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公报》为中心
齐现厂
内容摘要:1917年张勋复辟,讨逆战争爆发。年轻的天津红十字会紧急组织第一第二医队出发战地进行救护。在医队的组织和保障、筹款、伤员的救治和遣送上,天津红会都做出很多努力,成绩卓著,获得社会认可,也为自身的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讨逆战争 天津红十字会 战争救护
1917年7月1日凌晨,张勋入宫拥立宣统复辟。全国哗然,战争一触即发。刚成立不久的天津红十字本着“拯救伤亡,以尽博爱恤兵”[1]的宗旨进行了战争救护,克服重重困难,经历了巨大的考验。本文以《大公报》为中心,对天津红十会在此次战争救护中所作的工作给予粗略的叙述和评价。不当之处请方家予以指正。
天津红十字会紧急救援行动
7月1日张勋复辟后,全国反对之声鹊起。握有兵权的北洋系更视张勋为眼中异物,“北洋军界全体公启:各省督军、省长、都统、师长、旅长、团长、镇守使、上海各报馆鉴:民国不幸,奇祸环生,张勋、康有为等竟敢以少数人权利之私见,威迫幼帝,改变国体,致成复辟逆举。”[2]战争阴霾笼罩了整个京畿地区,而直隶“近在畿辅,战守均当首受其害。”[3]
7月5日,张勋派兵进驻万庄,为阻挡讨逆军进军廊坊,派兵拆毁京奉铁路两里。讨逆军兵分两路,东路军由段芝贵统领,曹锟为西路军统领。7月6日段芝贵军开始攻击,击退张勋军队后进驻万庄。随后讨逆军向丰台前进。
天津红十字会闻讯后,即于7月7日下午3时,由孔殷业编定第一医队,并推举王廷年为医务长,赵善卿为庶务长,“列队出发廊房(坊)战地拯救伤亡,以重人道,并致两方总司令请其布告前敌军队,遇事妥为保护。” 7月7日下午6时,天津红会召开董事 会,由干事长卞月庭报告“乱事忽起,伤亡枕籍,军民待救” 的情况[4],由副干事长鲁嗣香报告此次救助面临的经济困难,当时就有“冯总统代表张绍先认捐大洋一千五百元,鲁嗣香、卞月庭筹捐一千元,刘渭川捐洋一百元,杨雪潭捐洋一百元,刘履贞捐洋一百元,吴班侯捐洋二百元,李星北代募捐二百元。”[5]
为配合第一医队的救助,天津红会一方面联系铁路局,筹建临时医院,补充医护人员和担架夫等人员,解决医队人手不足、伤员治疗等问题。随着第一医队的出发,“铁路局备给二三等专车,一律将救护伤军运津送由延年医(院)及天津医院、预备临时军医院,以便诊治而资救护。”[6]同时,京奉铁路管理局“业经预备红十字会医队专车以便救济伤军。”[7]当医队开赴北京时,为救治方便,“假北京仁民医院为天津红十字会临时医院”进行救助[8]。7月25日,天津红会开会时“当场拟议并议定在该会组织红十字医院,救济伤亡,以便择期开治。”[9]随着战事的逐步展开,第一医队人手显得不足,天津红会“刻拟续招担架夫五百名以资预备出发”,并将前罢工团之张作义、孙润生、张星南、岳楚珍、于俊奎、陶永江、吕幼廷、汪爱堂、胡海、马鸿藻、王金凯、吕霖波等十二人,补充为天津红十字会会员,并于7月14日出发前往战地。[10]
另一方面,通电交战双方保护医队。在第一医队出发前,天津红会就电函段祺瑞,称“现因战事发生,敝会天职所在,自应赶编医队出发救援,以符人道宗旨。第一医队业经编成,拟于本月七日出发战地拯救伤亡,惟肯总司令布告前敌各军队,遇时妥为保护。”在医队出发后,天津红会又致电张勋“惟恳大帅布告前敌各军队,遇时妥为保护。”[11]
第一医队出发后,鉴于战争救护的需要,天津红会马不停蹄“正组织第二第三医队”。[12]随着战场的转移,第一医队奔赴北京永定门。7月13日,第二医队组织完毕,同时进驻丰台,接替第一医队留下的空缺,成员有看护生马鸿藻、毕茂才、张家骥、边德太、赵瑟轩、于俊奎、贺启文、张星南、孙瑞武、韩燕曾、赵海沣、李汉清[13],其他有管理者王墨林、医士赵子香、王瑞国。[14]不久,第二医队也进京参加救护。
7月12日,张勋逃入东交民巷,复辟丑剧草草落幕。天津红十字会医队也圆满完成了此次战争救护,尤其是第一医队的救护都是在枪林弹雨中进行的,其危险性可以想见。7月18日,第二医队首先返津,并“一律派往临时医院,分班看护运津伤军。”[15]同时天津红会派医士王廷年赴京,协同在京理事长徐华清料理一切,以便第一医队返京。7月22日,第一医队医官、救护员协同伤军,乘早车顺利抵津。
多方筹集救护款项
红十字会为非营利组织,因此“筹款一层尤为第一问题”。[16]天津红会领导在自己捐款的同时,通过多种途径筹款以确保战时救护之需。按筹款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1)拜会或致电各地军政要员,进行劝募。7月12日,天津红会会董朱尽臣和会计刘家桢赴直隶省公署谒见省长,请求予以拨款,进行资助,“当由省长饬令财政厅拨助捐款三百元”。[17]后由于收治伤员较多,用药费用不济,天津红会乃于7月19日派会计长刘芸轩再谒省长,省长“赓续拨洋三百元”。[18]与此同时,天津红会分别致电外省天津籍要员如察哈尔都统、江西督军、保定督军等,希望以乡谊为重,“承请俯赐捐款,以便救济,而维善举,并望在天津就近捐拨,俾资急用,无任祷盼并希电示。”[19]劝捐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浙江督军杨蒸“助银四百元”[20],山东盐运使王鸿陆“特筹洋二百元汇津中国银行”,江西督军李纯元“助洋二百元”[21],等等。
