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辉
[摘要] 孙中山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颇有建树的社会救助思想,尤其是以民为本的博爱观,并成为其民主革命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及其主持建立起来的民国社会救助体系为后来北洋政府以及国民党政府采取各项救助措施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中国传统社会救助事业的近代化转变由此拉开序幕,孙中山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自然不容置疑。
[关键词] 孙中山 社会救助 博爱观
孙中山伟大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他经历了近四十年漫长而曲折的革命斗争道路,在思想和行动上能够“适乎世界之潮流,适乎人群之需要”,站在时代潮流前面,和历史共同前进,对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孙中山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颇有建树的社会救助思想,尤其是以民为本的博爱观,并成为其民主革命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中山社会救助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向老弱病残和生活不幸人士等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款物救济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一般包括灾害救济、贫困救济以及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救助[1]。这种制度安排旨在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救助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其中包含着许多优良的传统和宝贵的经验。到了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社会救助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为了“可爱而受压迫之祖国的进步、教育和文明事业”[2],为了国人“可享真正幸福”[3],百折不回,穷尽毕生精力。
孙中山生活的时代,适值自然灾害频繁、战乱迭起、社会动荡加剧、社会处于世纪之交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也是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的形成与发展的时期。灾害与贫困始终形影相随,对于它们的严重危害和形成原因,孙中山更有深刻的认识。1894年6月,他在《上李鸿章书》中指出,中国如今已经人满为患,各种不安定因素将:“乘饥谨之余,因人满之势,遂至溃裂四处,为毒天下”,因为“灾荒频见,完善之地已形觅食之艰,凶祲之区难免流离之祸,是丰年不免于冻馁,而荒年必至于死亡,由斯而往,其势必至日甚一日,不急挽救,岂能无忧”[4]。可以看出,孙中山从近代人口激增与灾荒和贫困的内在联系方面进行了独到的剖析和揭示。对于满清腐败的政治与中国自然灾害频发的内在关系上,孙中山对近代中国“积弱积贫”的国情进行了痛切地胪列:“上则因循苟且;下则愚昧无知,鲜能远虑。……政治不修,纲维败坏,朝廷则鬻爵卖官,公行贿赂;官府则剥民刮地,暴过虎狼。盗贼横行,饥谨交集,哀鸿遍野,民不聊生”[5]。面对这种现状,他指出根本原因在于政治腐败:“中国所有一切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系统的贪污。这种贪污是产生饥荒、火灾、疾病的主要原因”[6] 。并且又进一步指出:“官吏的贪污和疫病、粮食缺乏、洪水横流等等自然灾害间的关系,可能不是明显的,但是它很实在,确有因果关系”[7],点明了中国封建社会多灾多难的实质所在。此外,孙中山还注意到生态平衡与自然灾害的关系,他多次提出要重视植树造林,“有了森林,天气中的水量便可以调和,便可以常常下雨,旱灾便可以减少了”[8]。相对于中国传统的带有迷信色彩的“天象示警”灾荒观,孙中山则是“中国近代历史上, 第一个把灾荒同生态环境联系起来的人”[9]。
1912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职临时大总统,批复了一系列有关社会救助的文件,其中,涉及到办荒救灾,优恤伤亡将士,建立慈善团体和机构等方面。在新政府组阁之初,孙中山就意识到如果救灾及时,不仅可使大批灾民免于流离失所、饿殍遍野,而且可以阻止引发更大的社会动乱。否则就会引发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以十分重视社会救助。在公布南京府官制中,设立民治科、劝业科、主计科、庶务科;其中民治科掌管的事务包括公益善举等事项[10]。另外,孙中山还十分重视对伤病残士兵的医疗工作。1912年2月,孙中山在回复黎元洪的电文中说:“查民国军兴以来,各战地将士义捐躯,伤亡不尠,均赖红十字会救护、掩埋,善功所及,靡特鄂省一役而已,文实德之”[11]。因此,下令内务部给予嘉奖,并于2月29日命内务部准予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立案。
从被迫辞去临时大总统,到三次革命的相继失败,历经挫折的孙中山并未泯灭其救助弱势民众生活的夙念。“政府以所获之利还诸人民,作诸种公益慈善事业,以调剂社会之苦乐。此主义事简而效大,实有可行之理由”[12],即国家对财政收入进行统筹规划,重新分配社会资源,以缩减贫富悬殊。1924年1月,经过改组的中国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重新解释了民生主义特别强调对农民、工人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救助。此外,“如养老之制、育儿之制、周恤废疾者之制、普及教育之制度,有相辅而行之性质者,皆为努力以求其实现,凡此皆民生主义所有事也”[13]。而且在国民党政纲的对内政策里明确指出:“土地之税收,地价之增益,公地之生产,山林川泽之息,矿产水力之利,皆为地方之所有,用以经营地方人民之事业,及应育幼、济贫、救灾、卫生等各种公共之需要”[14]。正是由于孙中山对社会救助的十分重视,为其以后的社会实践做了保证。
