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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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9-6-30 12:51:13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红十字人道主义探析
杨红星
 
   摘要:红十字人道主义是红十字运动研究涉及到的首要理论问题。红十字人道主义区别于哲学视野下的人道主义,有其独特的历史渊源和思想内涵。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是红十字人道主义的核心内容和行动纲领,是红十字人道主义个性特征的集中体现。红十字人道主义是全人类共有的思想财富,是推动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人道 红十字 七项原则
 
    红十字人道主义是红十字会个性特征的集中体现,是红十字运动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同时也是红十字运动研究涉及到的首要理论问题。在十年动乱中,红十字所倡导的人道主义被污为“封资修”而大肆批判,造成红十字会国内工作的十年停顿,使红十字事业蒙受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这场史无前例的大浩劫,对于红十字事业而言同样值得深刻反思。如果剔除极端的政治因素,在学理上对其进行思考,其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于缺乏对红十字人道主义的科学态度和客观认知。现阶段的红十字研究中,这一问题的专题学术探讨尚属空白,本文不揣浅陋,对此略作爬梳,不足之处请方家指正。
 
 
一、人道主义辨析
 
    “作为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人道主义属于人类文明中共同的精神财富。”[①]如果去除阶级的规定性和政治意蕴,“人道主义”一般可理解为“对人的价值的重视,对人的尊严的关注,对人的自由的追求,对人的命运的关怀,对人的幸福的向往,对人的解放的论证,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憧憬等等”。[②]
    作为哲学思想和政治理论的人道主义思想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的产物,只能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出现”。[③] “人道主义”的概念产生于19世纪初,但国内外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人道主义是一种从欧洲文艺复兴以后正式出现的社会思潮。[④]人道主义思想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⑤]文艺复兴时期的人道主义主要有两个基本含义:就它原始的、狭窄的含义,它代表希腊、罗马古典学问的研究,故也有人把它译为“人文主义”,由此历史学家把“文艺复兴”时代的学者,一概称“人文主义者”,即指他们是古典学术的研究者和倡导者。其次,与此也密切相联系的则是,跟基督教的神权说相对立的古典文化中所表现的以人为中心的精神,就此种意义上,有人把“humanism”译为“人本主义”(即以人为本位的思想)或“人道主义”。这一时期的人道主义代表了十六世纪以后新型资产阶级要求摆脱封建枷锁的束缚、自由发展个性的强烈意愿,成为资产阶级在上升时期反抗封建压迫剥削的利器。
    由于人道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不是一个永恒的一成不变的概念,在之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被压迫阶级都诉诸于本阶级的思想代表提出特定的人道主义。[⑥] “历史上每一次革命,以对人类的解放程度的不同,都使人道主义得以弘扬。”[⑦]当资产阶级确立政权后,利用其人道主义“掩饰和调和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秩序,欺骗广大劳动人民,反对无产阶级革命斗争”,[⑧]此时资本主义所宣扬的“人道主义”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在“既继承前人更超越了前人”的前提下登上历史舞台,它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本质区别在于“强调消除劳动的异化和消灭私有财产制度”。[⑨]应该说,资本主义有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也有人道主义,而且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更高阶段的人道主义。有的学者甚至认为“社会主义在本质上就是人道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有人性的社会”。[⑩]对中国而言,“社会主义制度给人道事业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11]
    综上可见,“人道主义决不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而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结晶”,[12]人道主义文明首先由资产阶级领衔创造,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道主义在社会主义的天空下应该能够谱写出更加灿烂辉煌的篇章。其实在建国之初,我国思想界对人道主义就存在着误解,在文革中走向极端,把一切人道主义都视为洪水猛兽必欲灭之而后快,由此使包括红十字事业在内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蒙受了巨大损失。文革结束后,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中,围绕人道主义、人文精神和“以人为本”先后出现了三波讨论热潮,逐步加深了对人道主义思想的认识,这是社会不断文明进步的标志。可以说,人道主义已经深层次地融入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方方面面。[13]
 