(2)接受当地绅商、公司捐款。天津商业发达,店铺公司林立。如果能得到他们的支持,也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7月16日,天津红会向各公司、商店、银行发布捐启,云:“自京畿战事肇起,伤亡待救孔急。敝会第一二两队出发战地救护,惟需款浩繁,筹措维艰,非得群策群力不足接济。至贵处对于公益无不热诚赞助,兹送呈捐册一本敬恳广为劝募,以拯生灵,不胜翘盼之至意。”[22]随后,“直隶省总银行行长谢受芝捐洋五十元,天津中国银行行长陶兰泉代募捐洋五十元,开滦矿物局全体捐洋二百十三元”[23],天津正金银行行长魏信臣“捐助银洋五十元”。[24] 天津南洋兄弟烟草公司也答应在天津红会在权仙助演电影时“敝公司亦当到场卖烟报效”。[25]
在函电募捐的同时,天津红会主要领导人还亲自向绅商劝募。7月14日,“由干事长鲁嗣香推定董事杨少农、李渭占、宝砚峯、华君、邓君五人前往芦纲公所劝捐,以资补助”[26]。7月15日,天津商务总会董事李星北代募“驻津安武军转运局局长王郅隆捐洋一百元,延古堂李宝缄捐洋一百元”也送交红会[27]。
天津红会也接受绅商个人捐款。在第一医队出发战地,第二医队组织过程中,本埠绅商就慷慨解囊襄助,“惟因应用药料以及一切经费需款浩繁,端赖津埠绅商广为提倡,慷慨解义囊襄助,俾资拯救而济众生。”[28]7月13日,红会接到“高线铁路总办王竹林捐洋一百元,警察厅勤务督察长刘孟扬捐洋十元,天津鲁品总所总理宋则久捐洋十元,杨柳青民人安尽臣捐洋十元。”[29]
(3)通过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征募。讨逆战争爆发后,天津社会各界都较为关注。天津红会也通过各种形式的劝募唤起民众对于战争救护的热忱。这一方面宣传了红十字会“拯救伤亡,以尽博爱恤兵”的宗旨,另一方面也筹集部分善款。如天津红会得到百代公司经理王子实、权乐园掌张君等的协助,于7月17日在西权仙、18日在上权仙,早晚助演电影,“所得票资捐充敝会医队出发救护经费。”[30]演出当日,红会特派王卓忱、杨小林、高聚五、李伯辰“前往演说,鼓掌之声不绝于耳”。[31]演出获得成功,经费方面“兹悉是日共得大洋四十九元,小洋一百零二角,铜元一千九百八十枚。东六分署金副官韩际云捐助大洋一元,隐名氏刘君捐助大洋一元。”[32]
伤兵的救治与济资遣送
第一医队在丰台战地救护时“已经救治受伤军民不少”[35],“每日除拯救军民外,就医者多系暑症各病。异常忙碌,大有应接不暇之势。并医治该地人民不少。前派输送员返津带运药品等物赶奔战地,以供接济该地驻扎之各军队。故该地人民无不感佩红会为拯救人道之慈航。”[36]从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第一医队的救援行动,不啻为雪中送炭,深得军民的拥护。第二医队出发后,两队救助更是“成绩昭著”。[37]
在救护成绩方面,第一医队奔赴北京时,正值两军酣战之时。医队“枪林弹雨中抢救伤军数十人”,先运往北京仁民医院急救,后“将受伤军民移至天津该会临时医院医治”。[38]截至7月15日,“业经治愈伤军一百余名”,“未愈伤军十余名……由京乘早车运津,送往延年医院”。[39]7月18日,第二医队返津时,在北京仁民医院救治伤军中“轻伤者亦随运天津”。[40]7月21日,红会安排伤军“定武军马号刘凤田、炮队一营正兵陈亭贵、二十九营步兵翟德胜、后哨步兵龙积云、中哨步兵王孝先、左哨步兵王凤皋、第八师三十一团一连步兵魏天福、二连正兵孟振海,并有在营内卖馒首人宋景奎”在临时医院治疗[41]。7月22日,第一医队随同受伤军士返津,伤军被“抬送该会第二临时医院疗治”。[42]7月23日,第一医队救护伤军十六人,也乘火车运津,被送往河北医院调治。[43]7月26日,又有一批伤军运津,成员有定武军二十九营中哨石城泽、后哨马玉修、左哨吴兰亭、右哨土朝轩,□十七营后哨常德胜、左哨张有义,伤民萧奎元、萧连清、萧喜、武英杰、王永江、许福,陆军三十一团第一营一连刘少文,炮八团一营毛献荣,计14人[44]。可以看出,红十字会的救助并没有区分敌我,而是一并救治,这充分体现了红十字中立性的特点。
在救助过程中,天津红会也尽力解决伤员的后顾之忧,做好遣送工作。一方面,红会给受伤军民发放路费,护送其回原籍。7月28日,天津红会庶务杨敬轩给治愈伤民宋恩贵、萧奎元、萧连清、萧喜、王永江等六人和伤军三人“一律发给路费,护送原籍以资安插。”[45]后又将治愈伤兵10余人,由战地干事长赵善卿、庶务杨敬轩、郝铁珊分别资送北京、安徽、山东原籍。[46]
另一方面,天津红会致电山东督军、安徽省长,请予臂助:
“此次京畿乱事,敝会救护伤军民七十余人,内有定武军辫兵二十余人。现以多数经敝会治愈,给予路费、车票并执照一纸,准其回籍安度。按照万国红十字章程,凡经红十字会救治各伤兵,治愈出院不服军装者,各处即不得再以敌军待遇。查该伤兵等籍隶山东、安徽者为多,恳请贵督军转饬所属,凡持有敝会执照治愈出院者,幸勿以逃军待遇,而重人道,切感且盼。”[47]
天津红会的请求,得到了回应,安徽省长倪嗣冲回电称:“贵会慈善为怀,治愈伤兵,照章送回原籍。敝省当然不以敌军待遇。已转饬各兵原籍地方,遵照办理矣。”[48]这样就圆满完成了救治的善后工作。
