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青岛的红十字会
刘玮 蔡勤禹
1914年德日青岛之战爆发,为了救护在战场死伤的士兵和难民,在青的一些热心公益人士,成立红十字会,此为青岛红十字会之始。此后30多年,青岛红十字会历经政治风云或断或续,在青岛的社会舞台上扮演了独特角色。本文试就青岛红十字会在民国期间的演变、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作一简述,以便深刻认识其在民国青岛社会现代化中作用。
一、民国青岛红十字会演变
同中国红十字会一样,青岛红十字会也是在战争环境下成立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以驱赶西方帝国主义出东亚、保护中国在胶州湾的利益为名,1914年8月23日对德宣战,并以武力占领青岛。战争的爆发,导致了大量的伤残人员。日本陆军前后阵亡400多人,伤1441人;海军伤亡人数不计在内;德军伤亡失踪人数550多人,被俘4500余人。[1]以救死扶伤为职能、实施人道主义救助的红十字会参与了对伤病的救护。日本赤十字社于该年8月底派遣博爱丸和弘济丸两病院船参与救护,两病院船分别往来中日之间8回,共收容转移伤员2084人,其中包括德军俘虏31名。[2]另外,日本赤十字社还于同年派遣两支救护班,于11月21日抵达青岛,于德华大学设置病院,从事俘虏患者之救护。德华大学原为德国与中国政府合办的高等学堂,德军以此处收容患者。日军占领青岛后,仍将德华大学作为伤病收容所救治伤员,两救护班救治德军俘虏患者250名。[3]
战争不仅吸引了日本赤十字社,也吸引了中国人和在青岛的德国人对于战争伤残人员的关注和同情。1914年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山东掖县人吕海寰约集青岛商绅界人士组成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会址设在礼贤书院,由德国基督教同善会传教士卫礼贤(Richard Wilhelm)为会长。卫礼贤曾在著述中写到:“战争爆发了,建筑经历了炮击,不过未受损伤。战争期间,有数百名德国妇女儿童躲避青岛,图书室似乎成了德国人的起居室。”[4]“经过德国当局的批准,我和几个朋友组织了一个红十字会机构。它的主要工作是帮助非战斗成员躲避到安全的地方。”[5]当时青岛红十字会的主要工作是帮助非战斗人员躲避到安全的地方,下设医疗队,有医生护士45人,救护车2辆。[6]青岛红十字会是因德日战事而设,战事结束后,青岛红十字会随着救护任务的结束也随之解散。
1922年12月10日,北洋政府接管青岛,结束了日本的殖民统治。但是由于当时军阀混战,北洋政权频频更迭,朝令夕改,青岛行政首长也如走马灯似更换,在以后5年时间里,先后由熊炳琦、高恩洪、温树德、赵琪任行政总长。迟至1927年3月22日,青岛名流李涵清、程伯良等人重新组建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新会地址设在广州路34号,理事长由程伯良担任,职员人数6人,正会员107人。[7]1928年6月,青岛红十字会定名为万国缔盟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仍由李涵清为会长,张玉田为副会长,程伯良为理事长。1929年改名为中华民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8]该年2月8日,青岛红十字会议事会公推蓝田为青岛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张云璞因热心会务,为红十字会事业贡献巨大,于8月14日被公推为副会长。1932年,青岛红十字会改选宋雨亭为会长,姚仲拔、张立堂为副会长。青岛红十字会会址几次迁移,先是设在广州路,1936年迁到馆陶路13号,1937年迁至太平路,日军第二次侵占青岛后,迁到中山路青岛市商会内,后又迁址胶县城。[9]