 
二、红十字人道主义源流考
 
    上文对人道主义作了一个基本辨析,下面针对红十字人道主义作进一步论证。红十字人道主义这一概念由时任总会宣传部长的熊世琦先生首先提出。[14]红十字人道主义的提出,“并不是标新立异,而是对历史和现实的承认,把本来就存在的东西加以概括和论述”。[15]这一提法在当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关于人道主义的论争中,旗帜鲜明提出红十字人道主义这一概念,对于加深社会和民众对红十字事业的理解,对于扩大红十字运动的宣传,意义非同寻常。更为重要的是,它为饱尝文革惨痛教训的中国红十字运动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坚定了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为博爱事业而奉献的信心和决心。
   “红十字运动的强大生命力,蕴藏于它对人类不存歧见的人道主义思想。”[16]红十字人道主义源远流长,矗立于红十字运动的圣地——日内瓦的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博物馆,以其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形象而深刻地揭示了红十字人道主义的思想渊源。在第一展厅,庄严而醒目的“警句”投影和“狼图”展板首先带领我们进入对红十字人道主义的遥远遐想。
   “警句:红十字会是亨利·杜南创建的,但保护生命的愿望从洪荒时代就已经存在。
    狼图:当狼为争当群狼之首时,如果失败者俯首称臣,胜利者就会饶它一命。”[17]
   “狼图”是对“警句”的解释。
    博物馆以这种匠心独具的方式作为开局之篇,首先让我们对红十字人道主义的起源有了不同寻常的领悟。当然,“警句”并不是告诉我们人道主义在洪荒时代即开始孕育,洪荒时 代是混沌蒙昧的状态,那时还没有人类,更谈不上人道主义。通过这种方式博物馆告诉我们红十字人道主义源于最原始最古老的对生命的敬畏、尊重和爱怜。在这一点上,早于人类的低级动物与人一样,懂得协作,懂得饶恕,懂得保护同类的生命。
    人类社会产生以后,伴随着生存斗争和社会演进,一种以“保护生命”为基调的人道情感也随之孕育、发展和成熟,进而形成一种素朴的人道理念,即对人的关爱和尊重。这种人道理念成为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内核。
    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同样遵循这种人道理念,人类创造出形式各异、各具特色的传统文化体系,而“休戚与共的感情和行为,同情和无私的道德情操,在所有的文化中都存在”,这些文化体系为红十字人道主义的诞生提供了丰富的思想素材。红十字人道主义“吸收了世界上各种传统文化的基本思想,却又超越了各种传统文化的局限性,它是从多方面去研究了减轻人们痛苦的具体性质和方法”。[18]
    下面我们从世界主流文化系统中采撷只言片语以求得对此问题的理解。
    犹太摩西法律中记载:要爱邻居,像爱自己一样。
    中国儒学经典《论语》中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古印度阿育王曾经大张挞伐,武功天下,但在转信佛教后,在帝国境内到处刻石立柱,谴责战争。
    基督教《马太福音》记载耶稣的话:我饿了,你给我吃;渴了,你给我喝;我坐牢,你们来探视我。
    伊斯兰教先知默罕默德说:俘虏是你的兄弟,凭真主的保佑,他才落入你手中。[19]
    由上可见,红十字人道主义不是对文艺复兴时期人道主义思想的继承,她从远古走来,关爱生命是她的思想内核。应该说,“呼唤保护生命,呼唤人类生存所必不可少的人道主义行为,是响彻千古的声音。多少世纪以来各个文明都为这个人类思想宝库增添了内容。”红十字人道主义正是响应这一号召,于19世纪60年代应运而生。红十字人道主义与各种传统文化有着血脉渊源,这就为其在世界各地的落地开花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由于各种文化在具有人道理念基本内核的基础上又存在着相异性,所以当红十字人道主义真正扎根于当地文化沃土后又会形成地域特色,中国就是典型的代表。
 