此次救护中,第一医队坚持时间最长,并多次深入战场抢救伤员,成绩显著,因此在7月25日天津红会召开欢迎大会,予以表彰,并于7月24日和7月26日分别给予担架夫“每名一元”[49]、看护生10余名“按名奖励大洋六元”的奖励[50]。7月23日,红会还“造具各员职历,呈请段总理分别嘉奖,以示鼓励。”[51]7月13日,前任大总统黎元洪以中国红十字会天津分会“迭次出发,成绩昭著”,赏给“肫然慈力”匾额一方[52],以示褒奖。
复辟之役,虽时间短,战争规模小,但仍有很多地方生灵涂炭。天津红会深入战地,救死扶伤,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同时也使年轻的天津红十会得到了锻炼,为救助本年夏秋之际发生的京直大水做了演练和准备。
[1] 《红十字会医队旋津》,《大公报》1917年7月23日。
[2] 《请看北洋军界全体公启》,《大公报》1917年7月4日。
[3] 《复辟前后保定之现状》,《大公报》1917年7月5日。
[4] 《红十字会之开会》,《大公报》1917年7月8日。
[5] 《红十字会之开会》,《大公报》1917年7月8日。
[6] 《临时军医院成立》,《大公报》1917年7月9日。
[7]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6日。
[8]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7日。
[9] 《红十字会场纪实》,《大公报》1917年7月26日。
[10]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5日。
[11] 《红十字会之函电》,《大公报》1917年7月10日。
[12] 《十字会来电请款》,《大公报》1917年7月12日。
[13] 《看护生选定出发》,《大公报》1917年7月14日。
[14] 《第二医队之组编》,《大公报》1917年7月14日。
[15] 《看护生分班职守》,《大公报》1917年7月19日。
[16] 《红十字会江理事之意见》,《申报》1914年8月9日。
[17] 《省长助款之进行》,《大公报》1917年7月12日。
[18] 《省长捐助之热诚》,《大公报》1917年7月20日。
[19] 《十字会来电请款》,《大公报》1917年7月12日。
[20] 《红会接浙督军电》,《大公报》1917年7月13日。
[21]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8日。
[22]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6日。
[23] 《捐款送会之补助》,《大公报》1917年7月20日。
[24] 《商统领捐助红会》,《大公报》1917年8月2日。
[25]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8日。
[26]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5日。
[27]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6日。
[28] 《绅商襄助之慈善》,《大公报》1917年7月11日。
[29] 《绅民多热心捐款》,《大公报》1917年7月13日。
[30]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8日。
[31] 《十字会派员演说》,《大公报》1917年7月19日。
[32] 《红会义务之数目》,《大公报》1917年7月22日。
[33] 《红十字会长捐款》,《大公报》1917年7月10日。
[34]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6日。
[35] 《红会干事战地回》,《大公报》1917年7月11日。
[36] 《红会在战地情形》,《大公报》1917年7月12日。
[37]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5日。
[38]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7日。
[39] 《受伤军兵之运津》,《大公报》1917年7月16日。
[40] 《关于红会之种种》,《大公报》1917年7月18日。
[41] 《伤军运津之诊治》,《大公报》1917年7月21日。
[42] 《红十会医队旋津》,《大公报》1917年7月23日。
[43] 《伤军运津之调治》,《大公报》1917年7月24日。
[44] 《伤军运津之调治》,《大公报》1917年7月26日。
[45] 《医愈伤军之护送》,《大公报》1917年7月29日。
[46] 《十字会护送伤军》,《大公报》1917年7月31日。
[47] 《请鲁皖保护伤兵》,《大公报》1917年7月29日。
[48] 《皖省长致电红会》,《大公报》1917年8月2日。
[49] 《红十字会之奖励》,《大公报》1917年7月25日。
[50] 《红会奖励看护生》,《大公报》1917年7月27日。
[51] 《呈请嘉奖看护生》,《大公报》1917年7月24日。
[52] 《大总统赏赐匾额》,《大公报》1917年7月14日。
“复员时期”中国红十字少年运动述论
吕志茹 马红英
