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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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6-12-9 16:03:47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在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中国红十字会会长  彭珮云
(2006年11月29日)
 
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江苏省在这里隆重召开省红十字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我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受到表彰的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为省红十字事业做出贡献的企业、团体和爱心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省红十字会的专兼职干部、会员和志愿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江苏省红十字事业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江苏省红十字运动在中国红十字运动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中国红十字会早期的一些重要活动发生在江苏。南京曾经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在地。在辛亥革命、抗日战争时期,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苏北发生严重灾害时,江苏省一些地方的红十字会做了大量的救护、赈济工作。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1956年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为人民、为社会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后,江苏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宣传筹资、救灾救助、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社区红十字服务、建设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台湾事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促进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江苏省红十字会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江苏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红十字事业,在全国率先将省红十字事业列入省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02年,省政府批转了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对红十字会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采取了许多切实措施。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各级人大、政协多次对红十字会工作进行调研和视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都为红十字会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江苏省红十字会领导班子齐心协力,奋发进取,重视红十字会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重视宣传工作;全省广大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甘于奉献,扎实工作,是江苏省红十字事业得以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
  江苏省红十字会已经走过了50年的光辉历程,现在进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但任务依然是艰巨的。刚才李源潮同志说,江苏在人均GDP从3000美元向5000美元攀升的发展新阶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开创红十字事业的新局面。我相信,江苏省红十字会一定会继往开来,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借此机会,我就进一步做好红十字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决定还提出,要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这都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做好红十字会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更加广阔的舞台。各级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六中全会的精神,深刻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看到,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作为政府在人道救助工作领域的助手,红十字会应该充分发挥红十字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做好救灾、救护、救助等工作,努力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2004年召开的中国红十字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国家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胡锦涛同志在接见与会代表时指出,中国红十字会作为重要的社会团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这次会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对红十字会支持、资助、保障和监督的力度。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各项工作蓬勃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但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与其他许多国家相比,我们的救助实力和知名度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努力开创红十字工作的新局面。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大会上指出,今天,我们党正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的伟大长征,一定要继承和发扬红军长征的光荣革命传统。前不久召开的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提出了今后五年“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希望江苏省红十字会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继承和发扬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谱写红十字事业的新篇章,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江苏省红十字会应该以自己优异的工作业绩,争取党和政府更大的支持,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同。我们也恳切地希望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红十字会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继续依法加强对红十字会的支持、资助、保障和监督,切实帮助红十字会解决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做好红十字会工作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各种社会矛盾也凸现出来。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首先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也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救助团体,在增强社会互助、救助困难群体、缓解社会矛盾、融洽人际关系、弥补市场经济的缺陷和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前列,但各地发展还不平衡,自然灾害时有发生,还有不少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希望江苏省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既要做好传统业务工作,把这些工作做得更加广泛深入,更加规范;又要勇于创新,不断拓展新的工作领域。要善于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精心策划好党和政府所急、困难群众所需的项目,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努力使之成为具有号召力、吸引力的品牌,实实在在地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在城市,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红十字服务。要以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为切入点,把红十字会工作逐步深入到农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三、  坚持依法建会,切实加强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