三、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形成及其扩展
 
    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形成源于“保护生命”的初衷。1859年6月,商业旅行中亨利·杜南先生目睹了索尔弗里诺战役血腥杀戮后的悲惨情状:“这完全是一场屠杀,是残暴的野兽之间为血和愤怒而疯狂的搏斗”;“枪炮打在散落遍地的死伤者身上,脑浆在车轮下涌出,四肢断裂,人体被残害得辨认不出原来的模样。泥土混伴着鲜血,尸横遍野”。[20]杜南先生在竭力组织人员营救伤员的同时,也为战争的残酷和生命的惨遭蹂躏和践踏而深深震惊。事后不久,他决定向世人讲述索尔弗里诺亲眼目睹的悲惨情景,向“文明世界”的良知呼吁呐喊。于是,被称为“红十字运动的源头”的《索尔弗里诺回忆录》一书问世了。[21]该书出版后,在西方资产阶级世界引起轰动,使历来以人道主义自诩的资本主义社会自惭形秽。著名作家雨果读过此书后,致函作者:“你武装了人道主义,满足了人类自由。”日内瓦公益会主席莫瓦尼埃说:“本书作者使瞎子也睁开了眼睛”,“使人类对世人的漠不关心变为热烈的相助。”[22]
    最为重要的是,《索尔弗里诺回忆录》一书在揭露战争问题的同时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两条建议。一是成立伤员救护组织,二是“制定一些国际准则,由一个不可侵犯的公约批准”。[23]在该书的宣传鼓动和杜南等人的努力之下,1863年2月9日,“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成立,这标志着红十字的诞生。[24]而红十字的诞生标志着红十字人道主义的正式形成。
    根据杜南的第二条建议,委员会成立后,即着手筹备一次“旨在为军队医务机构不能有效服务时向伤员提供帮助而召开的国际会议”。 1863年10月26日至29日,在日内瓦雅典宫召开国际预备会议,16个国家和4个慈善机构的非官方代表共36人参加。会议根据杜南的构想,通过了十项决议和三条建议。“这些建议和决议,为翌年国际会议的召开以及红十字运动在世界范围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5] 1864年8月8日至22日,日内瓦会议召开,与会代表(包括12国和日尔曼4个邦国)成功签订《1864年8月22日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这就是历史上的《日内瓦第一公约》,它的签署“标志着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诞生,也向世界表明国际红十字运动及其在武装冲突中的特殊作用正式得到了国际公约的承认”。[26]公约签署“以后的几年里被几乎所有的国家所认可。这个公约正式形成了1863年的会议提议并且阐明了这样一个准则——在整个计划中非常关键——即伤病员不分国籍必须被接收,并受到照顾”。[27]可以说,公约的签订使红十字人道主义真正走向了国际,得到了世界的认可。从此,红十字运动与《日内瓦公约》紧密相连,接受和签署该公约作为加入国际红十字大家庭的前提条件,已成为国际惯例。日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和武装冲突的演变,“日内瓦公约” 系统也不断修订、充实、丰富和发展,逐渐形成具有四部《日内瓦公约》[28]及其三个《附加议定书》[29]的“国际人道法”体系。“国际人道法”是将红十字人道主义“从伦理学范畴扩大到法学范畴,把中立性概念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变成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并应用于战争或武装冲突的创举”。[30]
    红十字人道主义形成后迅速向全世界扩展,大有席卷全球之势。“第一个国家的红十字会成立于1863年,到1864年年底,有25个国家的红十字会成立中央委员会。1864 、1866、1870年的战争,更促进了各国红十字会的成立,也加强了各国红十字会的工作。到1914年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有39个国家的红十字会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1930年,被承认的红十字会增至57个。到1961年,有85个国家组织了红十字会,总会员为1300万人”。[31]
    作为人类文明的新成果,“红十字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形成全球化浪潮,以文明古国著称的中国自然也被席卷”。[32]1874年,红十字借助《字林西报》和《申报》开始“东渐”登陆中国,在这两报上发表的关于介绍红十字的文章“是近代中国公开讨论西方红十字会问题的最先声”。[33]中国最早的红十字医疗救护组织出现在台湾,之后逐渐向东南沿海扩展。在强大的红十字启蒙运动的宣传鼓动下,一些具有红十字会性质并带有浓重的本土气息的慈善组织在中国的土壤上诞生。终于在1904年的日俄战争的“催生”之下,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宣告成立。(当时名为上海万国红十字支会)[34]从此红十字人道主义穿越晚清、民国和新中国三个历史时期,为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谱写了辉煌篇章。
    随着红十字运动的深入发展,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内容也逐渐丰富和完善。红十字人道主义起源于对战争中受难士兵生命的关注,因此也就决定了她最初的使命即为救护伤兵,之后红十字人道主义也逐渐突破单纯的战争救护行为,发展为对包括动乱、灾害、疫病、政治分歧等所导致的易受损害群体的生命、尊严、情感的全方位体恤和救助。正如《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中对其任务的规定:“防止并减轻无论发生在何处的人类疾苦;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尤其是在发生武装冲突和其他紧急情况的时候;为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和社会福利而工作;鼓励志愿服务,鼓励本运动的成员随时做好准备提供帮助,鼓励对那些需要本运动保护和帮助的人持有普遍的同情感”。[35]
 