内容摘要:从抗日战争胜利到新中国成立前,是中国红十字会历史上的“复员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红十字会首创红十字青少年组织,吸纳学生会员,参加训练与服务。其中,红十字少年会是红十字会大力倡行的红十字青少年组织,虽然由于时局原因,历时较为短暂,但为中国红十字运动的未来发展开辟了道路。“复员时期”在我国红十字少年运动史上是至为重要的开创时期。
关键词:中国红十字会 复员时期 红十字少年会
中国红十字会历史上的“复员时期”是指从抗日战争胜利到新中国成立前。这一时期,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重心由战场救护转变为社会服务。在红会“服务社会”的多彩画卷中,涌现出一支新生力量——红十字青少年组织,从而揭开了中国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初页。其中尤以红十字少年会组织周密,是红会大力开展青少年运动的组织。本文对红十字少年运动进行初步考察,以揭示红十字少年运动出现的原因、组织、活动及意义。
所谓红十字少年(Junior Red Gross)是指未成年的红十字会会员。青少年参加红十字会工作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已出现,1899—1902年南非战争时,加拿大昂达利的圣曼丽城出现的枫叶社(The Maple Leagues),其成员就是在校学生,他们在教师的领导之下为红十字会工作。枫叶社可说既是近代红十字青年会员组织的“前锋”,也是红十字少年组织的“前锋” [1]。此后,学校学生协助红十字会工作屡见不鲜,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发生后,形成正式的红十字少年组织。
我国“关于红十字青少年运动,远自民国八年即已萌芽。” [2]当时一战已经结束,对红十字青少年组织所取得的成绩各国已有目共睹。是年,红十字会国际联合会第一次大会在日内瓦召开,中国红会派王培元出席,此时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开始提倡,我国称其为学生会员,但当时没有进行宣传,也没有制定妥善的组织管理办法,只是徒有学生会员名目而已,并未形成正式的组织。这种局面直到“复员”时期才有所改观。这是因为:
首先,红会工作重心转移,由着重于医疗救护转向为和平建设而服务,社会服务范围逐渐扩大,“所定之服务对象,广及于儿童、青年、妇女、荣军与平民,所定之服务范围,广及于灾难、伤害、贫困、疾病与愚弱,所定之服务目的,广及于保健、乐育、安全、助人与益世。”[3]减免灾难、预防疾病、增进健康成为这一时期的主题。这就与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发生密切的联系,而且红会工作以预防胜救济,以积极代消极,工作不惜从点点滴滴做起,许多项目也是少年儿童的能力所及的。为此,应给予新生一代以充分学习的机会,锻炼其身心,以养成良好习惯,培养实践能力,发扬博爱牺牲精神。同时又增加了服务社会的力量。于是,倡导红十字青少年组训成为这一时期的重点工作。
其次,加强自身的力量也是红会所注重的。战时忙于伤病救护,抗战结束,中国红会在歇下来稍事喘息的片刻,也发现了国外红会的强大与自己的羸弱。根据红十字会国际联合会对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报告,“截至一九四五年十一月止,共有四十九个国家有此种组织,会员三千万人。”[4]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中国显然大大落伍了。为赶上其他先进国家,必须壮大发展自己的力量。红十字青少年组织的发展成为其中重要的一项。
1946年,中国红十字会制定了《复员期间总会组织规程》,在重新调整的四处二室中,特设第三处,分管青年、妇女两课,加以推进。在当年的征募运动中,红会注意了青年会员的征求。因青年会员多以在学青少年为主,红会遂与教育行政当局联络,并聘各学校校长为征募队长,收到良好效果,“据本会月刊第二十二期已发表统计,三十五年度全国各地已征得会员一九七三七一人中,青年会员为一二一一三九人,占三分之二,此乃复员以后红十字会之新气象,亦即红十字会之新生命线所在。”[5]
红会注重了青年会员的征求,同时也开始了青年会员的组训,红十字青年服务团与红十字少年会是复员时期红会所办的两大青少年组织。其中,红十字青年服务团是开展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实验,而红十字少年会是红会准备大力推进的红十字青少年组织。
为倡导组建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南京分会首先于1946年10月创建了红十字青年服务团,充当了我国首创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拓荒者。至1947年10月一年当中,集会不下30余次,取得了一定成绩,为这一新兴事业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为进一步开展红十字少年活动,发扬光大红十字会的社会服务事业,也为了赶超西方先进国家,1947年底,红十字会又迈出了新的一步——试办红十字少年会。
