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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最后修改于:2010-6-30 14:20:04 点击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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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筹资之我见
郝如一
 
    近年来,各级红会都对宣传与筹资工作愈加重视起来。这是好现象,值得称道与推崇。个中道理勿庸赘述,自然是事业发展使然:宣传,有利于传播人道理念,扩大红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增进社会了解,动员民众参与。筹资,有利于增强红会实力,提升救助能力,发挥应有职能。
    许多同仁都知道,宣传与筹资有着某种内在的互动的辩证关系,也就是说要加大筹集资金的力度,就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若乏力,筹资难奏效。笔者也觉得不无道理。特别是大家都认识到筹资的重要性后,对宣传的重要性的认识也随之提高。于是乎,早些年中国红十字总会及有的地方红会把宣传与筹资放到一起,组建专门的“宣传与筹资部(处)”。有的地方干脆把“与” 字拿下,就称作“宣传筹资部”。 对此,本人不敢苟同,理由如下:
    其一,宣传与筹资固然有着前述的某种关联,但筹资毕竟不是红会工作的全部,而仅仅是一个组成部分。宣传,却是关联红会各项工作全局并贯串全过程的。如是将宣传与筹资整合到一个部门,会给局外人乃至全社会造成误解——宣传主要是为筹资而运作的。
    其二,把“与” 字拿下就更不对头了,误导更大了——这个部门是专门宣传筹资的,红会别的工作都不需要宣传?
现在,红十字会总会机关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把筹资与财务放在了一起,这就对了,同类项合并。宣传工作也该承担起全面宣传红十字事业的责任,而不是侧重宣传筹资之类的误导。
    基于以上观点,笔者主张用宣传的眼光去策划工作,用工作的实绩去开展宣传,自己部门的工作自己宣传。所以,我们苏州红会没有专门搞宣传的部门。而筹资也不该只是筹资部门的事情,红会要形成一个大家都为筹资出谋划策、出力流汗的局面(但下达筹资指标的做法值得商榷,会有强行摊派之虞)。当然,筹资部门要承担主要职能,要为领导当好参谋,要策划好筹资活动,要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单位:苏州市红十字会)

能力建设:“三子登科”与“四口气”
郝如一
 
    2010年以来,全国红会系统上上下下都在议能力、抓能力、促能力,办提升能力的培训班,开能力建设的研讨会——“能力建设年”好不热闹!
    依愚浅见,各级红会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如若达到“三子登科”的境界,能力应该不成问题,再加上“四口气”,那就更理想了。
    何谓“三子登科”? 请容笔者分而述之:
    一子登科“脑瓜子”。说白了就是有思路、有创新、善策划、善运作。对当地或本部门红十字事业发展,红会领导既要有长远发展的深思熟虑,又要有年度季度的科学安排;工作上运筹帷幄、思路清晰,既要按部就班,又能紧急应对;苦干实干加巧干,老业务干得扎实,新业务干得抢眼。给人以标新立异、独树一帜、特色见长、非同一般的深刻印象。
    二子登科“笔杆子”。现在不少红会机关配有秘书,领导上台讲话也常念秘书写好的讲稿,这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我们各级红会干部都具有较好的写作基础,不依赖秘书写稿,自己又能写得一手好文章,那就更理想了。过去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常常亲自动笔写文章,很值得我们学习。但愿我们红会的领导干部不要只会当秘书的“传声筒”或“代言人”。最起码让秘书写稿前,要通过自己的调研,理出自己的思路,给文章列出个提纲,再让秘书去执笔。余以为,各级红会领导、机关干部都要会写公文,要是还会写新闻、写论文就更好了。总之,红会领导应当是个“笔杆子”。
    三子登科“嘴巴子”。就是能说会道,能言善辩。我们有些红会领导不太会讲话,无论大会小会,还是参加正式或非正式的、大型的或不起眼的活动,都要事先准备好一份讲稿,拟乎离了讲稿就不会讲话,没了讲稿就封了嘴巴。如果你有思路有观点,却只会用文字表达,而不擅言表,那就不免遗憾了。“口才好”的“佳境”,是即兴打腹稿,出口皆文章,思路清、条理顺、层次明,侃侃而谈又不失风度与幽默。如果加上表情语言、肢体语言并用,达到演讲程度,对听课听讲人就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大有“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闻君讲演,享受无比”的效果。
    什么是“四口气”呢?首先是立志气。我们红会干部都要干本行爱本行,立志以“作为”争取“地位”,把红十字事业干出一番业绩,干出一片天地,干出一抹亮彩。我们不仅要有事业心,而且要有责任心、同情心、博爱之心。有志气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其次是长才气。前述“三子登科”就是长才气的表现,达到那个层次,就一定称得上有才气了。
    三是有底气。有了志气加才气,就形成底气,就显得牛气。红会事业就会在社会上备受关注与支持,社会参与度就高了。
    四是扬名气。有人说做红会工作不能只会实干,还要巧干。笔者认为,什么是巧干?巧乃“宣”也,宣加“研”也。就是说,巧干的关键在于宣传自己、推销自己,打造品牌,展现特色。同时,重视红运理论研讨,善于总结实践经验,使之上升为理论,再指导工作实践。如果一个地方红会在当地民众中具有很高的认同度、支持度、参与度,在全国同行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你那红会的“名气” 就扬得很不错了。红会工作万不可“只做不说”,更不能“只说不做”。可取的办法是“边做边说”——拿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大做宣传,大扬名气。从某种程度上讲,名气就是能力的体现,名气和能力是呈正比的。