四、红十字人道主义的行动准则
 
    在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发展过程中,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七项原则既是本运动全部组成机构所必须遵守的特定的准则,也是本运动的各种行为的标准和规范。它是红十字会区别于其他人道主义组织的本质体现。
    这七项原则的形成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它是以亨利·杜南在《索尔弗里诺回忆录》中所提出的基本理念为基础,随着运动的实践和发展逐步形成。大致过程如下:
1875年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5位委员之一的古斯塔夫·莫瓦尼埃提出了四项工作原则,规定本运动的各个组织必须遵守,这四项原则是:深谋远虑,休戚与共,集中统一,一视同仁。1921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修订章程,确定以“公正”;“对政治、宗教、经济的独立”;“运动的普遍性”;“各成员的平等”等四项为基本原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6年,红十字协会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一项声明批准了这四项原则,并在此基础上增加十三项原则,成为十七项原则。后来,不少人士以这些原则为主题撰写了一系列文章进行探讨。1955年,吉恩·匹克戴写了一本专著《红十字的原则》,分析和界定本运动在处事上应依循的各种准则,他把上述十七项原则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七项,即:人道、平等、适当、公正、中立、独立、普遍,为本运动存在的原因和行动的准则。第二类十项,即;无私、免费服务、志愿服务、国家辅助、自主权、利众主义、各国红十字会平等、团结一致、休戚与共、深谋远虑,为本运动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
    1965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将匹克戴所研究的原则浓缩为现行的七项原则,提交国际大会通过,作为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为本运动各成员组织所采用。
    1986年,在日内瓦召开的第25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经过投票决定,把这七项原则纳入国际红十字运动章程和序言之中。[36]
    红十字人道主义的七项基本原则分别是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统一及普遍。
    所谓人道,“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不管是国际冲突还是国内冲突。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疾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的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公正原则:“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中立原则:“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涉及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
    独立原则:“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人道工作的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始终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志愿原则:“本运动是志愿救济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形式得到利益。”
    统一原则:“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工作。”
    普遍原则:“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这个运动中,所有的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都享有同等地位,享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37]
    在七项基本原则中,“人道”原则是红十字人道主义的最直接体现,集中代表着红十字人道主义的特定内涵。人道原则是最基本的原则,没有这一原则,其他原则也无从谈起。“这个原则是红十字所有工作的基础。红十字运动的宗旨在于采取适当的行动,以确保人类的痛苦不会受到漠视。从这方面而言,人道原则并不是代表一种‘交易’或哲学,它代表的是一种休戚与共的精神及救助人间苦难的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同时,它认同人类一向共同关注的、跨越了所有界限的大事:即人类的未来”。[38]
    应该说,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既是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内容、表现,又规定着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前进方向。它“把人类最低的生存需求和最高的理想准则神奇的维系在一起”。[39]七项基本原则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也是红十字人道主义不断完善和成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项基本原则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保障其按照特定的历史轨道运行。
 
五、红十字人道主义的理论思考
 
    综合前文,简略阐述一下笔者有关红十字人道主义的粗浅观点:
 