  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是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坚强保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依法理顺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是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必要条件。事实说明,已经理顺管理体制的地方,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红十字会工作,红十字会的活力增强,工作效率提高,作用得到了更好地发挥。目前,全国已有73.4%的地(州、市)红十字会理顺了管理体制,16.8%的县级红十字会理顺了管理体制。江苏人口众多,省、市两级红十字会专职人员很少。理顺县一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有利于将红十字会的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希望你们认真总结经验,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县一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要把做好红十字会各项业务工作同推进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条件还不具备的地方,应当争取先有专人、有经费,能够依照红十字会法和章程开展工作。县以上各级红十字会都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依靠他们作为骨干力量,广泛团结社会各界热心于红十字事业的人士共同做好红十字会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在理顺管理体制的过程中,要重视领导班子的建设,把好进人关口,优化人员结构,把那些热爱红十字事业,有奉献精神,年富力强,勇于开拓进取,会做群众工作的同志吸收到红十字队伍中来;并通过学习培训和工作实践,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开创红十字事业新局面的能力。
  红十字会服务的对象在基层,依靠的力量也在基层。各级红十字会要摸清基层组织的现状,在建设好骨干队伍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使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更加广泛、深入、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我们的目标是把红十字会建成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社会救助团体,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地向前发展。
  四、建立开放式、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红十字事业
  中国红十字会从“八大”以来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今年,“五·八”世界红十字日,我们在全国成功地举办了以健康援助进农家为主题的红十字博爱周大型系列活动,得到了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支持和热情关注,达到了动员社会爱心力量、关心和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目的;同时也扩大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弘扬了红十字精神。
  红十字会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必须依法开展筹资工作,拓宽筹资渠道,增强救助实力。要积极探索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筹资的新路子,广泛动员和团结热心于红十字事业的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参与人道救助事业,还要发挥作为国际人道主义组织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要把做好宣传工作与开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筹资工作结合起来。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红十字会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职责、作用及其所倡导的红十字精神。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社会风尚,培育公众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慈善意识,使慈善捐助真正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与此同时,要建立一套科学、严格、透明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用好每一笔募集的资金,实施好每一个项目,让捐赠者满意,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度。这样才能把红十字事业做大、做强。
  同志们,红十字事业是崇高而伟大的事业。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做好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开创江苏省红十字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江苏省“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服务“两个率先”  造福人民大众
——在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江苏省委书记  李源潮
(2006年11月29日)
 
尊敬的彭珮云会长,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隆重纪念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50周年。我代表中共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向省红十字会致以热烈的祝贺!并向全省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及志愿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民众的崇高事业。我省境内建立红十字组织并开展救助活动已有百年历史。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50年来,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关心、指导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以开展人道主义救灾、求助、救护工作为重点,认真履行《红十字法》赋予的各项职能,替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当前,我省红十字事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前不久召开的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提出了今后5年“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奋斗目标。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是时代进步的要求。我们要自觉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红十字工作,把红十字工作与全省发展的总目标、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的人道主义优势,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共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希望全省的红十字组织,能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在促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努力在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努力在坚持红十字会宗旨,协助政府发展社会救助事业,维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生存权利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努力在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谐文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继续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坚持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优势互补、有效合作、共同提高的社会化工作机制,努力把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救助团体。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红十字工作,把红十字事业摆进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专项规划,帮助红十字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红十字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社会都要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增强公益意识,树立奉献精神,自觉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营造友爱、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
