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苏州”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苏州市红十字会当代发展片论
倪敬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命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检验标准。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发挥着独特作用。这从苏州市红十字会的当代发展中可见一斑。
苏州市红十字会诞生于1911年,迄今已经历百年的风雨历程[①],无论是缘起还是发展都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百年来,苏州红会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成为社会保障与社会建设中一支重要力量,是构建和谐社会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苏州,一块人道的宝地、慈善的福地。从晚清到民国,再到新中国,苏州市红十字会已经历三个历史时期。百年间,苏州红十字运动波浪起伏,蔚为壮观。从中国红十字会创始人之一的吴江籍清廷官员施则敬,到中国红十字会首任会长盛宣怀,都与苏州结下了不解之缘;从辛亥革命的战火中催生的苏州红十字会,到苏州红会开展战地救护、建立时疫医院;从淞沪抗战的红十字旗帜,到多位国民党元老及将领为常熟红十字会题词;从过去诸多积德行善的士绅名人,到现在千千万万乐于奉献的爱心市民……这一切足以证明:苏州红十字会运动的缘起与发展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②]。
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苏州外向型经济的发展,苏州红会继往开来,秉承人道主义精神,大胆探索,不断创新,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质量完成省政府实事工程,规范和提升“三救”、“三献”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创红十字品牌。无论是推进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抑或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苏州红会功不可没。可以说,苏州红会称得上“和谐苏州”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苏州红会的“亮点”工作很多,这些亮点,既是“和谐苏州”建设的助力,同时也是“和谐苏州”建设成果的折射。主要亮点有:
其一,理论建设成绩卓越。苏州红会积极开展红十字运动理论研究,不断创新,勇于探索理论研究的新模式。
其二,网络信息化建设与时俱进。
其三,“善”字系列救助品牌彰显特色。2005年以来,苏州红会实施“善”字救助计划,包括:“德善”,救助贫困 尿毒症患者;“明善”,救助贫困眼疾患者;“诚善”,救助贫困学生;“义善”,救助贫困白血病患者;“吉善”,救助贫困急诊儿童;“仁善”,针对外来人员医疗救助等。除此之外,还创办老年康复医院和博爱学校,开展“一老一小”服务。目前,我国老年人越来越多,而老年关怀工作相对滞后。苏州红会积极创办老年康复医院,关怀老年人晚年生活,传播了红十字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及和谐社会理念。同时苏州红会启动“博爱助学——关爱外来务工子女”活动,关心外来务工子女的健康成长;创办矫治脑瘫儿的机构,关注特殊群体健康成长。所有这些善举,对改善民生,构建和谐苏州,都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
其四,发挥区域优势,推进红会工作。苏州红会除为本地困难群体提供大量服务,而且发挥区位优势,先后与江苏盐城、四川内江建立友好协作关系,对这些相对落后地区的红会给予难能可贵的支持与帮助[⑤]。此外,鉴于苏州外向型经济发达,外资云集,苏州红会主动联合外资企业,通过设立项目开展定向救助,树立外企形象的同时,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造福苏州社会。如
红十字会是联系党和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是促进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和缓冲带。红十字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的地位和作用是历史所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红十字会职能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之规定,红十字会有七项基本职能,即:①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②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献血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③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④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⑤宣传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⑥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⑦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红十字会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关注弱势群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事实证明红十字事业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有利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苏州红会的当代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在新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挑战和机遇并存。苏州红会要在构建“和谐苏州”进程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应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
一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红十字品牌工程,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力。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大宣传筹资救助力度,不断改善民生,进一步关爱弱势群体。以纪念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世界志愿者日、世界艾滋病日为契机,举办系列活动,扩大红十字品牌的知晓率,动员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和谐苏州”建设中来。