二、孙中山社会救助的表现及实践
孙中山历来就很关注弱势群体,并以拯救苍生为己任。无论是悬壶济世,还是投身革命;无论是缔造民国,还是倡导民生,他都把拯救弱势群体作为他的奋斗目标之一。在以民为本思想的引导之下,孙中山进行了一系列的救助活动,其范围涉及社会各个阶层,主要表现为:对贫民救助,对灾民救助,对女子的救助,对儿童的救助等方面。
(一)贫民救助
在当时,最辛苦的是农民,享受利益最少的是农民,担负国家义务最重的是农民。辛亥革命以来,战争频繁,尤其是农民失业的更多,“农民无力以营本业,至以其土地廉价售人,生活日以昂,租税日以重”[15],许多农民因为耕作种田不能养活自己,或者为匪为盗或者为丐。因此,在民国成立之初,孙中山就下令由中央内务部“咨行各省都督,饬下所司,劳来农民,严加保护,其有耕种之具不给者,公田由地方公款,私田由各田主设法资助,俟秋成后计数取偿。各有司当知此事为国计民生所系,务当实力体行,不得以虚之塞责”[16]。另外,孙中山还不断探索农民问题的一些解决方法。1912年在京时,就与袁世凯谈到“耕者有其田”的思想。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在苏联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对农民问题有了新的认识,提出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政策,明确提出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对农民“国家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之整顿水利,移植荒徼,以均地力。农民之缺乏资本至于高利贷以负债终身者,国家为之筹设调剂机关,如农民银行等,供其匮乏,然后农民得享人人应有之乐”[17] 。孙中山通过这一政策,解决农民 土地问题,使农民的生活问题有了保障。
对于工人生活问题的解决,孙中山也同样很关注。他诉责资本家的残酷剥削,诅咒资本主义的暴虐腐朽,热烈关怀和同情工人大众的困苦生活。他提出了“振兴实业”的政策,认为“兴实业实为救贫之药剂”。振兴实业一方面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失业小民各得其所,自食其力,避免因事业而引发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可以创造社会财富进行社会福利和救济,是社会真正达到老有所养,幼有所教的大同社会,“实业陆续发达,收益日多,则教育、养老、救灾、治疗及夫改良社会,励进文明,皆由实业发展之利益举办”[18]。为了发展实业,孙中山还提出了发展科技,普及教育,提高全民的科技素养,用科技振兴实业。到了新民主主义时期,在扶助农工的政策下,他为解决工人生活问题又进行了许多探索,“(对工人)失业者,国家为之谋救济之道。尤当为之制定劳工法,以改良工人之生活” [19]。并且规定八小时工作制,禁止十小时以上工作,制定劳动法,最低工资制定,保护童工和女工,女工在生育期内应休息六十天并照给工资;改良工厂卫生,工人有集会结社等自由,有选举权;厉行工人教育和补助工人文化机关取消包工制等。
同时为了提高工人农民的政治地位,使他们真正成为“民国国民”,还专门设立了农民部和工人部,专门领导工农运动。开设工农运动讲习所为工农传授知识,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还组织了大量的演讲团进行宣传演讲,为他们自身解放服务。
(二)灾民救助
翻开中国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民国史是各种灾荒遍布的历史。孙中山对饱受灾害的民众历来是非常同情的,“本总统每一念及我同胞流离颠沛之残象,未尝不为之疾首痛心,寝食俱废也。兹者大局已定,抚慰宜先。为此电令贵都督等,从速设法劝办赈捐,仍一面酌筹的款,先放急赈,以济灾黎而谋善后,并将各处被难情形及筹办方法,先行电复,俾得通盘筹算,患防未然”[20]。为了应付接连不断的灾害,孙中山运用国家和民间两大途径来救助灾民。首先由财政部,内务部拨款赈济如下表:
时间 |
地区 |
灾情 |
措施 |
资料来源 |
1912.3 |
安徽 |
为数十年所仅见,居民田园淹没,妻子仳离,老弱转于沟壑,丁壮莫保残喘 |
允借四国银行160万两,华洋义赈会参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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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170页 |
1912.3 |
武汉 |
亲死不葬,殡厝旷野;又此次大变之后,尸骸狼籍,抑恐天气转热,蒸成疫疠 |
速派专员,切实调察;其有主之棺,责令自行收葬,无主者,由官妥为埋掩 |
第二卷,191页 |
1912.3 |
金陵 |
宁垣三昼夜狂风骤雨,水过腹及胸,行人绝迹,商店闭门停市,萧条景象,目不忍睹…米粮来源几于绝迹 |
调查金陵市面有无奸商市侩抬价居奇情事,严行禁止;察看地方情形应否设局平粜,酌量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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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262页 |
1912.3 |
清淮一带 |
饥民麕集,流离死亡,相属于道,实堪悯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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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令行江苏都督另筹抚恤方法,拨款1万元,交由实业部,切实散放,以济灾黎而善后 |