(作者单位:苏州市红十字会)

红十字精神与和谐社会
刘斌
    人类社会从诞生以来所走过的历程,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描述实际上就是从低级走向了高级、从野蛮走向了文明,但人类社会最终的发展趋势是什么?最终走向那里?对于这个问题,从古到今有多少贤士圣哲在这漫长的历史征途中,不断地苦苦的思索、设计和追求着人类未来的社会状态,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和对和谐社会的描述就是人类对未来社会所共同追求的理想和目标,因此,和谐社会的理念无论是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还是西方的哲学和政治理论中,都有着极其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内容,并从理论上、内容上对传统的和谐理念、观点、和系统的理论赋予了新时期、新时代、新特色和新的解读,为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指明方向和目标,并将这目标分解成我国各民族、各行各业为此而共同奋斗的具体任务和工作内容。
红十字运动作为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国际性社会救助组织,它提出的“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自觉地加入到了追求人类社会和平、文明的行列之中,自觉地参与到了人类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之中。红十字精神与和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联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红十字精神是和谐社会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
    和谐社会的构建从古到今无论是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中都有着许多不同时期的不同认识和不同的解读,但无论他们之间有多少的解读,但是他们之间最终结论是共同的,那就是人类社会最终是要走向公平、正义,人的权利、人的尊严得到极大保障和尊重这样的人类大同社会,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主义,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的本质上就是“以人为本”,使“人权”即人的基本权利得到真正的落实和尊重,而人权的最基本内容和要件就是对人的生命、人的尊严的保障和尊重,因此在和谐社会中的人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人”,因为在和谐社会中的人是真正自由的人,人的各项基本权利根本性上有了保障和尊重,这也正是和谐社会真正意义的体现和魅力所在,而红十字精神的第一项“人道”就是表达了对人的权利的保护和对人的尊严的极其尊重的理念和宗旨,人道主义最基本的内核要义就是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保护和人的尊严的尊重,红十字运动的主要目的和总的目标就是改善世界上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
    人类社会是人所组成的,如果组成社会中的人的生命权得不到保障,那对人尊严的尊重就更得不保证了,一个生命安全得不到保护和保障的社会,那这个社会就是不安全、不稳定,是危险和恐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是根本谈不上平等、公平、正义,更谈不上社会的和谐了,因为真正的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社会,他必定是尊重生命、保障生命的,尊重人的尊严,保护人的尊严的社会,而红十字“人道”精神的宗旨正是致力于此,因此说红十字精神是与和谐社会的人权的基础内容是不谋而合的、自然共融的,客观上和实际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权的基础内容之一。
    二、红十字精神是和谐社会理念和行动的内容之一
    和谐社会不但是人类追求美好的目标和理想,更应成为人们日常社会生活中的理念和行动的准则,而且,必须要人们时时刻刻朝这个目标和方向去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和落实,这样才有可能达到、实现这个目标和理想。和谐社会是大力弘扬人类的真、善、美的社会,是人人作奉献、人人献爱心的社会,是倡导人们和睦相处、爱社会、爱自然,爱人类社会一切美好的东西的社会,是个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社会。如果一个社会中的人没有爱心,没有爱的行为、行动,那么和谐社会是实现不了,构建和谐社会将会变成一句空话,而红十字的“博爱”精神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行动可以说是先天就相通的,红十字的“博爱”精神实际是汲取了人类在不同时期的社会中一直传承的仁慈、仁爱思想的精髓,倡导一种跨种族、跨民族、跨国界、跨时空、不分中外、地不分东西、时不分古今的人类“大爱”的理念,这种大爱无间的理念,成为了红十字运动的鲜明特色和巨大的社会公信力的根基,是红十字运动能遍行天下、蓬勃发展的生命力所在。