    其一,从红十字人道主义的适用范围看,她属于全人类。
 
    在人来社会走向文明的同时,也为自己的交汇融通以及发展进步设下了重重“壁垒”,这些壁垒包括疆域、阶级、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宗教等等。如果说像疆域这种现实的壁垒容易超越的话,那么如社会制度、意识形态、阶级、宗教等非实体性的壁垒真的难于跨越。长久以来,在享受文明社会成果的同时,人类也饱尝了文明所伴生的诸种痛楚。这是社会发展历程中所付出的代价,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法完全阻抑,但红十字运动却以其独到的人道主义实践无私无畏地不停息地弥合着人类伤痛。红十字人道主义不是也不能实现社会大同,也无法完全去除人类心灵和制度的壁垒,而是试图以为全人类认可的方式跨越或穿越重重屏障,去抚平人类和社会的创痕。如人所云,“以面对弱者为天职的红十字人道主义在各种人道主义中,可以说是既有的不带阶级性的理论,是超政治的”。[40]阶级,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阶级社会最大的社会壁垒,红十字人道主义在这方面的努力和成就值得钦佩。“跨民族、跨种族、跨意识;人不分中外、地不分东西、事不分古今;”这是红十字人道主义的真实写照。红十字人道主义之所以能够“为不同种族、民族、不同意识形态、政治制度、伦理道德、不同时代、地域的民众接受,且历久弥坚”,求其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
    首先,从渊源上看,红十字人道主义与世界各种文化体系的相融相通性是其能够打破重重障碍的思想前提,这在前文已有交代。正是由于红十字人道主义的文化渊源“扎根在各种不同的文化,包括最古老的犹太教、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儒学之中,”使其能“为不同种族、民族、不同意识形态、政治制度、伦理道德、不同时代、地域的国家民众接受”。[41]
    其次,红十字人道主义的七项基本原则决定了“红十字会的救助和服务活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和政治观念之不同而有所歧视;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一律平等对待;不参与政治、种族、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的争论;探视被拘留者,只检查拘留的物质条件和心理条件,而不过问拘留的原因。总之,不加歧视的帮助那些遭受苦难的人是红十字人道主义的主要特征”。简言之,红十字人道主义关注的是人的健康与生命,而不问其来自何方,意欲何为。
    再有,由上文可知,以《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为主体的“国际人道法”是将红十字人道主义“从伦理学范畴扩大到法学范畴,把中立性概念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变成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并应用于战争或武装冲突的创举”。[42]如果说从渊源上和基本原则方面看,红十字人道主义有打破重重壁垒的可能的话,那么,“国际人道法”为这种可能提供了国际法的依据。2006年,随着瑙鲁和黑山共和国的加入,全球所有194个国家全部签署加入规范人类战争行为的《日内瓦公约》,使这项公约成为世界现代史上第一个为所有国家接受的条约。这在事实上也有力地说明了红十字人道主义确实是全人类的财富。[43]
 
    其二,从红十字人道主义的走向看,她通向未来。
 
    前面谈到的作为政治理论的人道主义,更加注重的是他的理论构建和学术探究,他是一个历史范畴,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终将在适当的时候消失。就像资产阶级人道主义将被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所取代,而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作为带有阶级性的理论也将随着其理想社会的实现而成为历史过往。
    红十字人道主义与其他人道主义相比,更重要的是其实践性,是在不断的人道实践中丰富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内容。“红十字会所奉行的人道主义不是泛谈人的尊严与权力,也不是泛谈自由、平等、博爱,而是在一定的环境里对一些特定的人和人群施行实实在在的救助行为”。[44]以“关爱生命”为核心的红十字人道主义理论体系是在风雨兼程的救助行动中构建的,他的每一份光辉都体现在一次次的救助活动中,铸造红十字人道主义丰碑的是彪炳史册的人道行为。因此,红十字人道主义更具有灵活性和亲和力,并与人和人类社会紧密相连,能够与时俱进,不被时代所弃。
    红十字人道主义只问生命不言其他,不添加任何政治附着物。在任何动乱和灾难都消失的时候,只要生命依然延续,就需要红十字的关怀;而且事实上,即使人祸可以避免,天灾永难消逝,所以红十字人道主义将与人类同行。生命不息,人道不止。
 