第二卷,282页 |
1921.7 |
贵州 |
蝗灾之后,继以水灾,禾稼无收,生民荡析;入春以来,冰雹间作,全省八十一县,被灾者已达半数,灾区广至三千馀里,饥民多至三百余万 |
财政部拨款2万元交该总司令散放,并由该省长官广为劝募赈款,9月再拨款1万元 |
第五卷,579页 |
1921.9 |
四川 |
酋秀黔彭四县,去岁雨泽愆期,秋收歉薄,斗米值钱二十馀缗,草根树皮,挖食殆尽 |
拨款200万元 |
第五卷,606页 |
1921.9 |
陕西 |
三原一带,哀鸿遍野,待赈孔殷 |
拨款7000元 |
同上 |
1921.9 |
湖南 |
醴陵兵灾之后,继以荒年,饿殍载途,农工商辍业 |
拨款5500元 |
同上 |
1921.9 |
广西 |
大雨不止,水势奔腾,几不可遏。柴米价值陡涨数倍 |
拨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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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在社会卫生方面,孙中山一方面督促命令有关方面调查疾病的预防,一方面制订暂行传染病预防法规三十五条,想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严令各地机关执行。他对于痘疮,白喉,猩红热这些旧社会危害极大的恶性疾病的预防尤其重视。他还命令内务部掩埋暴露尸体,“抑恐天气转热,蒸成疫疠,关乎全都人士卫生”[21]。并于1912年制定《暂行传染病预防法草案》,2政府以法规形式防范疫病的蔓延,这在中国传统社会救助中是史无前例的。
(三)女子救助
女子一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孙中山对女子的救助思想和活动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首先,民初政府推出了许多解放妇女的措施:废除了裹脚,蓄奴等一系列残害剥削妇女的陋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妇女地位。其次,孙中山一反封建旧传统,十分强调女子教育的重要性。当时女子受教育的机会极少,“中国女子虽有二万万,惟于教育一道,向来多不注意,故有学问者甚少。出于今日,自应以提倡女子教育为最要之事”[22]。
为普及女子教育,孙中山认为重视发展女子师范教育,在地方建立女子学校,“教育既兴,然后男女可望平权。女界平权,然后可成共和民国”[23]。他还注意培养地方女子人才,倡导资助民间组织建立女子学校,共同推动女子教育普及。对于女子参政,孙中山认为:“于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助进女权之发展”[24],将来在赋予女子参政权。
妇女数千年来受着政权、神权、族权、夫权四条绳索的捆绑,对自身的解放较之男性更为迫切。进入二十世纪,尤其是在同盟会成立后的许多民主革命活动中,觉醒着的中国妇女,几乎是无役不从,在宣传、捐款、勤务、医护、掩护联络、制造炸弹、参加武装起义等等方面,都有她们的足迹和身影。这些则说明孙中山所倡导的民权思想在妇女解放运动中的巨大影响和作用。
(四)儿童救助
在战争频繁,民不聊生的民初时代,儿童所受的灾难就更大了。大量在战争中死难将士的遗孤,因为失去家长的照顾,家计艰难,无以为生。孙中山历来以“博爱”作为自己的信念,而爱儿童则是其“博爱”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时,其普爱天下儿童的夙愿得以初步施展。为了救助烈士遗孤,孙中山做了很大努力。孙中山让财政部拨公债票二万元作为开办武汉死义烈士遗孤教养所经费,又在各地设立了忠裔院。政府利用这些机构将孤儿收容起来,把他们分为两期:6—11岁的进行幼稚园教育,11—15岁的进行小学教育。以《小学章程》为标准,对他们因材施教,授以军事教育及国民应有之常识,量才培育。这样既解决了战争孤儿的生存问题,又为社会培育了大量建设人才,“为了让儿童都有书读,光是办‘平民学校’,不收费,还不行,那些穷孩子未必没有很聪明的吗,也是有极大聪明的,如果能够读书,或者可以成为圣贤,也可以造就成很好的人才”[25]。
孙中山号召各地广建儿童教养院和儿童学校;倡导组织中华和平会,设立贫儿院,专收养无靠小孩,教养成人,使之学习工艺,或贷其资本使之负贩贸易。此外,孙中山还对一些伤残人士和乞丐等无依人群救助活动。
三、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的鲜明特点
孙中山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是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是一个卓越的不屈不挠的革命实践者,为推翻清政府建立中华民国,维护民主共和国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其社会救助思想也在他革命活动的历程中逐步形成、发展的。孙中山的社会救助思想在继承前人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多有创新,从而成为近代社会救助思想史上重要组成部分。
(一)以政府为主,民间为辅
孙中山认为解决民生问题应该主要是政府行为,社会救助是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他主张利用国家资本,借助行政的力量进行全面,有效的社会救助。只有国家通过社会救助措施来重新调节财富,才能有效地削减贫困。
民国伊始,孙中山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即设置内务部,主张设救济与社会福利,下设民政司,掌管贫民赈恤,罹灾救济等其他慈善事业。1912年4月,他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中,认为有自食其力,有幸能够成为富翁的,可不需要他人的照顾;假如有不幸,半途蹉跎的,“由国家给予养老金。此制英国亦已行之,人约年给七八百元。中国则可给数千元。如生子多,凡无力养之者,亦可由国家资养。……采用国家社会政策,使社会不受经济阶级压迫之痛苦,而随自然必至之趋势,以为适宜之进步。所谓国利民福,莫不逾此”[26]。其后,又明确提出国家收入兴办社会救助事业,“(地价税、铁路收入、矿业收入)三种收入,将供给国家政费之需要而有余,然后举其余额,以兴办教育及最重要之慈善事业,如养老恩俸、收养残废跛瞎之人”[27]。还特别强调青年之养育与衰老弱者之安抚。1921年12月,他再次明确宣讲了“人民有难、国家有责”的社会救助观念,“今日抱改造新世界之希望,则非徒保民而已,举凡教民养民,亦当引为国家之责任”[28]。总之,孙中山认为,壮年没有工作的,国家便多办工作,要人人都有事业;老年不能做工的,又没有子女亲戚养活的,所谓鳏、寡、孤、独四种无生人民,国家便有养老费。