所以我们推动红十字精神,宣传红十字博爱精神,用博爱精神去感召人们的行为和行动,在客观上已自觉地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行动相一致了,在实际也成为了构建和谐社会理念和行动的内容之一,如果联系到各个红十字会的具体工作,我们红十字会工作者搞好红十字会的每一项工作,大力弘扬红十字的博爱精神,就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就是践行和谐社会的理念,就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红十字精神是和谐社会重要的形式之一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极其复杂、极其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和谐社会的实现不但需要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需要科学技术的进步、需要更高的生产力来推动,同时也更需要人类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人类精神文明的最高境界就是无私奉献,纵观人类的历史,从古到今一切追求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圣贤达人、英雄人物无一不是无私奉献的人,在这些人物中有的是把家庭幸福无私的奉献了人民,有的是把自己一切财富无私的奉献给了社会,更有甚者把自己和家人的生命都无私奉献给他们的伟大事业,这种具体事例在人类历史上是举不胜举的,这种追求人类文明、追求和谐社会的行动、行为和形式是人类实现和谐社会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必须要有这样的人类楷模和榜样,必须要有这种轰轰烈烈的奋斗形式。
    人与人之间相互奉献是社会向前发展,是人类社会脱离动物的一种内在原动力,如果丧失了这种奉献精神和形式,那人类社会就会像原始动物一样,永远是为一块骨头而去相互的拼杀,如果人类社会没有奉献的精神,没有这种奉献形式,那社会是不可能进步的,没有奉献,人类将会与其它动物一样永远不会有进步,人类文明永远不会向前发展,和谐社会是实现不了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红十字的奉献精神秉承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原动力,迎合了社会发展的内在精神需求和行为形式,红十字运动的一切内容形式就是践行奉献的精神,志愿从事红十字工作人员的原动力完全是来出自于人性善良性的源泉,这种行动、行为和表现形式是无所回报、无所索求的,完全是一种志愿和无私奉献,是向社会展现了人类善良、美丽的人性的光辉,红十字的奉献精神、奉献形式是自然的、原始的,也是升华的,红十字的奉献精神和行为形式,自觉地为人类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真实的榜样,他起到了唤起人们良知的感召作用,自觉地起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作用,自觉地走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行列中。
    红十字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目标和形式的自然结合,并不是偶然的一种巧合,实际上它是人类文化中共性的体现,是人类不同文化、不同人群,在追求人类终极目标的征途上的殊途同归,是时间点上的自然结合,因此我们一定要大力宣传弘扬红十字精神,高举红十字精神的大旗,努力地做好红十字运动的每一项工作,为构建人类的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副主任)

我国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研究(下)
李攀
我国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优化方案
    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是慈善组织为了实现其公益目标和组织职责所必须实施的建设内容,提升慈善组织自身的能力是组织正常运营和迎接各种挑战的核心。这里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设计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优化方案,即通过对培育慈善组织的宏观环境的优化,完善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外在推动机制;通过对慈善组织的微观能力要素的优化,构筑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内在动力机制。
    以上重点集中在慈善组织自身能力机制建设的问题上,在外部因素与外部环境对组织能力建设的影响方面没有考察过多。然而,在设计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优化方案时,强调改善外部环境对于推动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1)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
    加快建设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公益机构的法律、法规、章程体系,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慈善公益机构体系。规范慈善公益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激励、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资投资以及涉及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义工和慈善监管等方面的一系列行为,使我国公益事业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具体包括以下两点:   
    1.取消注册需要寻找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
现行法规中要求慈善组织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这项规定应考虑取消,为慈善组织搭建一个普遍备案的注册平台,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慈善组织,赋予慈善组织以最基本的合法形式,使慈善组织能够真正独立运作。
    2.实行登记许可制度