红十字青年与红十字少年组织,其组织单位、对象是不同的。按照吴耀麟先生的解释,小学生称为红十字儿童,初中生称为红十字少年,高中生称红十字青年。这就意味着红十字少年吸纳的对象是中小学生。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南京分会的青年服务团组织,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红十字“青年”组织(团员为初中二、三年级及高中一年级学生)。
自1947年冬季以来,红十字会就决定积极发动红十字少年组训工作,作为1948年度主要工作之一。“既以发扬此新的教育工作,巩固本会事业根基,抑且迎合世界潮流,勿再还落人后。”[6]1948年1月起,总会开始倡组红十字少年委员会,以拟订红十字少年规程方案,指导分会组织红十字少年工作。委员会由11人组成,由总会高级职员担任。以胡兰生秘书长为主任委员,视导吴耀麟为委员兼总干事,“专责推动,共策进行。”委员会成立后,立即着手制定规章。经仔细研讨,统筹规划,先后制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红十字少年委员会组织暂行简则》,《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各地分会推行红十字少年工作办法》等。这些规章对组织红十字少年会的目的、任务、组织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总会“希望全国教育当局,各级学校校长、教师和家长们赞助这项工作,各地红十字会分会发动组织红十字少年会使其普遍展开,我们要发挥红十字少年的功效,造就身心健康的一等国民,发扬人生以服务为目的的精神,同时也广播世界大同天下一家的和平善意,达到博爱人群的理想”。[7]红十字会同仁还积极在《红十字月刊》上发表文章,介绍国外先进经验,以推动红十字少年会的顺利组织与发展。
2月4日,总会正式向南京、上海、江都、武进四分会下发通知,指定四处先行试办。“俟办理成绩优良,再通令其他分会一致办理。”[8]电文称:“兹为发动红十字少年组训工作,经决定先在南京、上海、江都、武进四处试办,由各该分会在理事会之下,组织红十字少年委员会,并选举当地中小学校若干所筹组红十字少年会……合亟令仰该分会积极进行办理,并将筹办情形具报为要。”[9]章程规定组织红十字少年委员会的目的为:辅助少年公民教育,增进其身心健康,培养其服务能力,发扬其博爱精神。要求各地分会在理事会之下设立红十字青少年委员会,由理事会一人或数人并聘请当地社教机关团体领袖富有少年工作兴趣者7至11人进行组织,制定当地红十字少年工作计划,指导推进当地红十字少年工作。至于具体实施方法,规定“凡各学校团体有红十字少年会员二十人以上并有合格之指导人员及活动场所,经申请当地分会认可后得依法组织红十字少年会。” [10]各学校由校长担任指导员,校方推荐热心从事青少年工作的1至3名教师为导师。
红十字少年会与红十字青年服务团不同的是以学校为组织单位,这是吸收了红十字青年服务团团员分散不易组织的教训(红十字青年服务团的42名团员来自10所不同的学校),而且这次是“普及”,不再是“实验”,“要普及红十字少年的训练,组织单位就要着重所有的中小学校,凡有红十字会青年会员的学校都可与当地分会合作自动组织红十字少年会。”[11]
接总会通知后,南京市分会进行了积极的筹办,分会领导人热心其事,积极倡导呼吁。南京市教育发达,学校林立,一经倡导,响应者甚多。3月20日,召开各校指导员及导师座谈会,已取得联系的七所中小学分派代表参加。总会视导吴耀麟、南京市分会业务组职员参加了座谈会。大家会聚一堂,共同商讨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大计,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决定按总会颁布的各项办法于最短时间内成立。总会散发了一些书刊与资料,其中多为有关红十字少年工作与活动的说明。会议决定,正式筹办红十字少年会。
由于少年会的创办尚属摸索阶段,南京市分会还是对参加的人数进行了限制,规定每校会员数目在20至40人。但学生报名极为踊跃,最终仍有4所学校即三牌楼国民学校(50人)、第一区中心国民学校(56人)、老虎桥国民学校(50人)、私立中华女子中学(48人),突破了此项限制。从3月下旬至6月,南京市共有14所学校建立了红十字少年会,除上述四校外,还有国立中央大学丁家桥附小、中央路国民学校、香铺营国民学校、第四区中心国民学校、市立第一中学、私立华夏小学、私立青年会中学、市立第三中学、汉口路国民学校和市立第五中学,会员565人,其中男331人,女234人。[12]各校依章程规定,在会员中选拔品学能力兼优的5至9名少年担任干事,分别负责事务文书会计康乐服务卫生各项工作,再在其中选拔一人为干事会主席。选拔干部过程中,学校也注意到了选拔有组织经验的学生起领导带头作用。如青年会中学选拔的干事会主席叶公炘,同时也是红十字青年服务团的成员,曾担任过“松”队的队长,现仍任服务团“博”队队长,这一类学生干部成为红十字青少年运动中的核心骨干。