    其三,从中国红十字运动的历史进程来看,红十字人道主义已经内化为社会运行的一部分。
 
    如上文所述,红十字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人道理念有着相容相通性,这也为红十字人道主义在中国能够迅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奠定了思想基础。其实,除此之外,红十字人道主义落户中国,在组织上也有一定的承继关系。在红十字传入中国之前,秉承人道理念的民间慈善组织在中国传统社会保障中已经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社会民间慈善事业定性并且最为发达的时代”。有的学者把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看作是中国现代化的慈善组织形成的标志,并认为它是“在传统慈善组织发展主流的基础上成立的,有着明显的继承性”。[45]还有的学者提出中国红十字会起源路径上的“嫁接”理论,“红十字会虽系‘舶来品’,但中国红十字会确是中国本土的慈善组织‘嫁接’红十字会逐渐成长的结果”。 [46]应该说,正是由于这种理论和组织上的渊源和继承性,使得红十字人道主义能够迅速融入中国近代社会并发挥其独特的历史作用。
    中国近代新旧交陈,风雷激荡。在复杂多变的历史演进中,高扬人道主义旗帜的中国红十字会从未被社会巨变所抛弃,也未对历史变迁冷眼旁观,虽然前进中也有浅滩和低谷,但中国红十字会还是在不断的调整与适应中成长壮大。无论战乱、灾荒、疫病、贫困,无论社会动荡、政权更迭,红十字人道主义始终坚持勇往直前,为社会分忧,为民众纾难。可以说,在整个近代社会里,红十字人道主义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后,周恩来总理亲自指示,“鉴于红十字会的特性及历史状况,采取改组而不是接管方式,将旧中国红十字会改为新中国红十字会”。[47]这主要是考虑到,“经过多次改朝换代的中国红十字会,成立已46年。今天,在医治战争创伤,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国家经济建设这一新形势和新任务之下,人民仍需要她完全站在人民的立场为人民利益服务”。[48]这个分析是客观的,认识到“红十字人道主义的社会存在,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49]并且已经成为社会发展所不可替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这种科学的判断与决策,才有了在建国初期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又一段历史性的腾飞和发展。
    总之,从中国红十字运动在晚清、民国以及在新中国的实践及其连续性来看,人道主义已经内化到社会运行之中,成为推动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力量。任何时期、任何社会制度下我们都不能拒绝他的存在和发展,某种意义上讲,否定它就等于否定我们自己。
    文革中,把红十字人道主义与“封资修”相联系,把其当作资产阶级人性论进行批判,这是红十字人道主义的一场劫难,更是中国社会的一场劫难。红十字人道主义不是“封资修”,也不是资产阶级人性论。红十字人道主义只论“生命”,不论“阶级”,她存在于你我之间,通向人类社会的未来并已内化到社会肌体。
(作者系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