1945年,抗战胜利后,青岛市各机关相继恢复工作。鉴于此,1946年,赵士英、刘巨全、尹致中、王书良和李代芳等人基于“抗战以来八载有奇,胜利之后更兼内乱继起,以致满目疮痍、民生涂炭,政府对收复地区普施救济工作。……当地市民实应奋起而继之于后以收辅佐之效”[10],在4月13日向青岛市社会局提交重新筹备中华民国红十字会青岛市分会的申请。经青岛市社会局4月17日审核通过后,中华民国红十字会青岛市分会重新组建,青岛市长李先良任名誉会长,葛覃、延国符任名誉副会长,宋雨亭任会长,姜黎川、赵士英为副会长,程伯良任总干事,另设常任理事6人,理事9人;下设救护总队,总队下设两个分队,一处诊疗所。[11]会址设于观海一路33号。
可见,民国时期青岛红十字会的发展历程由于当时所处社会环境的特殊性与复杂性而充满了曲折,但在这一过程中青岛红会也逐步成熟,成为青岛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慈善组织。
二、民国青岛红十字会的治理结构与经费筹措
民国青岛红十字会是如何进行管理和运转的,下面分别就其会务情况及经费筹措进行论述。
(一)治理结构
(1)会员。青岛红十字会成立后,实行会员制,向社会广募会员,扩大会务。1914年首次设立时,很多人对其性质并不了解,加上因战争而仓促成立,会员数量并不多,当时有正会员14人,临时会员38人。[12]20年代末青岛红十字会重新成立时,红会事业在国内已广为人知,会员发展便呈现出跳跃性,会员名目也趋多样,如名誉会员、特别会员、正会员、普通会员、青年会员、学生会员等。会员征集频次也增多,一般情况下是每年一次,许多有志之士纷纷要求加入该会,会员数量不断扩增。1935年,共征求会员198人,其中正会员82人,青年会员41人,普通会员75人。[13]团体会员也成为青岛红十字会征求的会员之一。1947年12月吸收了青岛渔业公司为团体会员。[14]
青岛红十字会会员征求是根据《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八条之规定制定的,征求会员奖则及条例如下:
1.凡个人独捐洋1000元以上者,除推赠名誉会员外,并奖给匾方以及大号银盾一座以酬荣誉。
2.凡个人独捐洋500元以上者,推赠特别会员并奖给中号银盾一座、纪念绸旌一面。
3.凡个人独捐洋200元以上者,除推赠特别会员外,并奖小号银盾一座、奖状一纸。
4.凡个人独捐百元以内,25元以上者,除推赠正式会员外,并奖给奖状一纸;其在10元以上者,赠普通会员;一元以上者,赠学员。
5.凡经募款达1000元以上者,除推赠名誉会员外,并将给银盾一座、纪念绸旌一面。[15]
从征求会员奖励条例可以看出,红十字会以会员制这种方式来发展会务,壮大自身,凡入会者需要缴纳一定会费,会员也因缴纳会费的不同而被授予不同荣誉称号。但这也并非绝对,如学生会员和一些青年会员,则以其志愿性而入会,因为红十字会的很多募捐活动或宣传活动需要许多志愿者的参与。总之,通过经常性的会员征集,青岛红十字会的规模不断壮大,影响也随之扩大,为以后更大范围内的救助行动提供了保障。
(2)机构设置。1914年青岛红十字会设立初始,将同善会医院和礼贤书院两偏房作为疗养所,将淑范女学堂作为了妇女避难所;并下设医疗队,有医士、看护、杂务、担架员共45人,配备救护车2辆,救护箱1个,担架2副,主要救护战争中受伤兵士,救援安置难民。[16]1927年青岛红十字会重新成立后,按照当时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管理规定,设置会长、副会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及资产委员、秘书长、议长、副议长和议员等常设性职位。另外,青岛红会还根据不同需要设立一些临时性救护机构,如防疫处、特赈处、放粥厂、救护队等,任务完成即解散,也设立一些常设性机构,如1932年设沧口办事处和东镇办事处和红十字医院等[17]。这些临时或常设性机构的设立,有助于红十字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3)会务管理。青岛红十字会作为一个在政府管理机构注册并有国际渊源的慈善组织,有一套较为规范的管理问责机制。