对于满足特定条件的慈善组织实行登记许可制度,为慈善组织搭建一个特定登记认可的制度平台,由国家授权的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受理、分类、登记并予以认可。对于认定成为公益法人的慈善组织,一方面给予财政和税收等方面最大限度的优惠,一方面进行更为严格和规范的行政监督及社会监督。这样就能够极大地拓宽慈善组织的准入范围,以零门槛的设定解决慈善组织合法性的问题,而且能够非常鲜明地表明政府的政策导向。
    (2)完善现行的税法制度
    完善的税收立法是提高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重要保障,不仅可以通过激励机制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更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对慈善组织的监督,客观上推动慈善组织法制化进程。现行税法制度在公民、企业从事慈善活动上缺乏税收刺激机制、程序繁冗,限制了慈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应当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1.统一税收减免优惠的主体标准
    目前,我国只有中国红十字会等少数几个慈善组织享有受赠财物全额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这种范围小、限制多的税收减免政策人为限制了慈善组织之间的公平竞争,不利于慈善组织的自由发展。因此,可以根据慈善目的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通过对慈善组织各项指标的核准,赋予符合标准的慈善组织以免税的主体资格,取消原有的不公平待遇。
    2.取消对捐赠人免税额度的限制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提高了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优惠额度标准,这体现了国家对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但是很多捐助企业并没有从新规定中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企业捐赠款物的金额超出企业当年税前利润的12%,超额部分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因此,完全取消对捐赠人通过慈善组织进行捐赠款物的免税额度限制,将极大地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
    3.简化捐赠过程中的免税程序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规定,捐赠人在慈善捐赠之后要想获得减免税收的优惠,至少要经过10道繁杂的免税程序。一些企业捐赠后为了办理免税,甚至出现了要托熟人或者请客吃饭等极为不正常的现象。因此,我国税收法律应尽早做出修订,规定出一套具体、细致又简便易行的免税操作程序,确保每位捐赠人和企业在捐赠后很容易得到免税的待遇。
    4.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税收管理
    给予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来激励组织发展不是惟一目的,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系列优惠措施实现对慈善组织的税法监督,这就需要对已经获得免税待遇的慈善组织加强税收管理,主要手段包括:推行申报制度,要求慈善组织定期向税务机关申报业务收入以及接受捐赠、活动支出等信息。此外,税务机关每年度应对慈善组织是否仍符合免税标准进行审核,并结合其他监管层次所出具的信息和意见综合分析后得出审核结论。
    传统的“统治”观念认为,政府是公共事务管理、公益事业、社会福利的惟一提供者,而现代“治理”理念则强调,公共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一个良性的治理结构,需要不同治理主体的合理分工、努力合作,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合作伙伴关系”。政府与慈善组织应该是非对抗的关系,两者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一方面,慈善组织在处理与政府关系时,应遵循踏踏实实做事,做事让政府放心,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的原则;另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给予慈善组织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法律地位、税收优惠、监督管理等,鼓励慈善组织的发展。理顺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政府要重视慈善组织的积极作用
    政府应从适应人类未来发展需求的战略高度,认识与慈善组织合作的重要性,而非简单地将慈善组织作为政府执政助手来看待。由于目前我国慈善组织活动领域极为广泛而且规模参差不齐,举行活动时与当地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都会发生关系,彼此之间发生不协调、摩擦甚至矛盾在所难免。因此,在涉及具体的合作项目时,可借用企业管理方法,在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力事项和协作程序。这样既可以保障慈善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又能促进双方分工定位,良好合作。
