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或将增设社会组织界别
——十九大报告公益解读
10月18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
报告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业内专家对这部分内容进行了解读。
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渠道不畅
社会组织作为协商民主的途径之一写入十九大报告,让人惊喜。在此之前,已经有了一系列的尝试,十九大报告的写入则让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更为可期。
在十八大首次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写入报告之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将社会组织纳入协商渠道之一。
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提出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放在了“稳步推进基层协商”一节。民政部也多次召开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建设专题研讨会。
但目前,社会组织参与协商尚无明确制度。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谈火生曾发文指出其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如社会组织的协商意识不足、协商能力不高;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协商的渠道不畅;社会组织协商的成果转化渠道缺乏等。
现实中,我们了解到很多公益机构、民间智库参与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或政策的意见修订,也看到很多公益组织为解决自身关注的议题,每年两会期间都要寻求代表、委员的代言。如何形成良性互动,谈火生认为,完善伞状社会组织结构体系、规范协商程序,是社会组织有效开展协商的制度保障。
社会组织可能纳入政协界别
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对“社会组织参与协商民主”也非常关注。她表示,协商民主是一个广泛的多层制度,这里边包括人大、政协、人民团体等等,将社会组织纳入其中,相当于肯定了社会组织的重要地位。这与以往认为社会组织不外乎做点慈善的概念是不同的。
她还表示,十九大报告中对“人民政协”的定位表述比以往更清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并且指出要把民主协商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增强人民政协界别的代表性,加强委员队伍建设。
杨团认为,这可能意味着政协以后会吸纳社会组织代表,社会组织可能纳入政协界别。社会组织如果参与到政协中,以后就有了发表意见的渠道。社会组织能够提供的意见不只是关于慈善的,他们参与社会服务的层面如此广泛,更能反映老百姓的真正需求,将大大活跃政协协商民主的气氛。
对此,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表示,协商民主是一个整体提法,有不同的渠道和机制,至于在政协里是否会有社会组织界别,这个还没有实质性动作。
早在2012年,王名作为政协委员就曾提交《关于在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的建议案》。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出:“深入研究发挥政协界别作用的思路和办法,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
关于政协界别的问题,广东省已有尝试。2011年广东省针对社会建设发了7个文件,提出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逐步增加社会组织代表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有条件的县市要先行先试,探索在政协中设立新社会组织界别。年底,博罗县政协换届,增设了社会组织界别。2013年两会期间,佛山市顺德区政协也增加了新社会组织界别。
提升软实力,社会组织大有可为
深圳公益学院教授黄浩明比较关注报告提到的“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他表示,这与我们一直强调的企业社会责任是相关的,这原来是联合国提出的,在党的文件中提到非常好。
他表示,文化软实力更加受到重视。对外交流部分虽未提到社会组织,但变化很大。以往经常提民间外交,公共外交,这次提到“人文交流”更具有社会性,体现了老百姓的需求,也更贴合国际模式。“这是很好的变化,社会组织走出去也可以参与其中。”黄浩明说。
(文章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