青岛红十字会的名誉会员、特别会员和正会员都是终身制,其他会员即使不是终身制,其一言一行也代表了红十字会形象。因此,会员及红会职员的行为受到会内管理制度的约束。不可否认,在组织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违反规定、有损红十字会形象和声誉的事情发生,青岛红会则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道歉,情节严重者则开除会员资格,永不接纳。如1929年4月22日,原青岛红十字会会员马永纲、王肇藩二人品行操守恶劣,不符合红十字会仁义救济的责任与意识,于是中国红十字会总办事处决定将马永纲、王肇藩二人革除会籍,并收回会员证照以便销毁。[18]再如,青岛红会东镇办事处主任王笑晨“任意胡为,不顾名誉寻花问柳,偷卖药材并将办公费用二百余元用于私用”。[19]青岛红十字会撤销其主任一职,并开除出红十字会。通过对违规会员及职员的惩处,纯洁了青岛红十字会队伍,维护了青岛红会的声誉。
(二)经费筹措
经费是慈善组织得以生存和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青岛红十字会的经费收入主要有以下几项来源: 募捐、会费、政府补助,以及热心慈善事业人士的捐赠等。下面就经费来源做具体考察。
(1)募捐
对于慈善团体而言,若得以延续发展,最重要的便是向社会公众募款。青岛红十字会在募款方面严格按照总会制定的规则行事,“分会以募款为原则,所需一切救济费用,应报由总会于募款内酌量发给,其因灾情重大实有募款之必要,应将事实报请总会,拟定募款区域及起讫日期”[20]。青岛红十字会在决定募款之前,首先会向青岛社会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进行广泛宣传,最后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募捐。如何通过多种方式传播救济宗旨,直接影响到慈善团体募款的多寡与实际工作效率。如1928年8月,胶东灾情严重,青岛红十字会拟定了募集赈款原则从事急赈,并且公布了募捐公启以及青岛红十字会捐助赈款奖励规则。再如1947年9月,青岛市西餐商业同业工会各组女侍捐助难胞的款额为2,0764,100元,反映了红会动员的广泛性。[21]青岛红十字会通过募集善款善物,保证了救济工作的进行。
(2)会费及政府资助
红十字会通过吸收会员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的多少被授予不同的会员称号,吸收会员愈多,则会费总数愈大。因此,会员多寡与红会经费直接相关。在正常年份,红会一年征求一次会员,通过会员总数壮大红十字会的规模,又通过会费推进了红十字会运转。
青岛红十字会在进行各项工作时, 经常向政府所属各机关取得电报、铁路、轮船的免费凭证,仅此一项,即可为红会省却不少费用,实际上也是政府以另一种方式资助红会工作。如1929年2月,青岛红十字会请求中国红十字会上书南京国民政府,要求重新对红十字会的电报往来实行免费,重新发放免费执照。1929年3月8日,南京国民政府交通部批准给予青岛红十字会电报免费的执照,青岛红十字会重新获得电报免费的权利,不但为红十字会节省了开支,也激励红会更好地投入救济工作。
(3)外埠募集
红十字会是慈善团体,其人道行为有目共睹。青岛红会除了在本埠募集赈款外,有时也会寻求外埠帮助。1929年3月31日,胶东各县受败兵侵扰,大量难民携幼扶老逃难青岛,青岛红十字会千方百计放粮施赈、赠药施医,然而经费有限,各县又屡遭兵患,已无款可募,青岛红十字会理事长程伯良便启程奔赴上海、苏州等地筹募捐款。同年11月,青岛地区遭遇旱灾和兵祸,百姓衣食无着,庐舍为墟,生活困苦不堪,而青岛红十字会又无力进行大范围的赈救活动,加上冬赈工作刻不容缓,青岛红十字会理事长程伯良以及募捐委员长姜品便前往长江沿岸各省慈善总会请求援助。外埠募款一定程度上补助了青岛红会赈款之不足,促进了救济工作的开展。但遇战事灾害严重,民众囊中羞涩时,便不得不依靠临时借款以解燃眉之急,弥补资金之不足。如“1933年绅商捐助资金达2282.56元,临时借款757元”[22]。