    (2)政府应大力支持和资助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开展的活动属于公益活动,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都属于公共物品,这相当于替代政府履行了作为公共部门的一定职责,因此,政府应尽可能给予慈善组织资金支持以促其发展。我国的慈善组织普遍面临资金困难的问题,而政府往往提供的资金又极为有限且不规范,所以政府应当将大力资助民间公益活动作为一项义务制度化。在资助方式上,可采用政府招标的形式,无论官办组织还是民办组织,一律平等竞争、择优资助。将资助投向管理水平高的组织的做法,既有利于提高政府资金的利用率和产出率,也有利于慈善组织在争取资金的竞争中优胜劣汰,促使它们提高组织管理水平,夯实能力建设的根基。
    (3)慈善组织要配合政府做好救助工作
    作为政府在救助领域的得力助手,慈善组织应该在积极争取政府各种态度、政策、财力支持的基础上,努力配合政府开展好各项救助工作,把握好自己的角色,竭其所能地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赢得政府的肯定和信任以获得政府更多扶助。在资金的管理和支配使用方面,要始终坚持慈善资金不能成为“政府的钱袋子”的原则,善款应依法接受政府的审计,但不能进入政府的财务结算中心统配,慈善组织要极力保持慈善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在救助模式的选择上,慈善组织应尽量避免救助模式政治化的趋向,探索市场化的运作手段,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救助方式。
    如果说外部宏观环境的优化,能够为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培育一片优质沃土,那么,慈善组织自身能力各要素的建设则是组织发展壮大的根本所在。基于对我国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分析和评价发现各项能力要素之间是环环相扣、密切相关、互为条件的关系,组织能力的提升离不开任何一个要素的参与,每种能力的建设都应受到同等的重视,而事实上在组织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各要素所处的角色侧重和功能发挥不同,地位和作用也不尽相同。本文将七种能力要素的功能和角色界定为:筹资能力的增强是组织获得生存的基础,执行能力的落实是组织发展的核心驱动,品牌能力的打造是组织引领慈善事业发展的导航,监管能力的加强是组织富有生命活力的保障,宣传能力的扩充是组织壮大声誉的手段,资源整合能力的培养是组织拓展发展空间的平台,公信力的提升是组织实现目标的最终落脚点。
    慈善组织不以获取利益为优先的显著特征是其区别于商业组织的本质所在,非利益性决定了慈善组织没有或者很少有营利性行为和收入,筹集资金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慈善组织存活和运作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与其他国家此类组织主要依靠政府资助不同,我国慈善组织非常鲜明的一个特点是募捐获得的资金占慈善组织整体收入比重的绝大部分,这说明慈善组织对募捐收入的依赖性很大,因此探寻一条适合组织发展的筹资途径,募集更多资金用于实现组织目标是事关慈善组织生存的首要大事。鉴于我国慈善组织目前筹资普遍存在困难的现状,下面通过组织准备、环境预测、目标设计、策略设计和实施等环节,设计慈善组织提升募捐能力的实现路径。如下图


    首先,组织准备。募捐计划开始阶段成立专门的劝募部门或小组,赋予该小组或部门人员适当的角色地位,并在组织环境内进行动员说服和培训,形成内部达成一致共识的工作状态;在对社会需求和公众心理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依据评估结果设计主题内容,保证活动或项目具有鲜明特色;指派专业人士负责财务分析报表,确保财务管理环节不会出现纰漏。其次,要明确组织自身的优势与劣势,结合组织特点形成对募捐的目标设计。主要是通过对比以往的募捐经历,总结经验,根据及时反馈的信息进行绩效预测和效果评估,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再次,进行环境评估。要了解募捐的机会成本,选择效用最大化的方案进行运作;搜集环境信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信息,对募捐对象、募捐竞争者都要有清晰的认识和判断,富有创新和注意细节能够逐一排除潜在威胁,赢得募捐资源的信任;要预测募捐竞争的程度和成败概率,并制定实现目标的基本步骤。最后,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具体的战略与策略实施过程。在募捐中注意策略方法的运用是否妥当,对阶段性成果进行中期评估,有针对性地调试安排工作人员,由于存在多头募捐的可能,必要时可以实行联合劝募以提高募捐效率与动员力。   
    执行能力是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核心,主持着慈善组织的生存活力。无论制度多完美,宣传多到位,品牌多知名,如果没有强大的执行能力,一切都是纸上谈兵。执行能力的强弱与人力资源结构的配置、组织激励机制的完善以及项目资金的科学运作具有直接的关联性。加强这三个方面的建设,能够促进组织执行能力的提升。
    (1)人力资源专业化
    职业化与专业化业已成为慈善事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人力资源结构的合理优化直接影响组织执行能力的发挥。在人力资源开发上,应根据“拥有专门教育和实践的知识、一定道德标准、社会认可”等专业化标准,积极吸引和鼓励热心慈善、乐意奉献的专业优秀人才投身公益事业,并注重培养他们,用事业迷住人,用感情留住人,用待遇吸引人;重视优化组织成员的知识结构,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注意组织人员的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的搭配组合,充分挖掘和发挥人才潜能,建立“能人上、庸人下”的用人机制;探索志愿服务发展的新模式,稳步扩大志愿者队伍,通过多种形式联系和发动志愿者,激发他们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丰富他们参与公益活动的形式,帮助他们在加入各种活动的过程中成长,并考虑将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人才吸纳进入组织当中。
