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之际,广东省红十字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广东省模范共产党员、省红十字会“爱心大使”丛飞的先进事迹。 去年12月13日,广东省红十字会授予丛飞等7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演艺界人士、企业家为省红十字会首批“爱心大使”。那天,丛飞抱病从深圳来到广州,参加了省红十字会在中山纪念堂举行的“红十字之光”大型博爱晚会。当时他那虚弱的、带着沙哑的,但坚毅而又发自肺腑的一席话——“不求名,不求利,只求对社会有所回报;做好事,做善事,尽自己所能为他人提供帮助,我无怨无悔……”令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今天,他虽然离我们远去,但当时的情景就像发生在昨天,仍清晰地记忆在大家的脑海里。 丛飞用他短暂的一生实现了他所说过的:“我无法选择人生的长度,却可以追求人生的高度”。他用博大的爱,书写了人生的真谛,应验了“爱心大使”这四个字。 作为在人道救助领域从事慈善工作的红十字工作者,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我们追忆丛飞,不能仅停留在感动中,学习丛飞,最好的方式就是要以自己的行动来实践“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丛飞关爱他人、扶困助残的道德情操,坚守理想、完善人生目标的价值追求,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思想境界,是新时期涌现出来的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我们学习丛飞,弘扬丛飞精神,就是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省委提出的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并把它融入到红十字会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去,以共产党员的模范行动带动身边的每一个人,为广东经济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我省红十字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宣读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追授丛飞同志为广东省模范共产党员的决定》,学习了省委在广州举行丛飞事迹报告会上省委副书记蔡东士的讲话,传达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转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