总之,青岛红十字会依靠会员会费、埠内埠外募集及政府资助等多种途径,筹措经费,促进救助工作;但经费经常入不敷出,又制约了红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战争救护与赈灾恤贫
民国时期青岛虽偏居一隅,但仍不时遭遇匪患,青岛之外之县市则兵灾匪患不断,加之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致使百姓遭殃,苦不堪言。青岛红十字会作为一慈善机关,设医院而送诊,舍丹药而疗疾,夏季则施茶以利行人,冬季则施寒衣以济贫民。下面从战争救护和赈灾恤贫两方面,对民国时期青岛红十字会的功能加以论述。
(一)恤兵扶伤
救死扶伤是红十字会的最基本职能。青岛红十字会也因1914年德日青岛之战而起,成立之后就直接参与到战争救护中。关于青岛红会成立之初救护过程,前文已述,不再赘述。在以后青岛及周边多次战事中,青岛红十字会都忠实地履行了其恤兵扶伤的职能。
1927年青岛红十字会重新成立,此后陆续设立办事机构:1929年3月设立胶县办事处;4月设立防疫处,为夏令盛暑散施各种药品;5月设特赈处,为胶东一带受伤兵灾难民施放面粉18000袋;5月特设放粥厂,为胶县无依无靠之难民放粥,施放红粮大米计400包。1929年7月15日,青岛红十字会因即墨发生战事而组织救护队,参与战地救护。战事平复后,匪军溃退,青岛红十字会救护大队也安全撤离。但当时交战双方受伤兵士除临时治疗痊愈者不计外,尚有重症伤兵50名一时无法治愈。青岛红十字会随即在即墨设置了临时病院,备办药品,聘请医生,每日按时治疗。[23]
1930年诸城发生战事,3月青岛红十字会组织救护队赴诸城救护伤病,并设急赈处,免费发放面粉500包,棉衣500套,用于救护难民。8月特设治疗医院,为韩复榘军反攻胶县造成平民伤亡进行医药救助;12月特设急赈处,为青岛市无依贫民施放面粉500包、棉衣500套。[24]同年,牟平、福山、栖霞、掖县、昌邑等县,或遭匪扰或受蝗灾,嗷嗷待哺者众多,青岛红十字会与上海济生会接洽,拨运面粉18000袋暨防疫药水两箱,分别散放。
1932年,青岛社会局给青岛红十字会的一封公函中写到:“前年胶东之战敝会组织救护队前往战区,救护民众甚重。……此次因韩刘两军在平度掖县等处又发生军事行动,凡属军事区域居民多迁徙,且掖县亦有代表到会请求救济。……程伯良亲率救护队于本月二日由胶济路出发转赴平度等处办理救护事宜。”[25]事情起因是,韩复榘为了全面控制山东,与盘踞胶东12县的刘珍年部发生交战,双方在胶东一带兵戎相见,不仅给士兵造成很大伤亡,也使当地百姓徒生灾难。青岛红十字会于是组织救护队于10月2日出发到平度,在平度县城设立办公处并附设临时医院,并在莱阳等县从事救护工作。[26]
抗日战争时期,青岛红十字会迁往胶县,在青岛市内活动减弱,战争导致的破坏和人们的逃难,也使青岛红会成员分散,加之筹款不易,青岛红会活动受到极大限制,这种情况直到抗战结束后才有所好转。
1946年,国共双方在胶县及高密发生激战,伤亡惨重,事后负伤者纷纷来青,加上流亡的学生,共有1500余人,难民居无处食无地,医药无着,青岛红十字会乃假借市电化教育馆演义务戏三天,每天夜戏一场,将所得票价籍资救济。
以上就青岛红十字会在民国时期的战争救护进行了简要勾勒,从中可以看出在残酷的战争面前,青岛红会以其中立、人道和博爱消减了战争的死伤和灾难,使人们在血与火的战争中看到人性的光辉。
(二)恤贫济弱
红十字会以救死扶伤为天职,但救灾赈济,扶危济困,也是红十字会的份内之事。因此,除了战争救护以外,青岛红十字会平时的工作大多是对自然灾害的防御、救护以及进行卫生防疫,采用的形式主要有设施医所、免费施种牛痘,免费施粥等;冬季为民众发放棉衣被御寒;夏季天气酷热难耐,行人极易口干舌燥,甚至中暑,青岛红会置茶缸和热茶,以供行人解暑;并设防疫处,向民众施送各种防疫药品。下面就青岛红十字会救济情况进行简要梳理。
1929年6月16日,青岛红十字会驻胶县办事处报告半个月的施粥情况:
6月8日领粥人数为1000名,用米一石;9日领粥人数为1061名,用米八斗;10日领粥人数为1170名,用米八斗半;11日领粥人数为930名,用米六斗;12日领粥人数为1160名,用米一石;13日领粥人数为1680名,用米一石四斗;14日领粥人数1950名,用米一石二斗;15日领粥人数为2740名,用米五斗二升;16日领粥人数为2362名,用米一石二斗二升。[27]
1932年,国难当头加之春令瘟疫丛生,四方、沧口一带劳工众多,卫生条件较差,传染病极易爆发。青岛红十字会为普济群黎,在台东镇和沧口各设办事处所并附设医院,指派迟和斋与李仲贤分别为办事处主任,方便周围居民就诊。[28]
1933年,青岛红十字会用于救护者:红会医院夏令附设防疫所并派员至各路巡视救护,计防疫药品共用洋72.5元,并在万国体育会每次赛马期间派救护队员3名前往救护。用于救济者:施种牛痘并分送暑药共用洋56.6元;救济过境难民及给十九路军退伍伤病发给川资、代购车票共用洋123元;办理掖县、莱阳赈务每名发面粉半袋红粮20斤,共用洋2184元;捐送感化所棉衣面粉;青岛市冬赈每名发京钱两吊合洋2.5角,连同感化所棉衣面粉共用洋1300元。医院门诊情况:红会医院门诊942人,东镇办事处门诊615人,沧口办事处门诊398人。[29]
1934年,青岛红十字会颁布了夏令防疫办法:规定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为夏季防疫期;防疫范围以市内及西镇为范围,所有东镇、沧口等处由东镇和沧口两办事处办理;红会设防疫处并组织救护班,三人为一班,着制服佩戴袖章,并携带防疫药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出巡,遇到时疫要及时救治,如果病重则载回医院诊治;巡诊路线由栈桥到中山路、馆陶路,经大港绕冠县路,再由广州路、云南路达台西镇,转费县路回会;途中遇到疫患诊治时要注明时间、地点和治疗情况等。[30]青岛红十字医院和平民治疗处,设在西镇三路43号,延请专门医师采购中西各种灵验药品,以供一般平民就诊领服,概不收费。
青岛红十字会除了对本市进行救护外,也积极参与外地灾情救助。如1929年8月,青岛红会设立放赈委员,为利津黄河决口被淹难民施放锅饼10000斤。同年9月3日 ,山东菏泽刘庄大堤决口,洪水横流,淹没1000余村,当地几成泽国,百姓生活遭到严重破坏。[31]灾情发生后,青岛红十字会特派理事长程伯良携款赴济南与山东赈务会一起购买锅饼,前往灾区赈济灾民。再如1933年,青岛红十字会赴诸城救护枪伤患者132人,染病患者672人,种痘345人,掩埋98人,合计1247人。[32]青岛红十字会对外地灾情的救护,得到了中国红十字总会及当地民众的好评和赞扬。
综上所述,青岛红十字会在战乱中诞生,成立之初就具有国际化色彩,在以后的发展中又吸收了一些国际人士作为会员,使青岛红会成为架起青岛与国际社会之间的交往桥梁。青岛红十字会依据民国法规,实行规范化的制度管理,在组织建制和开展活动方面,代表了民国时期青岛慈善组织所达到的水平。民国青岛红十字会以服务地方而又超越地域限制,在战争救炉、救灾救荒和社会援助等诸方面,弥补了政府救济效能的不足和在民生方面缺陷,成为活跃于民间的一只主要力量,推进了民国青岛的社会现代化。
(作者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社科系)
[1]青岛市档案馆编:《帝国主义与胶海关》,档案出版社1986年版,第154页。
[2]川俣馨一:《日本赤十字社发达史》,日本高岭堂印刷社1916年初版,1917年再版,第481—482页。
[3]川俣馨一:《日本赤十字社发达史》,日本高岭堂印刷社1916年初版,1917年再版,第483页。
[4][德]卫礼贤:《青岛的故人们》(王宇洁、罗敏、朱晋平译),青岛出版社2007年版,第133页。
[5][德]卫礼贤:《青岛的故人们》(王宇洁、罗敏、朱晋平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166页。
[6]山东省红十字会编著:《山东红十字事业九十年》,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7]青岛市档案馆藏:“1934年青岛市社会局调查公益慈善团体概况表”。