    (2)引入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通过一套理性化的制度来反映激励主体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的方式。在优化慈善组织的执行能力建设时,引入激励机制能够更好地说明组织激励对于组织成员的巨大作用。同时,将激励机制由一般只限于如何引导、激发人力资源引申到慈善组织合理运作善款实现保值增值,从而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此促进组织执行力的提高。一方面,对组织成员实施激励,应该注重物质激励如奖品、奖金、旅游和晋升,精神激励如领导表扬,荣誉激励如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工作激励如分配挑战性、创新性的工作等多种激励方式相结合,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个人潜能。如果激励方式运用得当,则能够大大提高组织成员的工作热情,鼓励他们为慈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另一方面,慈善组织虽然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如果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运作方式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这本身对于组织就是一种激励。资金增值不仅可以拓展服务领域,而且能够更好地激励组织成员,在不断的激励和刺激下提升组织执行能力的目标能够得以实现。
    (3)高效率地运作资金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型基金会每年必须将70%的收入投入到项目之中,非公募型基金会每年投入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必须不少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这些规定体现了慈善组织要以救助社会为己任的宗旨和“聚善财、济民生”的原则。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项目的开发与实施中,能够使慈善组织的执行能力在这种不间断的资金运作中得到提高。这就要求慈善组织要高效率地运作资金,精心设计每一个慈善项目,在实践中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赏,在这个追求卓越的过程中,慈善组织的执行能力可以顺其自然地得到提升。
    “品牌”一词是经济学用语,多为企业管理领域研究的对象,从组织管理和组织行为来看,“品牌”也适用于慈善组织。诚然慈善组织从事的是符合社会需求的非营利性的高尚事业,但随着经济社会的现实需要、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公益理念的不断更新,慈善组织也同样面临市场化竞争。有竞争就有胜出和退出,为了能够在竞争中不被淘汰,慈善组织就需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实力,有效途径之一即创立独树一帜、彰显个性的公益品牌。创造和保持一个好的公益品牌是慈善组织与其他社团组织展开竞争时最有说明力的武器和手段。
    在提升组织品牌能力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开发特色项目,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方法建立品牌长效机制。首先,制定明确的组织发展目标和战略策略。根据近期目标和远期规划虚心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组织或机构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项目运作特点等,例如在争取企业捐赠的过程中,要从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的高度来探寻慈善事业与企业发展的结合点,激发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和信心,把树立企业的公众形象与慈善公益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争取互利双赢。其次,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在对社会需求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市场调查分析市场紧俏需求,从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入手设计名牌产品即慈善项目,不可盲目生产服务,那样最终将只能导致项目流产。第三,慈善组织在运作品牌项目过程中,要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进行综合预测和中期评估,项目可行则继续执行,项目不可行则立即终止;对于非定向捐赠款项的使用,应在科学论证、多次斟酌的基础上再行决策,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发挥最大的价值和效用,品牌能力的建设需要这种对善款负责的态度,通过这种态度赢得社会公众的支持和信任,能够使更多人关心和关注项目,扩大品牌影响力。
    开展社会公益事业的活动,首先要在全社会整合一批资源来播种公益理念和传播组织信息。加强宣传能力的培养与建设,不断探索新型宣传模式,科学定位宣传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对处于发展过程中的慈善组织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1)创新常规宣传的方式