当然,孙中山一方面注重政府救助的同时,还比较重视民间的救助。例如,对儿童的救助,孙中山除了利用国家政权进行儿童救济,还广泛发动众多民间团体进行救助。他亲自捐资帮助民间慈善团体建立各种儿童教育院和贫儿抚育院,工儿抚育院等。对于外国宗教组织及外国慈善人士进行的慈善活动也给予了高度赞誉。简而言之,孙中山既是民间救助运动的支持者和推动者,又将政府救助和民间救助加以结合以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
(二)社会救助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孙中山把社会救助加以制度化与法制化,以保证社会救助事业的顺利推行。这一时期,孙中山主持制定大量的政策、方针、条例和法规等,使得社会救助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1906年秋冬之间,孙中山在“略地之办法”中提出,设安民局,立局长一人、局员十人、顾问员十人。局员择用营中人或地方绅士,顾问员则皆以地方绅士充之,均听命于局长。居中得雇用巡查若干名,其人数视地方之大小定之。安民局之事务:“抚创痍:其居民有因兵事受伤损者,或破坏家屋物业者,赈恤之。定流亡:居民有因兵事流离失所者,设法安置之”[29]。体现了孙中山对于社会救助的制度化的初步设想。1912年3月,公布的南京府官制中,把社会救助事业纳入新生的日常事务中。1920年11月下旬,孙中山到达广州,建立中华民国政府,他亲自兼任内政部长并颁布《内政方针》,设社会事业局专管“育孤、养老、救灾、卫生防疫、收养残疾、监督公益及慈善各团体”[30]。在社会救助事业中,有了常设性的专门机构,实施的不再是临时性赈济措施了。其后,在内政部进行管制改革,将内政部分设三司:第一司是专掌救济及慈善、公益事项等;第二司掌事务,筹办教育及学校教育事项,农业、林业之保护,监督、奖励及改良事项。第三司掌铁路,邮电等事项[31]。1924年8月,孙中山批复了《赈灾慈善奖券章程》[32]等等,社会救助已成为政府的一项法定职能。
至此,民国初期的社会救助体制已基本确立。社会救助的制度化与法制化,也最能说明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的成熟化,从而摆脱几千年来人治化的模式,并且推动了中国近代社会救助走上法治化的轨道。
(三)普及教育与社会救助相结合
孙中山一向关心和重视教育事业,并且认为不仅要授人以“鱼”,而且还要授人之“渔”。在香港西医书院读书的时,便向清廷大臣郑藻如上书,“设男女蒙馆各一所,其费随地筹之,不给则总会捐助。又于邑城设大学馆(一)所,选蒙馆聪颖子弟入之,其费通邑合筹[33]。
孙中山教育思想的着眼点是普及国民教育,这是相当可贵的。他明确提出“惟教育主义,首贵普及,作人之道,尤重童蒙,中小学校之急应开办,当视高等专门为尤要”[34],认为受教育的对象不应当是少数人,而应当是全体国民而不只是少数人的教育提高了,整个民族才能兴旺,整个国家才能富强。孙中山把学校教育视为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认为学校是:“文明进化之泉源”。只有大力兴办教育:“痒序学校,遍布中国,人无贵贱,皆奋于学”,大批的专门人才培养出来了,并且做到“野无遗贤”,国家才能“百事俱举”。
1912年3月,也就是在中华民国刚刚建立不久,孙中山唯恐因社会动乱影响了学校的教育的正常开展,曾以急迫的心情,亲自下令教育部,让其通告学校“从速开学”。1924年国民党改组时,在《国民党之政纲》的“对内政策”中,单列一条专门讲普及教育:“励行教育普及,以全力发展儿童本位教育”[35],要为以后的社会发展打好文化基础。
(四)以民为本的博爱观
儒家典籍《礼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36]。孙中山认为,“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社会国家者,互助之体也;道德仁义者,互助之用也。人类顺此原则则昌,不顺此原则则忙”[37]。 并进一步指出:“人类进化之目的为何?即孔子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38]。
“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儒家传统思想的精华,孙中山认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种种传统道德便是‘特别的好道德’,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远驾乎外国人之上,不但不能丢,而且要保存,要发扬光大”[39]。他认为仁之种类,“有救世、救人、救国三者,其性质皆为博爱”,“那何谓救人?即慈善家之仁也。此乃以乐善好施为事,如寒者解衣衣之,饥者推食食之,抱定济众宗旨,无所吝惜。居于乡,而乡称仁;居于邑,而邑称仁。此谓舍财以救人,慈善家之仁也”[40]。 1921年12月,在桂林对滇赣粤军的演说中,认为“‘天下有饥者,由已饥之;天下有溺者,由已溺之’之意,与夫爱父母妻子者有别。以其所爱在大,非妇人之仁可比,故谓之博爱。能博爱,即可谓之仁”[41]。