  50年来,红十字旗帜始终高扬在江苏大地,红十字工作者的身影一直活跃在江苏城乡,红十字精神已经转化为江苏文化的重要特质。江苏在人均GDP从3000美元向5000美元攀升的发展新阶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开创红十字事业的新局面。希望省红十字会以成立50周年为新的起点,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创造江苏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而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

在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5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
江苏省红十字会会长  吴锡军
(2006年11月29日)
 
尊敬的彭珮云会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天,我们欢聚一堂,隆重纪念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50周年。首先,我代表江苏省红十字会,向出席纪念大会的中国红十字会彭珮云会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红十字事业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兄弟省(市、区)红十字会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省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和志愿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
  江苏境内建立红十字组织并开展赈济救护活动已有百年历史。但1956年是江苏红十字运动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了,从此,江苏红十字运动踏上了新的征程。50年来,全省红十字会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各个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自身公益性、群众性、国际性的特色,广泛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热忱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人道主义事业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以来,全省红十字会坚持依法建会,依法履行人道工作职责,在备灾救灾、社会救助、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推动无偿献血、建设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分库、组织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开展国际人道主义救援与交流合作等方面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人道救助领域发挥了政府的助手作用,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我们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前进,目前全省县及县以上地区按行政区域都建立了红十字会,拥有5000多个基层组织、242万会员和2万多名志愿工作者,为做好各项人道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我们积极参与全省各项救灾、救助和救护工作,在各种自然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救助灾民,解决群众燃眉之急;在全省重要国道沿线建立500多个红十字救护点,每年进行交通事故、各类突发事件现场急救达1万多起,为伤员赢得了有效的后续治疗和康复机会;大力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近10年来共培训初级救护员300万人次,广大初级救护员在实践中已充分发挥了救护技能的功效;连续10年在元旦、春节前举行“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并积极参与省“三下乡”送温暖等活动,为困难群众送去价值3000多万元人民币的款物和从社会上募集的数百万件衣被;根据各类弱势群体的需求,争取国内外慈善组织和人士支持实施长效救援项目,如邳州市的残疾儿童“希望之家”,响水县的孤儿“博爱小学”,溧水县的智障和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基地,睢宁县的养羊扶贫项目,以及结合灾后重建在建湖县岗西镇和南京六合区回族村援建新农村住宅等,通过实施项目不仅集中改善了孤老贫残等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而且增进了支援者的可信度,加强了救助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了救援机制,充分发挥了红十字会社会救助团体的积极作用。我们协助政府大力推动无偿献血、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如争取荷兰在华企业的资助,通过同伴教育等形式,在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社区居民中开展预防艾滋病项目,保护了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我们负责建设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江苏省分库,为白血病患者送去新生的福音,至今分库已采集血液标本62000多例,入库资料41000多份,与总库联网为国内外患者或医院提供检索服务900例,有1767名志愿者与551名患者HLA初次配型相合,其中62名志愿者为患者捐献了造血干细胞,挽救了患者的生命。我们把红十字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社区红十字服务、宣传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国际人道法与倡导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营造团结互助、诚信友爱的社会风尚。我们积极开展与境外慈善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不仅接受境外援助,还参与国际、地区间救援,仅在2005年印度洋海啸灾难中就募集3000多万元人民币援助灾区,有力支持了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扩大了江苏红十字运动在境外的影响。
  我们之所以取得一些工作成绩,是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资助、保障、监督分不开的。在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开局之年,省委、省政府依法把省红十字事业列入“省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充实省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改善红十字会的工作条件,进一步营造了有利于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这既是对我们的信任,也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人道工作的责任感。我们要加倍努力,以更加出色的业绩,真正成为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各级人大、政协积极开展对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检查、监督,不断优化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热心参与红十字事业,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大力支持红十字会工作,今天与会的一些人士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代表,解放军驻苏部队官兵热忱为红十字会救灾、救助、救护等活动提供保障支援,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弘扬红十字精神,这一切使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有了更深厚的社会基础。