    常规宣传是指对慈善组织形象和公益活动内容的日常性宣传。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各个慈善组织都在用创新的思路和手段解决组织筹款、运作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常规宣传也要创新策划适应时代潮流、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慈善组织应该运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和手段占领宣传阵地,激发公众参与公益活动的兴趣。比如:通过适合儿童教育的动画片、大众传播的报纸、老少皆宜的电视、海量信息的网络、时尚人士青睐的杂志、构思独特的公益广告、听众固定的电台、引人注目的标版等形成一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攻势,营造妇孺皆知的宣传氛围;通过选择形象代言人、形象大使等方法,利用名人效应产生轰动效果,展示推销自己。不同的慈善组织,应该根据组织目标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调查市场,了解相关群体的社会动态、活动特点、时间安排,在恰当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适合人群开展各种活动,活动期间通过发放重点项目的宣传册、宣传袋、标志性纪念物、录制的电视或影像宣传片等吸引越来越多的公众聚焦自己,加深公众的参与意识,从而提升组织形象,扩大组织影响。
    (2)精心策划特色宣传
    特色宣传是指各个慈善组织对各自实施的特色项目的宣传。这些特色项目一般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组织应围绕项目本身、结合项目特点有的放矢地策划宣传。有条件的慈善组织可以创办自己的项目通讯或电子刊物,介绍本组织特色活动或项目的开展实施情况,扩大特色项目或活动的行业知名度和社会知晓率。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考虑出版组织年鉴,以编年体的形式全面系统地记录组织的工作,并将这些刊物赠送或发放给会员、媒体、政府、企业等。宣传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建立志愿者资源库,广泛招募各个领域的具有各种特长的志愿者,加强和维护好与他们的联系,借助他们的力量传播和宣传组织。
    (3)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
    在信息通畅的现代社会,脱离网络就等于脱离社会,慈善组织要充分利用好网络,通过网络加强宣传。网络平台的搭建能够向外界公告各种组织信息,使公众了解并参与其中,无形中扩大组织的知名度。通过专业的技术设计和特定的管理授权程序,构建组织内部的工作运行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工作的计划、安排、实施、监督、汇报,不仅能够宣传自己,还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组织运行成本。同时,网站的建设不能只局限于自身,应该将国内外相关活动、其他组织的最新资讯、论坛的更新、资源库的建立、与外部网络的链接、志愿者队伍的建立等加载进去,还可以加载有关扶贫、环保、法律援助、救灾、国际交往、社区服务等领域的知识,提高网站的点击率。
    (4)注重与媒体的合作
    在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过程中,媒体是比较独特的外部资源,注重加强与媒体的互动与合作有利于提高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水平。一是恰当选择合作媒体。选择媒体时应该考虑要宣传的活动是需要一般报道还是深度报道,如果是深入报道应着重选择平面媒体;如果要突出影响力和冲击力则应看重网络和电视媒体。二是善用核心媒体。核心媒体即主流媒体,具有反应快、资讯全、互动性强的优势,能够客观公正地报道慈善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是维护与媒体的关系。慈善组织的领导机构中要有懂得媒体的专业人士或对媒体了解较多的人员,这样在维护与媒体的关系时,才能够做到恰如其分,充分驾驭各种突发事件。
    所谓打造水晶慈善,即是要使慈善事业成为真正的阳光事业、公开透明的事业。目前,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很不平衡,监管能力的建设程度也良莠不齐,借鉴国内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是提高慈善组织监管水平的有效手段。加强组织自律是慈善组织内部监管机制的重要表现,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将自律的外在形式具体化来加强监管机制的建立。
    (1)从组织结构上加强自律
    国内慈善组织中的大多数没有设立内部监督管理部门,日常工作几乎不受约束和监督。针对组织结构上存在的不完善,可以考虑在组织内部设立监事会,专门负责对组织各方面工作的监督管理,这样既能有效协调组织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监督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又能有效监督和保护公益财产的安全运作。如果慈善组织因缺少人力或资金而暂时还不具备设立监管会的条件,那么可以考虑安排专职监督员负责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但要严格规定和要求专职监督员的职责和义务,防止他们钻制度漏洞的空子。
    (2)从制度上加强自律
    通过完善各项制度来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慈善组织的运转情况和现实需求,借鉴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建立比较严格的资金管理、项目运作、财务与审计等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都有制度监督。建立约束组织成员行为的工作职责标准和问责制度,形成内部工作程序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从思想上加强自律