[8]山东省红十字会编著:《山东红十字事业九十年》,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
[9]山东省红十字会编著:《山东红十字事业九十年》,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中国红十字总会编:《中国红十字总会历史资料选编(1904—1949)》,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87页。
[10] 青岛市档案馆藏:“1946年赵士英、尹致中、刘巨全、王书良等呈社会局”,全宗号0023,目录号001,案卷号02337。
[11]山东省红十字会编著:《山东红十字事业九十年》,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年版,第10页。
[12]山东省红十字会编著:《山东红十字事业九十年》,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年版,第4页。
[13]青岛市档案馆藏:“1936年1月4日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呈社会局”,全宗号0023,目录号001,案卷号02337。
[14]中国红十字总会编:《中国红十字总会历史资料选编(1904—1949)》,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7页。
[15]青岛市档案馆藏:“1933年12月青岛市社会局训令红十字会”,全宗号21,目录号1,案卷号226。
[16]山东省红十字会编著:《山东红十字事业九十年》,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年版,第71页。
[17]青岛市档案馆藏:“1932年4月13日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公函”。
[18]青岛市档案馆藏:“1930年青岛红十字会呈社会局函”,全宗号21,目录号1,案卷号227。
[19]青岛市档案馆藏:“1933年4月青岛红十字会呈社会局函”,全宗号21,目录号1,案卷号227。
[20]青岛市档案馆藏:“1933年6月14日青岛市政府训令社会局函”,全宗号A21,目录号1,案卷号507。
[21]青岛市档案馆藏:“1947年9月青岛红十字会呈社会局函”。
[22]青岛市档案馆藏:“1934年10月23日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呈社会局年度收支计算书及预算书”,全宗号21,目录号1,案卷号226。
[23]青岛市档案馆藏:“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三周年厉行救护赈济考绩表”。
[24]青岛市档案馆藏:“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三周年厉行救护赈济考绩表”。
[25]青岛市档案馆藏:“青岛红十字会参与战争救护工作凭照”。
[26]青岛市档案馆藏:“青岛市政府训令内字第8572号”。
[27]青岛市档案馆藏:“1929年青岛红十字会呈社会局”。
[28]青岛市档案馆藏:“1932年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公函第四五号”。
[29]青岛市档案馆藏:“19332年中国红十字会青岛分会工作报告表”。
[30]青岛市档案馆藏:“1934年青岛红十字会呈社会局夏令防疫办法”。
[31]青岛市档案馆藏:“1929年9月青岛红十字会呈社会局救助菏泽灾情情况”。
[32]青岛市档案馆藏:“1933年青岛红十字会呈社会局社会局救助诸城灾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