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四个着眼” 实现“四个突破”
——浅谈红十字会系统深化改革的战略与路径选择
当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已由国办印发,各省级红十字会的改革方案也在酝酿出台中。如何以这次深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激发红十字事业发展活力,释放新一轮发展动能,是各级红十字会面临的重大命题和现实考量。笔者以为,深化红十字会改革,既要大处着眼,更要从细处入手,特别要着眼于固本强基、服务大局、扩大影响、公开透明,在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人道动员能力、精准融入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公开透明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着眼于固本强基,在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虽然喊了这么多年,但理顺体制工作进展不大,特别是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推进困难,甚至遭遇“瓶颈”。截至目前,全国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率仅为67.3%,“基层无腿、底下无人”成为红十字会最大的“体制性尴尬”。
在工作机制方面,红十字会同样面临“百年老店、初创阶段”的尴尬。一方面,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有待完善,红十字会系统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主要来源于卫生部门,渠道过于单一。另一方面,干部交流不畅,出口不多,“能进不能出”问题突出,有的地方形成了干部交流“死胡同”。此外,相对于其他群团组织,红十字会许多工作机制都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要继续矢志不移地推进理顺管理体制工作。一方面,以这次红十字会系统的改革为契机,依法推进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使县级红十字会从卫健部门脱离出来,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积极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鉴于基层人员较少、事务较多的实际,乡镇、街道、社区可以以“红十字工作站”的名义开展工作,高校和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可以设立“红十字会”。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到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稳固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特色活动,更广泛地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在推进理顺体制工作中,既要发挥各级红十字会主要负责同志的主观能力性,更要发挥各级名誉会长、会长的重要作用。为加快理顺步伐,总会还可以通过加强督查、邀请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进行推动,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二要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机制建设。参照工青妇等其他群团组织和同级党政部门的运行模式,健全完善红十字会工作运行机制,使之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譬如,《改革方案》中提到的“挂职干部”,要纳入当地组织部门的挂职工作中,由组织部门统筹考虑实施,不能搞成红会系统内部华而不实、自娱自乐的“挂职交流”。要健全红十字会干部交流渠道,首先要拓宽“入口”,除卫健部门外,要更多的从其他党政部门特别是从“在一线工作过、有丰富社会工作经验”的党政领导中选拔干部担任红十字会的领导职务。譬如,选拔开拓干事能力较强的“副县长或常务副县长”担任市级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选拔同级部门副职领导或优秀正处级领导干部到省级红十字会担任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等等。其次要打通“出口”,积极推动红十字会系统干部“走出去”,到其他部门、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任职,享有与其他部门干部同样的交流权利,激发干部活力。
着眼于服务大局,在精准融入中心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红十字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在“围绕中心”中找定位、在“服务大局”中谋发展。这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改革的要求。
一要助力“一带一路”和脱贫攻坚。围绕党委政府支持、广大百姓关心的民生等问题,巧打“融合牌”,弹好“协奏曲”,把红十字工作和元素渗透和体现到“一带一路”“脱贫帮扶”等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发挥其在资源动员、国际交流、志愿服务、人道传播等方面的作用和优势,优化人道服务供给,增进社会公众福祉,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红十字会交流与合作,展示红十字会在“一带一路”建设和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为。
二要助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团审议时,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了深刻阐述,着力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在推动“五个振兴”方面,红十字会都有作为的空间。譬如,在产业振兴方面,红十字会可以通过脱贫帮扶、众筹扶贫大赛、“魔豆妈妈”创业扶贫等方式切入,带动和促进产业振兴;在人才振兴方面,可以依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开展的“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山东省红十字会建立“山东省红十字会乡村医生培训基地”,目前已对省派“第一书记”帮扶村10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有效提高了乡村医生在“第一现场”的应急处置能力,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三是善于借助平台。由于工作职能的原因,红十字人几乎每天都在做善事、好事、实事,都在与各种好人打交道。如何把这些“好人好事”包装好、推广好,对红十字人来说既是课题也是难题。显然,仅仅通过自身的宣传平台远远不够,还要善于利用各级党委政府“道德模范”“杰出青年”“感动中国”等社会关注度、知名度高的评选平台,积极推介展现红十字精神的先进事迹、先模人物,实现宣传工作由“体内”向“体外”循环,使“红十字故事”“红十字人物”跻身各类主流媒体、走进千家万户、逐步深入人心。
着眼于扩大影响,在提高人道动员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九项法定职责,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充满期待。红十字会人员较少,单纯靠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推动红十字工作,势必捉襟见肘、顾此失彼。因此,提高人道动员能力、吸引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到人道事业中来,借势、借力、借脑推动红十字工作,既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红十字人的必然选择。