通过思想道德教育来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这是最理想、也是最难达到的一种监督方式。慈善组织应该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感化,包括不断强化组织宗旨、理念、职责、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对组织的认同感、责任心和法律观念。
    现代慈善组织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构建自己的社会网络。社会网络结构越合理,网络连接点越多,组织的社会动员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就越强。目前,我国慈善组织普遍存在社会网络残缺,社会资本积聚疏散的问题,由此导致社会动员和资源整合能力较弱。因此,慈善组织在建立健全社会网络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互助平台方面的能力亟待提高。
    (1)营造良好的慈善环境,健全社会支持网络
    我国公民的慈善意识普遍不强,慈善捐赠行为往往是政治动员的结果,而非出自捐赠者的理性选择。一些官方色彩稍浓厚的慈善组织在进行募资时,政府通常会向下属企事业单位下发“红头文件”,实施政治动员。慈善行为本身应该是志愿性的,目前这种带有强制色彩的慈善募捐对于慈善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利的,一旦政府撤出慈善领域,慈善组织就很有可能失去现有的社会支持网络。因此,慈善组织应该重视营造良好的慈善环境,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培养志愿理性的慈善捐赠群体和慈善行为,建立健全社会支持网络。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
    慈善组织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其他慈善组织以及新闻媒体的联系与互动,以各种活动和项目运作为契机,密切多方群体间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与民政、教育、环保、卫生、社保、志愿服务、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争取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借助这些部门的力量发展公益事业。通过和其他慈善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交流经验、取长补短、通力合作,尝试跨地域、跨领域地进行项目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打造影响大、覆盖广、专业强的慈善品牌。通过与媒体建立日常化沟通,加强对慈善组织、公益活动、慈善文化和理念的宣传,扩大组织的知名度,提升资源整合的实力。
    良好的公信度是慈善组织开展活动、洽谈项目、发动募捐的无形资产,是上述六种能力要素共同铸造的结果,是慈善组织能力建设的最终落脚点。
    (1)组织运作应透明化
    公众对慈善组织的关注往往直接体现在对善款的关注上,而关于慈善方面的丑闻似乎永远与善款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疏漏和问题脱不了干系。提高公信力的前提是组织的透明化运作,应该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财务披露制度,并通过采用量化管理、定期考核的方法将这两项制度落实到每个人和每项具体的工作当中。通过媒体、网络、审计、公报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种信息,尤其是捐赠信息,这是组织打造公信力的最简洁直接的途径。财务公开透明、内部管理健全、外部监督体系完善能够让公众真切感受到慈善组织确实是不求回报地在为社会做事。
    (2)珍惜慈善组织的美誉度
    慈善事业不仅是非营利的事业,还是帮扶济困的事业、道德事业。慈善组织本身受道德约束的同时,还应该追求道德,某种意义上说,追求道德就是追求美誉度。在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是慈善组织步入正轨的最起码的态度,有了这种态度,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才可能遵守法律法规,在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当前我国慈善事业正处于新兴发展时期,慈善立法日益健全,慈善理念渐入人心,公众对于慈善组织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在这种背景下,每个希望获得更好发展空间和更多社会支持的慈善组织都应该加倍努力赢得服务对象的认可和满意,珍惜组织来之不易的美誉,为组织公信力的建设打好基础。
    (3)慈善组织要讲究诚信
    如果一个慈善组织能够爱惜自己的美誉度,并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事公益活动,那么可以肯定这个组织拥有诚信。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被非法挪用的事件曝光以后,红基会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调查,并实事求是地向社会公布事实真相,其诚恳的态度和处理事件的方式赢得了公众的肯定,从而打消了公众的谴责和质疑,降低了网络、媒体对其进行负面攻击的可能性,将名誉损失控制在了最小范围。红基会的诚信拯救了组织的形象和美誉。由此可见,负面事件的发生,对组织而言并非都是不利的,有时可以将其看成是组织提升公信力的机遇,而如何不失时机地把握住机遇关键还是看组织以何种态度和方式处理危机事件,赢得公众信任。
(作者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安徽省红十字会兼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