[①] 曲折主编:《中国红十字事业》,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22页。
[②] 海泉:《要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的特色》,《中国红十字报》1989年5月5日。
[③] 戚文卿:《人道主义研究应遵循什么原则——评〈为人道主义辩护〉》,《吉林师范学院学报》1984年第1期,第42页。
[④] 罗文东:《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科学内涵与现实意义》,《江汉论坛》2005年第11期,第7页。
[⑤] 刘荫伯:《社会科学》1982年第4期,第77页。
[⑥] 裴德海:《论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的本质特征》,《复旦学报》2007年第3期,第69页。
[⑦] 海泉:《要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的特色》,《中国红十字报》1989年5月5日。
[⑧] 《简明社会科学词典》编辑委员会:《简明社会科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版,第22页。
[⑨]  裴德海:《论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的本质特征》,《复旦学报》2007年第3期,第69;70页。
[⑩] 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代表人物为弗洛姆、亚当•沙夫等人,参见赖亦明:《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及其启示》,《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4期,第36页。
[11] 袁惠章、叶家宪主编:《红十字会现代管理简明教程》,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5 页。
[12] 海泉:《要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的特色》,《中国红十字报》1989年5月5日。
[13] 罗文东:《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科学内涵与现实意义》,《江汉论坛》2005年第11期,第5-7页。
[14] 参见《中国红十字报》1988年11月5日。
[15] 熊世琦:《为什么提出红十字人道主义》,《中国红十字会报》1989年12月5日。
[16] 《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展现网,http://www.zhanxian.cn/GongyiShiye/hongshizishiye/2006/10/16/10161000113701.shtml。
[17] 晓华:《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博物馆拾零》,《博爱》1995年第2期,第61页。
[18] 《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展现网,http://www.zhanxian.cn/GongyiShiye/hongshizishiye/2006/10/16/10161000113701.shtml。
[19] 陆之川:《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文化渊源》,《博爱》2002年第2期,第32页。
[20] 亨利•杜南:《索尔弗里诺回忆录》(杨小宏译),山东友谊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21] 孙柏秋主编,池子华、杨国堂等著:《百年红十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22] 《一部影响世界的书》,《博爱》1996年第3期,第44页。
[23] 亨利•杜南:《索尔弗里诺回忆录》(杨小宏译),山东友谊出版社1998年版,第65;66页。
[24] 关于红十字诞生日问题,国际上尚未有统一认识。分歧有三:一种观点认为是1863年2月9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前身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诞生日);一种观点认为是1864年8月22日(日内瓦公约签订日);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它不是一个单一的日期,而是一个历时22个月的阶段,即从1862年11月杜南《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书中提出两条建议时起,直至1864年8月第一个日内瓦公约的签订,才标志着红十字运动的成熟。因为红十字的孕育和诞生经历了一系列的重要事件,这些事件相互关联,好似一个胚胎阶段,很难将其中一个事件的发生确定为红十字的诞生日。不过,大多数人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参见尤德新编著《闪光的红十字》,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25] 池子华、郝如一等著:《近代江苏红十字运动》,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
[26] 曲折主编:《中国红十字事业》,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11页。
[27]汉斯·侯格:《时间证实了杜南的设想》,见亨利·杜南:《索尔弗利诺回忆录》(杨小宏译),山东友谊出版社1998年版,第68页。
[28] 日内瓦第一公约为上文谈到的《1864年8月22日改善战地陆军伤者经与之日内瓦公约》;第二公约为1899年在海牙签订的《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与遇船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第三公约为1929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战俘待遇的公约》;第四公约为1949年8月在日内瓦签订的《关于战时保护平民公约》;在签订第四公约的同时,根据新形势对前三部公约做了修改,对条文做了新的排列,这样,上述各公约统称为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部公约。参见《红十字基本知识》,《博爱》2003年增刊,第113页。
[29] 1974年至1977年召开的“关于重申和发展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外交会议”,于1977年6月8日一致通过《日内瓦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两个议定书主要关于保护国际性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见《红十字基本知识》,《博爱》2003年增刊,第114页;2005年12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外交会议上,《第三议定书》为大多数缔约国所通过,《第三附加议定书》引入了一个称为红水晶的保护性标志,与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共同使用,该议定书于2007年1月14日生效,红水晶标志随之正式启用。见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中文网站,http://www.icrc.org/web/chi/sitechi0.nsf/htmlall/emblem-news-120107?opendocument。
[30] 《红十字基本知识》,《博爱》2003年增刊,第111页。
[31] The red Cross: It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pp.11;American Association of the Red Cross, The Treaty of Geneva and Its Adoption by the United States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883),p.24;Henri Coursier, The International Red Cross,Translated by M.C.S. Phipps (Geneva ,Switzerland :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1961), pp.70;The red Cross: It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p.14 . 转引自张玉法主编:《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百年会史,1904-2003》,台湾红十字组织2004年编印,第14页。
[32] 池子华、郝如一等著:《近代江苏红十字运动》,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
[33] 周秋光、靳环宇:《早期红十字会在中国的演变》,《光明日报》2006年3月3日。
[34] 1904年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之始,无论是在民国还是在新中国时期都是得到官方认可的权威性说法。 学界向来并无争议。但台湾学者张建俅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民国元年(1912)9月29日在上海召开中国红十字会全国代表大会,10月30日召开中国红十字会统一大会,中国红十字会终于正式成立,成为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慈善团体”。理由有三:“一、政府立案;二、国际承认;三、制度确立。”见张建俅:《中国红十字会的起源(1904-1912)》,《政大史萃》2000年第2期,第95页。
[35]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见中国红十字会编译:《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文件汇编》,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7页。
[36] 《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展现网,http://www.zhanxian.cn/GongyiShiye/hongshizishiye/2006/10/16/10161000113701.shtml。
[37]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见中国红十字会编译:《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文件汇编》,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第3-4页。
[38] 袁惠章、叶家宪主编:《红十字会现代管理简明教程》,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5 页。
[39] 袁惠章、田永波主编:《红十字理论与实践》,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40] 熊世琦:《为什么提出红十字人道主义》,《中国红十字报》1989年12月5日。
[41] 陆之川:《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文化渊源》,《博爱》2002年第2期,第32页。
[42] 《红十字基本知识与素质教育读本》,《博爱》2003年增刊,第111页。
[43] 池子华、郝如一主编:《红十字运动研究》(2007年卷),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05页。
[44] 袁惠章、叶家宪主编:《红十字会现代管理简明教程》,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93 页。
[45] 靳环宇:《中国民间慈善组织的历史嬗变》,《中州学刊》2006年第2期,第111;113页。
[46] 杨智芳、周秋光:《论中国红十字会的起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4期,第115页。
[47] 顾英奇主编:《中国红十字会的九十年》,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122页。
[48]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49] 章行可、孙长旭、朱友庆:《对人道主义的认识和实践》,《中国红十字》1991年第2期,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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