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风劲催潮涌——中国红十字会深化改革素描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9-7-16 8:39:55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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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风劲催潮涌

——中国红十字会深化改革素描

2018年12月18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再次发出了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号召。

当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为中国红十字会改革指明前进方向、提出明确要求、提供根本遵循。

风起帆扬,奋楫争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改革方案,紧紧围绕强“三性”、去“四化”目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着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以重点突破实现改革的整体推进,一幅风生水起、蹄疾步稳的改革画卷跃然如见。

 

三次高规格会议凝聚改革共识

“总会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更是对红十字会发展能力的重大考验。”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工作动员会,对总会改革作出部署。

会议强调,抓好改革方案的贯彻落实是红十字会当前一个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采取有力措施,务实高效地推动改革方案落实,为推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并对贯彻落实改革方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二是要以重点突破实现改革的整体推进;三是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实化细化总会改革具体措施。

随后,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梁惠玲,党组成员、副会长王海京、王汝鹏,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平等分别带队,率调研组分赴内蒙古、上海、浙江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全面推进改革方案落实、深化红十字会改革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各级红十字会采取有效措施,以改革为统领,以改革破解难题,以改革推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改革方案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17日,中国红十字会在京召开全国红十字系统改革推进会,对全国红十字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红十字会改革是群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全国红十字系统必须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高度,扎实做好红十字会改革工作,通过切实有效的人道服务工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满足感,为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2019年1月17日,新年伊始,中国红十字会改革发展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王勇、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陈竺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勇要求,全国红十字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深化自身改革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独特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开创新时代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

改革鼓舞人心,号角催人奋进。3次高规格会议,为中国红十字会改革凝聚了共识、团结了力量、鼓舞了士气,轰轰烈烈的改革大幕就此拉开。

 

“啃骨头”精神狠抓改革落实

改革方案明确“3年内完成改革任务”的总目标,提出“改进治理结构”等7个方面的改革措施,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共识,细化分解任务,统筹协调推进,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根据改革方案要求,总会党组迅速成立总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出台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提出8大类20项139条具体措施,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压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具备条件的,马上改;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坚决改”,是总会党组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以“啃骨头”“钉钉子”精神狠抓改革落实的显著特征。

在改革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机构设置方面,依法探索设立监事会,制定中国红十字会监事会设立方案并报请中编办审批;推动成立各省、市、县级红十字会成立监事会,强化内部监督;研究起草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修订案、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理事会候选人推荐办法等,增加社会各领域和基层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代表性、广泛性;依法依规调整优化总会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设置,进一步理清总会部门和直属单位职责。

在加强内部管理、从严治会方面,完成内部管理制度清理工作,制定“存改立废”清单,涉及101项制度,按照保留、修订、制定、废止等不同等级,不断健全完善总会内部管理制度机制。

在推动工作社会化方面,加强与应急管理部、卫生健康委、民政部、教育部、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就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共识并签署合作协议;争取中宣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支持,将红十字工作纳入“学习强国”APP,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培训内容;委托中国工程院院士就“建设世界一流骨髓库、推进我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进行战略咨询,委托北京科技大学对现行发展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充分发挥“外脑”“智脑”作用。

在参与国际红十字运动事务方面,出席国际联合会领委会会议、亚太地区大会,举办中国-东盟红十字博爱论坛、东吴国际人道交流合作研讨会,参与国际人道事务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扩大国际话语权;与巴基斯坦、阿富汗、蒙古、孟加拉等国家红会合作开展大病患儿人道救助等项目,促进民心相通;支持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国家红会开展社区综合发展项目,增进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友谊。

从顶层设计到具体落实,按照既定“施工图”和“时间表”,中国红十字会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同频共振绘制改革蓝图

以改革方案为纲,全国各级红十字会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结合省情市情,认真研究改革事宜,梳理改革思路,提出改革意见,明确改革举措。

2019年1月,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成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印发后全国首个印发地方改革方案的省份。黑龙江、青海、浙江等省紧随其后,相继出台相关改革方案。

截至目前,已有北京、河北、黑龙江、云南、青海、西藏、重庆、上海、吉林、浙江、内蒙古、江西、新疆、河南、湖北、甘肃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区)出台改革方案,其余省份也在积极推进之中。

从治理结构入手,建设完善高效、透明规范的运行机制,解决制约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是省级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共同要求。

《江西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明确,省红十字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来自企事业单位、群团、社会组织、捐赠者、志愿者、红十字青少年中的代表、理事、常务理事比例分别提高到50%、60%和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改革方案》要求,新疆红十字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来自社会各领域和基层一线代表在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中的比例不得低于50%、30%、20%,同时结合新疆实际,增加兼职、挂职副会长。

增加社会各领域和基层代表比例,能够增强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代表性、广泛性,有效提升红十字会公信力。浙江、江西、青海等地红十字会改革方案也提出了类似要求。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着力补短板、强质效,在理顺管理体制上狠下功夫,明确规定“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红十字会机构单独设置”,并争取省委编办表态支持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并做好有关体制理顺的督办工作。

浙江省红十字会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和改革没有“局外人”的要求,结合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要求各级红十字会围绕爱心捐赠、人道救助项目申请和救助审批等十大类事项的关键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梳理服务清单,让群众“少跑腿”“办得快”,甚至“一次不用跑”。

西藏自治区红十字会借改革方案出台之机,向各市(地)委、人民政府(行署)暨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借机构和群团改革之机理顺强化全区基层红十字会体制建设的意见建议函》,对基层红十字组织体制建设理顺强化方面提出明确意见建议,争取各市地党委、政府支持。

甘肃省红十字会确定2019年为全省红十字会“改革发展年”,专门发文对市州和县区改革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市州和县区红十字会根据当地群团改革工作要求,不等不靠,结合各自实际,在上级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出台后 60 天内制定出台当地改革方案,并按计划推进改革措施落实。

各市、县级红十字会相关改革方案也在紧锣密鼓筹划和陆续出台之中。截至目前,黑龙江大庆、绥化等2个市级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已经当地深改委会议通过即将印发;湖北大部分市州红十字会制定2019年改革工作计划,启动本级改革方案起草工作;浙江宁波、绍兴、杭州、衢州四个设区市红十字会已拟订改革方案……

在不断迈入改革深水区的壮阔进程中,越来越多的改革成果已经触手可及。

(新闻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