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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9-10-15 0:42:12 发布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  评论:[ 字体:   
 
红十字心理救援如何走得更远
 
    2009年10月13日《中国红十字报》发表邓通、池子华文章《红十字心理救援如何走得更远》,全文转载如下:
    1942年,美国波士顿一场大火造成近500人死亡,成为心理危机干预的开始。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官方开始推行灾难心理卫生服务。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已建立了一整套成熟的灾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我国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第一批心理咨询人员。首次对灾难性事件的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始于1994年的克拉玛依大火。之后的1998年长江大洪水和张北地震、2000年洛阳火灾、2002年大连空难、2003年“非典”、2004年“云娜”台风等重大灾难中,都可以看到危机干预者的身影。
    中国红十字会开展心理援助有据可查的是在2005年。这年6月,黑龙江省沙兰镇中心小学突遇泥石流灾害,造成百余名学生遇难。中国红十字会首次组织心理专家开展了心理救援工作。而汶川地震的发生,给一直致力于人道救援的中国红十字会带来巨大的挑战,也促进了红十字会心理救援的进一步发展。
    心理救援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红十字会宜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自身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心理救援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或对策,或有益于此项工作的开展。
    首先,应建立心理援助的长效机制。
    1999年台湾大地震的跟踪调查显示,“9·21”地震两年后,被调查的744名1—5岁幼儿中,在地震之后3个月有7.89%出现PTSD(应激障碍症状)症状,早期出现PSTD症状的孩子在3年之后出现更多的情绪和行为问题。同样的结果在唐山大地震中也得到了印证。
    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尽管我们无法阻止灾难的发生,但却可以把灾难的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令人欣慰的是,我国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2008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工作成为内容之一。中国红十字会也积极行动。2008年7月23日,中国红十字会“心灵阳光关爱中心”在重灾区什邡市民主宏达中学启动。
    为了保障红十字心理援助的长期开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们认为应该把心理援助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纳入到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中,编制红十字心理援助近期和长远规划。
    中国红十字会在第30届国际大会上有过承诺,在2008—2011年开展心理支持项目;31个省级分会每省至少建立1支红十字志愿者紧急救援队和1支红十字志愿者卫生救护服务队。中国红十字会也应以这次地震为契机,到2011年每省至少建立1支心理救援队,从而构筑红十字立体救援体系。
    其次,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人才储备。
    我国是世界上灾害损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一般年份全国受灾害影响的人口约2 亿人,死亡数千人,需转移安置约300万人。他们或失去家园、失去亲人, 或目睹了惨烈场景,难以释怀,过份伤感,被灾难所困扰。心理受灾人群如此庞大,心理干预人员却相当有限。目前我国“心理学会”会员仅6000多人,“心理卫生学会”会员只有3万余人。精神科医生目前不到15000名,且在这些精神科医生中,掌握危机心理干预专业知识的还不足1/3。所以这方面的人才培养亟待加强,红十字会责无旁贷。
    2007年11月10日,由中国红十字会心灵阳光工程与全国各高校心理咨询中心合作建立的首批“心灵阳光关爱中心”揭牌仪式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行。这是红十字会和学校心理专业机构合作的良好开端。此外,红十字会有冠名医院培养精神科医生,有113万志愿者队伍可以培养社会工作者,可以在心理援助这条红线之下,以“心灵阳光”为依托,以学校和医院为基地,整合红十字内部资源,把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和志愿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培养专业的心理危机干预人员。
    再次,整合外部力量尤其是NGO力量,提高心理救援绩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NGO发展迅速,组织形式多样,活动领域广泛,在近年来的重大突发事件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作用。就汶川地震而言,一时间100余支心理救援队云集灾区,在稳定灾民情绪和抚平心理创伤方面功不可没。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这些心理救援组织暴露出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管,多是散兵游勇,孤军作战。其实,四川政府方面有意统一协调管理,要求心理援助团队到团省委报到,由团省委协调安排。可很多队伍根本不向四川团省委报到,而是自行深入乡镇山村提供服务。双方各自为战,导致心理救援工作一度陷入混乱。造成这一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与NGO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彼此不信任。与其他非政府组织相比,红十字会的特殊身份可以弥补这一缺憾。
    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这保证了红十字会和政府之间密切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红十字会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公信力和认可度,并独立开展工作。因此,红十字会这种双重身份可以作为政府和NGO组织沟通的中介和桥梁。更重要的是,红十字会的参与可以保障心理援助的公益性,保证心理援助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总之,心理援助是红十字救援史上的巨大突破和伟大壮举,是红十字精神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及时总结红十字心理救援的经验和教训,对推动红十字心理救援事业走向成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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