对于红十字少年的培养,首先要求他们努力学习,在不妨碍教育当局教学计划施行的基础上,应达到此类目标:“(一)红十字博爱人道事业的宗旨及历史,(二)卫生健康及急救知识之推进,(三)家庭儿童协助及其他社会服务知识之充实,(三)国际情谊及合作精神之培养。”[13]对少年会成员的训练,尽量利用课余时间活动,培养实际工作技能,在服务活动中陶冶其精神。
少年会的训练是以总会供给教材与活动材料,指导员给予支持,由导师负实际责任。分会为展开红十字少年的训练,首先对导师给予培训。最早开办的是急救训练班,急救是指在医生未到来以前对意外事件或急病作必要的临时救护。“红十字少年为了预防意外减轻疾病以及帮助他人,急救训练是最基本的训练。”[14]急救训练班自5月7日开始开办,每星期二、五下午在分会阅览室讲习,由处长马玉汝主讲。“参加者共二十人,其中小学红十字少年会导师十五人,红十字会职员三人,女青年会民校教员一人。”[15]本班共上课14次,每次上课风雨无阻,无论教员学员都非常努力,教者负责,听者认真,导师一般都能回校转教学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总会根据需要向各学校发放了急救箱、绷带、救护包、卫生挂图等器材,以便及时开展活动。
红十字少年会自创始之日起,就得到南京市分会领导者的极大重视,在各校导师的积极配合下,开展了一些实践活动。归纳起来大体分为三种:
一、健康活动。会员们根据所学知识,积极宣传夏令卫生知识,预防传染病发生,协助学校搞好环境卫生,监督学校厨房卫生清洁,参加卫生室服务,包括协助制棉球、协助防疫注射、协助种痘、协助全校体格检查等。会员们都严格保持个人卫生,以促进家庭卫生及校内外的公共卫生。
二、社会服务。分会发借劳作器材,由会员制作蝇拍、毛巾、围嘴、童衣等,锻炼会员动手能力,培养参加社会服务的技能,以制成品交还分会,作慰劳或救济之用。另外,还帮助贫苦平民处置损伤、指导失学儿童清洁卫生等。
三、红十字少年知识的宣传。各少年会利用出版壁报、讲演等方式,发布红十字少年会消息,宣传红十字少年应参加的活动与应掌握的知识,讲解国际间学校通讯办法。藉此宣传,扩大影响。
国际友谊工作也应为少年会的一个重要项目,红会曾建议“每一红十字少年会每学期合力制作学校通讯纪念册两本以上,交由红十字会转寄国外红十字会,与友邦红十字少年采用同样方式交换。”[16]但由于为时短暂,此项工作尚未展开。
少年会的活动,虽多为琐碎小事,但组织者的用意是明确的,即在实际活动中,使新生一代养成良好的习惯,学习服务的技能,陶冶少年会员的精神,培养其服务社会的信念。
除南京外,上海市分会也积极创办了红十字少年会组织。1948年6月,私立麦伦中学、市立戏剧学校、私立储能中学先后成立了红十字少年会,共有会员245人。相比南京市而言,上海分会成立的少年会规模较大,其中两校会员在90人以上。这样,“南京、上海共计在17个学校建立红十字少年会,共有少年会员810人。”[17]另外,“江都分会于1948年有红十字青少年训练活动的简要报告,武进分会此时也有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的报导,并举办青年会员征文比赛、游园会等。”[18]但显然,这两个分会无论从组织方面、活动方面都无法与南京分会相比。
1948年下半年,正当中国红十字会准备大力推行红十字少年工作之际,国内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战事激烈,局势动荡,国民党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红十字少年会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被迫陷于停顿。可见,红十字少年运动仅仅开了个头就草草收场。
我国红十字青少年组织,以“复员时期”为嚆矢。是时,因处草创试验时期,无成例可循,红会同仁只能在参酌国外红十字青少年组训方法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开展工作。红十字会各级领导在百般困难中,努力倡导,积极探索实践,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尤其是以1948年大力提倡的红十字少年会,本为积极推广红十字青少年运动的重大举措。仅从《红十字月刊》上的大量报导,足以看出红会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虽然由于时局原因,红十字少年运动没有大规模开展,而且为期短暂,未能取得骄人成绩,但填补了此项工作的空白,为新中国成立后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复员时期在我国红十字青少年运动史上,是至为重要的开创时期。
[1] 袁可尚:《红十字青年会员组织之目的和活动》,《红十字月刊》总第13期(1947年1月),第4页。
[2]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71页。
[3] 金宝善:《慷慨解囊捐助红会》,《红十字月刊》总第20期(1947年8月),第2页。
[4]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66页。
[5] 吴耀麟:《如何发动中小学教师倡导红十字青年工作》,《红十字月刊》总第13期(1947年1月),第11页。.