孙中山的博爱观是忧国忧民的意识下产生的,认为真正的博爱精神应是“社会主义的博爱”:“社会主义者,人道主义也。人道主义,主张博爱、平等、自由,社会主义之真髓,亦不外此三者,实为人类之福音。我国古代若尧、舜之博施济众,孔丘尚仁,墨翟兼爱,有近似博爱也者,然皆狭义之博爱,其爱不能普及于人人。社会主义之博爱,广义之博爱也。社会主义为人类谋幸福,普遍普及,地尽五洲,时历万世,蒸蒸芸芸,莫不被其泽惠。此社会主义之博爱,所以得博爱之精神也”[42]。博爱作为人道主义真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相一致的。民生主义的目标,“就是要全国人民都可以得安乐,都不致受财产分配不均的痛苦。要不受这种痛苦的意思,就是要共产”。“人民对于国家不只是共产,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义,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43]。孙中山继承了民族的精粹—“民本”思想,它是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归宿。这种以民为本的博爱观也是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中最为鲜明的特点。
(五)借鉴西方的先进经验
孙中山认为“恻隐之心人人有之,而济人之术则非人人知之”[44]。因此,他翻译原由柯士宾著《红十字会救伤第一法》;总共分为六章:论体格并功用、论四脉、论受伤(上编)、论受伤(下编)、论移伤之法、论妇人侍病法。并且认为此书科学严谨,注重理论介绍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这充分显示出孙中山救助思想的务实性。
孙中山同样注重引进西方相关的做法,1921年4月在粤军第一、二师恳亲会上他介绍:“英法各国,对于有功的军人,有优待条例,比如过了六十岁,便有养老金;他的子女,可以由公家教育他们,等等。这些方法,待中国统一后也得要仿行的”[45]。他认为有了这种办法,军人不怕有家不养,有子女不得教育,更不必再存为己的心理了。
四、余论
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尤其是以民为本的博爱观的形成,最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因素影响所致。
一方面,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源自于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孙中山出身于贫民家庭,家居简陋,平时以番薯为主食。他后来在回忆这段经历时说:“生而为贫困之农家子”,“早知稼穑之艰难”[46]。自幼熟读儒家经典,深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熏陶。另外,孙中山深知中国劳动人民不仅身受自然灾害的苦难,而且备受帝国主义侵略,封建统治的压迫以及军阀统治等多种灾难,以致全国上下哀鸿遍野,流亡载道。面对这一切,他决心为挽救民族危亡,拯救人民出水火,最终建设一个人民当家作主、自由幸福的新国家而奋斗,这也成为从事革命活动的根本动力。正是孙中山一生忧民之困苦,以拯民于水火为己任,所以其革命斗争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
另一方面,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与民生主义是一致的。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属于民生主义范畴,“民生主义,即贫富均等,不能以富等(者)压制贫者是也”[47],即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是让农民都能够做事,人人都有饭吃,并且要有很便宜的饭吃,要让全国的个个人都有便宜饭吃,那才算解决了民生问题[48]。他以实行这个办法之后就能造成一个“家给人足,四海之内,无一夫不获其所”的社会了[49]。社会救助作为民生主义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社会主义的目标以及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都是相一致的。
社会救助具有多种直接、间接的社会功能。它可以直接帮助陷入困境者解决燃眉之急并逐步改善生活;同时,也促进社会成员对于所处社会的认同与支持,从而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当然,孙中山社会救助思想由于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政府经费拮据,使得社会救助并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甚至流于一纸空文,被历史束之高阁。但是,孙中山并非孤立地谈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救助,而是将社会救助与发展实业紧密联系,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空想性。因此说,他追求的救助的目标不是“夺富济贫”,而是“兴业助贫”。另外,孙中山在社会救助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具有历史进步意义的思想及其主持建立起来的民国社会救助体系为后来北洋政府以及国民党政府采取各项救助措施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并且也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使中国的社会救助事业看到了近代化的曙光;中国传统社会救助事业的近代化转变由此拉开序幕,孙中山承前启后的历史作用自然不容置疑。
(作者简介:罗国辉,男,安徽霍邱人,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硕士研究生。)
[1] 关信平主编《社会政策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260页。
[2]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6页。
[3]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71页。
[4]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7页。
[5]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1页。