  江苏省红十字会已经走过了50年,但由于发展进程中的曲折,从整个红十字事业应该发挥的作用来看,还是处于开创时期。我们站在新阶段的起点上欣喜地看到,当前红十字事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不久前召开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江苏的和谐社会建设要位于全国领先行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为进一步发展红十字事业指明了方向,也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为工作任务,其宗旨、任务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完全吻合的,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大有作为。在新时期,全省红十字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改革中发展,逐步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以更加开放的社会化的组织构架,广泛吸纳社会上热心人道主义事业的人士参与红十字会工作,积极发展志愿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壮大省红十字事业的综合实力,大力开展人道救助工作,努力“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服务大局,服务社会,使红十字运动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要始终坚持人道主义宗旨,发挥红十字会特色,着眼于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尤其关注最易受损害的人群,深入持久地开展人道主义援助工作;要强化宣传和传播手段,充分利用“红十字”这一巨大的无形资产,提高知名度和公信力,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要十分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人才培养,提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解决新问题,以永不停息的进取精神,大胆开拓,求真务实,为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要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红十字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与境外慈善组织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红十字事业。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我们的事业是崇高而伟大的事业。我坚信,有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有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会员和志愿工作者的努力、奉献,有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参与,省红十字事业一定能够发扬光大50年历程中积聚的好传统、好经验,开创更加光辉灿烂的新局面,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在“以博爱心怀构建和谐社会”
国际交流研讨会上的致辞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何 权
(2006年11月20日)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今天,“以博爱心怀构建和谐社会”国际交流研讨会在历史文化名城南京隆重召开。我谨代表江苏省人民政府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研讨会的各位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江苏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红十字事业是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国际红十字运动自1863年诞生以来,始终以弘扬人道主义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目标,以人道、公正、中立、独立、统一、志愿服务和普遍性为行为准则,在国际社会享有盛誉。红十字会作为著名的国际性组织,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虽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历史文化传统各异,但是都面临着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课题。前不久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全面部署,强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红十字事业的宗旨、任务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由中国红十字会江苏省分会举办的这次国际交流研讨会,中外专家汇聚南京,围绕传播博爱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对促进红十字会等公益团体在新形势下的开拓和发展,增进江苏红十字事业与各方面的交往与合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江苏地处中国东部沿海,是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地区,也是当今中国经济增长比较快、开放程度比较高、发展活力比较强的省份之一。2005年,江苏以占全国1.06%的面积、5.7%的人口,创造出约占全国1/10的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约占全国1/6的进出口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全省人均GDP按现行汇率折算超过3000美元。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江苏红十字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中国红十字会江苏省分会建会50年来,奉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要求,协助政府在备灾救灾、社会救助、群众救护、无偿献血、查人转信、社区服务、捐献造血干细胞、关怀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成为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捐赠者与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之间的爱心桥梁,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红十字等公益事业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构建和谐社会,既对公益团体和公益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这次国际交流研讨会在南京举行,是我们向国内外专家学习的极好机会。希望全省各级红十字组织以此为契机,认真汲取先进的理念和知识,积极借鉴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热忱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祝本次国际交流研讨会圆满成功,祝各位来宾在江苏期间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

 
在“以博爱心怀构建和谐社会”国际交流
研讨会上的讲话稿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总会党组书记  江亦曼
(2006年11月20日)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今年是江苏省红十字会建会50周年。今天我们齐聚六朝古都南京,举办“以博爱心怀构建和谐社会”国际交流研讨会,探讨博爱心怀与和谐社会的话题,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首先,我代表总会向此次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来宾朋友表示诚挚的问候!借此机会,我想与在座的朋友探讨一下关于“中国红十字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
   一、关于对和谐社会的理解
  刚刚结束的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全社会共同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注重激发全社会的活力,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根本途径。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应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工作:一是要调节部分人的过高收入,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从而完善社会结构。从社会发展来看,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最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虽然已经进入小康社会,但是社会结构的变化还不尽合理,还需要采取有效的调节手段, 建立更为合理的社会结构。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社会组织担负着大量社会管理职能,在很多方面发挥着社会关系调节器的积极作用。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是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客观要求。
  二、关于红十字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角色功能作用
  红十字会是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 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完全一致,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发挥独特的优势作用。
