦公约》,取得设立红十字会的资格。但因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系五国合办,不是中国独自创办,不可能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1907年,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解散,中国红十字会走上“自立”之路,但基础薄弱,无力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甚至连一个正式的章程也没有,争取“承认”,时机还不成熟。
辛亥革命爆发后,沈敦和改弦更张,发起成立中国红十字会万国董事会,开展卓有成效的战地救护。中国红十字会声誉鹊起,引起国际社会关注,是争取“承认”的好机会。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沈敦和想到借助有贺长雄及日本赤十字社之力来实现这一夙愿。
有贺长雄滞留上海期间,沈敦和专门致电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吕海寰,强调中国红十字会一直没有得到国际红十字会的承认,“特请日本赤十字社顾问、法学博士有贺长雄到沪小驻数日,根据法律修订会章,并介绍入万国红十字会联合会”。不料,吕海寰对此表示反对,让沈敦和打消妄想,不要做无用功。沈敦和于心不甘,坚持请有贺长雄通过日本赤十字社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进行沟通,介绍中国红十字会加盟。
有贺长雄回国后与日本赤十字社社长松方侯爵接洽。1911年12月26日,松方侯爵致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介绍中国红十字会,请求各国承认,日本赤十字社愿意担保。阿铎尔对此表示赞同,并通告“寰球入会各国”。1912年1月12日,他函告沈敦和:中国红十字会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正式承认,各国红会“皆已一律承认”。多年期待变成现实。
(作者系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