三是努力推进“三献”工作取得新成效。尤其是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加大统筹协调办度,扩大捐献志愿者资料库库容,仍任重道远。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目前我国公益事业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治理机制尚不健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工作经验、职业技能都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红十字事业的发展,需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红十字会工作。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壮大志愿工作者队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和谐苏州”建设。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①] 严晓凤、池子华、郝如一主编:《苏州百年红十字会纪事·前言》,安徽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②] 严晓凤、池子华、郝如一主编:《苏州百年红十字会纪事·序》,安徽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③] 严晓凤、池子华、郝如一主编:《苏州百年红十字会纪事》,安徽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229页。
[④] 郝如一:《彭佩云会长在姑苏视察》,《中国红十字报》
[⑤] 《中国红十字会彭珮云会长在听取苏州市红十字会工作汇报后的讲》,http://www.sz-redcross.org.cn/,
红十字会应急救援救护体系建设问题论析
燕鹏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时有发生,给社会和百姓造成巨大损害。红十字会在灾害发生后及时展开人道救援、救护,减少了国家和人民损失,广受社会好评。但不可否认,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援、救护方面存在诸多亟待改善的问题,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红十字会应急救援救护体系的现状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现今已有108年的历史,其活动领域不断扩大,从最初的战争救护,逐渐扩展到卫生救护、社会福利等多个方面。如今红十字会的职能主要集中于灾害和非灾害、紧急和非紧急状态下的救援、救护和救助工作,其核心业务大体上可以概括为“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三献”(献血液、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组织)。以往人们对红十字会的感性了解往往是红十字会在战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等情况下的救援、救护工作,且红十字会最初的职能便是为战争中的伤兵提供应急救护。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在历次战争、自然灾害发生时进行的救援、救护中发挥巨大作用,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应急救援、救护至始至终都是红十字会的首要职能。
我国红十字会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在应急救援、救护方面成绩斐然,有目共睹。如
二、急救援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路径——以地震灾害救援为例
应急救援主要是针对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泥石流、干旱)造成人员伤亡而采取的应对措施。近些年来,全球变暖,加之人类活动对地球造成的破坏和影响,使灾害频发,极端天气屡屡出现。近几年几乎年年都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比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2009年青海玉树地震、2010年舟曲特大泥石流、2011年日本大地震并引发的海啸等。红十字会在这些天灾发生时开展的应急救援活动彰显了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但在应急救援方面也存在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应急救援不足,物资收发不畅。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国大量的救灾捐赠物资涌向四川红会,积压在成都火车东站,由于缺乏人手致使物资不能迅速转移到灾区。各地信息不畅,造成物资调配混乱。如受灾最严重的几个市县,有些地方,食品和水已能满足要求,但还源源不断地运去,而另外一些地方,虽然严重短缺,却仍未得到补给。
二是备灾能力薄弱。中国红十字会在全国有6个备灾仓库,皆是上世纪90年代初国际援建的。虽然初步成网,但并不健全。巨灾面前,平时储备的物资远远不够。作为覆盖西南地区的中国红十字会成都备灾救灾中心,当时仓库里只储备了557顶帐篷,而当时全国各级红会的帐篷储备也不足两万顶,与需求相差甚远。
三是对志愿者的招募、培训重视不足。地震发生后红十字会人手严重不足,面向社会召集大批志愿者,这其中大多未进行过相关应急救援培训,而且由于人数庞大,缺乏系统管理体系,志愿者应有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上述几点只是汶川大地震救灾时反映出来的几个问题,因为汶川大地震的破坏程度、影响力以及红十字会在地震发生后进行的应急救援都是史无前例的,所以它所反映的问题也正是红十字会急需改善的问题。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针对上述问题,红十字会应把应急救援体制化、规范化,如此方可以不变应万变。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备灾体系建设,对备灾仓库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保证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加强仓库管理和物资运输。建立应急物流预案,一旦出现紧急事件,可以临危不乱,使救灾物资输送畅通、及时。在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或无法支撑应急救援工作时,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二是做好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工作。各地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偏少,多难以应对突发事件,如汶川所在的四川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只有17位,其下属市县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则更少,重灾区之一的绵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仅有1名。各地红十字会应壮大志愿者队伍,对志愿者进行系统的救援培训,并组织模拟演练,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志愿者可迅速、高效的进行救援。
三是将救灾信息和救援款项、物资收支明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发布,当面对质疑时,应及时回应、解答,以诚恳、真实的态度和高标准、高质量的工作来逐渐消除公众对在“郭美美事件”后对红十字会产生的误解和不信任。