一要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首先,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平台,规范做好红十字志愿者登记注册、服务记录、表彰激励等工作,提高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激励的规范化水平,特别要加大对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志愿服务队伍、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社区等先进典型的表彰力度,使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其次,要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能力建设,按专业领域制定服务标准,提升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支素质过硬、服务规范、形象良好、群众满意的志愿者队伍。第三,要将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国家和当地文明办的志愿服务体系之中,使红十字志愿者成为国家和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青妇和其他部门志愿者一道,为社会进步和人道事业做贡献。第四,大力在青少年中发展志愿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联合教育部门恢复开展“全国红十字模范校”评选工作,以此为抓手,鼓励引导青少年参与红十字运动,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培育种子、积蓄力量、开启未来。
二要推动理事常“理事”。红十字会理事会成员来自方方面面,充分发挥理事作用才能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兴旺发展。在发挥理事作用方面,各级红十字会还做得不够。理事不“理事”或不经常“理事”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因此,要依据红十字会法和章程进一步完善理事会制度。首先,各级红十字会要做好对理事的服务工作,结合每位理事的特点,制定能够充分发挥理事作用的工作计划,主动了解理事关心的问题,组织好理事的相关调研活动,为理事参与红十字会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其次,要扩大决策民主,保障与红十字会改革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能够充分听取理事意见,尊重理事会决议,使理事当好红十字形象的“代言人”、红十字精神的“传播者”、红十字事业的“参与者”。第三,要建立理事评价机制,通过健全完善理事工作制度敦促“理事真理事、理事办实事”,尽快达到每位理事“真理事”、常务理事“常理事”的目的。
三要调动会员的积极性。会员是红十字会群众性的重要体现,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这些年,我们关注志愿者,但对会员关注度不够,没有很好的将这两个群体统一起来认识。而且,在会员发展、管理、统计、使用等方面也做得不够,会员服务跟不上,会费收缴不经常,有的地方甚至根本不缴会费。因此,会员管理问题要借这次改革契机认真研究解决办法。首先,要尽快修改《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清楚,使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能够得到充分体现,给群众一个愿意加入红十字会、成为会员的理由。其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管理会员,通过研发、下载手机APP等方式,实现会员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管理。再者,要畅通会员自愿进出渠道,既随时可以加入,也随时可以退出;既要积极发展热衷于红十字事业的新会员,也要及时清理长期不履行义务、甚至忘记会员身份的“僵尸会员”。第四,要规范会费收缴,建立健全下级红十字会向上级红十字会缴会费制度,强化会员职责意识;要坚持分门别类、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学校红十字会会员采取自愿缴纳会费原则,对自身经济条件较差的会员和其他交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可以减免会费。
着眼于公开透明,在推进“网上红十字会”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公开透明是红十字会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是红十字事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因此,加强网上红十字会建设,打造充满活力、影响广泛、触手可及的网上红十字会,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是改革的重要任务。
一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实事求是地讲,红十字会系统互联网思维欠缺,对新媒体、新技术掌握和运用的远远不够,有的甚至排斥互联网技术。譬如,网上已经对某一个社会热点炒作的沸沸扬扬了,部分同志却还沉浸在现实世界中一无所知,“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是非常可怕的。因此,强化互联网思维至关重要。要及时学习掌握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学会并善于通过大众媒介、网络媒体、人际沟通等方式传播人道理念、开展人道工作,运用互联网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把社会各界关注的红十字人道服务、资源动员、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及时发布到网上去,在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高效的信息公开、真诚的沟通互动,与网络空间中的公众建立连接、构筑信任。
二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现代管理的基础。打造信息集成、数据共享、平台统一、标准一致的信息化系统,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是红十字会法的基本要求。关于信息化建设,国家有要求,总会有考虑,关键是如何尽快落地落实。要整合资源,下大气力解决“信息孤岛”和“家家投资建设、户户点火冒烟”的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按照国务院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的有关要求,整合全国红十字会系统信息资源,使各级红十字会都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发布捐赠信息、社会公众通过同一个平台查询捐赠款物去向,让捐赠人真正享有持续知情权。譬如,山东省红十字会目前已经依托中国红十字会信息化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的互联互通,在实现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捐赠款物在统一平台公示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开发捐赠款物去向查询系统,2019年1月将上线运行。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这一问题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加强顶层设计,尽快突破“开户行不统一”这一“银行壁垒”,研究开发符合全国红会实际的财务数据导入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推广、使用中国红十字会信息化系统。
此外,总会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人道传播项目”评选,为推进红十字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了有益探索,重庆市红十字会推出的“红心侠”和江西省红十字会打造的“江小红”更为“网上红十字会”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但要看到,攥指成拳聚合力才更有冲击力。总会要加强对人道传播项目的整合提升,避免品牌“满天飞”现象,对成熟的人道传播项目,通过打造包装,使之成为全国红十字会系统的品牌,使其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为推进“网上红十字会”建设做贡献。
(作者:张春中 系山东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文章来源:《中国红十字报》 责任编辑:刘思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