  (一)红十字会的性质和宗旨能够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是团结和睦的社会,所以必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发挥社会各阶层的力量,让每一个社会成员既能增强主人翁意识,爱岗敬业、奋发拼搏,又能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为创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中国红十字会是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的社会救助团体,正是坚持这一宗旨,已诞生一百多年的中国红十字会,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无论是在自然灾害肆虐的时刻,还是在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面前,红十字这面大旗让千千万万、无以数计的社会各阶层,本着相同的信念,以不同的形式,加入到了浩浩荡荡的战地救护、扶危济困的队伍中来。今天的中国红十字会已经发展成为拥有8万多个红十字组织、2500多万红十字会员、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建设“一个更加友爱、包容、安全的社会,人们相关尊重、团结协作,共同致力于维护人的希望、尊严和平等,特别是在处理危机的时刻”是国际红十字运动提出的愿景。中国红十字会致力于动员更多的民众响应红十字号召,履行人道义务,加入红十字会队伍,履行一个普通社会成员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为此,我们制定的《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提出,要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社会化、开放式的运行机制。要把工作重点下移,到社区去,到农村去,到各行各业中间去。在这种工作格局之下, 红十字会的触角将会向更广泛的领域扩展,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人道救助领域中来,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将会更有生机,更有活力。
   (二)红十字会的工作实践符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直接体现
  和谐社会是公平的社会,是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而构建公平、安居乐业的社会,就要协调社会利益关系,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服务体系,为困难群体或特殊群体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或服务上的帮助,维护社会稳定。
  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人群的境况,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使命,也是中国红十字会工作实践中一贯坚持的原则。我们开展的救灾备灾等人道救助工作适时解决困难群体生活问题,缓解社会矛盾,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们开展的社区服务工作和农村红十字医疗救助工作满足广大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服务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这是人民安居的保障;我们开展的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让许多濒临死亡的血液病患者找到了生的希望,是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的真实写照。红十字会所做的“灾有所救、困有所济、难有所帮”正是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直接体现。
  (三)红十字会的宗旨与精神弘扬了社会正气、凝聚了人心, 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和谐社会是健康向上的社会。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塑造精神动力、弘扬社会正气、凝聚民心人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红十字会倡导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和红十字运动的宗旨,与构建和谐社会所倡导的“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理念相吻合、相一致。我们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的备灾救灾、初级卫生救护、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工作,都可以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实践证明,红十字会的宗旨和精神丰富和实践了精神文明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文明与和谐。中国红十字会已经成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红十字会一定会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关于红十字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工作理念
  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为红十字会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为红十字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发展红十字事业,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开展各项工作必须树立以下理念:
  (一)发展理念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始终坚持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对于红十字会来说,要用发展的理念想问题、做事情,不断创新思路,开拓新的领域。凡有利于红十字会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有利于维护民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的思路和方法,都可以积极探索。
  (二) “以人为本”理念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在开展救灾备灾、卫生救护与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工作中,始终把需要救助需要服务的民众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尽心尽力的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发扬人道主义,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三)公益理念
  构建和谐社会,要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公益事业是社会事业的组成部分,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红十字会作为一个公益组织,要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树立公益理念,努力营造和培育良好的、健康的公益发展环境:红十字会既要在培育和营造良好的公益发展环境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又要积极培育、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制度,激励公众参与志愿服务,培育全民的公益意识,培育全社会的公益力量和公益环境;还要培育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精通业务、会做群众工作”热心公益事业的红十字专兼职队伍,坚定“以身为一名红十字人为荣,以从事为民服务的公益事业为荣”的信念。
  (四)法治理念
  和谐社会是公民、社会、国家处于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状态中的社会,同时也是有法制保障的有序社会。1993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为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要树立法治理念,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首先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法履行职责;其次是要加强与红十字会工作发展相适应的法制建设,制定红十字会法地方法规和与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第三是加强学习,掌握和红十字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女士们,先生们,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诸如贫富差距扩大问题、就业问题、老龄化问题等等,我们要积极发挥红十字会在政府人道救助领域助手的作用,进一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切实履行红十字会的各项职责,为最易受损害的群体服务,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而奋斗!