[6] 吴耀麟:《红十字少年活动六个月》,《红十字月刊》总第30期(1948年6月),第12页。
[7]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75页。
[8]《本会新闻》,《红十字月刊》总第25期(1948年1月),第22页。
[9]《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电文京(37)少字第478号》,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宗号476,卷号3024。
[10]《学校团体组织红十字少年会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
[11] 吴耀麟:《写在展开红十字少年工作之前》,《红十字月刊》总第24期(1947年12月),第7页。
[12] 参见吴耀麟:《红十字少年活动六个月》,《红十字月刊》总第30期(1948年6月),第12-13页。
[13]《红十字少年会训练实施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3页。
[14] 吴耀麟:《红十字少年会的急救训练》,《红十字月刊》总第26期(1948年2月),第9页。
[15] 吴耀麟:《红十字少年活动六个月》,《红十字月刊》总第30期(1948年6月),第13页。
[16]《红十字少年导师参考资料》,《红十字月刊》总第27期(1948年3月),第9页。
[17]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的九十年》,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106页。
[18] 江苏红十字会编著:《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3页。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工作初探
王媛媛
本文从马鞍山市红十字会自身发展、活动开展和业务交流等方面阐述该市红十字会工作的状况,希望通过对基层红十字会的研究,对红十字运动研究有所裨益。
一、发展剪影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楚江”东岸即是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市位于长江之滨,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地级市,全市120万人口,以重工业为主要经济特点。1988年5月,马鞍山市红十字会成立,11月举行了市红十字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出会长、副会长,并确定秘书长人选,同时通过了《马鞍山市红十字会章程》。尽管马鞍山市红十字会起步相对较晚,但其自身发展速度以及各项活动开展方面都表现得相当出色。1989年,全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共17个,会员4800人。及至2005年,团体会员单位已达67个,会员共6万余人,约占全市人口的二十分之一,如今其会员人数已是相当可观。
从取得的成果来看,自从1998年的《献血法》公布实施以来,马鞍山市临床用血连续3年100%来自无偿献血,“荣获《献血法》实施后首批‘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市中心血站是全市精神文明窗口单位,先后获得‘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市创建文明行业标兵单位’等荣誉”。[1]红十字之精神即在于“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2]中国红十字会及各分会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人道主义救助精神,在国际国内,无数次向困境中的人们施以援手,妇孺尽知,有口皆碑。马鞍山市红会亦秉承这一精神,恪尽职守。另外,市红会还结合安徽省省情和马鞍山市自身发展特点,努力拓展业务活动范围,开展了许多意义深远的活动,从而走出了一条带有自己特色的道路,使红十字精神的火种在马鞍山市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二、活动开展
“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新的时代赋予红十字会新的社会功能。红十字会起源于战地救助,并积极投身于灾荒救助。如今,红十字会的救助范围已不是仅止于此了,而是不断扩大,内容更加细致,对象更加明确,使受益人群不断增加,减轻了国家、社会的负担。作为中国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之一的马鞍山红十字会,集中力量努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现仅择其工作成绩较突出者简介如下。
1、备灾救灾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类自然灾害历来相当严重,我国政府每年为救灾抗灾花去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红十字会以其强大的感召力在抗灾救灾方面的努力历来为众人所知,而马鞍山红十字会自成立以来在这一方面亦多有贡献。
马鞍山市毗邻长江,内有雨山湖横亘市区,并有慈湖河等流经市郊,故每逢灾年防洪抗涝任务极重。1991年进入6月以后,马鞍山市连续遭受暴雨袭击,造成大面积内涝,全市农作物受涝面积达到31.7715万亩,“绝收8.35万亩,倒塌房屋286间,市区被淹864户,部分街道漫水,有25家企业停产或半停产,个别学校停课”。一季稻、早稻、棉花、蔬菜瓜果等农作物大量被淹,农民损失惨重,及至6月30日18时到7月3日11时40分,市区降雨量达到400.3毫米。[3]不仅是内涝,还有外洪、暴风、虫害亦不时来袭。面对如此严峻的灾情,市红十字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募捐活动支援灾区的通知》,指出要“把防病同抗灾救灾,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结合起来,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4]在市各单位、社会团体及会员中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筹得捐款21166元,粮票2万余斤,衣被1千余件,并将省红会及其他单位的援助及时地发放到灾民手中,为灾民送去一片深情,并组织医疗队防止疫病的发生和蔓延。使得所有灾民安全度过了灾年,有惊无险,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市红会还充分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将自救与救助其他重灾区相结合。在本市灾情稳定的情况下,组织红会人员在街头募捐以帮助其他重灾区。这些佩戴红十字袖章的工作人员在街头醒目位置设置用透明材料制作并带有明显红十字标志的募捐箱,向捐赠达到一定金额的捐赠人赠送带有红十字标志的纪念品。这些措施打通了社会各界捐助渠道,方便了市民们向重灾区人民献出自己的一片爱心,并且实现了高透明度,公开化,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2、救护工作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在卫生救护、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救助等活动中亦开展得有声有色,成为安徽省内较有特色的红十字基层组织。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历年死于交通事故和火灾等事故的人有半数以上是由于未能得到及时或正确的救护。许多驾驶员因为缺乏必要的相关的卫生救护知识,在交通事故现场面对伤员时往往束手无策,导致伤员第一救护时间被贻误,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开展卫生救护工作,即是为了增强人们在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的应对能力,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减少意外伤害对人的生命造成危害和死亡的有效保障措施。[5]这是一项针对性很强,而且迫切需要运用社会力量予以解决的社会问题。