[6]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9页。
[7]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9页。
[8]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59页。
[9] 李文海:《历史并不遥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90页。
[10]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02页。
[11]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25页。
[12] 《孙中山全集》(第五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61页。
[13] 《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0页。
[14] 《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3页。
[15] 《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5页。
[16]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34页。
[17] 《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0—121页。
[18] 《孙中山全集》(第五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5页。
[19] 《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1页。
[20]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89页。
[21]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91页。
[22]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81页。
[23]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8页。
[24]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97页。
[25]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96页。
[26]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23—324页。
[27]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93页。
[28] 《孙中山全集》(第六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3页。
[29]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04—305页。
[30] 《孙中山全集》(第五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32—435页。
[31] 《孙中山全集》(第五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76—577页。
[32] 《孙中山全集》(第十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47页。
[33]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页。
[34]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53页。
[35]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97页。
[36] 陈澔:《礼记集说》,中国书店1994年版,第185页。
[37] 《孙中山全集》(第六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95—196页。
[38] 《孙中山全集》(第六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96页。
[39] 《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47页。
[40] 《孙中山全集》(第六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23页。
[41] 《孙中山全集》(第六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页。
[42] 《孙中山全集》(第二卷),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10页。
[43] 《孙中山全集》(第九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93—394页。
[44]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08页。
[45] 《孙中山全集》(第五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23页。
[46] 《孙中山年谱》,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页。
[47] 《孙中山全集》(第六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6页。
[48] 《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47页。
[49] 《孙中山全集》(第一卷),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