  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在“以博爱心怀构建和谐社会”
国际交流研讨会上的讲话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  王海京
(2006年11月20日)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值此江苏省红十字会“以博爱心怀构建和谐社会”国际交流研讨会召开之际,我谨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向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以来致力于公益事业的境内外红十字组织、公益团体、学术机构和企业界的代表表示亲切的问候!本次研讨会围绕“以博爱心怀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探讨红十字会等公益团体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作用和发展途径,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战略任务。刚刚结束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强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各地发展很不平衡,目前国家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很多。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近6000万以上的灾民需要救济,有2200多万城市低收入人口享受低保,有75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救助。此外,还有6000万残疾人和1.4亿6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社会提供帮助。加之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起步较晚,财力投入有限,也导致一些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从长远来看,发展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出路。但是,在发展的整个过程中,这类问题将长期存在,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不仅会危及社会稳定,而且会制约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因此,救助困难群体、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不仅对公益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新的舞台。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中国公益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中国公益团体的规模和实力、公益项目的知名度、公益活动的影响力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中国公益事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中国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坚持以“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为己任,大力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在救灾、救护、救助工作以及国际事务、台港澳工作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会先后被吸收为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减灾委员会、国务院预防控制艾滋病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等多个重要机构的成员单位。仅2005年,总会和各地分会就投入3.2亿元人民币用于国内救助,在救助困难群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印度洋海啸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在国内募捐4.43亿元人民币,用于灾民的救助,在国际上树立了良好的公益形象。
  党和国家一贯高度重视红十字等公益事业。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总理直接关心中国红十字会的改组,亲自修改红十字会章程,亲自为红十字会理事签发聘书。199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家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胡锦涛曾指出:“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红十字会作为国际人道主义组织,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中国红十字会作为重要的社会团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有责任并愿意与一切具有博爱之心的公益团体加强合作,用救灾、救护、救助的实际行动为需要帮助者奉献爱心,用博爱之心感染和唤醒他人和社会,共同为建设和谐的社会而努力工作。同时,我们也倡议公益团体要做到外树形象,内练硬功。“树形象”就是要努力打造公益品牌,在社会上树立良好而崇高的公益形象,提高公益团体的公信力,激发公众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努力争取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参与,更好地推动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练硬功”就是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提高我们的救助能力,精心策划好党和政府所急、困难群体所需的公益项目,真正做到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要加强联系交流,积极开展公益项目合作,相互支援,携手并进,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共同开创中国公益事业的新局面。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也是我们所有公益组织的责任所在,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为发展我国的公益组织,壮大公益力量,为创造一个以人为本、充满博爱的社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在“以博爱心怀构建和谐社会”
国际交流研讨会上的讲话
江苏省红十字会会长  吴锡军
(2006年11月20日)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以博爱心怀构建和谐社会”国际交流研讨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开得非常成功,即将圆满结束。江苏省人民政府何权副省长、中国红十字会王海京秘书长出席研讨会并讲话,体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对研讨会的高度重视。研讨会收到中外代表发言稿16篇,已印发大家,部分代表刚才作了大会发言。各位代表的发言着眼于发展红十字等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主题,提出了许多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给予大家深刻的启发。研讨会尽管只有半天时间,但内容丰富充实,达到了开阔视野、凝聚共识、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目标。在此,我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江苏省分会向出席研讨会的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红十字会领导和全体中外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和谐世界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适应了中国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不久前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当前影响中国社会和谐发展的突出因素包括: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城乡、地区差距明显,分配不公矛盾突出等。其实,世界各国和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是当今世界共同面临的一个重要主题。对中国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地区差距,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注重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江苏省分会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广泛开展救灾、救护、助困、助残、助医、助学、关怀孤老等工作,在加强社会互助、调节贫富差距、提高公民素质、融洽人际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红十字会等公益团体是政府在人道主义工作领域的得力助手,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红十字会等公益团体以更加主动、积极的姿态,协助政府完善社会管理、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已成为时代的召唤、历史的选择。
  据统计,目前中国公益团体掌握的资金只占中国GDP的0.1%,而一些发达国家公益团体掌握的资金占国家GDP的5%-10%。这一方面表明,中国公益团体与一些发达国家公益团体相比,综合实力还很薄弱,公民参与率还比较低,社会动员能力还不强;另一方面表明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潜力充足、上升空间很大。为此,我们需要抓住机遇,扩大影响,广泛传播博爱文化,进一步提升民众的公益意识,营造友爱、互助、和谐的社会氛围,认真学习、借鉴海内外公益团体先进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公益事业,不断壮大综合实力,提高人道服务和救助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办实事、做善事,在促进公益事业自身发展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全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共同的愿望把我们联结在一起,让我们为实现和谐社会这一崇高的理想一起努力、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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