三、应急救护体系建设——以煤矿矿难救护为例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刻不容缓,与之类似的应急救护体系建设同样不容忽视。应急救护主要针对非自然的突发事件对人类造成的伤害,它虽不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危害剧烈和严重,但发生几率、范围都远远大于前者,与民众生活联系也更紧密。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各种突发事件高达120万起,造成至少20万人死亡,170万人伤残,200万户家庭因此陷入贫困,两亿人次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直接损失达3000亿元以上,这其中有一大部分人是因为不能及时避险或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而受到伤害。以“人道、博爱、奉献”为宗旨的红十字会理应成为我国应急救护体系建设的排头兵,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应急救护体系的建设工作主要是宣传和培训。普及群众性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传统工作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将“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列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责。
我国“十五”到“十一五”期间,在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下,中国红十字会各级组织启动了全国应急救护培训普及活动。到2010年,全国已经培训应急救护师近10万人,救护员1000万人,近5000万人次参加过各种类型的培训。尽管进步很大,但由于法规不健全,培训经费不足,以及各层面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我国还在为争取参加应急救护培训人数达到全国人口总数的1.5%以上而努力,这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在发达国家,应急救护知识已经十分普及,例如法国公众的应急救护普及率为40%,德国普及率为80%,并且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哪些人群必须接受急救培训、企业员工必须有多大比例接受急救培训、实施急救人员应有哪些权利保护等问题。从数据对比来看,我国的应急救护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进行全民应急救护培训也就成为红十字会的工作重点之一。
首先应当从初级培训着手,使民众有防范和自救意识,然后再逐步加深培训深度。随着各种意外伤害事故以及突发性疾病的日益增多,每个人都可能遇到意外伤害事件,因此,掌握初步的急救知识和技能对每个人都非常必要,特别是意外伤害机会较大,从事有较大危险性工作,分散或单独作业的人员,如驾驶员及乘务员,交通警察,建筑行业员工,电力部门的电工,旅游行业导游人员,住宅小区保安,公共泳场从业人员以及在校师生等等,都应该学习一些初级救护知识。初级救护培训是指红十字会针对各种意外及自然灾害,对社会群众等非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的基本救护知识和应急技能培训,以此提高群众在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事故中的避险应急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训突出普及性、群众性、实用性等特点,以普及知识和技能为主,进行基本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通俗易懂,简明实用。这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至关重要。就拿矿难来说。
近年来,国家虽三令五申强调安全生产,但矿难仍是频发,一再敲响安全警钟,矿难成为使我国煤矿GDP在光鲜增长的背后残留着血的印迹。2003年,中国生产了世界约35%的煤,但在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上却占约80%。轰动全国的矿难比比皆是,如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2001年3月,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十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红一字[2001]44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工作的资源优势,增强高危行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救护技能,降低突发事故所致意外伤害的致残、致死率,进一步推广山西阳煤集团红十字会开展救护培训的经验,切实保护生产第一线人员以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查局等部门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矿有关单位和企业切实提高对开展职业安全知识和现场救护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人员负责;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积极参加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各级红十字会要主动联系、配合安全监管部门搞好从业人员的救护培训工作。
上述通知中提到要推广山西省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十字会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经验。阳煤的作法是:一是健全机制,为现场救护培训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坚持“三定”(定专人、定场地、定资金),为现场救护培训工作提供资金和物资保障;三是强制培训,提高上岗“门槛”,力争全员具备现场救护基本技能;四是注重实效,改进培训方式方法,完善教学内容;五是完善竞赛机制,坚持现场救护培训教育与实际操作比武相结合,激发职工的学习热情。据不完全统计,五年来集团有47位受伤的员工由于抢救方法正确避免了致残,有6位员工被从死神的手里夺回生命,为国家和企业避免了12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红十字会通过这些工作,充分发扬了其一贯秉承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降低了广大一线煤矿职工在突发事故中的致死、致残率,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职工家庭的幸福安康更有保障。
但在突出的成绩背后,红十字会在煤矿应急救护中也有不足之处亟须改进。这主要包括:一是红十字会与各煤矿企业没有形成完善、长期的合作关系,虽然红十字会组织进矿培训频繁,但短期、零星的培训并不能满足煤矿职工的需求,因此各级红十字会应加快与煤矿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二是煤矿职工对红十字会缺乏全方位的了解,红十字会应加强宣传,密切双方的关系,同时搭建体验式培训的互动平台和培训基地,增强参与性、实效性,甚至吸引职工主动接受和参与培训。
综上所述,红十字会作为应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进步,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中都有令人称道的表现。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相信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援、救护体系建设会不断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壮大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事业的实力。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