马鞍山市红十字会很早就开始着手进行卫生救护工作,他们凭借着自身的有利条件和优越的群众基础,组织开展了卫生救护培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989年12月市红十字会公布了《关于对驾驶人员进行卫生救护训练的通知》,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对此的普遍关注,于1990年3月22日又联合马鞍山市卫生局、市交通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布了补充通知,指出“凡经训练合格的驾驶员由单位、红会办和培训队造册登记,分别存档。对驾驶员卫生救护技术培训,由车管所列入年审学习内容,凡没有或经训练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训或复训”。[6]从而将卫生救护工作列入部门规章,将卫生救护知识列入驾驶人员强制学习的范畴,巩固了前期工作的成果。可以预见,这种方式必将惠及更多的人。从1991年至2005年,市红十字会又陆续对消防干警、120急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等多个单位人员进行了培训,受训人数达到54827人。2002年12月,以举办培训班、开设讲座等方式对其会员、消防支队干警、老年大学和中小学校师生、企业单位职工进行了关于心肺复苏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四项急救技术的培训。
为切实将卫生救护工作落到实处,巩固卫生救护培训成果,使受训人员能将学到的理论应用于实际之中,市红会与市交警支队联合编印《卫生急救常识》,并制作100只车用急救箱,箱内配备常用急救药品和简易急救器材,于2006年1月9日向该市“爱心车队”、公安局交警支队执行大队交通民警及当涂315国道公路沿线急救站、部分高危行业及持有“红十字会初级卫生救护合格证”与驾驶证者免费发放,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7]在总会与省红会下达工作精神的指导下,市红会从自身特点出发,制定出相应措施与工作步骤,环环相扣,有条不紊,与同级红十字组织相比成绩较为突出。
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马鞍山市红十字会亦胸有成竹,经受了诸如“非典”、“禽流感”的严峻考验。在2003年的抗“非典”斗争中,市红会广为倡议,共接受捐赠款物87.35万元(其中现金69.43万元,物资折合17.92万元),全部用于疫情的防治。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地区发生了大规模海啸,至2005年,遇难人数已达15万,超过500万灾民缺乏生活必需品。海啸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与同情。马鞍山市红会积极响应总会及安徽省红会的号召,向全市各界发出倡议:“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红十字会的职责之一,为了让灾区人民尽快战胜灾害,重建家园,马鞍山市红十字会诚挚呼吁社会各界,特别是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捐款赈灾!”并于2005年元月8日举行了募捐活动。经过不懈的努力,市红会共募集资金391774.12元,全部上缴省红会转赠受灾国家和地区。在全省17市中名列前茅,仅次于蚌埠、黄山二市,马鞍山市红十字会因此被省红十字会授予“2005年海啸募捐工作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此外,在社会救助,“五·八”红十字宣传日,发展红十字青少年、艾滋病宣传救治等活动中市红会亦不遗余力,尽心尽责。
三、业务交流
红十字事业从无到有,历经沧桑。自1901年红十字会的创始人亨利·杜南荣获第一个诺贝尔和平奖时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已先后四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8]这说明它从诞生伊始就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是全人类最伟大的一项事业。在1999年于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二十七届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上,中国代表亦做出了跨世纪的庄严承诺,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加强国际协作。红十字会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已取得人们的普遍认可,这成为红十字会开展合作交流的基础性因素。马鞍山市红十字会注重与国内外红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和借鉴兄弟红十字会的工作经验,与国际接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以发展自己的事业。
海峡两岸人民血浓于水,心连着心。在1991年的特大洪涝灾害中,台湾同胞心系祖国人民。台湾红十字会向安徽省受灾地区捐赠1万吨大米,其中120吨赠予马鞍山市,后又收到由省红会下拨台湾红十字会赠送的3993件快餐面。[9]马鞍山市红会立即对这批捐赠物品做出了统筹合理安排。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准确地发放到灾民手中,防止霉变、损失,优先照顾重灾区缺粮灾民及优抚对象,以做到物尽其用。这批救灾物资可谓是一场及时雨,解决了政府与受灾人民的燃眉之急,缓解了灾情,使政府与灾民能够获得宝贵的时间筹划安排,与天灾抗争。
1992年,正值中日邦交恢复20周年之际,为促进中日友好交流,发展睦邻友好关系,加快马鞍山市妇幼保健事业发展,日本伍凰商事株式会社捐赠给马鞍山市一批医疗设备以用于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这批器材包括25张病床,2台电动手术床,1台手术用无影灯,2台麻醉机,1台吸引器,1台药用冰箱,1台分娩监视仪,2台新生儿保育器,1台新生儿处理台,6台冰箱,4台空调机,5台台车,2台血压机,4台灭菌器,5台体重计,4台诊疗台,4台东芝BSN-2AA床头监视仪等共100件设备器具,总价值达9,500,000日元。[10]1991年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1992年是大灾后的恢复年,这批器材无疑为该市灾后经济恢复工作及满足其妇幼保健事业的长远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市红十字会将国内外友好力量的捐助,悉数用于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及时地为人民群众解决了困难,办了实事,充分发扬了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救助精神,为把马鞍山市营造成 “人道、博爱、奉献”的家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 王立忠等主编:《中国红十字会百年》下卷,新华出版社2004年4月,第254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1章第1条。
[3]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灾情报告》,1991年6月19日,1991年7月5日。
[4]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红字(91)004号文件。1991年8月23日。
[5]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红字(2005)第10号文件。2005年12月27日。
[6]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红字(90)第01号文件。1990年3月22日。
[7] 陈春红:《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马鞍山市免费发放红十字急救箱》,《安徽红十字》2006年第1期,第42页。
[8] 曲折主编:《中国红十字事业》,广东经济出版社1999年,第18-19页。
[9]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红字(91)第005号文件,1991年8月19日;马鞍山市红十字会红字(91)第006号文件,1991年9月15日。
[10] 《马鞍山市红十字会红字(92)第004号文件》附件,1992年10月15日。